8 小小的帳篷

第8章 小小的帳篷

這是宋撿第一次被小狼哥緊緊擁抱,來不及想別的,只顧得享受溫暖。正常人對皮膚相貼的需求可能不大,但小半瞎很喜歡,挨着了就等于看到了。

相比視覺,聽覺、觸覺更讓他心安。他舔得更勤了,使勁舔,濕乎乎的小舌頭一下下貼上男孩的下巴。

他舔得越好,小狼哥就抱得越緊,只是後背一直被抓。但兩個人貼貼太暖和了,他不想分開。

男孩今天太累了,連推開宋撿的念頭都沒來得及實現,就被宋撿舔困,合上了酸脹的眼皮。

為了逮那只飛鳥,他躲在沙子底下足足幾小時,連動都沒動過,又跑了很遠才回來,都顧不上吃,只想睡。

宋撿看不到,只感覺小狼哥不動了,剛才使勁抓撓的雙手還搭在自己背上。于是他也不動,老老實實地躺着,緊緊抱住。

這一覺,男孩睡了好久。醒來後宋撿枕在自己胸口,口水都流出來了,臉好小好小,鼻子翹翹尖尖的。他把宋撿叫醒,該吃飯了,一邊吃,一邊把帶羽毛的翅膀往宋撿嘴裏塞。

“我不吃這個,生的,我不吃……”宋撿好害怕生肉,聽着小狼哥在旁邊嘎吱嘎吱地嚼,沒法想象吃一只死鳥的樣子。可他又餓,只好悄悄地貼過去,舔舔小狼哥的臉。

男孩一下頓住了,剛才給宋撿翅膀,他不吃,現在又來舔,為什麽?不吃的那片翅膀已經扔給狼群了,被幾只幼狼搶着啃。

“小狼哥,我餓,我餓了。”宋撿知道他聽得懂,慢慢說,“我們吃烤熟的吧,我只能吃熟的,還有果果。”

“烤。”男孩對這個字陌生,但是果果不陌生。前幾天帶回來幾根樹枝,上面有紅色的肉肉的果子。他看到鳥吃果子才帶回來給宋撿吃。沙漠裏很多東西都有毒,鳥不吃,就不能碰。

宋撿指着遠方的亮光。“用火,我只能吃烤熟的,行不?”

男孩看着那堆火,不确定,生活在荒野裏,除了天災,唯一對狼群有威脅的就是火。他見過大火,燒過草皮越燒越快,跑不過火的動物會被燒死。

但他還是走過去了,滿嘴都是血和羽毛,拎着一只快被開膛破肚的大鳥。

鳥脖子是被他直接咬斷的,頭部和脖子剛被他吃幹淨,正準備撕開鳥的肚子。他用麻繩拉着宋撿,一起站在篝火前,卻不敢再近一點。

宋撿也不知道小狼哥在做什麽,很想抓他的手。不一會兒,鼻子裏鑽進了香味,是很少能聞見的肉味。

“小狼哥,你幹什麽了?”宋撿蹲了下去,香味誘着他往前探脖。然後手背就被打了一下,還挺重的,他哎呦一聲又縮回來,原地蹲好。

男孩撕開了鳥的肚子,把內髒掏出來扔在篝火的邊緣。很怪異的香味促使他動動鼻翼,沒有聞過這個。但是又很好聞。

身為一匹狼,他怕火,現在不知道該怎麽辦。最後大着膽子去抓內髒,火苗沒有放過他,很燙,燒過他的手指尖。

這種疼是荒漠裏沒有的,狼群只有咬疼、摔疼,沒有被火燒的疼法。他繞着篝火轉圈跑,用手拼命抓草皮,可還是冒出了一個透明的泡。

男孩歪着頭看手指的泡,不知道這是什麽。

宋撿蹲在原地等,因為沒有太好的視力,沒看見小狼哥被燙傷。男孩盯着地上的熟內髒,趴下去,叼了一小口。

這是他第一次吃熟肉,和生肉相差太多,咬在嘴裏還會燙舌頭。可吃了幾口之後,他發覺,這個比生的好吃。于是把剩下的鳥扔進去,一起烤。

香味越來越濃,吸引了附近幾個流民的注意力,他們沒想到狼崽子竟然吃的比自己還好。

重要的內髒被男孩全部吃幹淨,宋撿是自己的低位狼,只能吃剩下的。但翅膀和鳥腳,男孩幫宋撿烤熟了,這一次他用了沙土。

抓兩把沙子,把火苗蓋滅掉些,再拿,手沒有被燙出水泡。

麻繩拽動一下,宋撿知道小狼哥吃完了,輪到自己。“小狼哥,我今天和張牧說話了呢。”他小嘴巴吧唧吧唧地嚼肉,也不管人家聽不聽得懂,“我和他說,用搓麻繩來換大布和木棍,你等我吃飽,我……我搓得可快了。”

“麻,繩,換布。”男孩把他吐出來的骨頭收起來,扔給狼群。狼從不浪費食物。

“嗯,我可有用了,你別扔我行不?”宋撿還是害怕,親生爸媽都能扔下自己,更何況一個沒有關系的陌生男孩。要是自己再被扔掉,不是死在風暴中,就是死在樊宇手裏。

“我可有用了,求求了。”宋撿又重複一次,他懂,只有有用的人才能活下來。

脖子上又一拽,宋撿卻安心了,小狼哥這是在和自己說話。鳥翅膀烤熟了很香,他一絲絲地撕着肉,很珍惜地吃。

“小狼哥你真好。”他還得誇誇,笑嘻嘻的嘴角全是肉味,“你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了,以後我都跟着你。”

男孩聽不太懂這句,什麽叫最好最好?不懂。但跟着就跟着吧,宋撿這匹狼非常笨,不會捕獵,不會奔跑,涼,不會吃生肉,還穿衣服。

又過幾天,宋撿終于拿到了張牧給的原材料,開始搓繩子。

媽媽以前教過他,因為自己瞎,他們不讓自己出帳篷,就坐着幫他們搓繩。繩子用處很大,可以換罐頭。

材料是荒漠裏的一種草,曬幹後很堅韌,但是容易斷,必須要把幾十根編到一起,才能變成一根粗粗的繩,那時候就不斷了。

白天,小狼哥跟着狼群出去圍獵,天色變黑才回來,宋撿一整天都坐在墊子上搓繩,累了就抱着狼睡一覺。有狼的時候他不害怕,狼和小狼哥一樣,會護着他。

張牧偶爾會過來看看,只看一個漂亮的男孩坐在狼堆裏,嘴裏咬着繩頭,細細的手指一根根分出草絲來,把短的打結,接成長的,按照一定順序編好再叼着繩頭搓。

這是一個很麻煩的工作,營地裏最擅長手工的女人都不願意幹。張牧也沒抱太大希望,原本只想給宋撿找一個活着的期望。

視覺是最重要的溝通方式,宋撿看不清楚,他的世界大打折扣,有點事情幹,不至于瞎想。但是張牧沒想到,兩個月之後,宋撿真的給他搓好了,好長好長一根,繞了十幾圈套在脖子上送來的。

繩子的重量,差點壓垮這個小男孩。

“張牧,我幹完活兒啦。”宋撿是被小狼哥拉着來的。這幾個月,脖上的皮膚磨破整整一圈,但小狼哥不給他摘,只好繼續磨着。磨到現在,新長出來的皮膚又破了,但是沒那麽疼。

張牧和羅小蘭從帳篷裏出來,他們的兒子女兒躲在遠處看。

“嚯,這麽長,都是你搓的啊?”張牧着實沒想到。孩子勁兒小,繩子比大人搓得細,但是可以用了。

“我搓的,我媽媽教的。”宋撿仍舊光着腳,臉被小狼哥擦過,盡管擦得不是很溫柔,怪疼的。張牧接過他的繩子,順手摸了一把宋撿的腦袋,比上次又胖了,還長高了。

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手腕腳腕細得像一掰就斷。

結果手還沒收回來,狼崽子皺着鼻子開始嗚嗚,蹲着一步步逼近。

“你什麽時候能學會穿衣服?”張牧把手收回來,狼崽子的嗚嗚聲便消停了。他不怕狼崽子,甚至還覺得狼崽子有點變了,說不上來,雖然沒有人的習性,卻不讓人煩。只是太過危險。

“啊?你說誰呢!”宋撿知道這是說他小狼哥呢,“小狼哥不喜歡穿衣服,你別說他,他以後喜歡了就穿,你別說他了。”

“行行行,不說,不說。”這倆孩子,張牧無奈地搖搖頭,繩子給了妻子。羅小蘭本身不喜歡這兩個小孩兒,一個是狼,一個搶自己孩子的薄毯,可繩子做出來了,答應的東西不能不給。

“給。”她從帳篷裏拿物資,一大塊棕色的布和三根兩米高的長木棍,“就這些,再要沒有了。”

“再給他們分段繩子。”張牧說。

羅小蘭瞪他一眼,意思是自己家都不夠用呢,但自己男人是領頭人,她還是取來柴刀,砍了一米多的繩子,扔過去。

布和木棍子非常沉,宋撿摸着影兒抱起來。男孩看着他傻乎乎扛東西,這匹狼太笨,肯定就是因為笨才被頭狼放棄,然後被自己撿到。

“放。”他打宋撿的手,宋撿聽話地放開了,睜着沒什麽用的眼睛等他說話。可男孩沒說話,而且用大布把木棍子和繩一包,扯起一角來,拉着走。

宋撿聽見拖拉的聲音,上手幫忙。兩個小孩兒一人揪着一個角,把這堆物資運回他們住的地方,只不過一個用手揪,一個用嘴叼着。

終于運回來了,接下來就是宋撿的活兒。眼睛殘疾,但立幾根木棍子還是能辦到,他幫家裏搭過帳篷。

先在地上挖坑,不用挖太深,周圍的狼不懂他在幹什麽,也跟着刨地。

一個坑挖好,宋撿把和自己腕子一樣粗的木棍杵進去,憑着感覺又挖兩個坑,三個坑連起來是三角形。再把木棍子杵進去,都立住了,他把它們慢慢往一塊兒推,費了好大的勁才歪歪扭扭碰到一起。就這麽一個事,幹了幾個小時。

“好累,累死我了……好累啊。”宋撿往小狼哥那邊湊湊,想要個誇獎。

男孩看着他忙活,根本不懂這是在做什麽。宋撿湊過來舔他,這是他能接受的接觸方式,抱起宋撿撓一撓。歇了一會兒,宋撿站起來繼續幹活,像要證明自己是有用的人,把大布抻開,往棍子上鋪。

三根立在一起的棍子被圍了一圈布,宋撿氣喘籲籲:“小狼哥,你幫我,幫我用繩子把布捆上行不?”

男孩沒動,手裏攥的是宋撿脖子上那根。

“是地上那根。”宋撿用手一指,“繩子拴在這裏,我們就有帳篷睡了,這是家。”

家?家是什麽?男孩往前爬了幾步,爬到木棍周圍,他知道宋撿想要用繩子拴住,但自己這個姿勢夠不着。

幾番猶豫,男孩扶着木棍,站了起來。

他伸直了雙腿,比宋撿高一頭,胯高腿長,腳也大,像成為了一個真正的人,站了起來。

宋撿看着剪影從矮變高,小小地哇了一聲,這是他第一次見小狼哥站直,原來他比自己高這麽多。

男孩看着自己筆直的雙腿,慢慢熟悉站立。站得不夠穩,但站一會兒腰部就用上勁兒了。等他習慣之後,伸出手,把地上那段繩子繞在布和木棍外面,足足繞了幾圈。

再打一個死結,系住了。男孩站在他的第一個帳篷外面,站得很直。

帳篷終于搭好了。

雖然只有一米多高,只夠容納兩個人和幾匹狼,可宋撿還是高興地鑽了進去。他把薄毯也帶進來,薄毯下面藏着一段繩子,是他搓好了沒交給張牧,很自私地偷留下來的。當天晚上,兩個小孩兒睡進帳篷,可是簾子沒拉全,因為小狼哥不讓。

小狼哥要看着狼群才能睡,宋撿已經知足了,拉不拉都行。等到了營地點燈時間,每個帳篷前都燃起一小堆,他們的帳篷前面沒有,木柴不夠,也怕吓着狼。

小小的簡陋帳篷裏,宋撿抱着小狼哥,舔他的下巴。自己被爸媽扔了,可是又有家了。

這是自己站立後應得的讨好,男孩使勁兒抱着宋撿,用手在他後背上留下淺淺的撓痕。原來家就是帳篷的意思。

同類推薦

[快穿]大佬又又黑化了

[快穿]大佬又又黑化了

寧書綁定了一個男神系統,每個世界都努力的感化他們,只是……“乖,不準怕我。
”病态少爺摟着他的腰,勾唇撩人,氣息暧昧。
校霸将他抵在角落,捏着他吃糖的腮幫子:“甜嗎?張嘴讓我嘗嘗。
”當紅影帝抱着他,彎腰嗓音低沉道,“過來,給老公親。
”寧書帶着哭腔:別…別親這麽用力——為你瘋魔,也能為你立地成佛1v1,撒糖專業戶,不甜你順着網線過來打我。

神話原生種

神話原生種

科學的盡頭是否就是神話?當人族已然如同神族,那是否代表已經探索到了宇宙的盡頭?
人已如神,然神話永無止境。
我們需要的不僅僅是資源,更是文明本身。
封林晩:什麽假?誰敢說我假?我這一生純白無瑕。
裝完哔就跑,嘿嘿,真刺激。
另推薦本人完本精品老書《無限制神話》,想要一次看個痛快的朋友,歡迎前往。
(,,)小說關鍵詞:神話原生種無彈窗,神話原生種,神話原生種最新章節閱讀

你是我攻不過的人

你是我攻不過的人

“菜我買,飯我做,碗我洗,地我拖,衣服我洗,錢我賺,你還有什麽不滿意?”
“被你這麽一說,好像我真的不虧。”
蘇圈和熊果,鐵打的兄弟,拆不散的cp。
槍林彈雨一起闖,我的背後是你,你的背後是我,最信任的彼此,最默契的彼此。
這樣堅固的一對,還有情敵?
開玩笑嘛?一個炸彈炸飛去!
多少美女來問蘇圈:放着大片花海你不要,為什麽要守着這個懶鬼?
蘇圈說,沒錯,熊果就是個懶鬼,除了會玩電腦什麽都不會了,洗個碗能碎,煮個面能炸,可是,他就是我活着的意義。
熊果:“好難得聽圈圈說情話啊,再說一遍還想聽!”
蘇圈:“你滾,我說的是實話,請注意重點,你除了會玩電腦什麽都不會!”
熊果:“錯了,重點是我是你……唔……犯規……”

快穿:清冷宿主被瘋批壁咚強制愛

快穿:清冷宿主被瘋批壁咚強制愛

【雙男主、強制愛、病嬌偏執、雙強虐渣、甜撩寵、1V1雙潔】

傻了吧,頂流影帝暗戀我三千年!

傻了吧,頂流影帝暗戀我三千年!

[無女主+病嬌+爆笑+娛樂圈+蘇撩甜寵]
魔尊裴炎死後重生到了三千年後的現代,為償還原身欠債擺脫渣男,他參加選秀,因為腰細身軟一舞絕塵而爆紅。
粉絲們:這小腰,這舞姿,這長相,絕絕子!
導師江澈坐在評委席上,眸色幽深看着舞臺上的裴炎,喉結微微滾動,嗯……很絕,都是我的!
外人眼中的頂流影帝江澈清冷衿貴,寬肩窄腰大長腿,行走的荷爾蒙。
後臺,江澈挑起裴炎的下颚,聲音暗啞而危險:“師尊,我等了你三千年,你乖一些,我把命都給你!”

開局給魏爾倫戴了頂環保帽

開局給魏爾倫戴了頂環保帽

穿成十六歲的少年,麻生秋也父母雙亡,無牽無挂,奈何原主沒有給他留下後路,已經是橫濱市著名的港口組織裏的一名底層成員。
作為非異能力者的普通人,他想要活下去,生存難度極高。
——沒有外挂,就自己創造外挂。
四年後。
他等到了命運最大的轉折點。
在巨大的爆炸過後,麻生秋也處心積慮地救下了一位失憶的法國美人。對方遭到背叛,人美體虛,冷得瑟瑟發抖,脆弱的外表下有着耀眼的靈魂和天花板級別的戰力。
“我……是誰?”
“你是一位浪漫的法國詩人,蘭堂。”
“詩人?”
“對,你也是我的戀人。”
麻生秋也果斷把他放在心尖上寵愛,撫平對方的痛苦,用謊言澆灌愛情的萌芽。
未來會恢複記憶又如何,他已經抓住了全世界最好的珍寶。
感謝魏爾倫!
你舍得抛棄的搭檔,現在是我老婆!
【麻生秋也CP蘭堂(法文名:蘭波)】
我永恒的靈魂,注視着你的心,縱然黑夜孤寂,白晝如焚。
——詩歌《地獄一季》,蘭波。
★主攻文。秋也攻,攻受不會改變。
★蘭波是二次元的異能強者,三次元的法國詩人。
★雙向熱戀,結局HE,讓這場愛情的美夢用烈火焚燒,燃盡靈魂的狂熱。
內容标簽: 綜漫 穿越時空 婚戀 文野
搜索關鍵字:主角:麻生秋也,蘭堂(蘭波) ┃ 配角:魏爾倫,亂步,中也,太宰,森醫生,紅葉,夏目三花貓,澀澤美人,晶子 ┃ 其它:港口Mafia小職員
一句話簡介:兩個人的故事,三個人的名字。
立意:橫濱這麽小,世界這麽大,該走出去看看。

耽美 魚危
270.3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