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打從一開始,我就對我哥目的不純。
我所說的“一開始”,是指我們重逢之後。
那一年我回來找他,原本打算在他附近找個住處,日後好有個照應。
畢竟,這麽多年沒見,我怕我們都不适應彼此突然出現在自己的世界裏。
然而,當那個晚上,穿着風衣背着筆記本電腦的我哥來到我面前,柔聲細語地問我是不是況野的時候,我心跳得快要炸開了。
我本來就是個同性戀。
十三歲的時候就發現了。
這件事我從沒想過告訴身邊的任何人。
養父母對我很好,我知恩圖報,不給他們添堵。
他們在世的那些年,我始終都是他們聽話懂事又優秀出挑的兒子。
那些年裏,我只有兩個目标。
其一是讓養父母為我感到驕傲,其二是讓遠方的我哥對我感到放心。
或許是因為個人經歷,我很早熟。
當我發現十三歲的我已經開始做春夢,且春夢的對象是一個男人時,我非但沒慌張,還迅速接受了這個事實。
我用最快的速度了解了自己的情況,也給自己定了性。
我是一個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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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這件事,不能被昭告天下。
我就這麽瞞了下來。
沒告訴養父母,也沒透露給我哥。
在人前,我規規矩矩,穿最板正的襯衫西褲,讓自己看起來像個正人君子。
可在不為人知的夜晚,我看着某些性感男性打飛機。
衣着光鮮和肮髒下流,從來都不相互矛盾。
也正是因為我的性取向,讓我在最初沒打算和我哥住在一起。
畢竟,不方便。
然而,當我時隔多年再次看見他,我突然改變了主意。
事實上,在重新遇見他之前,我并不是如今這樣。
我所有邪惡的欲念,都因他而起。
那天晚上,我謊稱自己丢了錢包和證件,讓他沒法送我去住酒店。
但即便我不扯這個謊,我哥也不會送我走。
只是,在那一刻開始,就注定了我要對他耍心機。
我裝出一副可憐至極的樣子,和他在樓下擁抱。
秋風蕭瑟,但我哥的懷抱卻很溫暖。
我緊緊地抱着他,發現我竟然比他高了将近半個頭。
要知道,小時候身體不好的那個可是我。
而如今,我比他高,比他結實,這一切都說明,這些年,他吃了不少苦。
我幾乎要把他揉進我的骨頭裏,感覺怎麽抱都還不夠滿足。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發現,在那一次的擁抱時,我就已經勃起了。
我相信對于很多男人來說,性和愛是完全可以分開的。一個男人跟另一個男人或女人做愛,他可以完全不愛對方,只想占有對方的身體,享受性帶來的快感。
但,另一方面,一個男人真的愛一個人,不可能克制得住想跟對方發生關系,除非他在身體或者心理上有什麽問題。
我是正常人,正常男人,發育完善,身心……至少在那個時候還是挺健康的。
因此,當我意識到我哥輕易就燃起了我的情欲,讓我在第一次見他的時候,就想和他做愛,我幾乎就可以斷定,我愛上他了。
或許,正因為我們一母同胞,我們在生命之初就是最親密的人,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感覺。
他的血液就是我的血液。
他的脈搏和我同跳着。
他一呼一吸都能讓我沉迷,他因為我擁抱得太用力而吃痛得輕吟一聲,就讓我欲念四起。
邪惡的欲念之火在那一刻已經開始燃燒,我的人生走向了一條與從前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人性之中的全部劣根性都被他引誘出來。
一場無所顧忌的背德游戲,就此展開。
那天晚上,我被安頓在他的次卧,可半夜我推開房門走出來,故意在客廳接水時弄出些聲音。
我哥聽見聲音拉開房門看我,問我怎麽還沒睡。
我端着溫熱的水,目光灼熱地看着他睡衣領口露出的鎖骨。
“這段時間一直失眠。”我又在扯謊,“好不容易睡着,又會做噩夢。”
“做噩夢?”
“嗯,剛才做了個噩夢,驚醒的時候一身汗。”
他對我沒有任何防備,走向我的時候,像是一只單純的兔子走向了虎視眈眈的猛獸。
黑暗中,他來到我身邊。
或許是想說些關心的話,卻突然被我抓住了手,撫上了我的額頭。
“可能還有點水土不服,發燒了。”
我怎麽可能水土不服,這裏可是我的故鄉。
我只是在騙他,找盡一切借口地騙他。
騙他和我進行一些細小的肢體接觸,以此來滿足我下流的欲望。
如果在那個時候,我哥推開我,或許我後來就會有所收斂。
然而他沒有。
這不是他的錯,他只是在關心自己多年未見的親弟弟。
可我卻開始得寸進尺,在他給我找藥的時候,從他身後抱住了他。
我圈着他的腰,貪婪地嗅他身上的味道。
之後扮出一副可憐相,趴在他肩頭對他說:“哥,我終于回來了。”
其實從那一刻開始,我就認定了。
況澤他這輩子,就只能愛我。
【作者有話要說】
況野他真的很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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