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幹掉那個半血族(2)

☆、幹掉那個半血族(2)

三樓主卧的金鈴與一樓的金鈴牽在一起, 上面響, 樓下也會發出聲音。

衆人聽到聲音, 明顯緊張了許多。

穿着燕尾服的管家越發挺直了背, “向文快去,毓青, 你端着水一起上去。”

向文是公爵的貼身男仆,本來還有一位,但那一位昨天離職了,管家還沒有找到合适的男仆, 所以只能叫他覺得還不錯的人暫時頂上這個的位置。

向文留着一頭到肩膀處的長發, 面容幹淨清秀, 做事利落。他已經伺候公爵幾十年了, 這讓衆人都十分欽佩, 畢竟另外一位貼身男仆只做了兩年,就不願再幹下去了。

“向文,待會要注意些什麽?”毓青端着水,走在向文下面一階梯的位置。

向文聽到問題,腳步不停, “公爵說什麽, 你只要照做就可以, 絕對不可以回答不,而是要回答——好的,公爵。因為你今天是第一次貼身服務公爵,所以少做多看, 但不要盯着公爵的臉看,公爵非常厭惡下等血族看他的臉。”

下等血族?

毓青眼裏閃過一絲陰郁。

即使他再優秀,終究是個奴仆,所有人都會提醒他,他只是個半血族。

要想改變階級?

光有豐厚的資産還不行,起碼要有軍功。

公爵的祖父便是在戰場是博得了軍功,所以公爵擁有了尊貴的身份和數不盡的資産。公爵的父親倒是從未上過戰場,因為他暈血,作為一個血族,卻暈血,聽上去是滑稽得不能再滑稽的事情了,可公爵也有這個毛病。

毓青覺得這只是公爵父子為了不想去戰場找出來的借口,畢竟他們喝血的時候從不暈血。

帝都很多貴族都會找各種各樣的借口,不去參軍打戰。毓青心裏明白,在這些貴族的眼裏,打戰是一件極其粗魯的事情,更何況還是跟自己的食物打戰。

自诩高貴的他們不會做出這些的事情,只會讓他們的奴仆把那些可愛的食物擺上他們的餐桌。

……

向文突然轉過身,目不轉睛地盯着毓青看,“不要在這裏發呆,在公爵的身邊伺候,不像你湊在廚房身邊讨吃的一般簡單,你最好提起心來做事,這是我給你的忠告。”他微微擡了下巴,“如果你不聽,我會向公爵提出請求,讓你去田地幹活,也許你在那裏,也能用你下面那張小嘴迷倒許多饑渴的血族。”

毓青聽到這段話,臉立刻就漲紅了,他連忙辯駁道:“我沒有。”

說完,他就緊緊地抿住了嘴。

在這個莊園裏,向文是出了名的嘴巴毒,但毓青很少跟對方打交道,因為他是廚房的幫工,而對方是公爵身邊的貼身男仆,他們兩個之間也有身份懸差。

貼身男仆這份工作幹好了,以後會有機會晉升為管家。

一旦成為管家,身份地位就會截然不同,有些管家受到主人家的優待,孩子可以一起跟着上貴族學校。

而他永遠只會是個卑微的奴仆。

沒人敢跟向文鬥嘴,因為他是公爵身邊的紅人,即使是管家也要給向文三分薄面。

……

樓梯上的風波過去後,毓青小心翼翼地端着水盆,跟在向文的身後進了三樓的主卧。

主卧的溫度很低,一進去便讓人感覺到了陰寒之意。屋頂和牆面皆是用的琉璃,房間的主色調是黑與紅,濃麗又黑暗,這種風格是貴族們最喜歡的一種。

向文一進門已經換上了一張小臉,“公爵大人,晚上好。”

床上的人坐在床邊,絲綢睡衣外的肌膚蒼白,這是貴族們特有的膚色,他們即使有避光戒,但也從不白日出門,在上等社會裏,皮膚的顏色同時也象征了一種地位。

只有卑賤的血族才會在白日的時候出去奔波。

向文溫順地蹲在了床上人的身邊,小心翼翼地為對方套上絨制拖鞋,同時嘴裏不停,“公爵大人,今晚的主餐是珍貴的人類血,飯後甜點是大人最喜歡的薩赫蛋糕。”

申珏沒有看為他穿鞋的向文,而是默默把目光放在了站在不遠處的毓青。

對方如前幾世一般漂亮,幾乎讓人挪不開眼。

“向文。”申珏開了口。

向文立刻擡起頭,“大人?”

申珏垂眼看了向文一眼,不冷不熱地說:“誰給你的膽子,放一個半血族進我的房間?”

向文聞言,立刻跪在了地上,埋低了腦袋,“大人恕罪,我立刻将他趕出去。”他複又起身,把毓青手中的水盆接過來,神情厭惡,“出去!不要在這裏髒了公爵大人的眼。”

毓青沒想到他才剛進來就要被趕出來,他身體都有些發抖,但只能聽從命令出去了。

出去後,身後的門就關上了,他像個垃圾被人趕了出去。

他在門口站了一會,把眼裏的淚意逼退下去後,才下了樓。

管家看到毓青先是驚訝了一下,随後嘆了口氣,什麽都沒說,只讓他回到廚房去。

回到廚房的毓青立刻被衆人包圍了,廚娘更是憐惜地摸了摸毓青的臉,“沒關系的,孩子,公爵向來都是這個脾氣,說來應該怪管家,你還是留在廚房裏好好做事吧。”

毓青低着頭,笑不出來。

廚娘見他這樣,便偷偷塞了一塊蛋糕給毓青,“躲後面去吃,別讓管家發現了。”

毓青雖然沒吃過這種蛋糕,但他見過,這是方才向文跟公爵介紹的薩赫蛋糕。

“可這不是……”他愣了。

廚娘俏皮地眨了下左眼,“沒關系,我只是分了一小塊給你,公爵不會發現的,你快去吧。”

旁邊的幾個人看到了,也叫毓青快去吃。

毓青這才笑了一下,拿着蛋糕去廚房的後門去吃了。

等他吃完,公爵還沒有下來。

公爵每天晚上睡醒,都要先泡個澡。

光是泡個澡,就要花上接近一個小時的時間。

不過近來向文有些郁悶,原先公爵泡澡,他都要在裏面幫公爵塗精油,按摩等等,可是自從公爵受傷後,便不讓他再伺候這些了,只讓他拿着衣服站在外面。

他有點懷疑自己要失業了。

……

浴室裏的申珏沒去想門外的向文在想什麽,他只是看着左手中指上的避光戒出神。

自從恢複記憶後,**的疼痛似乎現在還留在他的骨子裏。

他自盡的時候,其實後悔了,就像其他血族一樣,可是這條自盡路并沒有回頭路,只能神智清晰地看着自己的身體被燃燒。

他這一次自然不會走同一條路。

其實申珏還挺滿意這一個境的,因為毓青是他的奴仆,只要他的資産不變賣,沒人能從他手裏搶走毓青,至于喬江沅,哪兒來的回哪去吧。

他泡夠了,便起身沖了一個淋浴,才走出浴室。向文立刻想上前為申珏穿衣,但被對方的一個眼神制止。他只能乖順地把衣服遞過去。

因為在家裏,所以沒必要穿那麽正式。

申珏只穿了一件絲綢浴袍,便出了房間。

向文跟在他身後,永遠間隔三步的位置,不近不遠,申珏如果有需要,他便會第一時間趕過去,這是他作為貼身男仆的職責。

……

管家彎着腰站在一樓的樓梯迎接申珏,“晚上好,我的公爵大人。”

申珏看他一眼,微微點了下頭,就往餐廳那個方向去。

管家跟在申珏後面,他比貼身男仆要高一級,所以他只需要跟申珏間隔一步,“公爵大人,十分鐘前喬公爵家的仆人送來一封信,說喬公爵想今日過來拜訪公爵。”

“回絕。”申珏淡漠地說。

管家愣住了,第一次結巴了,“那……”

那可是喬江沅公爵,公爵最好的朋友,每次喬江沅公爵來的時候,公爵都會很開心,如果喬江沅公爵超過一周不來,公爵那一周的時間會變得非常差勁,而他們這些人的日子也過得比較艱辛。

申珏并沒有重複第二遍,管家在确認自己沒有聽錯後,只能點頭,“好的,公爵大人,那我便以公爵身體不适的原因回複對方。”

申珏走到餐桌前的主位坐下,他雙手交叉放在下巴處,淡淡看了管家一眼,“不用,讓他以後都不用來了。”

來做什麽?給他機會勾引毓青嗎?

有句古話是近水樓臺先得月,申珏準備提前把喬江沅的樓臺拆了。

這話落在管家的耳朵裏卻是申珏生喬江沅的氣了,他表面點頭,但準備待會偷偷透露幾句給喬江沅公爵的仆人。公爵生氣也有情有可原,畢竟公爵受傷後,喬江沅公爵只在受傷的當天來看過一次,現在公爵都醒了好幾日,他才過來看望,難免公爵生氣。

……

申珏開始用餐,他嫌惡地看了一眼放在杯中的人類血,但只能皺着眉把血喝下去。

他現在是個吸血鬼,如果長期不喝血,就會營養不良,加上他最近受了傷,所以只能喝人類血補充營養,可申珏并非一個正宗的吸血鬼,他有自己本身的記憶。

他喝了一半後,實在喝不下去了,他把杯子放下,一旁的向文立刻把清水放到申珏的手旁。

申珏喝了一大半的清水後,才勉強把胃裏的惡心感壓了下去,他掃了一眼面前還剩一半的人類血,突然說:“剛剛那個半血族呢?”

管家聞言立刻叫人去把毓青喊過來。

毓青得知申珏要見他,第一反應是他偷吃薩赫蛋糕被發現了,所以走過來的時候,表情非常緊張,他不知道申珏會怎樣教訓他,希望只能挨一頓鞭子。

他顫顫巍巍走到申珏的面前,小聲說:“公爵大人。”

申珏撫摸着手上的避光戒,眼神往杯子那裏一遞,“喝了它。”

什麽?

毓青從未想過申珏會把一大杯人類血賞給他,他完全愣在了原地,連向文嫉妒的眼神都看不到了。

申珏見人遲遲不動,轉眸看去,就看到毓青發呆的模樣。他歪了下腦袋,慢條斯理地說:“怎麽?嫌我喝過了?”

毓青連忙搖頭,“不,只是人類血太珍貴,我不能喝。”

現在一杯新鮮的人類血貴得離譜,像毓青這種奴仆,一年可能都無法喝上一杯。他們現在喝的都是血制品,裏面只有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人類血成分。

“沒關系,我說你可以喝,你就可以喝,喝吧。”申珏說完還露出一個笑,他等了一會,見毓青遲遲不動,臉上的笑又收了起來,“怎麽?要我喂你?”

“不,不,我自己喝。”

毓青說完還緊張地吞了一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端着了那杯人類血。

他那是那般的謹慎,生怕自己把杯子摔了。

血進入口裏的時候,他幾乎幸福地要手足舞蹈,不過他還記得自己現在在誰的面前。

毓青喝完了,連忙把杯子放回去餐桌上,他放回去後,還擡頭對申珏感激地一笑,“謝謝公爵。”

申珏也笑了一下,只是那笑容裏有深意,“你知道你喝的這杯人類血多貴嗎?”

毓青聽到這句話,臉色一下子白了下來。

果不其然,他聽到申珏的唇微微分開,吐露出一句殘酷的話,“買一個半血族都可以了,你還敢喝,真是膽子很大,蛋糕也挺好吃的吧?”

他掃了一眼毓青拇指上的蛋糕渣,随後便譏諷地勾了下唇,看向管家,“犯了偷竊罪的奴仆送到法官那裏去,會被處以什麽刑罰呢?”

話音剛落,旁邊的漂亮半血族立刻跪到了地上,他匍匐着身體,鑽到桌下,用自己的額頭去碰對方的鞋子,“公爵大人,請您不要把我送到法官那裏去,求您了。”

很多仆人在求饒的時候會選擇這樣一個姿勢,他們用臉去貼主人的腳,以示自己的忠誠和卑微。

申珏眼睛往下掃了一下,就把腳從拖鞋抽了出來,反踩上了毓青那張漂亮的小臉。

向文看到這一幕,默默翻了個白眼。

這卑賤的狗東西,就知道勾.引人,連公爵大人都不放過。

毓青被申珏踩中了臉,渾身都僵硬了,但他不敢動,只能任由那只冰冷的足在他的臉頰上踩了踩。

不過申珏只踩了一會,似乎就覺得沒意思,把腳收了回去。毓青見狀,認為對方要把自己送到法官那裏去,一時情急,竟然捉住了申珏的腳,主動地在對方蒼白的足背上落下一個又一個輕柔的吻。

邊吻邊低聲喚對方的名字。

“公爵大人。”

作者有話要說:  【再次高亮:一切設定為劇情而服務】

但我還是想說幾句,關于你們說的BUG,我個人覺得不是BUG,因為我本來寫就不是既實,這是一個架空的世界。

1.血統壓制

我不想寫這個,吸血鬼畢竟是一個不存在的物種,它現在所有的體系說實話也是一種設定,我想打破這種設定,去寫另外一個簡單一點的吸血鬼世界。如果有看過我《快穿之萬人迷2》的小天使,會發現我寫的第一個副本也是吸血鬼,那個世界設定更扯……(咳咳)

2.帝國為什麽讓一個公爵過得那麽慘

因為申珏在這裏的身份更像是中國古代藩王的庶子家的孩子,繼承了一定的財産,但沒有實權,一旦破産,全家完蛋。

3.為什麽不幹脆直接寫個簡單的現代世界

因為本文的設定不允許寫現代故事,我也想啊,可是現代殺人犯法。民國也不能寫,****不能寫民國,然後歐洲中世紀,因為我不想寫歐洲人,人名真的讓我頭禿了,所以我架空了一個中世紀大背景下的吸血鬼世界,連吸血鬼都是東方長相。

4.為什麽人類都會黑魔法,吸血鬼卻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

人類會黑魔法的原因,是因為我個人不想人類被吃光……啥都不會的人類很大幾率成為吸血鬼的移動血包吧,如果我是吸血鬼,肯定把這麽好吃的食物圈養起來,逼他們繁殖,然後一直吃。喝人血,一時爽,一直喝,一直爽。吸血鬼對人類的喜愛程度,大概就等于廣東人對福建人的喜愛程度吧。

吸血鬼當然有保護自己的能力,比如變成小蝙蝠飛來飛去,多可愛。

嗯,當然還有其他自保能力,我只是還沒寫出來而已。因為申珏面對的壓迫,是血族對血族,并不是人類對他的壓迫,所以他才那麽慘。

5.發小和白眼狼是不是有病?

有。

6.你是不是為虐為虐?

……我以後寫甜文,對不起。

最後,我之前說這個世界是脾氣壞的公爵和抖M的奴仆主角受,然後交大綱的時候,編輯還說不能S.M。我不想太透露我的大綱,但申珏這一境的攻略過程真的不慘。

謝謝你們追了那麽久的文,還看了我現在長篇大論的廢話,我一開始寫這個故事目的就是寫得爽而已,我有說過風格會像我寫的短篇(《好風南來》裏的短篇),甚至我一開始在文案标了三觀不正,暗黑等字眼,可不允許這樣标,我只能改了。

一個這麽暗黑的故事還有這麽多人願意看,是我的意外,有些小天使的棄文也在情理之中,我以後不會再解釋什麽,好聚好散,謝謝你們支持我那麽久。我曾經在寫《寡人》時候說我再也不要寫糾結的故事了,可是幾年後,我好了傷疤忘了疼。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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