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番外三(袁明清x唐宋)
在遇見袁明清之前, 唐宋想的是,總有一天要談一場不分手的戀愛。
然而在遇見袁明清之後,他的想法就變成了:艹,人生在世,總要遇見幾個渣男。
畢竟誰沒遇到過幾個渣男,對吧!
是的,唐宋給袁明清的定位, 就是渣男。
還是個極其有耐心的渣男。
——為了上他一次,在他身上整整花費了一年多,這不是有耐心, 是什麽?
唐宋曾經也算是個堅信美好愛情的小單純了,不然不會想要談一次不分手的戀愛。
不分手的戀愛是什麽,那就是談到結婚啊。
可在被袁明清壓倒上了,第二天壓倒他的人又人間蒸發之後, 他變了。
愛情?
呵,那算個屁, 不如錢實在。
錢,才是硬道理。
當然,他也不會輕易放過那個上了他就玩消失的人。
總有一天,他要報複回來。
不過他不是為了袁明清才跑去當經紀人的, 會跑去當經紀人只是一個意外。
實際上,在當上經紀人之前,他是在生物實驗室工作的,專業對口, 他也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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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次實驗數據洩-露,他就被拉出來當替罪羊了,結果他當然是自證了清白,可惜當時那些人的嘴臉太難看了,他一看就惡心,更不願意繼續相處下去,就幹脆辭職離開了。
辭職以後,他重新開始找工作,然後無意間點進了尚峰娛樂的招聘介紹,正好在招經紀人。
待遇,非常的優厚。
唐宋一雙眼睛亮了起來。
錢。
很多錢!
而且,如果當經紀人的話,更有機會接觸到袁明清,實施他的報複計劃。
然後,他就把簡歷投過去了。
理所當然,他成了一名明星經紀人。
唐宋第一次就帶了一個演員,小孩長得好,皮膚白,雙眼水靈靈的,跟會說話似的。
可這小孩實在讓他很糟心了。
一門心思都不在磨練演技上,天天想着劍走偏鋒,依靠自己的外表,找個金主,一步登天。
Excuse me?
就是長得還可以吧,但現在哪個小鮮肉不是這樣的,沒貌都整成有貌,人家憑啥看上你。
苦口婆說,好說歹說,偏偏聽不進去。
然後,終于把自己作死了。
盡管他最後挖空心思,想盡了辦法,也就是把小孩的“糊穿地心”變成“糊成一鍋粥”而已。
但好歹小孩以後還能立足娛樂圈吧。
沒有立刻完蛋,就是因為有唐宋最後的力挽狂瀾。
事情之後,唐宋也因此受到上級賞識,被調去了給另外的藝人當經紀人。
這次,是一個男團。
男團一共五個人,年紀都不大,最大20歲,最小才16歲,是一群純新人,但實力和能力都有。
這時候,唐宋已經當了快兩年的經紀人了。
人脈攢了點,資源也有一些,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處事,也更加得心應手了。
這支純新人的男團,被他帶的逐漸紅了起來。
往後的三年,他不止是男團的經紀人,還同時擔任了另外一名演員的經紀人。
忙得腳不沾地。
袁明清?那是誰?
忘了忘了,早就不記得這渣男了,他現在很充實,小金庫一天天增多,管渣男去死。
就在這時,老板突然将他叫去了辦公室。
這是唐宋第一次見到林路。
然後他不得不承認,第一印象,那都是騙人了,見了鬼才會相信。
可他那會兒信了,八成是撞鬼了吧。
高達七位數的稅後年薪,讓愛財的唐宋一口就應下了給老板親弟弟,林路當經紀人的活。
後面想想,帶林路,其實比他純新人時期帶的那個演員還糟心。
為什麽?
那還用說嗎?當經紀人當助理當保姆還要兼職當爹當媽當哥哥,他都快成超人了。
唐麻麻這個外號,很适合他了。
不過不可否認,他很喜歡林路。
是很單純的那種喜歡,不夾雜任何情愛,或許也可以說是真把自己當林路的爹媽哥哥了吧。
日子一天天的過。
生日這天,唐宋猛地發現,自己居然都三十二歲了。
他給林路當經紀人,都當了兩年多了。
他擡起頭,看向坐在自己對面,說是過來給他慶祝生日的林路和章景之。
“……”秀恩愛可以停一下嗎?
好歹考慮一下他今天生日,而且三十二歲了,還在單身狀态的事可以嗎?
內心戲非常足。
然而因為他沒有表現出來,所以林路和章景之的秀恩愛行為并沒有停下來。
最後的結果是唐宋木着臉,移開了視線。
算了,眼不見為淨吧。
托着腮發了會兒呆,唐宋突然想,他要不要也找個人談戀愛算了?
但要找什麽人呢?
男人?
女人?
主要是他喜歡的吧。
那自己喜歡什麽類型的呢?
他想想啊。
好看,愛笑,笑起來很陽光,個子高一點,會唱歌,歌要唱的很好聽,會跳舞……
等等。
這個形象怎麽越來越像某個久遠到不能再久遠他碰到的那個渣男?
簡直是冤魂不散。
唐宋臉色一下子拉了下來。
媽了個蛋。
這時候想起袁明清,掃興,連談戀愛的心情都沒有了。
萬一他跟戀愛對象啥啥啥的時候,腦海裏突然浮現出袁明清那蠢貨的臉,他一定會軟。
結論就是,他在三十二歲生日這天,依舊提不起戀愛的勁頭。
所以說兩人用舌頭狂甩對方的浪漫點和甜蜜點在哪裏?
在哪裏?!
—
唐宋萬萬沒想到,還會有重新遇見袁明清的那天。
他承認從實驗室辭職以後,他會跑來當經紀人,除了那足夠優渥的月薪外,确實有一種“同樣在這個圈子裏要報複會比較容易”的想法,然而轉眼七年過去,時過境遷,他早沒想法了。
實驗室工作三年,經紀人七年,他都三十二歲了,什麽恩怨,什麽舊恨……都特碼不想記起來了。
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趕快忘記袁明清,就像是重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可惜,現實總是打他嘴巴。
這不是,好不容易帶林路上個綜藝,居然碰見了袁明清!
說好的不錄戶外綜藝呢,不錄戶外真人秀呢?
打臉啊。
啪啪啪的。
唐宋看着從車上下來的那張他熟的不能再熟悉的臉,整個人都要不好了。
該死的,就在他努力忘記對方的時候,對方又突然冒出了。
袁明清,真的是跟他有仇的。
他們倆上輩子肯定是互相滅了對方滿門的血海深仇!
狠狠掐了自己一下,又深呼吸了好幾次,唐宋才沒在當場抄起木棍沖上去暴打袁明清一頓。
多年前那好不容易才忘了一些的記憶全部回籠。
他甚至記起了自己當時是怎麽半推半就,任由袁明清推倒自己,上了自己的。
那會兒他是喜歡袁明清的。
自願做下面那一個,他是抱着多大的勇氣啊。
疼死了。
真的疼,袁明清的技術簡直爛爆了。
媽的媽的媽的。
艹。
該死的。
唐宋轉過身,握着手機的那只手青筋凸起,臉色黑的可怕。
他放出的低氣壓,讓站在他身邊的人都默默往旁邊移了好多步。
怕被打。
幸好錄制已經開始,導演沒有說多久,抽簽分了組,就各自散開了。
否則唐宋真怕自己會忍不住。
節目錄制結束,唐宋本來想一接到林路就直接走的,哪裏想到袁明清會那麽臭不要臉,還敢跑過來跟他打招呼。
拜托,他都忍下了好嘛,他都沒沖上去打一頓了好嗎!
很熟?
呵,他們很熟嗎?
同校校友,最多再加一次你情我願的肉體關系,俗稱炮-友,419。
很想他?
這些年都在找他?
裝什麽癡情人設,渣男就渣男吧,承認渣,承認當年就是為了上他一次不好嗎?
唐宋覺得跟袁明清完全沒有共同話題。
将人拉離林路,并且警告他不準在林路面前亂說什麽後,他就走了。
多看一眼就心煩。
—
唐宋偶爾會想,如果沒遇見袁明清,他的人生會是怎麽樣的?
答案是,他可能就會像父母期待的那樣,找一個好女人結婚,然後生一個可愛的孩子吧。
但人生就是沒有如果。
他确實遇見了袁明清,袁明清也确實改變了他。
否則換成是以往的他,實驗室那次被推出來被背鍋,他自證清白以後,應該也不會辭職的。
在飛機上,林路問他和袁明清怎麽認識的,又有什麽淵源。
他說是孽緣。
也确實是孽緣。
當他說完,林路問他,和袁明清會不會有誤會?
他在那個當下,也确實想過會不會有誤會。
可人不見了,號碼又迅速換了,然後還有爆出的那個緋聞女友的新聞。
巧合嗎?
那也太巧了。
一件說是巧合,可以,他信。
可那麽多事情全部撞在同一天,說是巧合,他不相信。
總而言之,遇上章景之,是他人生一大敗筆。
當然最後悔的,莫過于在酒店把袁明清帶回自己房間,又半推半就跟他發生了關系。
這次偶遇,唐宋很快忘掉了腦後。
畢竟他忙,他家小少爺事多得很,處理起來超忙的。
而且,肯定不會再見了。
這些年來,袁明清的工作重心明顯轉向了海外,自己也開了公司,從歌手轉職成霸道總裁,日子過得很溜。
對方應該也不會再在意他了。
林路說的,袁明清一直都只喜歡他,這些年來沒有跟任何人在一起過。
說實話,他一點點都不相信。
快要九年了。
袁明清會一直記得他,喜歡他?
怎麽可能。
他每年能看到的關于袁明清的花邊新聞,都是數不盡的,那麽多俊男美女投懷送抱,只愛他?
那怕是童話故事裏才有的情節。
唐宋滿心的嘲諷和吐槽,但在表面上,沒怎麽表現出來,他看得出來林路想做什麽。
但就像他說的,沒必要。
他不喜歡袁明清了。
不喜歡了。
說實在的,唐宋也沒想到距離上次見面一天後,在尚峰,他又看見了袁明清。
看着對方那閃亮亮的眼神,有一瞬間,好像能和十年前初遇時重疊,唐宋都不禁恍惚了一下。
唐宋花了好幾分鐘時間讓自己冷靜下來,然後看向不請自來,沒有他允許就跑進他辦公室的某個神級歌手,語氣并不友好,“我記得我沒讓你進來,你的禮貌被狗吃了?”
袁明清在沙發坐下,一雙眼睛就直直落在唐宋身上,眼底有思念、癡狂、愛戀……各種情緒交織在一起,非常的複雜。
他竭盡全力才讓自己冷靜下來,而不是直接沖過去抱住唐宋,将眼前這個他戀了十年,想了九年的人狠狠抱進懷裏,親他,抱他,占有他。
“我們倆誰跟誰嗎,而且我剛才敲門了哦,你也同意我進來了。”
還不可以。
再等等。
否則唐宋這個小沒良心的,又該吓跑了。
要知道他當年就是出門去買個藥的功夫,再回酒店,人就不見,然後號碼也換掉了。
唐宋冷笑,“那真是見鬼了,我可不記得我同意過,而且我跟你誰跟誰?硬要算,仇人吧。”
袁明清眨眨眼,“仇人什麽啊,明明是愛人。”
他指了指自己的心,又指了指唐宋的心,在空中畫了一個心形,“我跟你,愛人。”
臉真大!
唐宋臉拉了下來,“不好意思啊,我可不敢高攀你。”
袁明清搖頭,“不不不,哪有什麽高攀不高攀的,我愛你,你愛我,還分什麽高低嗎?”
媽的我這暴脾氣。
唐宋的火氣成功被袁明清點燃,他摔下手裏的文件,怒氣滿滿朝袁明清走過去。
袁明清放下翹起的腳,突然變得正襟危坐。
一臉的期待。
唐宋俯下身,揪住袁明清的衣領,眼裏滿滿的“殺意”,“我他媽什麽時候說過愛你?!”
他用足了力氣,袁明清都被揪的半站了起來,“我再跟你說一遍,你跟我,最多是仇人,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你的臉,你最好像過往的九年一樣,有多遠滾多遠,否則我見你一次揍你一次,你要是不想因為被揍上國際新聞,現在立刻馬上,滾出我的辦公室,永遠別在我面前出現!”
袁明清笑容斂起,他站了起來,又将唐宋的手拿了下來,包在手裏,“你想揍我就揍我吧,怎麽打都可以,我絕對不會還手,但是你讓我離開,永遠不見你,那是做不到的,永遠不可能做到。”
“唐宋,十年前我第一眼看見你,我就喜歡上你了,我愛你,這麽多年來,沒有一天不愛你。”
唐宋甩開他的手,“你說的話,我一個字都不會相信。”
他背過身,重新回到自己的辦公椅上,蹲下去将散落在地上的文件撿起來,指尖輕顫,“你可以走了,不然我就叫保安,被保安駕着丢出去,難看的是你不是我。”
“我說了不走。”袁明清一屁股坐下,依舊目不轉睛看着唐宋,“你叫保安吧。”
唐宋被氣笑了,他拿着撿起來的文件,回頭看了一袁明清,“那您自己留着吧,我先走了。”
說完,他就頭也不回地出了辦公室。
相當帥氣。
—
袁明清是個粘人精,唐宋一直都很清楚。
畢竟十年前,袁明清就粘他的像跟蹤狂一樣,上課粘,下課粘,就是放了學,也還粘着。
超級煩。
唐宋沒想到的是,過了十年,袁明清粘人的功夫更上漲了。
放着一個公司的霸道總裁不做,跑來簽約尚峰?
腦袋秀逗了?
還要求他去給他當經紀人?
如果不是看在錢的份上,他都想把手裏的文件夾直接當着林堯的面丢到袁明清臉上。
真沒見過這麽不要臉的。
他是真的不知道袁明清想做什麽了。
難道是時隔九年再看到他,突然回味起酒店那晚,還想再上他一次?
他有那麽好上嗎?
……什麽玩意兒。
唐宋這回真沒答應,他又不是神經病,怎麽可能自己找麻煩,他只想離袁明清遠遠的。
林堯倒也沒有勉強,放唐宋離開了。
倒是袁明清有些失望,不過他轉念一想,自己已經來到尚峰了,也找到唐宋了,可以了。
其他的,慢慢來。
每天準時跑到尚峰報道,袁明清去自己公司都沒這麽勤快,可惜能碰見唐宋的機會挺少。
唐宋畢竟只負責林路一個人,大多的時候,都跟着林路在外面跑。
難得有一次,袁明清碰見了林路。
袁明清每每回想起來,都在慶幸老天讓他在那一天碰見林路,否則他可能要很久以後……或許還要耽擱個好幾年,才會明白唐宋到底為什麽一看到他就生氣,視他如仇人。
誤會真的大了去了。
他們居然因為誤會,錯過了将近九年。
四舍五入,那就是九年。
人生有多少個九年。
完全沒有停息,袁明清一口氣跑到了唐宋辦公室。
幸好,唐宋今天在。
袁明清一跑進辦公室,就直接抱住唐宋,在唐宋還沒反應過來,就跟倒豆子一樣,開始解釋當年那件事,他說得又快又急,生怕晚一秒,就來不及了。
“那天我是被人在酒裏下-藥了……看見你,我真沒控制住,因為我一直都那麽喜歡你……”
“第二天我沒有跑,我是去買消炎藥了……我是第一次,你又一直看着我,臉紅紅的,我根本忍不住啊……結果傷了你,對不起,很疼對不對,我明明是想讓我們的第一次能夠美好一點的。”
“還有電話號碼,我不是因為你換掉的,是號碼洩露,有粉絲一直打來騷擾我,才換的,我那時候去應酬了,助理幫我去辦的,換完了沒來記得告訴你就發生了那件事……”
“最後是緋聞,謝寧是我的表姐,我是幫她遮掩戀情的,那什麽報道,都是媒體亂寫的,還有這些年來的花邊新聞也是,我從來沒有找過任何人,一個都沒有,我只想要你……”
袁明清是在唐宋耳邊說話的,一說話,溫熱的氣息就全部噴到了唐宋的耳朵上,讓唐宋耳朵禁不住發紅。
他被禁锢在袁明清的懷裏,掙紮了半天,可惜還是沒能将某個人推開。
無奈之下,他只好乖乖聽袁明清解釋了。
越聽,他居然越想笑。
最後,也真的笑了出來。
原來還真是巧合啊。
他是真的誤會了。
真他媽的狗血,電視劇都不敢這麽演的吧。
還是一環扣一環的巧合。
真他媽的。
他媽的!
唐宋垂下眼睛,眼底有很多想法閃過,但最終又定格在平靜上。
他“哦”了一聲,然後狠狠踩了袁明清一腳,終于從袁明清的懷裏退了出來。
袁明清龇牙咧嘴,片刻後叫他的名字,可憐巴巴地注視着他,“唐宋。”
唐宋推了推眼睛,語氣很平淡,“既然是這樣,那就是我錯怪你了,仇人變成陌生人就好。”
對,他已經不喜歡袁明清了。
所以,這樣就好。
袁明清皺起眉,又叫了一聲,“唐宋!”
唐宋心煩意亂的,他抓了抓頭,炸了,“你還想怎麽樣,難道你還想跟我做朋友不成?”
袁明清深深地看着他,“不夠,朋友不夠。”
他又上前了一步,走到唐宋面前,稍稍彎腰,跟他臉貼着臉,“我想讓你成為我的男朋友,成為我的伴侶,我們可以肆意的親吻,做-愛,早上醒來,我想第一眼看見你,跟你說早安,晚上睡覺,我想跟你說一句晚安……我是想跟你成為這樣的關系,時限是,直到我們都死亡的那一天。”
唐宋心髒狂跳了幾下。
一如很多年前,他發現自己喜歡上袁明清的時候。
然而,他還喜歡袁明清嗎?
怎麽可能。
唐宋一把推開近在咫尺的某人的大臉,努力僞裝平靜,“不可能,我不喜歡你了。”
袁明清展顏一笑,“那你是承認,你曾經喜歡我了?”
唐宋炸毛,“誰承認了!”
袁明清笑得跟朵花似的,“你剛才自己說的,‘我不喜歡你了’不就代表你喜歡過我。”
唐宋:“……”
袁明清看唐宋愣愣的,緩緩低下頭,目标是自己肖想了很久的嘴唇。
唐宋的靈魂出竅,此時還在天上飛着。
突然,電話鈴聲響了起來。
唐宋靈魂歸體,望見袁明清撅着嘴要親過來的樣子,直接後退一步,轉身去接電話了。
親空了的袁明清:“……”
他能罵人嗎?
—
新年真是一個好日子。
袁明清的父母都在國外,還在各國旅游,所以他是死乞白賴的賴到了唐宋家。
因為唐宋正好也是一個人。
唐父唐母幾年前就去世了。
大年三十,他成功吃上了唐宋親手做的年夜飯,他覺得他從來吃過這麽好吃的年夜飯。
嗯,情人濾鏡啊。
習慣就好。
大年初一,他給唐宋包了一個巨大的紅包。
愛財的唐宋總算給了自己一個笑臉。
真是值得慶祝的一天。
大年初二,唐宋沒有再像前兩天,總會說一遍“吃完就走”的話,趕他離開了。
依舊值得慶祝。
初三,和唐宋出去玩了,盡管最後被認出來,跑了兩條街,還躲進了廁所裏,但好開心。
他成功牽到唐宋的手了。
還牽了兩條街。
初四,初五,初六……
每一天都是值得慶祝和紀念的好日子。
初七這天,唐宋買了幾瓶酒,又做了不少菜。
他心情非常好。
他今天早上收到短信,老板給他加工資了,雖然稅後還是七位數,可第一位從1變成了2啊。
整整翻一倍。
那是質的飛躍。
好心情的唐宋忘記了,袁明清是條大尾巴狼,酒是會害人的。
它既能助興,又能營造氣氛,還能酒後亂-性。
再次滾上-床,唐宋被壓在下-面,本來想打一架決定上下的,可想了想,又覺得累。
他不是二十幾歲了。
老胳膊老腿了。
袁明清親吻着唐宋的鎖骨和脖頸,又輕咬着唐宋的耳朵,“我保證,這次不會再讓你疼了。”
唐宋有些醉了,覺得頭暈暈的。
而且袁明清親的他很舒服,小唐宋也被伺候的很好,況且實在懶得出力氣。
那算了,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而且他好像聽說在下面的比較享受。
于是唐宋把手搭上袁明清的脖頸,原本清冷禁-欲的面孔變得緋紅,一點點染上了情-欲的色彩,聲音都帶了幾分勾人,“你說那麽多廢話幹嗎,要做就快點,不然就給我滾下去,重。”
他的話音落下,回應他的,是袁明清瘋狂的親吻。
嘴巴被袁明清的舌頭探進來,又感覺對方的舌頭在各種翻攪舔-弄,唐宋突然想到他之前的好奇的問題,今天總算有答案了。
——好像是挺舒服的,甜蜜?有一點吧。
順利結合的時候,唐宋恍恍惚惚的想,确實沒有第一次那麽疼了,袁明清真進步了。
不過,這個進步是實踐來的嗎?
他發現自己好像在吃醋。
然後,他也沒有隐瞞自己吃醋的心情,拉下袁明清的頭,在他嘴上用力咬了一口。
“行啊,身經百戰了啊。”
袁明清猝不及防被咬一口,呆了呆,反應過來後,開心的不行,又俯身去吻唐宋。
“書中自有黃金屋,我只跟你做過這種事情,做-愛做的事,當然要跟喜歡的人做才爽。”
再後面,唐宋說不出話了。
脫口而出的,只有一串一串的低吟聲。
夜還很長。
……
等一切都風平浪靜,唐宋趴在床上,整個人都焉了,實實在在體驗了一把什麽叫做縱-欲過度。
他的老腰啊。
快斷了啊。
明明他比袁明清大不了幾歲啊。
唐宋瞪着蹲在床邊替他揉腰賠笑的人,啞着聲說:“我特碼信了你的邪,滾去給我倒水。”
袁明清摸了摸唐宋的臉,連忙應聲站起來,跑去倒水了。
從背影看,怎麽看都像是有尾巴在搖。
唐宋看着看着,突然噗嗤一聲笑了出來,他抖着肩,笑得完全停不下來。
越看越像了
狗。
但還挺好玩的。
袁明清很快回來了,他端了一杯溫開水,動作輕柔地喂給唐宋,喂完水,他繼續替唐宋揉腰。
唐宋閉上眼,有點想睡覺了。
袁明清見了,就湊近他,在他耳邊輕吻了一下,溫柔說:“晚安唐宋,我最珍愛的寶貝。”
唐宋迷迷糊糊地回:“晚安。”
在完全進入睡夢之前,唐宋想——這樣好像,也挺好的。
好久沒有人陪着他,照顧他了。
那,暫時就這樣吧。
搭夥過日子。
但未來還很長,五年十年或許可以,但二十年三十年呢?他和袁明清會有未來嗎?
或許,會吧。
他期待會。
原來他還會有期待嗎?
原來他還是喜歡袁明清的啊。
那就喜歡吧。
反正某個笨得要死的人,好像也是那麽喜歡他,姑且就再相信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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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給魏爾倫戴了頂環保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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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外挂,就自己創造外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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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
“對,你也是我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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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會恢複記憶又如何,他已經抓住了全世界最好的珍寶。
感謝魏爾倫!
你舍得抛棄的搭檔,現在是我老婆!
【麻生秋也CP蘭堂(法文名:蘭波)】
我永恒的靈魂,注視着你的心,縱然黑夜孤寂,白晝如焚。
——詩歌《地獄一季》,蘭波。
★主攻文。秋也攻,攻受不會改變。
★蘭波是二次元的異能強者,三次元的法國詩人。
★雙向熱戀,結局HE,讓這場愛情的美夢用烈火焚燒,燃盡靈魂的狂熱。
內容标簽: 綜漫 穿越時空 婚戀 文野
搜索關鍵字:主角:麻生秋也,蘭堂(蘭波) ┃ 配角:魏爾倫,亂步,中也,太宰,森醫生,紅葉,夏目三花貓,澀澤美人,晶子 ┃ 其它:港口Mafia小職員
一句話簡介:兩個人的故事,三個人的名字。
立意:橫濱這麽小,世界這麽大,該走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