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你比我高了

于是,意料之外的。

并沒有折辱,沒有刻意的讓他出醜。

吳轼就像一個翩翩君子,而他簡直像個最狹隘的小人,心懷敵意,披衣戴甲,全副武裝地來參加他的宴會。

但那個君子卻什麽都沒有對他做,甚至不曾驚擾他的用餐。

整場宴會,吳轼提都沒有提到林子勿的名字,也不曾請他上臺演唱。

他就像根本不記得自己還邀請了這個人,或者像是格外貼心,不願意讓旁人過分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讓他難堪。

總是,随着宴會氣氛漸好,賓主漸歡,也漸漸無人記得這裏還有一個身敗名裂的昔日天王。

這對林子勿而言,本是最好不過的結果。

他靠在那個無人注意的位置,端着分層已漸模糊的雞尾酒,臉色蒼白如玉,抿着嘴唇,神色像是悲傷,又似冰冷,燈紅酒綠中,并不能看得太真切。

飲至深夜,年紀大的長輩都去別墅後區的客房休息了,而把場子留給了年輕兒女交流感情。

酒酣意暢時,人們縱情狂歡,歡騰的啤酒泡沫裏,提琴豎笛齊響,鼓號鋼琴共鳴,淑女們喝多了,倒也不再冷豔,挽着舞伴的手笑得臉頰通紅,在舞池裏翩跹如蝶。

林子勿的眼睛一直都落在洛蕭身上。

她倒是沒有和別人去跳舞,全程也沒有什麽笑意。

但林子勿明白,這也并不意味着她不高興。她向來不喜熱鬧,去個動漫節都把她憋了個半死,更何況是這樣的狂熱場面。

臺上的節目從交響樂隊演奏舞曲,變成了一個白俄羅斯DJ火辣性感的熱舞,更将下面縱情的男女帶上歡鬧的□□。

洛蕭卻拿着手機,坐在舞池邊上,低頭默默刷着屏幕,也不知道她究竟在看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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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沸人聲中,有個欣長英俊的身影向她走了過來,那個人正是宴會的主人吳轼。

吳轼低頭和洛蕭說了幾句話,昏暗的光線下,并不能看清兩人的神情,只能看到最後吳轼捉住了洛蕭的手腕,洛蕭似想掙脫,但林子勿瞧見吳轼終是把她拉了起來,兩人一齊消失在舞池深處,于是便想,或許她那一瞬的掙紮和僵硬,也只是自己因太癡心妄想而生出的錯覺而已。

林子勿立在原處,臉上并無什麽表情,近乎是一種麻木。

只有眼睛,還是習慣了,習慣追逐洛蕭的身影,在晃眼的酒會彩光眩燈裏,偶爾看到洛蕭和吳轼的身影一閃而過,又被狂歡的人們淹沒。

他看着他們跳舞,腳步像是踩在他焦黑的廢墟上,像是要把他心裏最後一點火光,最後一點溫熱都踩熄,踩碎。

林子勿只覺得透不過氣來。

好像那些過往的青春,那舊夢芳華,都燒光了,從過去,燒到現在,連帶着把未來也焚盡了。

十年纏綿,可憐焦土。

他在此刻,竟忽然生出一種年邁之人才會有的無限蒼老來。

他曾篤信自己一生不會失魂落魄,一生都将傲不可折。

現在他明白不是的。

他近乎無法呼吸,喘着氣,慢慢地,在角落裏捂住失了心律的髒器。

他的傲骨,其實早就在深愛上洛蕭的那一刻起,就被她折碎了。

她對他的感情,原來竟是因為這個人,才施舍給他的嗎?

她對他好,原來竟只是他和這個人容貌相似,眉眼如一。

最終,她會為這個人穿上曼麗衣裙,牽着這個人的手,在舞池裏翩翩起舞,而他只能像一塊可有可無的破爛幕布,在窗戶邊冰冷冷地待着,是嗎?

林子勿一生顯少覺得委屈。

凡事求而不得,都覺得是自身努力不夠,不怨旁人。

這是他第一次覺得不公,覺得憤怒,覺得屈辱。

覺得心如刀絞。

舞臺上的話筒已經是由歡鬧的賓客上去搶着唱了,來賓中不乏演藝圈的歌手,此時酒過三巡,都半醉半醒地想上去亮一亮好嗓子。

林子勿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想的,腦袋像是燒着了,理智剩下的那麽少。

等他反應過來,他已經站在舞臺上了。

他明白自己的處境,只是等他察覺自己做什麽之後,他平靜地想了想,也并沒有任何後悔。

那個唱的搖頭擺尾的搖滾歌手一曲正好唱罷。

還想再唱,話筒卻被林子勿淡漠地拿過了。

搖滾歌手正要笑着再奪,鐳光燈掃過,正照到林子勿如松間白雪般清俊的臉龐上,那歌手看清來人,幾乎是倒抽一口氣。

“你……”

林子勿氣度裏沒有半點落魄,依然是天王舊時風度:“你下去吧。”

歌手:“可你——”

“下去。這裏有我就好。”

他的話像是有某些不可抗拒的氣勢,那歌手愣了愣,竟就乖乖地把話筒和位置都讓給了他。

下面的人都還在狂歡着,還沒有幾個人注意到舞臺上發生了什麽。

直到林子勿脫去了熨燙妥貼的西裝外套,就那麽淡淡地,把外套扔到了鼓架邊,袖子卷起,抱了一把吉他,坐到了高椅上。

他深吸一口氣,仰起頭,看着一束蒼白的白色聚光燈從天頂打下。

那冰冷的白色猶如大雪,緩緩地,覆蓋了他的臉龐,肩膀,将他包裹在一片蒼茫之中。

他輕輕撥動琴弦,略帶生澀的嗓音,開始低慢地唱響。

林子勿不是專業歌手,但情之深切,聲音清冷,卻也逐漸讓舞池裏的狂歡的人都逐漸注意到他。

看着他的先是一小撮人,然後漸漸鼎沸,人群裏有越來越多的目光向舞臺投過來,一開始還有人竊竊私語,對林子勿上臺演唱有着這樣那樣的猜測和評價。

漸漸的,那些喧鬧聲越來越輕,最終幾乎所有人都看着他,沒有一個人說話。

“起初不經意的你,和少年不經事的我,紅塵中的情緣,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語的膠着。”

他沒有看任何人,只是微微仰着頭,望着那束潔白的光芒。

眼眶漸紅,嗓音漸啞。

“來易來,去難去,數十載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難聚……”

他緩緩合上眼睛,喉結滾動。

聚光燈隔着溫熱的眼皮,染得視野一片薄紅。

一曲終了,空氣中彌漫着幾乎可以用手指尖觸碰的哀恸,沒有人出聲,原先喧嚣無比的華美廳堂內,俊男美女們沉寂一片,誰也沒有想要先打破這份默然。

過了很久,才忽然有人撫掌稱贊。

清脆的拍手聲,林子勿睜開眼睛看過去,吳轼站在人群中央,清雅如同一尊神像,他臉上帶着令人捉摸不透的神色,慢聲慢語地說道:

“林先生,好本事。”

林子勿不與他說話,甚至不看他,目光只是落在他身邊的洛蕭身上。

洛蕭似乎沒有想到林子勿竟然會出現在這裏,臉色一時煞白,站在原地如同泥塑木雕,連嘴唇都失了顏色。

吳轼說:“以前只久仰林先生演技卓絕,不想今日一展歌喉,竟也是技驚四座,令人動容。這般才華,委屈了總是不好的。人品和才華本就不是一回事,我是惜才的人,如果林先生願意,我倒是可以幫一點忙。”

林子勿的污名便是他扣上的,此時他又說要幫林子勿的忙,看起來好像是想要再做好人,其實不然。

他邀請林子勿前來赴宴,只是想讓對方明白,自己一個戲子,是無論如何也及不上他天生富貴的。

他覺得林子勿去掉了影帝的光華,就像滿屏華翠的孔雀被拔光了尾羽,合該自慚形穢,找個地縫鑽進去。

他覺得□□無情,戲子無義,落入泥潭的天王自然會愛惜自己的面子,即使看到洛蕭就在眼前,也不會在衆目睽睽之下丢人現眼。

可是他到底是不懂林子勿的。

這個人不是戲子,他是一個從一開始,就認認真真,勤勉努力的演員,于事業,他問心無愧。

這個人也并非無情,他深愛洛蕭,他浸泡在燈紅酒綠的圈子裏,卻從來潔身自好,心裏一直都只有她一個人的影子。

于這份感情,他雖有不甘、雖有心疼,卻并無任何後悔。

于是面對吳轼明顯想當衆折辱他的那番“好意”,林子勿連理都懶得理會,只冰冷地:

“不必了。”

吳轼沉默一會兒,笑了:“林先生……果然是白雪般的人,今日一見,才知傳聞不假。”

林子勿卻根本不再和他多言,深深看了洛蕭一眼,話筒還拿在手裏,似乎是想說些什麽。

可是他偏着頭,想了很久,卻也什麽都想不出來。

他曾經覺得自己和洛蕭有着說不完的話,只要在她面前,哪怕再瑣碎的小事他都可以說的津津有味,眸子發亮。

但他錯了。

原來他們也會有這樣一天:他瞧着她,卻已相顧無言。

林子勿就這樣在臺上幹站了許久,忽然覺得所有想說的,想做的,都已經說了,所有想做的,也已經做了。

他擱下話筒,轉身想要走下舞臺。

忽然臺下有人用所有人都能聽到的聲音朝他喊:“林子勿——你站住!”

洛蕭的面頰漲得通紅,臉上說不清是緊張還是難過,喜悅還是悲傷。

好像有很多感情夾雜在一起,甚至讓她一時間難以整理出要說的話來,只是臉越漲越紅,最後連耳朵根都染上一層晚霞顏色。

“不是你想的那樣。”

她費力地說。

“我沒有……我不是……”

“我知道。”林子勿打斷她,“我知道你沒有喜歡過我。”

名流們都聽呆了,睜大眼睛,傻愣愣地看看臺上,又看看臺下。

洛蕭似乎又急又氣,甚至帶着幾分委屈。

吳轼拉住她的胳膊,壓低聲音提醒她:“洛蕭,你有什麽事情不能之後再說?”

她對吳轼的話置若罔聞,甩開他的手,眼眶微微濕紅着,只望着臺上那個男人。

一時間有那麽多句子在翻滾,擁堵在胸口,争前恐後地想要出來表明心意。

可是她微微喘了一會兒,待感情稍稍平複,脫口而出的,卻是一句無人能夠聽懂的話。

她聲音按捺着哽咽,對舞臺上的那個男人說:“林子勿……你比我高了。”

誰都沒有懂。

除了他。

林子勿抓着西裝外套的手松了,衣服掉在了地面。

他驚愕地望着人群裏的她,似乎沒有聽清她的話,似乎不敢聽清她的話,許久許久,他都沒有回答。

她走上前幾步,然後幾乎是踩着高跟鞋,跑上舞臺。

可是她踩不習慣高跟,趔趄着差點摔倒,林子勿在臺上幾乎是條件反射地抽緊了身子,想要去扶這個莽撞的家夥。

這家夥卻自己把高跟脫了,赤着腳,提着裙擺,朝他飛奔而來。

他看着她的裙裾翻飛,如同細浪,下意識地張開雙臂,似乎想要接住這個看起來停不下腳步的人。

可是她氣喘籲籲地跑到舞臺上,還是急匆匆地剎住了腳步,搖搖晃晃地,微微喘息着,又黑又潤的眼睛凝視着他。

“洛蕭……”

“嗯。”

她看着他,明亮的聚光燈下,他的面容溫柔又倔強,帶着一絲赧然,手足無措的模樣。

“不是你想的那樣。林子勿,你們不一樣。”

他濕潤的眼睛凝視着她。

她說:“你和他,不一樣的。”

然後她上前兩步,擡起手,在自己的頭上比劃了一下,又踮起腳尖,在林子勿頭上比劃一下。

“林子勿,你比我高了。真的。”

他沒有說話,清俊的臉上帶着些朦胧的神色,然後黑如墨玉的眸子慢慢睜大,流露出驚愕,溫潤的嘴唇抿了抿,似乎是想說什麽,但最後仍沒有開口。

只是血色逐漸從他白皙的面容浮起,薄薄的緋紅色,很像那一年高三窗外輝煌又熱烈的雲霞。

只是此時,離他第一次對她表白的那個黃昏,已過去十年之久。

他終于等到她溫柔的回答。

在衣香鬓影的舞會廳堂,在多少人的注視下,在他從高不可及的天王神壇走下來時。

她還像當年那個姑娘,并不在意他是否富貴榮華,是否飽受愛寵,是否天子驕子。

朝他走過來,目光交疊時,彼此眼眶都是紅的。

然後她伸出手,環住了他的腰。

柔軟溫暖的臉頰貼在他心如擂鼓的胸膛,他覺得像是有人瞄準了他朝他心口開了一槍,砰的一聲血流洶湧,眼前五光十色,并不像是真的。

他一向驕縱肆意,一生極少有畏懼的時候。

但他卻過了很久,才敢擡起手,幾乎是有些顫抖着的,幾乎是不敢相信的,落在了她的肩膀上。

肌膚溫暖,故人仍在。

他近是在瞬間覺得上天不薄待他,他想要的,此刻都有了。

他回抱住她,懷裏像捧着人間四月的鮮花,寒天漫夜的焰火,兩人都不再去顧及臺下的看客究竟何其震驚,不再管他人臉上神色。

那些求而不得的,都已在眼前。

還有什麽比這更重要的。

作者有話要說: 瑪德,總算在一起了,讓我吃一口肉包壓壓驚,我發誓下一本的主角絕對沒有那麽磨叽!這兩個經驗值為零的傻×!可累死我了!!!

下一次,一定要寫個老司機老流氓來當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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