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八節:這是我的兵?(上)
勤務兵屁颠颠的幫湯森領了盔甲一類的裝備回來,在長官痛苦萬分的進餐時,他就蹲在帳篷角落裏,賣力的擦亮了每一處應該閃閃發亮的地方。
“這玩意怎麽穿?”湯森拿起皮甲的某部分,發現自己無論如何也弄不懂:“過來幫忙。”
“是,長官。”勤務兵拘謹地擦了擦手才跑過來,他先幫湯森穿上一層麻布制的內裏,再逐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後用寬大沉重的金屬扣和皮帶連接各個部位。
湯森估計了一下,整副皮甲帶表面的金屬貼面,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穿戴時間不會少于十分鐘,真是繁瑣笨重到不能忍受。
“穿上盔甲,湯森長官才真是威風啊!”綽號猴子的勤務兵歡喜地說:“我們早就盼着有個正經軍官來當隊長了!長官,您不知道,如果一直沒有軍官願意來,我們連飯都吃不飽啊!”
“你們跟別人一樣,都是聯軍的兵,為什麽會吃不飽?”湯森奇怪了,在他的時代,戰士吃不飽是不可想象的事,同時也意味着會有一串人站在帝國軍事法庭的被告席裏。
“因為我們是尖兵啊,我們都是被各營踢出來的倒黴蛋,沒人肯正眼看。”猴子低聲說:“不管什麽隊伍,不管是什麽事情,人家的軍官一出來,我們就只有挨揍的份。我們要幹幾份活,卻領不到足額的夥食……哦長官,該出操了。”
湯森平靜的傾聽,他早已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宗旨,沒有理會猴子的抱怨。聽到軍營中單調的鼓聲,他拿起頭盔問:“出操內容是什麽?”
“別人不知道。但我們就是甩甩手、伸伸腿,要不然繞着帳篷跑兩圈也行。”猴子說:“長官,他們都集合好了。”
出了自己的帳篷前,湯森習慣性的在門前止步,臉色肅然,兩手掌豎起、拇指先從兩眼旁邊插進發際線,手腕一轉食指中指插入領口內、與拇指一道理好了領口——沒碰到大檐帽、沒捏到風紀扣,這是奇怪的感覺。
“這不是你熟悉的那個世界啊!”湯森暗自苦笑,一臉肅然的走出帳篷,準備迎接蕭殺的軍營生活——走到外面才看了一眼,他就呆住了。
這個所謂的軍營,絕對在改寫湯森的認知。
這哪是軍隊駐地?完全是個菜市場加垃圾場!
各種顏色打着補丁的帳篷橫七豎八,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穿梭來往,空曠處有人擺着地攤在叫賣什麽,角落裏那堆人分明是在賭博……你大爺的,自己不穿衣服在外面溜達也就算了,揮舞着着女人內衣瘋跑是怎麽回事?!
“長官,這邊走。”猴子在前面領路,彎來拐去的帶湯森走到一個馬廄前,把手往前一指:“長官,他們已經列隊了——長官到!”
“立正!”一個低沉的聲音響起:“尖兵隊迎接長官!”
湯森只向前看了一眼,心裏就開始哀嘆。
這是一支什麽樣的隊伍啊!二十多個人,有光頭,有雞窩頭,有大辮子有小辮子,他們就在污泥和馬糞中彎來拐去的站成了兩排。雖然每個人都很用心很用力、想讓自己顯得嚴肅威武,但他們那高矮胖瘦的形體和沒洗幹淨的面孔,已經讓這種努力付之東流。
大名鼎鼎的禿鹫聯隊前哨尖兵隊,到底是個什麽狀況呢?
從體型上看,瘦成一條柴的人占了半數以上,剩下的人也好不到那裏去,唯一兩個臉上有肉的其實是浮腫;從臉色上看,絕大多數尖兵的臉色是灰敗而憔悴的,嘴唇呈青紫色而且幹裂起殼;從穿着來看,他們穿的就不是制服,顏色斑駁,破舊不堪,甚至還有穿便裝的!
從精神狀态來看……算了吧,這那還有精神狀态可言?
首位上的中年士兵比其他人要強壯些,但舉着一根兩人高的旗杆還是吃力。旗杆頂端飄着一根三角形的藍色布條,上面那團墨色的東西分不清是圖案還是污跡。但跟其他人的裝扮比起來,這面旗幟還算是整潔幹淨的,至少不像軍服那樣補丁蓋着補丁,大洞套着小洞。
看了尖兵們攜帶的武器,還有時不時暴露在空氣中的手肘、膝蓋和屁股蛋,湯森已經肯定,尖兵隊的地位在營地裏倒數第一。自己就要帶着這樣的隊伍上戰場?帶着一臉菜色甚至手腳浮腫的手下上戰場?!開什麽玩笑?!
“稍息。”心頭雖然火起,但湯森表面上還是和和氣氣地跟手下見了面。他順着隊列從頭走到尾再從尾走到頭,仔細看了每一個手下的狀況,連他們背在身上的包裹也沒放過。
算上猴子,他有二十三個兵。基本裝備方面,整個尖兵隊有十九身色似抹布形如漁網的軍服,十三雙半軍靴,十一只長槍,四副皮甲,三個頭盔,三張弓,兩把腰刀,一柄長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