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吳王的妹妹到底在哪裏
“張紹文,你今天怎麽自己一個人來了?你們張家不來下聘将事情定下來,你就不要來找我女兒。還有,我要求的大宅子你有沒有着手去買?相信昨天本官已經同你說的很清楚了。如果沒什麽重要的事,張少爺還是請回吧。”
張紹文心情郁悶,這才過了一天而已,秦大人有必要這麽催促他嗎?他剛才同李嬌娘吵了一架,只是想找秦香談談心嘛,可秦香她爹就是不通人情。他在人家家裏不受主人的歡迎,只得識趣點自覺離開。岳問天那家夥又不知道去哪了,張紹文想找個人說說話都找不着,這時他才驚覺,作為知己,他居然還不知道岳問天的住處,他告訴自己,下次再看見他,一定要問問他。他的心裏到底還是在乎李嬌娘的,要不然他下午摔人家東西的時候,幹嘛要說那幾句酸溜溜的話呀。他好讨厭這種感覺,哼,可能等他娶了秦香,他的生活就會走上正軌,再也不必整日跟那個惡婆娘鬥氣了。
夜晚,吳王行宮,書房
吳王身着棕色錦袍,外穿敞開的姜黃色對襟大袖衫,坐于書桌前,冷眼盯着單腿跪在地上的黑衣人。
“二月飄,你還知道回來?難道連你也想背叛本王?”
二月飄依舊着一身黑色夜行衣,只不過此時他并未蒙面,只見他一支細銀簪将頭發全部盤起,劍眉淩目,膚色呈古銅色,即使他此刻是跪在吳王的面前,卻是腰背挺直,一點奴相都沒有。
“屬下不敢。”他極為恭敬地說道。
“你不去做的事情本王也不勉強你,本王已另外找人替你去做。我知道你這是怪本王,淩霞心甘情願為你去殺那些你不忍心殺的人,但是她為了救你的親娘,不惜以劍挾持本王,事後自覺無臉再見本王,遂揮劍自刎。一個殺手動了情還算是一個合格的殺手嗎?”吳王說出這番話似是在回憶一個月前發生的事情。
二月飄無話可說,那個叫淩霞的女子,他注定這輩子是要欠她的債,而且今生再無機會償還。
吳王的面上除了威嚴看不出其他任何表情,“你起來站着說話,本王有新的任務交給你做。”見二月飄劍眉微蹙,吳王知曉他心中不快,“放心吧,這次本王不讓你去殺人,而是找人。”
二月飄知道吳王是要他找何人,沒有多問,便領命出去了。他的思緒回到一個月前。
事情得從十七年前說起,吳王的母親蘭淑妃生下小公主後已是筋疲力盡昏睡了過去,就在當天夜裏,竟然有人神不知鬼不覺地将小公主偷走了。吳王的母親連自己親生女兒長什麽樣都不知道,終因日夜思念女兒,身體日漸消瘦,久病不愈,已于幾年前去世了。她活着的時候,身體一直靠湯藥養着,若不是為了有朝一日能親眼見見她的女兒,就算皇家有再多稀罕貴重的藥,她也不可能堅持了那麽多年。她臨終前千叮咛萬囑咐,要吳王一定要找到他妹妹。
上個月,事情終于有了眉目,當年偷小公主的兩人被吳王的人抓到了。起初那對被抓的夫妻并沒有說實話,吳王手下的人當着他們的面毒打他們的兒子,如此這般那對夫妻才肯說出事情的真相。眼前這個兒子并非他倆親生,原是他二人用小公主與一産婦剛生的男嬰調換來的。他們也不認識對方,只是聽後來趕過來的那産婦的相公說他家是蘇州的,他是來他娘子的娘家接她回家的。在路上他娘子為了一點小事與他争執起來,哪知道她一賭氣竟然一個人挺着大肚子就走了,走着走着就要生了,正好被他倆遇到。因為沒想過再将小公主找回來,所以他們什麽東西也沒給小女嬰留,只知道其右腳心有兩顆紅痣。
他二人假扮成夫妻是為了避人耳目,方便逃走。他倆本是皇貴妃跟前的貼身侍女秋海棠與皇貴妃的義兄季常。當年皇貴妃雖是被先皇賜死的,但是她的死與蘭淑妃多多少少有些關系,皇宮裏女人的争鬥自古以來還少了嗎?無非不就是争寵奪,權那些。孰是孰非誰又說得清呢?秋海棠與季常偷走蘭淑妃的孩子無非就是想報複她替皇貴妃報仇。官府四處張貼榜文要抓他倆,他二人喬裝打扮,一路從京城逃到山東濟南府。因二人不忍心殺死那可愛的小女嬰,才會将她與路上遇到的那名産婦的兒子調了包,一來讓吳王母親找不到,嘗嘗一輩子見不到親生女兒的滋味,二來換成男孩也可繼續裝作夫妻逃避搜查。那名産婦當時生完孩子已是筋疲力盡,根本不知道自己生的是男孩還是女孩。
吳王眼睛裏根本是容不得沙子的,他怎會忘記自己的母妃因為此事所遭受的痛苦,妹妹一天沒找到,蘭淑妃的臉上就沒有笑容,一直郁郁寡歡,久病纏身,直到她死了還死不瞑目。吳王當然是非常憎恨偷了他妹妹的人,二月飄當時就在現場,吳王命令他立刻殺了秋海棠與季常,還有他們的兒子。二月飄手起刀落,兩條鮮活的生命就沒有了。只是對于那兩人抱來的兒子,二月飄覺得他是無辜的,畢竟他也是受害者,于是求吳王饒過他。吳王見他不肯服從他的命令,就讓绫霞去殺,哪知道二月飄卻突然帶着那兩人的兒子阿牛逃跑了。淩霞故意放走二月飄,後又找機會私自帶被吳王囚禁的二月飄的母親逃走,最後才落得個自盡的下場,年僅二十二歲的年輕生命就這麽香消玉隕了。
二月飄安置了阿牛以後,就一直住在岳問天那裏,他沒想過要逃走,因為他的母親還在吳王的掌控之中。那段時間适逢李嬌娘即将要嫁人,他只是想找個地方冷靜冷靜,于是去鎮江投奔岳問天。
誰說他絕情了,誰說他不關心李嬌娘了,她不快樂,難道他的心裏會比她好受嗎?做不成夫妻,但她畢竟是他有血緣關系的妹妹,盡管他恨他們共同的爹,他恨她的娘,可是他做不到對她視若無睹,這兩年每逢李嬌娘的生日,他都會如約定的那樣去赴約,只不過他只是躲在暗處,并未現身罷了。
現下找人的線索便是公主腳上的紅痣,公主被調換的地方——濟南府,那對夫妻的家——蘇州,十幾年過去了,那對夫妻還住在蘇州城嗎?沒有畫像,沒有能表明身份的物件,茫茫人海要如何去找?吳王真是太高看他了。
再說說李嬌娘這邊,入夜,又是該她出來活動的時候了。按照她的原計劃,今晚她是該去拜訪秦知府家的。哼,一個明面上是清官,號稱是兩袖清風的人,她倒要看看他家裏藏了多少值錢的寶貝。這次她定要他打落牙齒和血吞,有苦說不出,白白吃了這啞巴虧還不敢聲張。
她神不知鬼不覺地進了秦知府家,偷偷地跟着秦大人來到書房前,她跳上屋頂,揭了一片瓦,盯着秦大人的一舉一動,他果然有鬼,跟她老爹一樣,書房裏也有一間密室。看來這有錢人都喜歡這麽藏自己的小金庫。等秦大人走了以後,李嬌娘見四下無人,迅速地溜進秦大人的書房,這次她可不是來偷小錢跟米的,她專門挑貴的好帶出去的撿,拾了大約有五十斤的金銀珠寶。這裏好歹是知府大人的家,她可得謹慎些,走這一趟就夠本了。她扛着一大袋的金銀珠寶跑到郊外的一條河邊,找了一處荒地,挖了足有兩米那麽深的坑,将東西全部倒進去埋好,還不忘記蓋些舊土在上面。她不必做上任何記號,因為只要給張府養的狗聞一下裝錢的袋子上的味道,它就能幫她找到。都說巡按大人為民請命,公正不阿,哪天等巡按大人來了鎮江府,她也好有證據扳倒秦知府這個道貌岸然的僞君子真貪官。雖說吳王在蘇州府,她也不相信他,單憑他收了李員外那麽多的錢,她就打心眼裏瞧不起他。那能怎麽辦,人家是王爺,這個天下都是他們家的。她李嬌娘也是一個吃五谷雜糧的小民,她自知不能與吳王鬥,鬥一鬥像秦知府這樣的官她還是有這個膽子的。
作者有話要說: ?(?^o^?)?又晚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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