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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星期六的喬遷宴,林夕露也破例抽出了一天時間來做準備——給林仁夫妻買衣服。

林仁夫妻因為經濟的拮據,內心多少是有些自卑的,再加上性格老實,在親朋圈子裏地位很低。

林夕露既然決定了好好照顧原主的家人,便不可能讓他們一直處于這樣的地位。

人靠衣裝馬靠鞍裝,所以在這次的喬遷宴上,她決定要幫他們好生裝扮一番。

給林仁買了一線品牌的西裝,皮鞋,還有價值十萬的手表。

而季鳳蘭,則是買了兩身中袖的旗袍,兩條配套的真皮披肩,還買了一條珍珠項鏈,以及一只十多萬的碧玉翡翠镯子。

原本兩人是不要的,女兒玩笑着說,她可是兩小時賺一百萬的人,他們作為父母不穿好點會讓她丢面子,在林夕露的撒嬌賣乖下,兩人這才接受了這樣的消費檔次。

行走在光鮮亮麗的豪華商場,被櫃姐,導購笑意殷勤地圍着,兩人也慢慢有了些自信,逐漸找到了自家成為有錢人的感覺。

星期六這天,林夕露一大早就請來了造型師,給夫妻兩人做造型。

造型師給季鳳蘭劃了大方得體的妝容,做了發型,換上了新的衣服和首飾,整個人看起來煥然一新。

林仁也換了衣服,做了發型,刮了胡子。

兩夫妻本來長相就不錯,不然也生不出林夕露這種美女。只是平時忙于生計沒有好生拾掇過自己,如今經過專業人士這一收拾,頓時跟變了一個人一樣。

價值不菲的衣物首飾大約也會給人增添底氣,兩人看着鏡子裏截然不同的自己,臉上的笑容也自信多了。

走到酒店沒多一會,客人們就陸續來了。

看到今天的林仁夫妻,所有人一開始都被驚到了,緊接着就上前恭維。

人都有慕強心理,知道林仁家确實有錢了,便沒人再賣弄優越感,林仁夫妻被客人們簇擁着交談,笑容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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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露懶得應付這些無聊親戚,便準備開席後再來。

在她看來,原主父母雖然老實,招待客人還是沒問題的,而且還都是自家親戚。

快到開席的時間,康紅和林義兩夫妻也姍姍來遲。

兩人一個穿着皮草,帶着很粗的金镯子金項鏈,一個西裝革履,手指上戴了三個金戒指,一副把我很有錢寫在臉上的樣子。

在這之前,林義家就是一衆親戚朋友中混得最好的,有一家生意不錯的店,有房子,有車子,還有近百萬的存款,見到兩人,也有一些人上來打招呼。

“紅姐最近氣色越來越好了,呀,你這金镯子得有四五兩重吧,那不都是上萬了!”

康紅撩了撩頭發,把脖子上的金項鏈也露出來,一副根本不放心上的口吻:

“這些呀,都是我們倩倩男朋友買給我的,不值什麽錢!”

聽到這話,親戚們都感興趣地圍了過來:

“這加起來都是好幾萬了吧,還說不值錢!”

“咦,你們倩倩什麽時候交的男朋友?照這麽說,是不是好事将近了,特意來孝敬你這個丈母娘?”

康紅裝模作樣地道:

“年輕人的事情,不好說呢!他們自由戀愛,我們兩個老的,主要是看他們怎麽安排!”

有人問道:

“那你們倩倩今天來不來?”

“來啊,她和她男朋友一輛車,估計快到了吧!”正說着,感覺到手機震了下,康紅看了眼消息,然後走到窗邊,指着樓下的停車場道,“正說着就來了,這不,在那停車呢!”

龍騰酒店外頭有個很大的停車場,從這個二樓的宴會廳窗子正好能看到下面。

衆人一聽,也趕緊湊到窗邊去看,一看不由得驚呼道:

“我的天,倩倩她男朋友開的跑車啊!”

聽這人一喊,大家趕緊都湧到了窗邊去看,果然便看到,林佳倩穿着一身淺紫色的大衣,正和一個打扮很潮的年輕男人從一輛紅色跑車上下來。

“這跑車我聽人說過,三百多萬呢!”

“随便一輛車都三百多萬,那倩倩這男朋友家裏得多有錢!”

衆人驚嘆道,頓時把林仁夫妻丢到一邊,開始圍着康紅兩口子恭維:

“你們可真有福氣!女兒找到這麽好的男朋友,又對你們如此有孝心!”

“我們倩倩從小就漂亮又聰明,大家都覺得她将來肯定有出息,這不,竟然要嫁到豪門做少奶奶了呢!”

沒多久,林佳倩就挽着那個黃發潮男的手臂,從門外走了進來。

親戚們頓時又圍上去恭維林佳倩。

一時間,喬遷宴的主角,頓時就從林仁夫妻變成了林義一家三口,林仁夫妻二人孤零零站在一邊,簡直不像宴會的主人。

季淑蘭有些為姐姐抱不平:

“那一家人怎麽這樣,今天到底誰是主角啊!我看他們就是專門來搶風頭的吧!”

季美蘭嘲諷地道:

“人家好不容易找到了富二代男朋友,當然要抓緊時間嘚瑟,不然哪天被甩了,可不就沒機會了麽!”

季鳳蘭拉了拉妹妹的手:

“這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少說幾句。”

而林仁雖然心裏有些不舒服,但自家大哥一向如此,不管參加誰家的婚宴生日宴,都滿場敬酒說場面話,比正經主人家還像主人家,他也習慣了。

黃發男被一堆七大姑八大姨圍着,這些人說話也直白,這個問家裏是做什麽的,那個問什麽時候跟林佳倩結婚,沒多一會,就有些不耐煩了。

他答應林佳倩這個正在新鮮期的女朋友陪她參加家族聚會,給她撐面子的時候,可沒想到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林佳倩挺會察言觀色,見狀,連忙對衆人道:

“各位叔叔嬸嬸,大家快入席吧,都快中午了,大家應該都餓了!”

康紅林義也立刻安排着衆人落座,仿佛這喬遷宴是他家辦的一樣。

所有人都坐了下來,黃發男看着桌上的酒宴,沒什麽興趣的撇撇嘴。

林佳倩看出他無聊,在桌下用手指勾了勾他的手心,湊過去低聲道:

“阿凱,忍一忍啦,吃完飯我們就走!”

黃發男茍凱臉上露出一抹壞笑:“我今天犧牲這麽大,你晚上要怎麽報答我?嗯?”

林佳倩害羞地輕錘了他一下:“壞蛋!”

兩人打情罵俏着,林佳倩趁隙看了下大廳,竟然沒有找到林夕露。

心中有點隐秘的遺憾,竟然沒能讓林夕露親眼看到她的風光。

“叔叔嬸嬸,夕露呢?今天家裏辦酒,她都不來麽?”

季鳳蘭忙道:

“她呀,去花草市場看店了,待會就過來!”

說這話的時候,她有些不自在。雖然她剛才對其他客人也是這套說辭。

女兒啥都好,就是懶得出門,天天窩在家裏。

林仁夫妻對孩子向來寵愛,想着反正家裏也沒什麽事需要她做,她手裏也有錢,不愁将來養不活自己,愛待在家就待着,也不說她什麽。

“不是吧,你們夕露那麽有錢,還得去看你那個小花店啊?”有人帶着點奚落問道。

“這你們就不懂了,夕露手裏的錢,都是別人給的分手費,頂多就是幾百萬的死錢,不做點事情掙錢,難道坐吃山空啊?”康紅道。

“那倒也是!那些錢也不可能夠用一輩子!”

林佳倩聽到身邊的茍凱輕嗤一聲:

“拿了點分手費,就這麽高調張揚,傻逼吧!”

林佳倩頓時滿意不已。她一開始就給茍凱打了預防針,說自己堂妹家拿了分手費,就各種炫耀,所以希望他能去幫忙撐撐場面,到時候她就能用林夕露的高調膚淺,襯托自己的內涵與品行高潔。

現在看來,果然很成功。

上次給林夕露介紹那個黑框眼鏡男,結果就讓她很生氣,那男人送她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打聽她堂妹的事情,還問她要聯系方式,讓她覺得自己簡直收到了侮辱。

這種見異思遷的家夥,她才不會成全他!

于是,她告訴對方,堂妹很讨厭戴眼鏡的男人,對他一點也不感興趣,希望他能識趣一點不要去打擾她,這才算把這人給打發了。

即使如此,她還是覺得自己的魅力和從小在堂妹面前的優越地位,被林夕露威脅到了。

一個多月不見,她找到了富二代男朋友,算是重新形成了碾壓性的優勢,自然要在林夕露面前好好展示一番。

當然,她也根本不擔心自己的富二代男朋友會對林夕露感興趣,一方面她覺得自己比林夕露漂亮很多,另一方也是因為茍凱向來喜歡那種活潑外向,玩得開的類型,林夕露那種悶葫蘆根本不是他的菜。

正說着話,便聽到外面響起一陣清脆的高跟鞋聲,衆人循聲望去,是一個穿着粉白色長袖連衣裙的年輕姑娘,待一看清她的樣子,衆人便不由得一陣抽氣。

只見來人冰肌玉骨,精致得如同一個精心雕琢的雪玉人偶,長長的黑發柔順如綢緞,流水般地随意鋪洩在身側,仙氣四溢。

一雙秋水般的眼睛潋滟無邊,見衆人望過來,她那如同花瓣般美好的嫩紅雙唇微微揚起一個漂亮的弧度:

“對不起各位長輩,路上堵車,來晚了點!”

“都十二點了,大家快開席吧,爸,你去跟服務員說準備上熱菜!”

她這樣一說,衆人才反應過來這人到底是誰,只覺得驚天動地。

對其中好些人來說,其實都已經很久沒見過林夕露了,因為她之前一直在S市上學,大學畢業後的一年多,也為了周柏予繼續留在S市。于是不由得感嘆道:

“真是女大十八變啊!夕露現在出落得,我們都差點沒認出來!”

有些人互相之間交頭接耳:“怪不得之前被千億富豪看上呢,這林仁兩口子可真是歹竹出好筍,他們家夕露比電視上的女明星還漂亮!”

林佳倩難以置信地瞪着她,怎麽可能,林夕露怎麽突然變得這麽漂亮!

明明一個多月前不是這個樣子。那時候的她,看着還稍微有些憔悴的,皮膚根本沒這麽白,五官也沒這麽好看。

但仔細看看,又覺得五官還是那個人的五官,說不出哪裏變了,卻比以前好看百倍一樣。

難道一個多月前,她是因為才分手太傷心,才導致整個人那麽憔悴,氣質也顯得不一樣?

她正這麽想着的時候,只聽身邊傳來凳子在地板上摩擦的聲音,轉頭一看,身邊的茍凱站了起來,目光灼灼地看着林夕露。

林佳倩心裏陡然升起危機感,拉了拉茍凱,嬌聲道:

“阿凱你幹什麽呀,吃飯了,快坐下!”

茍凱也回過神來,眼中滿是興奮:

“倩倩,這就是你說的堂妹?”

“是啊!”林佳倩笑容有點勉強,略帶心機地道,“我就是看着,她還想着她那個千億富豪的前男友,有點可憐,所以才跟你說,讓你把小楊介紹給她嘛!”

茍凱有點花心,但她自認為自己相貌不錯,而且有調教男人的手段,不至于hold不住他,所以并不介意他的這點小毛病。

就算茍凱再怎麽對林夕露感興趣,也不可能去追求一個心有所屬的女人。而且她還明确說了,人家的前男友是千億富豪,茍凱應該不可能這麽不識趣吧。

不過,她顯然高估了這種男人的節操:

“倩倩你這是什麽眼神,小楊怎麽可能配得上堂妹這樣的超級大美女!”茍凱不可思議地道。

因為小楊是茍凱家的司機。

“前男友有什麽好想的,你以後多把堂妹帶着跟我們一起出來玩,散散心自然就好了!”

林佳倩咬咬牙,假裝什麽也沒發現:“好啊,到時候她願意去我們就帶着她!”

等到可以敬酒的時候,茍凱一改剛才對這普通的宴席不耐煩的樣子,拿起酒杯到林夕露和她父母坐的那一桌去敬酒。

“恭賀叔叔嬸嬸還有堂妹的喬遷之喜!今天來得匆忙,都沒帶禮物,我先自罰三杯!”他腆着笑臉道,看起來殷勤極了。

“沒必要這麽客氣!意思意思就行!”林仁連忙道。

茍凱卻不聽,結結實實喝了三杯啤酒。

然後看了看林仁夫妻二人身上的配飾,心中暗自品評,林佳倩的堂妹不愧曾經是千億富豪的女人,這品味比起林佳倩一家不知道高了多少。

“嬸嬸原來喜歡翡翠啊,我家正好在平陽珠寶有股份,您和堂妹要是有喜歡的首飾,只管去櫃臺上拿,叫他們記我的賬就是!”

這話聽得衆人羨慕不已。

平陽珠寶是一家本土的珠寶公司,雖然不算多高端,但那些玉器,鉑金□□的,都一應俱全,随便拿一樣,都是幾千上萬的價格了。

一對比剛才茍凱對林義康紅夫妻愛答不理的态度,衆人的眼神就有些微妙了。畢竟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林夕露比林佳倩漂亮不止十倍。

啧啧,這所謂的好事将近的富二代男友,根本就不牢靠嘛!

林義和康紅兩人臉色很難看。

誰也沒想到,明明是帶這個富二代男友來打臉,卻會出現這種事情。

“不用不用!”季鳳蘭趕緊推辭。

茍凱卻把話題轉到了林夕露身上:

“怎麽不用呢,像堂妹這麽漂亮的女孩子,當然需要名貴的首飾來配!”

他露出自以為有風度的笑容,目光灼灼地盯着林夕露:

“堂妹今天這樣打扮,自然是好看,但若添上一些珠寶,肯定會錦上添花!”

“堂妹喜歡什麽材質的首飾,我叫人給你送幾件來?”

林夕露剛才不在,自然不知茍凱對林佳倩父母的态度,還以為這位堂姐的男朋友是愛屋及烏,于是客氣地笑着道:

“我向來不喜歡戴首飾,你給我堂姐買就夠了。”

心中暗籌,這男人有點傻啊,他以為是愛屋及烏,但以大伯母和她家的關系,恐怕不會高興的。堂姐看到他對其他女性這麽殷勤,恐怕也不會高興。

果然,茍凱正要說什麽,就聽林佳倩在旁邊按着太陽穴道:

“阿凱,我有點不舒服,你能不能先送我回家?”

茍凱猶豫了一瞬間,看林夕露也很關心林佳倩的樣子,便也裝作關心體貼的模樣:

“這是怎麽了?要不我送你去醫院?”

據他觀察,林佳倩這位天仙般的堂妹和她關系很好,要接近堂妹,少不得以林佳倩為跳板。所以他必須得在堂妹面前保持一個好男人形象,贏得她的好感。

林佳倩狼狽地把茍凱拉走,來參加宴會的其他客人,本就是最愛幸災樂禍的一群人,此時便又奚落調笑起林義康紅兩人來:

“佳倩剛才不是還好好的麽,怎麽男朋友跟自己堂妹說兩句話,就喊着頭疼要走?”

“佳倩這脾性也太大了吧,那種富二代,往上貼的女人還少麽,生氣,能生氣得過來?”

“我聽說啊,這種大富之家,都喜歡在外面包二奶找情人,人家選媳婦兒,首先就要選那些大度能容人又懂事的!佳倩這樣可不行哦!”

林義和康紅臉色鐵青,狠狠瞪了林夕露一眼,也氣沖沖地離開了。

林夕露有點無語,她完全是躺槍啊,看來以後最好還是不要跟堂姐的男朋友說話比較好,免得小情侶産生誤會。

從頭到尾,她都不知道,康紅一家人帶着打臉的目的來,卻把自己的臉打腫了。

林義夫妻回到家的時候,茍凱已經把林佳倩送回家了,因此他們回來的時候就見林佳倩一個人蹙着眉頭,臉色沉沉地坐在沙發上。

康紅簡直跟要噴火了一樣,叉着腰跟個茶壺似的,咬牙切齒罵:

“林夕露這個小賤人!不要臉!”

林義沉板着臉訓斥道:

“你說你,沒事瞎嘚瑟什麽,這下好了吧,那個茍凱肯定看上了夕露!”

他也明白,如今的林夕露,對女兒有多大的威脅。

康紅頓時有些讪讪的,心裏也悔得腸子都青了。誰能想到,林夕露那個死丫頭,僅僅是一個多月不見,突然變得那麽漂亮!

半晌恨恨地道:“她要敢搶我們倩倩的男朋友,我到時候堵在她家門口罵,看她還要不要做人!”

“罵有什麽用,現在最重要的是,倩倩要想個辦法把茍凱給套牢,免得像林夕露以前一樣,到嘴的鴨子都飛了!”

林義也很舍不得這個富二代女婿。

林佳倩聽着兩人的讨論,埋怨道:

“我才跟他交往一個多月,怎麽套牢?茍凱思想比較前衛,又不是那種弄個孩子出來就一定要對人負責的!媽,要不是你非得讓我帶着茍凱去給你撐面子,哪有這種事啊!”

康紅心虛,也不敢和女兒頂嘴了,過了會道:

“那要不,想個什麽辦法,從林夕露那邊先斷了茍凱的念頭?”

林佳倩思考了好久,臉色終于舒展開來:

“我有辦法了,還正好一箭雙雕!”

茍凱雖然是個富二代,但也并不是能在A城多有威望的人,頂多能算是個有錢的玩咖。有許多人,他也是不敢招惹的。

而正好,她最近就遇到那樣一個人。

那是她唱歌的酒吧裏,一個很有錢的油膩中年富商,在A城商界都是小有名望的,有點黑色背景,遠比茍凱家要厲害。

那人最近經常纏着她,想包養她,多虧她向來有些手段,才沒被占多少便宜。

而如今,她只要讓林夕露在他面前晃一晃,自然就能讓中年富商轉移目标,解決了她的麻煩。并且,茍凱和她交往已經算是搶了那中年富商看中的人了,要是再去糾纏林夕露,那中年富商不冒火才怪。

到時候吃了教訓,茍凱自然就乖覺了,以後必定會老老實實跟她過日子!

在心中合計了一番,越想越覺得這計劃完美。

因此,第二天,林佳倩就給林夕露打了電話:

“夕露,我今天身體有點不舒服,但我駐場的酒吧那邊又不好請假,你能不能幫我去頂一天啊?”

林夕露接到這個電話有些詫異:

“可我從來沒有去酒吧演唱的經驗啊,而且你的熟客應該也不一定認同換人吧?”

“沒事的,你唱歌唱得那麽好聽,他們怎麽會不認。我真的很不舒服,你就幫幫我好不好嘛!就一天!”

她對着林夕露撒嬌道。

昨天喬遷宴上的事,林夕露對她有些歉意,便答應下來。

“那你先要跟你們老板說好。”

“放心吧。這些我都會處理好的。”

于是,林夕露第二天,便拿着林佳倩的吉他,出現在了她駐場的酒吧裏。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地震,被打斷了思維,所以更得有點晚。抱歉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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