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唐蜜走後,趙清嶺陪着自己男友一起上了扶梯。

能夠輕易地感覺到,程徹周遭的氣壓,悄悄地低了兩帕。

“唐蜜她……變得那麽漂亮了。”

程徹說這話時垂着眸,聲音很輕,像是自言自語。

“她一直不都長那樣嗎?”趙清嶺笑笑,“啊我忘了,你應該從高中之後是不是就沒見過她了。不過就算沒見過也不應該太意外吧,她高中時候不也是班花嗎?”

程徹:“嗯。”

氣壓,默默變得更低了。

扶手電梯到了盡頭,對面的店鋪旁有條小過道,綠色的燈指向通往樓梯間和安全出口,安安靜靜的。

一起并肩路過那出口時,趙清嶺突然一拽将程徹拽了過去。

把整個人壓在涼冰冰的牆上,四下無人。

“徹徹寶貝,”他攬住他的腰,一臉認真看着他,“唐蜜再好看,也沒你一半好看。”

“是說真的,徹徹,”眼神無比認真,帶着笑意,裏面亮晶晶的全是他、無限真誠,“你最好看。”

“真的真的,不騙你,真的是你最好看。”

說着捏住程徹的手腕,就湊過去要親他。

細碎的滾燙的親吻,落在額頭和臉頰。

程徹躲了幾下,沒能躲開,聲音有點幹啞發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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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清嶺你幹什麽?現在是在外面。”

“嗯嗯,我知道我知道,就再親一下,真的就一下!放心沒人來。”

“放手……說了一下的!你!”

“不放不放,就不,再一下,別那麽小氣~~”

某人擅長耍無賴,挂着痞痞的笑意不松手。

但誰讓他長得帥,就算是這樣壞壞的笑,笑起來也真的特別好看,眼裏有星星。

笑得程徹整個人力氣全無、心慌氣短。

……

在沒人路過的小走道被瘋狂上下其手一通之後,程徹去了洗手間,整理了自己一本正經的襯衫和領口。

淩亂的短發也重新撥弄了一下,只可惜眼眶還有些發紅,看起來怪怪的。

他今天跟趙清嶺出來,是來這家商場新開的西餐廳吃飯的。

新店的牛排據說很是美味,網上很多人火爆推薦。牛排上來後果然賣相不錯,是用黃油烤的,融化的黃油滲進肉的縫隙,誘人的香氣陣陣傳來。

“來,寶貝,給,啊~”

程徹:“我自己會切。”

“我知道,但我想給你切嘛。”趙清嶺臉上賣萌,手下刀叉倒是刷刷利落,“我刀工很好的。當年在美國上學的時候成天沒啥好吃的,就只能吃各種豬排牛排啥的,就練得特別熟,以後都幫你切啊。”

“你當年在美國……”

程徹略微低下頭:“是和唐蜜在同一個學校,沒錯吧。”

“嗯,不同系,但是經常能碰見,”趙清嶺點點頭,感嘆道,“哇,想想那六年,還多虧唐蜜救我。”

“你是不知道!我以為‘華盛頓大學’肯定是在華盛頓我特麽才去的!誰知道莫名其妙的給我們搞到密蘇裏那個大農村?連去個超市都得開車四十分鐘,根本沒有一家像樣的店,就吃飯這個問題可要了老命了!”

“整天就是披薩來披薩去,吃地腦子疼,好容易開了一家中餐館還做得巨難吃。幸好唐蜜每周會做一次飯,我那時候就定點去她那蹭菜,你還別看她笨手笨腳那個樣子,做的蔥油拌面還挺好吃,和X縣的一個味兒!”

人長得好看,做的東西也好吃……

程徹低頭嚼了兩下牛排,稍微有些食不知味。

“拌面我也會做。”

趙清嶺:“真噠?”

“嗯,下次做給你吃。”

“只是,也許沒有唐蜜做的好吃。”

“……”

冉冉升起的求生欲,讓趙清嶺一秒乖巧臉:“不不不,徹徹做的肯定才最好吃。啊對了,也別光顧着吃牛排,給,葡萄酒,慶祝我們交往一百天,幹杯!”

“一百天?”

“嗯,徹徹,咱們在一起一百天了,今天可是紀念日啊。”

程徹愣住了,眼裏有什麽明亮的東西閃了閃。

對面,趙清嶺則突然放下餐叉,一副可憐兮兮臉:“這麽重要的日子你都不記的嗎?嗚,難過~”

程徹有點慌:“抱歉。”

趙清嶺偏過頭:“哼。”

程徹更慌了:“清嶺,我……”

“怎麽?”

“我……”

“噗。”對面一只手伸過來,伸到頭上,揉着他,笑容燦爛。

“逗你玩的啦!你看你還是那麽傻傻的,一逗就當真。真的沒事~這種日子沒關系的我記得就行了,好啦,快點吃不然涼了!來,啊——”

程徹被塞了滿滿一口牛排,只能垂眸拼命嚼。

一邊嚼,一邊有點默默絕望。

因為再一次深深意識,到面對眼前的男人,他真的根本就……毫無抵抗力。

不管是裝出來的可憐兮兮,溫柔地看着他的眼神,是不是寵溺的撫摸,還是眼前這種大大的、邪惡又天真的笑臉,都足夠讓他心慌意亂、不知所措。

……

那餐的葡萄酒,後勁兒有點大。

程徹喝多了,天旋地轉。

出租車上,整個人一直向趙清嶺身上靠,頭發軟軟的蹭着趙清嶺的脖子。

趙清嶺嘆口氣,攬過他的肩膀,小聲抱怨:

“就一直跟你說吧,你前一陣子加班過度了!不相信我,這不,喝那麽點就不行了!乖,先在我肩膀上睡一會兒,回家再抱你上床好好補覺。”

程徹輕輕“嗯”了一聲,靠着他昏昏沉沉。

趙清嶺則低下頭。

像是觀察什麽珍惜小動物一樣,認真觀察着他的睡臉。

那是一張一本正經、乍一看帥得不太明顯,但絕對越看越帥的俊朗臉龐。

只可惜拿下黑框眼鏡後,能明顯瞧見眼眶凹陷處淡淡的黑眼圈,看起來略微疲憊,看得趙清嶺有些心疼。

他忽然想起昨天晚上,他半夜不知道為啥餓醒了,起來去冰箱翻吃的,剛拿出來個凍得發硬的法棍面包就被程徹從後面揪住了領子。

那人近來成天加班,每天十點多才回家,根本睡眠不足。

可看到他啃面包就不願意,非要撐着困意給他做宵夜。

然而,每次宵夜吃完了,趙清嶺也就徹底不困了。

于是程徹還得半死不活地接受他無止境的調戲和X騷擾。

想起昨天半夜這家夥被他煩得躲在被子裏拼命用枕頭砸他的氣急敗壞,趙清嶺忍不住偷笑的同時,眼底也脈脈裏泛起一陣溫柔。

真好,像這樣在一起,每一天都很滿足。

“徹徹,最喜歡你了。”他輕聲說。

“嗯……”程徹像是迷迷糊糊聽到了,回答得有點迷糊不清,又很想回應他的樣子,所以正在努力睜開眼睛。

趙清嶺趕緊親了親他的額頭。

“乖,你睡你睡,我不打擾你。”

明明說着不打擾,卻又躬下身子低下頭,偷啄了一下那無色的薄唇。

嘴唇上,若有似無還沾着一些剛才葡萄酒的香甜。

……

回到家,把人扛下車,再抱上床。

安置好,把遮光窗簾拉了,趙清嶺自己迅速沖了個澡,擦都舍不得擦幹就滾進被窩把人熊抱住。

窗簾很嚴實,周遭如夜般漆黑。

懷裏暖暖的是心愛的人的體溫,趙清嶺也很快墜入了甜美的夢境。

夢裏,他回到了十四歲那年。

那年趙清嶺初二。

雖然成績優異,但作為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這也并不耽誤他每天放學的時候總愛跟幾個哥們去開黑打游戲。

某天,快到網吧時,一個小弟悄悄湊到他耳邊:“嶺哥,那小丫頭又跟着你呢。”

趙清嶺回頭,看到唐蜜躲在牆角。

趙清嶺不是傻瓜,住對面的小姑娘喜歡他,他早就知道。

可惜對于初二的男孩子來說,比起同齡漂亮女孩子的“喜歡”,當然還是網吧和游戲更好玩。

那個學期,班上莫名其妙流行起了十字繡。

很多女孩開始悄悄給喜歡的男生繡了書包挂件。唐蜜也在繡,繡的是趙清嶺最喜歡的NBA球隊隊徽。

眼看着就要完工,卻在一次上課偷繡被老師抓到,東西沒收。

恰逢那幾天趙清嶺父母都不在家,他被寄在唐蜜家吃午飯,以至于放學後不得不耐心等着被老師拉去辦公室厲聲訓斥的唐蜜。

好容易等到,唐蜜紅着眼睛可憐兮兮,好像一只兔子。

走到半路,又自顧自委屈地嘤嘤哭了起來。眼淚晶瑩,一直一直掉。

“……”

那天,趙清嶺人生第一次怦然心動。

後來很多年,趙清嶺都誤以為唐蜜是他的“初戀”。

甚至兩人分手後,還一度以為是自己年少無知搞砸了戀情,認死理地追去美國大農村待了六年。

如今回頭想來,根本、根本就不是那麽回事。

……

趙清嶺今年二十八歲。

對自己的了解,早已不是當年那樣懵懂和淺薄。

現在今的他,已經十分了解自己究竟是個什麽尿性。反正,如果換成是他遇見了“趙清嶺”這種神經病,是絕對不會想和這種神經病談戀愛的。

趙清嶺現在明白得很——他當年喜歡的,從來就不是唐蜜這個人。

他喜歡的,只不過是那小丫頭掉眼淚時紅着眼、楚楚可憐的小模樣。

其實,唐蜜笑起來時,要比哭起來更美得多。

可惜趙清嶺并不能領情。

因為他想看的、喜歡的,始終只有那女孩一抖一抖掉眼淚時委屈巴巴的可憐小模樣子。

自從第一次看到她哭,他就每天守在她身邊等啊等,一心只想等她再像小兔子一樣紅眼睛的那樣一天。

可惜總是等不到,于是當年的趙清嶺才決定,她既然不哭……

那他就來搞出點事情,惹她哭吧!

……

趙清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麽神經病毛病。

別人談戀愛,都愛看愛人笑靥如花。

可偏偏一直以來能讓他怦然心動、通體舒暢的,始終都是心上人茫然、無措、黯然神傷、梨花帶雨的模樣。

因而,才會無論是跟唐蜜在一起時,還是後來和其他人交往的日子,不管是什麽樣的開端,最後都會重複走上同一個套路——

從模範男友,逐漸演化成無可救藥的“渣趙”。

沉迷搞事情,千方百計讓對方吃醋,想一萬個點子氣死對方。

總之無論如何就是一定要惹到對方紅了眼睛紅了鼻子,他才開心了、才滿意了。

……

趙清嶺當然清楚,正常人的腦回路不是他這麽歪着走的。

正常人在喜歡某人的時候,是希望那個人能夠幸福的。

甚至有的時候寧可犧牲自己的幸福也要成全愛人——講道理這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才是主旋律歌頌的“偉大的愛情”。

但沒卵用。

“理論”擺在那兒永遠只是理論,天性壓抑不住。

就只有把人惹急、弄哭了,他才能感到真正的“開心”。

那是一種詭異萬分又心滿意足的神經病體驗,很難形容。

總之,只有在把人好好欺負一通之後,他才能像是飽餐了一頓美味一樣心滿意足,從此一段時間乖乖不再作妖,恢複溫柔體貼的本質好好做一個完美的男友。

而等到那快感的餘韻被時間消化,一段時間後,他又會忍不住賤賤地伸出爪。

在作死的邊緣反複試探,找茬,搞事,惹人掉眼淚。

如此循環往複。

……

當然,這樣的習慣性犯賤顯然是有後果的。

因為只要是個正常人,最後都會無法忍受。

哪怕當初再星星眼地喜歡他,三番幾次經歷被捧上天再摔到地上的心理落差之後,都會痛恨他這種反複無常的“玩弄”。

于是乎,高富帥趙清嶺經常被甩,無限單身。

即使如此,還是死性不改。

……

那天趙清嶺抱着程徹一覺睡醒,已經是晚上六點多。

懷裏的人還沒醒。

趙清嶺輕手輕腳打開床頭小夜燈,看着懷裏男人的睡臉瞧,眼神溫柔如水滿是迷戀。

他正在回味。

回味中午的時候,程徹看到唐蜜那一瞬間的表情。

公平講,唐蜜長得确實漂亮。

就算這兩天天氣一反常态地驟冷,讓她不得已穿了一件唐母那年代感十足的舊駱駝色大衣,可這一身五十歲大媽的打扮都不能阻擋由內而外閃閃發光的嬌俏可人。

在看清她模樣的那一瞬間,程徹明顯被那樣的明豔給震懾到了。

黑框眼鏡下的眼睛裏,無措、慌亂、不甘、晦澀、嫉妒無處遁形。

那樣子……簡直、簡直了。

趙清嶺身為一個合格的神經病,當場被自己男友萌到肝顫。

于是乎,全程柔情似水地默默看着程徹的背影向唐蜜走過去,看那個傻瓜明明無比在意又偏要裝作不在乎的樣子,硬着頭皮去跟唐蜜打招呼。

……他家徹徹,真心傻得不行。

恐怕至今都以為,唐蜜是他心裏忘不掉的那顆朱砂痣吧。

也不想想,別說唐蜜早就已經跟別人訂婚了,就單說他現在那麽愛他、那麽黏他,每天又那麽乖,這門子陳年老醋又有什麽可喝的?

這麽想着,趙清嶺低下頭,帶着笑在小夜燈的微光中親昵地蹭了蹭懷裏男人的鼻尖。

真的是傻。

居然還嫉妒,還低氣壓?真心傻到沒救了。

啊啊,明明那麽帥、那麽好、又那麽誘人,為什麽還不自信,總覺得自己不夠好、配不上他?

這麽笨的男人,他可得好好養着才行,不然要被別人欺負的。

這麽想着,趕緊把人抱緊。

才不給別人。

只能我一個人欺負,一輩子一個人欺負,誰都不給!

可是,縱然滿心溫柔,關于他從未真的喜歡過唐蜜這件事、還有他其實是個神經病的事實,趙清嶺完全不打算跟程徹做任何程度上的澄清。

不能澄清。

因為,徹徹那嫉妒陰暗的樣子啊……簡直可愛到爆了。

更別說患得患失的小壓抑,偶爾的神經質,更是萌到他心梗啊啊啊!

所以說白了,他就是無比享受程徹的又笨又傻,那種明明備受煎熬卻還是一根筋地喜歡他、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孤注一擲。

……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趙清嶺抱緊懷裏的人,心想,老子他媽的不僅是個神經病,還是個自私透頂的神經病。

這個傻瓜卻還願意傻傻地愛他,真好。

作者有話要說:  思路真的好清奇啊喂(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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