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章節
泠,看到的是作為同班同學的他們湊在一起一起做物理題。
那時候的她是忐忑的,是難過的,她沒有勇氣上前去詢問,這個名叫馮淩泠,這個離他這麽近的女生與他是什麽關系?
她只是在一旁日複一日默默觀察着,每個星期一封一封寄着她的信,然而,她卻從沒收到過他的回信,也沒有收到他一絲一毫的回應。甚至,即便她天天雷打不動出現在他的班級,他大概也是不知道,她就是給他寄信的傻姑娘。
多麽心酸的回憶,當她看到同樣忐忑不安的女孩時,她仿佛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那一刻,她的心很軟很軟。帶着曾經同病相憐的憐惜,齊暖夏沒有和往常一樣去解救徐鳴航,她僅僅是笑着,很認真的回答:“不是,我不是徐鳴航的女朋友。”
當她話音落下的時候,齊暖夏看到了小姑娘重新點亮的雙眸,然後,她聽到,“你好,我叫文晨,是徐法醫的同事,不是一個部門,但也是同事的,對吧。”
“文成公主嗎?”齊暖夏不顧徐鳴航頻頻投來的目光,自顧自與這個名叫文晨的小姑娘聊起天來,“真有意思的名字。”
文晨偷偷瞥了徐鳴航一眼,見他并沒有一絲的反感,頓時心花怒放,“不是的,不是,是早晨的晨,是陽光的晨。”
果然人如其名,齊暖夏想,她大抵是羨慕這樣的文晨的吧。
一時間,齊暖夏的耳邊全是文晨叽叽喳喳的聲音,她看到文晨怯怯的卻仍舊一次次嘗試着靠近徐鳴航,她聽到文晨自顧自對着徐鳴航說着自己為什麽會在這裏,說着今天聽到的大家對徐鳴航的議論。
這是十年前齊暖夏對于薛楚慕所做不到的,當年,她最大的勇氣,不過是站在郵筒前投遞小小的一封封信件,不過是一次次沖到薛楚慕的班級,卻不敢站在他的面前跟他說一句話。
就算是到了今天,當她因為私心重新見到薛楚慕,她仍舊沒有勇氣走到他的身邊,告訴他,她曾經認識他,她曾經是這樣喜歡着他,喜歡了十年,記挂了十年,至今仍舊念念不忘。
她不敢,所以尤為羨慕這樣的文晨。
假如她再勇敢一點,假如當年她沒有就此放棄,假如多年後,當他們重逢,她沒有看到他與陌生女子在外灘并肩而走的場景,是不是,一切都該不一樣了?
齊暖夏從沒有像這一刻這麽遺憾過,也從沒像現在這樣後悔自己十年前的懦弱。于是,就在下一秒,她無視徐鳴航投來的詫異詢問的目光,起身離開,走到多倫多的走廊裏,撥通了一個號碼。
她想,也許這一輩子,她只會有這麽一次沖動了吧。
很快,電話裏傳來了隐隐約約的打鬧聲,以及熟悉的男聲,帶着疑問,“小姐?”
齊暖夏深呼吸,目光所及是多倫多裏依然在徐鳴航身旁叽叽喳喳無比主動的文晨,“郭先生,是我,冒昧的問一句,薛楚慕有女朋友了嗎?”
幾乎是一口氣,齊暖夏一句話問出了自己心底最想要知道的問題。
她想知道,十年後,她與他的重逢究竟是緣,還是斬斷執念的終點。
時光11
趙悠從巴馬科回到上海的那天,天空飄雨,齊暖夏手捧着熱乎乎的奶茶,腦子裏想着的,只有今晚一定要好好敲詐這個土豪,以補償她冒雨開車幫她搬運行李。
飛機照例延誤,齊暖夏一個人靜靜的坐着,忍不住回憶起當初與趙悠好得恨不得天天在一起的情景。
那是她的青春時光裏最為重要的人之一,也是從頭到尾全程旁觀她對于薛楚慕感情的見證者。
直到趙悠義無反顧坐上了飛往異國他鄉的飛機,直到趙悠逐漸喜歡上在巴馬科裏救死扶傷的生活,直到,趙悠一遍遍用生命和奇跡教育着她,其實,人生中除了薛楚慕以外,還有更多的美景存在。
然而,很遺憾,在重遇這個男人之後,她大概是又一次淪陷了。
于是,她告訴自己,既然舍不得,就只能勇往直前,不顧一切,直到撞了南牆,又或者,直到他結婚生子,而她,大抵才真的可以死心。
人來人往的機場,齊暖夏獨自沉思。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不遠處是行李滑落的聲音,接着是一連串少女軟軟的道歉聲。齊暖夏擡頭,穿過人群看到一個穿着粉色大衣的姑娘正蹲在地上,一個勁地道歉。
也是個喜歡穿粉色的姑娘。
齊暖夏一笑,莫名的覺得這個姑娘有些熟悉,随即,她又覺得自己無聊,就因為人家跟自己一樣喜歡穿粉色的,就有了親切感?
她重重吸了口奶茶,立刻轉移了視線。
又是不經意的一瞥,不知道是否是上蒼給予她的一次次機會,她再次看到了薛楚慕。這個本該不應該在這裏碰到的男人依舊是一身的黑色,冷峻的眉眼,帶着滿身的清冷匆匆在人群中閃過。
就是那一眼,齊暖夏猛地起身,手中的奶茶不小心落在地上,一地的奶茶,在她黑色的靴子上綻放花朵。
只是,這一刻,她卻已然顧不得滿地的狼藉,朝着那個挺拔的背影追去。
那是一種渴、望,自從那晚見到徐鳴航和文晨後,自從她一時熱血跟郭思遠親自确認薛楚慕是否單身後第一次見到薛楚慕後,無法自抑的渴、望。
她甚至,來不及去思考,在追上這個男人,在這個男人停下腳步,或許再次用陌生的目光看着她的時候,她應該說些什麽。
“姑娘,你包忘拿了。”
剛跑兩步,右手臂就被人輕輕拉住,她心急的朝着人群中努力尋找着,生怕就一眨眼的功夫,錯過了這個她心心念念的男人。
原來是她忘記拿自己的包了,原來,她對于薛楚慕真的到了這般地步。
“謝謝。”接過陌生男人遞過來的小包,齊暖夏紅着臉道謝,卻在下一秒,顧不得禮貌與否,再次看向人群。
然而,當她再次努力搜尋的時候,卻再也看不到日思夜想的身影。
薛楚慕,不見了。
就仿佛他從來不曾出現,就像是她看錯了一般,什麽都沒有。
齊暖夏很失望,很沮喪,不知道是該怪自己的粗心大意,還是應該責怪自己次次見到他都無法自控。
黑色的高跟靴子斜面上是亂七八糟橫流的奶茶,她嘆了口氣,提起包去了洗手間,還沒來得及走到洗手間,手中的手機開始唱起了歌。
喵了個咪的,一定是趙悠。
當趙悠站在齊暖夏跟前,如同看個傻子一樣盯着齊暖夏鞋面的時候,齊暖夏深深覺得,她一定是趙悠的真愛,否則,她怎麽會在接到她的電話後,甚至來不及清洗自己鞋面的奶茶,就這麽急匆匆的頂着狼狽趕去與趙悠彙合?
“卧槽!齊暖夏,你現在腫麽變成這副德性了?”趙悠早已不是高中時期那個愛紮着兩個麻花辮的小玉了,她一頭的長發在去了巴馬科的第二天就變成了齊耳短發,白皙的皮膚也在一次次的奔波中變成了健康色。
但,她卻從不在乎自己身上漸漸消失的女性的柔美,在一次次見證奇跡的過程中逐漸明白了生命的意義。
在齊暖夏看來,趙悠真是偉大無私到讓她無語,然而,她又不得不承認,她其實是羨慕着這樣的趙悠,羨慕她的灑脫,羨慕她對于人生和夢想的追求,羨慕她對于生命的感悟,羨慕她從不為情所困。
齊暖夏幫着趙悠拖起行李,一邊走一邊掩飾,“還不都是為了你,假如不是為了你,我現在應該在家裏吹空調,你覺得呢?”
看到趙悠逐漸改變的神色,齊暖夏明白,在這個同樣相識十一年的閨蜜面前,她從來就是無所遁形的。
“好吧好吧,我承認,是因為我似乎在機場見到了薛楚慕。”
瞧,她就是這麽沒有出息,只要見到他,就會臉紅心跳,不管是十年前,還是十年後。
趙悠沉默着停下腳步,很快甩掉手中的行李,狠狠戳着齊暖夏的腦門,“傻妞,你讓我說你什麽好?不就是一個薛楚慕嗎?一個悶不吭聲的悶葫蘆而已。我就不明白了,你怎麽就喜歡上了他呢?人家徐鳴航多好,職業也好,人品更好,結果你呢?愣是對一個陌生人念念不忘這麽久,你說你到底圖的是什麽?”
“誰是陌生人了?薛楚慕又不是,他還是你同學呢?”齊暖夏的聲音漸漸小了,似乎在趙悠面前,她才永遠是那副少女時期的模樣。也難怪,當初高中分班前的老同學們一個個都懷疑她跟趙悠是不是就是拉拉。
“靠,勞資當初真的不應該給你方便,讓你天天來我們班報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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