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番外(上)

譚春娟搬到高震房裏之後沒多久就過年了,高震買了很多年貨回家,而這無疑是譚春娟長這麽大過的最豐盛的一個年。

大毛這時候早就爹長爹短地整天跟着高震了,二毛什麽都學哥哥,自然也叫了爹,于是在一起不過一兩個月的一家人,竟然顯得無比親密。

大年夜,高震給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個銅板的壓歲錢,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開了年大毛要去念書,總不能一直叫這個名字。”

“什麽?”譚春娟震驚地看着高震。念書?那可是燒錢的玩意兒,高震竟然讓大毛去念書?以前姚天豪這個親爹都從來想不起這件事!

“大毛不是很喜歡學東西嗎?”高震反問。

“爹,我只要學會算賬就行了,好幫你算錢,不用去念書。”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時候過的太苦,他小小年紀就學會了看人臉色,說話總能說到別人心坎裏。

“你娘也不懂什麽,你要學東西還是去學堂更好,就這麽定了。”高震拍板決定。

于是等過完年,被養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為高江,然後穿着新衣服進了鎮上的學堂,他剛去的時候,幾乎沒人能把他和以前那個姚大毛聯系起來。

大毛在學堂學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讓他去讀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沒有這個天分,相比于拿着軟趴趴的毛筆筆畫之乎者也,他更喜歡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歡處處學着高震的行事作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随着時間的推移他看着越來越像高震了。

十二歲的大毛開始跟在高震身邊賣肉,同時飛快地往上竄個子,等他十五歲的時候,他雖然看着還算瘦小,但已經可以獨自開始賣肉了,也是這年,譚春娟在相隔三年後生下了高震的第三個的孩子,這回又是一個女兒。

那些說高震會斷子絕孫的謠言早就已經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過的比鎮上大多數的人更好。

當然,高震其實從一開始就不在乎外頭的那些謠言,眼看着大毛已經能獨自賣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別的生意。

高震當年離開鎮子去流浪的時候才八九歲,而他能活下來,完全是因為被軍隊裏一個夥夫救了,他一開始在夥房幫着燒火做飯,等十六七歲的時候就去當了兵,還參加了幾場戰争,只是他雖然有一身力氣,脾氣卻不太好,也不會跟人拉關系,所以一直都混的不怎麽樣,後來眼看着升遷無望,又惦記着當年堂叔一家把自己趕出家門的仇,幹脆就回到了鎮子上。

不管是高震的祖父還是爹娘,都死的非常快,基本沒花銀子在治病上,高家當時自然很有些家底。在高震父親死後,他祖母手上的錢別說把他養大了,就算讓他吃喝不愁過一輩子都沒問題,正因為這樣,當年他祖母甚至是願意免費把鋪子給他堂叔一家用的,只要他堂叔一家能護着他們一點,然而他堂叔一家并不滿足于這一點,硬是将他和他祖母兩個人趕出了家門,害的他祖母凍死在破廟裏。

高震一直惦記着要報仇,回到鎮上之後就把他堂叔一家狠狠地打了一頓,并且就像當初他堂叔對待他和他奶奶一樣,将他們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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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堂叔一家被趕走之後日子過得很凄涼,高震一直都知道,樂見其成,他的堂叔一家在外面說自己的壞話,說自己克父克母,這些高震也都知道,卻沒當一回事。

賣肉的日子比當兵舒服多了,至少天天有肉吃,高震就在鎮上安了家,後來年紀漸長,還花錢買了個婆娘回來打算留個後。他買的婆娘是大戶人家的主母賣出來的丫頭,長得非常漂亮,卻不是個能過日子的人,一直嫌他粗鄙不說,還哭哭啼啼地不讓他睡,他懶得哄人又做不出打女人逼女人的事情,後來幹脆就只當家裏多了個吃白飯的了。

結果半年過去,這個女人以前的主家的少爺竟然找來了,原來這個女人找機會給跟自己有私情的少爺去了信,那個少爺還惦記着這個美貌丫環,就找來了。

高震收了那個少爺給的錢,就讓這個少爺把女人帶走了——那個少爺給的錢不少,他反正不虧。

那個女人不見了,外面的流言就越來越多,很多人都覺得是高震把自己婆娘弄死了,他也懶得管,因為他覺得家裏放個女人挺麻煩的,還不如自己一個人過日子舒服。

一眨眼,高震就這麽過了七八年,卻沒想到某一天自己正在賣肉的時候,竟然會有個女人沖出來主動提出要做他的婆娘。

高震對譚春娟是有印象的,他記得這個女人剛嫁到鎮上的時候時不時地來買肉,後來買肉的次數卻一年比一年少,這兩三年都成了整個鎮上買肉次數最少的人了,反倒是這個女人的丈夫,他時常看到那人在酒館喝酒吃肉,還願意拿出大把的錢幫別人還欠他的債。

他有點可憐這個女人,但當時并沒有別的想法,還以為這個女人是在開玩笑,直到這個女人緊接着又說她和兩個孩子被掃地出門了,只想要個住的地方。

他的祖母當初要是有人收留,不用住在那破破爛爛一直漏雨的破廟裏,想來也能多活幾年……而且,他認識那個女人身邊的孩子,那孩子曾經找到他想要給他當學徒。那時候他其實有些意動,只是還沒答應就碰上姚天豪穿着衙役服過來,這個孩子二話不說就跑了。

他答應了收留這個女人,去衙門過了戶籍。

他占了他堂叔一家留下的財産,賣肉也每天都有進賬,并不缺錢,收留這個女人也只是覺得多三張嘴吃飯也沒什麽,然而剛走到桌前就有人遞飯碗過來的感覺竟然出奇的好,這個女人做的菜還異常的美味,要知道,他之前做肉都是直接煮熟或者放在白菜蘿蔔裏面炖。

那天晚上他在井邊打算随便擦洗一下去睡覺的時候,那個女人還戰戰兢兢地端了一盆熱水給他,然後他脫下的原本打算明天繼續穿的衣服,還被這個女人搶着洗的幹幹淨淨的。

以前高震一直不明白自己的那些戰友為什麽整天想着要婆娘,在譚春娟到了他家之後,他突然就理解了。

等他把譚春娟睡了,理解的就更透徹了,可惜譚春娟有點瘦,他抓着這人瘦伶伶的腿都不敢太用力……

好不容易把這個女人養胖了一點,這個女人的肚子還突然動了,把他吓了一跳,以為這人生了什麽毛病。

幸好,這女人并不是生病,而是有孩子了。

從回憶裏回過神,高震拎着自己和二毛兩個人做的飯菜進了譚春娟的房間,然後死死地盯着譚春娟身邊那個沒幾根頭發的小家夥看了半天,最終小心翼翼地把她抱了起來。

許是發現自己換了個地方,高震手裏那軟乎乎的一團睜開眼睛打了個哈欠,然後又因為有許些衣角碰到了她的左臉而一個勁兒地往左邊側腦袋,張着嘴要去咬。

高震捧了良久,然後小心翼翼地将她放在譚春娟身邊:“我雇了個人來照顧你。”

“雇人做什麽?你錢多燒得慌啊?”譚春娟立刻就道,她生大毛二毛的時候根本沒人幫忙,還不是過的挺好,結果等她懷上三毛的時候,高震也不知道是怎麽了,非要請個回來看着她,後來還是她生氣了才沒真的把人請回來。

高震是在家門口賣肉的,能回來做飯,大毛二毛也不小了能幫忙,何必請人?特別是現在,二毛都十三了,完全可以照顧她。

“我要出趟遠門,不放心你,這事就這麽定了。”高震這回沒給譚春娟回絕的機會,以前他是覺得自己在家能看顧着譚春娟才沒請人,但現在他要出門去。

“好好的怎麽要出門去?”譚春娟連忙問道。

“我去給二毛三毛還有五毛弄點嫁妝。”高震用手指輕輕地碰了碰譚春娟身邊的五毛的臉,然後在五毛扭過頭試圖吃他的手指的時候飛快地把手伸開。

孩子越來越多了,三個丫頭出嫁要嫁妝,兩個兒子還要娶媳婦,他不能還指望着一個肉鋪過活。

懷裏的孩子軟綿綿的,但就是這麽一個還沒長牙只有高震胳膊大小的孩子,讓高震決定作出改變。

高震在駐軍那裏的關系其實并沒有縣衙裏那位師爺以為的那麽硬,他只是正好認識這邊的人,駐軍要吃豬肉就常常送去而已,那時候他只有一個人,那些駐軍給的價格又不高,其實送的不多,但現在他想好好發展一下這一塊的生意。

那些大城市裏有很多飯店酒館,吃不完飯菜都會倒掉,如果他找人把這些剩菜收集起來,再加上米糠豬草之類的煮了用來養豬,肯定能讓豬長得很快——窮人家的豬只煮豬草吃,養一年也就百十來斤,有錢人家養豬時不時給吃點剩飯剩菜,半年就有百多斤!

他養的豬多了之後,單單賣豬肉肯定是賣不掉的,但能送到駐軍那兒去,他們附近駐紮的軍隊足足有兩萬,哪怕他們一個月只吃一回肉呢,也足夠消耗掉他的豬了。

他是當過兵的,也知道有時候那些駐軍不是沒錢吃肉,而是根本沒肉吃,如今雖然養豬的人家不少,但大多只養一兩頭,還都要養到年底才願意賣或者殺,那些當兵的吃一回肉又少說要買幾十頭,除了年底根本就沒處買!

就像吃菜,他們當初都是自己種了才有的吃的,可惜豬吃太多又太髒,軍營裏根本就沒法養。

小鎮往南馬車走一天就有個大城,是府衙所在,因為有兩條大河在此相交還非常富饒,高震在府衙北面買了一塊臨河的貧瘠的山地,雇了一些沒活幹的人開始養豬,不得不說他的想法是正确的,第一年,他就出欄了上百頭豬,狠狠地賺了一筆,甚至就連平常清理出來的豬糞,都被周圍的百姓搶着幾文錢一擔買走了——這可是上好的肥料!

高家越來越有錢了,大毛雖然還在鎮上賣肉,但四毛卻去了城裏的書院念書,就連二毛都嫁給了城裏一個酒店老板的獨子。

眨眼間,譚春娟再嫁已經二十年,又到了快過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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