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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魅力。
鄭俊英揉着肚子,懶洋洋說道:“我們先去吃飯吧。”
李夏至把到嘴邊的‘我要回去了’吞了下去,原因無它,因為她的肚子正隐隐作響。我吃完飯就回去,反正都跟外婆說了我要在外面吃飯。幹嘛委屈自己餓着肚子回家?
她跟着鄭俊英來到一家小型熱狗店前,是直接外賣拿走的店鋪,沒有任何座位,此刻正排着長龍。兩人站在成雙成對的情侶後面,剛入春的夜晚帶着幾分露水的寒意,所以情侶中的女生緊緊依偎着男友。
在隊伍中站着的一對對情侶裏,鄭俊英和李夏至顯得分外顯眼。男生超過一米八,女生像是一米七的個子,在隊伍中格外出挑。更何況兩人都是俊男美女的長相,更加吸睛。一些路過的女生特意站得遠遠,并偷偷對着兩人舉起了手機。
“這家店吃什麽的?”
鄭俊英還以為對方會随時走掉,畢竟臉色一直挺不好看的。此刻卻一直探頭探腦想去看料理臺牆上的菜單。
他忍着笑意,一手撓着後腦勺解釋,“賣美式熱狗,除了經典款,還有蛋黃醬,醬燒,咖喱,芝士,玉米以及香辣口味。我很常來這裏,不過今天人比平時多。”
一提起美食,鄭俊英便開啓真摯話唠模式,開始分析起不同口味的區別和進行比較,最後得出結論,其熟練程度看來并不是第一次和他人傳授他的熱狗經,“重口味裏咖喱和醬燒最棒,但經典款真的是經典。”
而說起美式熱狗,李夏至的話匣子也意外被打開,“我家那裏以前也有一家美式熱狗餐廳,不過那裏的熱狗是先用面包裹上,稍微油炸一下,最後淋上番茄醬和芥末醬,味道簡直是人間天堂。”
李夏至在描述的同時想起來,小時候爸爸常常偷偷帶她去那家店。那時候媽媽一直覺得那是油炸物對身體不好,總是不讓買那裏的熱狗。每一次放學回家經過那家店,從裏面傳來的香氣總是令人垂涎欲滴。
“那是玉米熱狗對吧?這家是用口感比較綿實的Hot Dog Buns,做法稍微經過改良。面包裏面除了香腸,還有洋蔥,芝士,雞蛋。還可以繼續添加別的材料。”
“這感覺和Subway有點像啊?芝士是哪一種?切達幹酪?瑞士幹酪還是美式幹酪? ”
“都有,不過我更喜歡馬蘇裏拉,擁有更加強烈的芝士黏着感。”
兩個人一邊互相交換吃貨心經,到達了點餐臺。點餐完畢後,兩個人沒等多久,屬于他們的熱騰騰的熱狗就出餐了。
她一邊吃着,一路跟着鄭俊英走。最後還是忍不住開口發問:“我們到底去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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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ffee Smith.我在那裏有公演。”
等李夏至跟着對方到達那家咖啡廳時,看到裏面的桌椅全都折疊起來靠在牆面,咖啡廳的正中央有一個立式麥克風。而咖啡廳此刻已經有不少人在裏面,看起來很多都是年輕女性。妝容精致,打扮入時,還時不時拿起手機打量自己。
“WOW~你女粉絲不少啊。”
“因為我帥啊。”
李夏至一臉‘世界上果然是有如此厚顏無恥的人’看着堂堂正正說出這句話的鄭俊英。
他們兩個人從咖啡廳的後門進去,裏面還有另外三名男性,正在各自調試樂器的音準。見到鄭俊英後紛紛笑着上前打招呼,撞肩頭。繼而看見鄭俊英身後的李夏至,擠眉弄眼地看向鄭俊英。
鄭俊英因為外型俊俏而不乏投懷送抱的女性。這個人也不能說是濫情,至少交往的時候的确眼中只有對方,但因為他比較被動又慢熱,外加上越是喜歡就越是刻薄的嘴,交往的女友很多都是無法忍受他這種性格而提出分手。
只是他們沒有想到鄭俊英這次的交往對象外型會如此靓麗。比起他們之前見過的前女友們,眼前這一個真的在外貌上就贏了所有前女友們。
“這是我今天找到的吉他手。”
鄭俊英一句話打散了成員們的猜想,更令他們的眼中升起希望之光。兩名貝斯手,以及鼓手擠開鄭俊英,齊齊圍住李夏至,對佳人表達關心。
“你和俊英是怎麽認識?”
“以前沒有在弘大這邊見過你啊?”
“今年幾歲了?”
李夏至一邊應付着他們的問題,然後側頭問坐到長桌邊開始點煙的鄭俊英,“我什麽時候成為你樂隊的吉他手了?”
“你跟上來不就是承認?”
被鄭俊英的強盜邏輯氣笑,她絕對不承認自己是因為在熱狗店開始對鄭俊英感興趣,所以才決定跟着對方來到Coffee Smith。這個人說話方式總她有種‘這什麽呀’的詭異感,但很奇怪地,并不會讓她産生反感情緒。和他在一起,她反而不知不覺中變得放松。但李夏至總有種預感:如果她坦誠自己的感受,這家夥只會更得意洋洋。
“可我連你們表演的曲目都不會。”
“你安可的時候上場就行。”
“安可表演什麽?”
“Lady Antebellum的《I run to you》。”
成員們看着上一秒還在質問鄭俊英,下一秒卻開始讨論和他安可曲的李夏至,互相交頭接耳,竊竊私語。
“果然是鄭俊英~”
“可惡!我就知道不能對俊英哥的朋友抱有希望!”
“唉!我的春天什麽時候能到啊!我躺在被窩裏覺得好冷嘤嘤嘤。”
“我可以替你暖被窩噢~元君~畢竟我們曾經發生過這樣那樣的事~”
“不要說這種容易讓人誤會的話!我們只是一起喝醉睡過一張床的關系而已!”
“……喂!你們誰能借我一個打火機……”
李夏至看着那三個裏面,一個眼神幽怨的瞪着另外兩個成員,那兩個成員正起勁兒的拌嘴,她扭頭看向鄭俊英,問道:“你的成員們,性格都這麽……嗯,逗嗎?”
鄭俊英噴了口煙,纖細修長的手指夾着香煙格外好看誘人,但眼睛就像永遠沒有睡醒過,半睜半眯:“你會習慣的。”
李夏至站在後廚房的門後,透過一條細縫去觀看鄭俊英樂隊的表演。音樂前奏是貝斯手們的炫技,鼓點聲與吉他完美無瑕地融入音樂中。臺下的女觀衆紛紛舉起手機開啓攝影功能。
鄭俊英降低了key開唱,沙啞低沉地嗓音讓李夏至意識到他這是天生的搖滾嗓。随着歌曲逐漸進入副歌部分,鄭俊英也不再壓低聲線,而是放開了音量嘶吼。李夏至忍不住跟着他們的音樂節奏一起擺動身體。
他們一連表演了五首歌,鄭俊英大口大口地灌着水補給水分,喉結一上一下滑動,看起來性感無比。整個咖啡廳的女性都陷入了他的費洛蒙中。個個俏臉粉色暈開,緊緊地抿着唇,視線一動不動注視着鄭俊英。
他把礦泉水瓶的瓶口擰上,放回到地上。一手握住立式麥克風,另一只手撥了撥濡濕的黑發,從觀衆席傳來一聲:“鄭俊英!撒浪嘿!”
鄭俊英唇角勾起:“謝謝。接下來的安可,由我和一個朋友共同演出,你們今天賺到了。”
當李夏至出場時,觀衆席上的女性們臉上有失望,不悅,警惕種種各異神情。她接過鄭俊英遞給她的吉他,對觀衆席上那幾聲“不行”充耳不聞,調了調弦後,對鄭俊英比了一個OK的手勢。鄭俊英眉眼微垂,看,你的舞臺恐懼症不是已經好了嗎?
她在上臺前其實有過恐慌,可當鄭俊英看過來時,李夏至好像從裏面看到了勇氣與鼓勵。當她坐到鄭俊英身邊,她覺得很平靜。以往站在公衆舞臺上的恐慌,害怕,畏縮似乎通通都不見了,或許這就是鄭俊英的魅力吧?他能讓人覺得天塌下來還有高個兒頂着,而這讓李夏至覺得很安心。
吉他的前奏慢慢響起,低沉的男聲似乎背後藏着某種悲傷的秘密,讓人想一探究竟:“I run from hate, I run from prejudice, I run from pessimists, but I run too late……”
作者有話要說: 鄭俊英這個逗比果然很難寫( ̄ー ̄ )
1. 弘大的Coffee Smith是《沒關系,這就是愛情啊》的拍攝地點,光洙角色打工的地方就是這裏XDDDD
2. 鄭俊英當時的地下樂隊叫Mist,之後改名叫Flower Mist。中間成員有變動過。我只能查到他當時的臉贊同期樸志浩後來加入Flower Mist,一起轉向日本發展。鄭俊英在日本活動時解散了Flower Mist,回韓國後重組了樂隊叫BP,成員也全部變了。在鄭俊英參加SSK4之前,樂隊從BP改名為Swith On,但是因為成員們的簽證問題,最後是鄭俊英一個人參賽。所以這裏的三名成員都是我自行設定的。然後我注意到鄭俊英的樂隊通常是四人組合,他吉他手,兩名貝斯手,以及一名鼓手。P.S:如果有知道Mist樂隊資料的讀者,敬請告知。
☆、打工
“……所以你的舞臺恐懼症治好了?”
坐在工作室黑色皮椅裏的金範秀翹着二郎腿,右手扶額盯着李夏至。他此刻心情挺複雜的,李夏至來韓國已經有四個月了。這期間一直積極配合治療,但是成效不大。金範秀雖然嘴上保證一定會好,卻其實随着時間過去,他自己也不敢保證。卻沒有想到突然就好了。
“那你現在打算怎麽辦?想當歌手嗎?”
李夏至表情茫然地搖了搖頭。
她之前的确是這樣想的,如果能治好舞臺恐懼症的話,可以試一下去當歌手。她對于舞臺上的歌手,尤其是在看金範秀的表演時,心裏偶爾會滑過羨慕與失落。可讓她義無反顧的耽擱學業,投身成為歌手,李夏至還沒有下定決心。
以前的李夏至是把學習先放在首位,唱歌是作為業餘愛好。雖然高中修了音樂這門課,可也是為了磨練自己的歌唱技巧。不然的話,她大學就不會申請歷史系而是音樂系了。
金範秀揉了揉太陽穴,“……反正你也申請了一年休學,你還有時間可以好好想想。我聽大伯母說你想打工?”
李夏至眼神放空地看着金範秀,他輕笑出聲:“我是指你外婆。”
“噢!是的!”
她恍然大悟的神色逗笑了金範秀。
李夏至對于這種錯綜複雜的親戚關系名稱一向感到頭疼。雖然她嘴上叫金範秀小堂舅,但他并非是那一輩裏年紀最小的。底下還有金範秀的弟弟,他才應該被稱呼小堂舅。但李夏至已經習慣叫金範秀為小堂舅,于是這件事便不了了之。
對于金範秀,自己堂姐金仁貞的母親,他應該稱呼為大伯母。畢竟是他父親哥哥的妻子。但對于李夏至這種只知道Uncle和Aunt的人,直接說明是她外婆其實更容易理解。
“我以前還在家時,就有固定的兼職。而且我已經十八歲了,總不能一直從外婆手裏拿錢吧?所以我想着找份工作試試看。”
“可是你不持有韓國籍,也沒有在這裏的學歷。如果是便利店的打工,那應該沒問題。但是如果你想找高收入,那有困難。”
“便利店打工也不錯呀~我只是想找份工作,這樣可以有經濟收入。”
金範秀推了推眼鏡,“那你要不要來我們公司?我可以安排你做打工生。”
“不要!小堂舅,我自己會看着辦的啦~”
李夏至從Polaris公司離開後,便直奔梨泰院去見鄭俊英。他們兩個今天約好了一起吃飯,然後去樂器行看吉他。恰逢不是上下班高峰期間,在車廂随着行使而略微晃動的地鐵列車裏,雖然不是人滿為患,但也不至于車廂內空無一人。兩側的座位上稀稀落落的坐着幾個人,大多數是老人家。
李夏至把耳機戴上,稍微固定了一下位置。接着便無所事事地開始打量車廂內其他乘客的外貌穿衣,試圖去想象這些乘客們背後的故事。
然而她卻發現自己在觀察別人的同時,自己也成為了他人的觀察對象。而那個觀察她的人,發現她注意到了自己,朝她露齒一笑。并非态度輕佻,反而讓人覺得他的笑容裏散發着暖意。
利用定型發膠精心打理過的黑發,黑色的緊身高領毛衣,一整套淺棕色休閑西裝,尤其是西褲的褲腿非常貼合腿部線條。李夏至對于這個人的背景無從揣測,但她能很确定一件事。
他從對座起身,然後在李夏至身邊坐下。緊接着從西裝內側領口拿出名片遞給李夏至,這讓她在腦海裏模模糊糊想起了另外一個人影。
“你好,我是尹松。”
“你好,我是李夏至。”
李夏至看向對方遞給自己的名片,白色的名片上用青草綠精致的勾勒出花體字,她用着不太确定的語氣詢問:“這是法語?”
“森林深處,用韓文解釋。”
尹松看着眼前的少女,優美地唇角弧線微微勾起。僅僅如此,便使人生出驚豔缱绻之感。
“你有興趣當模特兒嗎?我最近正在籌備自己的網店,目前在找符合我标準的模特兒。”
他這一個星期以來已經面試了不少女性,但她們全都是無用之物。他想着出來透口氣,卻沒有想到會遇見意外驚喜。她是第一個符合他模特兒标準的人。完美地黃金比例,面容猶如精致的人偶娃娃,帶着少女特有的清純。最讓他側目相看的是對方的身材并不是靠節食得來,而是經過大量運動換來的結實線條。
李夏至知道對方樣貌端正,打扮入時,舉手投足帶着像是被雕刻過的精致,但這足以讓自己相信他嗎?而尹松早已在社會上打滾過幾圈,他自然知道什麽叫防人之心不可無。于是他從自己的黑色皮質公文包內拿出一疊紙。
“這些都是我的設計,你可以看看。要是你感興趣的話,可以來我工作室看看。”
李夏至将一幅幅手繪設計稿細細端詳,即便外行如她也能看出這些稿子有多美。看到這些稿子,她的疑心反而消去了幾分。正當她準備開口,來自手機的短信響起,她打開短信界面,是來自鄭俊英的短信。
From鄭瘋:
我剛醒,要比原定時間晚2,3小時才能到,還約嗎(≧▽≦)?
她磨了磨後槽牙,果然不應該對鄭俊英這個懶鬼有所期待。她今天出門前還花了點時間挑衣服。李夏至扭頭看到尹松雖然臉上有幾分好奇,但視線卻是移開的。她複又垂頭看向手中的設計稿,心裏便有了抉擇。
“你的工作室遠嗎?”
尹松臉上笑意并不深,但卻足以讓人感受到他的歡欣之情。淺棕色的眼眸裏似乎閃爍着潋滟星河,使人稍不留心便沉溺其中。
“我可以給你畫一張素描嗎?我從小時候就在學畫畫了。”
得到李夏至應允後,他從公文包裏摸出石墨鉛筆,看着李夏至的側臉開始下筆。她的發色很深,所以這裏色澤的反光度要高。眉毛細長,眼尾上翹,自眉心到鼻尖形成彎月弧度,而鼻頭尖翹。從側面看,她的上唇微微向外翻起,下唇豐厚,唇色如初開的粉櫻。
李夏至接過尹松的本子,被他筆下的自己吓到。難以置信在他的眼裏,自己竟有如此美人之貌。畢竟她的長相并不吃香,只有單眼皮,外加擁有一雙丹鳳眼才符合主流審美标準。
“你喜歡嗎?”
尹松那雙茶色的眼瞳,總會讓人想起用水汪汪眼神看人的紅貴賓。李夏至在他的注視下,也不免被色令智昏。更何況這幅畫的确讓她十分滿意,“嗯,我很喜歡。謝謝你。”
“你如果拉直了頭發,然後染成白金色,一定更好看。現在的發色和你并不是完美适合。”
李夏至好奇地打量着工作室,牆面是一塵不染地潔白,雖說大部分室內設計都是白色牆面,但唯獨這間工作室的牆面有種令人不适的白,就像是吸血鬼蒼白的臉色般的不自然。寬敞的木桌上堆滿了各式針線,書籍,和一臺縫紉機。
她聽到尹松的話語,下意識看向自己的頭發,但比起換發色,她想做的是另外一件事。
“我想剪短發。”
“短發?那也很适合你。然後你可以染成白金色,你知道《哈利波特》裏面的Draco Malfoy嗎?”
李夏至撥了撥蓬松的發尾,猶疑問:“真的嗎?”
每當尹松與人對視時,總會不自覺讓對方産生信任感,并從中感受到他言語中的真摯。他的手舉至半空中,距離李夏至的臉有一段距離,反複比劃喃喃自語:“奧黛麗赫本的boyish hairstyle,再加上Draco Malfoy的發色,Perfect!”
“攝影棚在樓上。你等等!我去把衣服拿給你!對了!我還要打電話給他!”
李夏至看着尹松埋首在一排排帶滑輪的移動式衣架裏挑着衣服,抽空回了鄭俊英的短信。
To鄭瘋:你個睡到日上三竿的懶鬼,我不約!不約不約就是不約![○?`Д′?○]
她發完短信之後,時不時低頭檢查手機。而尹松一手翻着衣服,另一只手拿着手機通話中,裏面是一連串流暢的英文,李夏至從中分辨出那是美式腔調。尹松好像身上擁有着很多謎團。李夏至在心裏默默想着。
“Alex?你在哪裏?我終于找到她了!我需要你現在過來!立刻!”
當尹松把搭配成套的衣服遞給她時,他仍然還在和電話裏Alex說話,而這讓李夏至有些好奇。在地鐵上初遇時,尹松不僅是言行舉止,連身上散發出香水味都奇異地清香泠冽,就如同沁人心脾的松木。但他美則美矣,可卻讓她覺得虛假如冷冰冰的鏡面,一舉一動都是經過精心設計,包括嘴角揚起的弧度與涵意。可此刻的尹松就像是整個人活過來一樣,全身上下散發着熠熠光彩。
不等尹松催促,李夏至便進了更衣室開始換衣服。等她出來時,屋裏不知道何時已經多了兩個人。女生柳眉細眼薄唇,典型的韓國人長相。另一個卻是金發碧眼,身材高大的外國人。如果說尹松溫文儒雅,那麽這位外國人渾身上下散發着雄性荷爾蒙的懾人氣息。
尹松迎上前,把李夏至袖口的扣子解開,松松垮垮地拉至臂彎,三兩下折出随意的形狀。其間介紹了那兩人的身份:“男的是Alex Finch,是攝影師。女生叫英雅,Alex的徒弟,同時也是化妝師。”
然後轉頭熟練地吩咐:“英雅,你過來替她重新上妝。”
作者有話要說: 尹松這個人是我自行設定的原創人物,但是Alex Finch是真實存在的。順便補一句,尹松這個名字是取自 Dynamic duo裏Geako的原名XDDDDDD
[Alex Finch is a fashion photographer based in Seoul. He shoots street style and fashion events, as well as working for local and international brands.]
以上這兩行話是來自他個人博客的介紹。他是首爾當地的街拍攝影師,但同時他也為多個雜志和品牌拍攝內頁與硬照,比如說《High Cut》,《Ceci》,《Elle》,《Vogue》,《Bazzar》,《Cosmoplitan》,《Marie Claire》,《GQ》等等這些雜志。同時他也是《Vogue America》的撰稿人。
☆、交友不慎
鄭俊英把煙頭在垃圾桶上摁了摁,帶着滿身煙味,從旁邊的窄巷走出來。以他的視力,遠遠就看見那個發色額外顯眼的人。他邁動長腿走向那裏,但卻是不緊不慢的速度。
“早。”
“早餐吃了嗎?”
“還沒。”
“現在去吃?然後再去看吉他?”
“嗯。”
上一次自己睡過頭,導致他對李夏至爽約了。本來問她要不要隔天出來,這家夥卻說自己要打工,結果一直拖到現在,才有機會約好時間見面。一個星期不見,李夏至不僅把頭發剪短了,還染成了白金色。
“你要做搖滾?”
“……為什麽這麽問?我沒有要做搖滾啊。”
“挺好看的。”
李夏至摸了摸到耳尖的發尾,她那天拍完照之後,隔天就去弄了新發型。現在她是尹松網店裏唯一的,也是固定的網拍模特兒。而且尹松給出的時價費用不菲,所以她很滿意這份兼職。
“鄭瘋,你還需不需要兼職工作?我可以問一下老板。”
“最近有個認識的哥介紹我去當網拍模特,所以……” 他對着李夏至比了一下大拇指與食指互相搓着的動作,眼睛微微眯起,一副為財着迷的樣子。
“網店?!你在哪間網店工作?”
“ABOKI,幹嘛?你也在網店工作嗎?”
“…你怎麽…嗯…是啊。最近剛開的網店,叫森林深處。”
“這名字一聽就特別裝腔作勢。”
李夏至聽到鄭俊英這般吐槽,忍不住噴笑出聲。她親昵地捶了捶對方的胳膊,為自己老板辯駁:“店名是由法語翻譯過來的。我老板以前在紐約念書,後來去了巴黎工作,半年前才回來首爾。”
兩個人一路交談着,進了一家包肉店。剛進門就有一名中年婦女迎來上,她把雙手往身上的圍兜擦了擦,親切的笑容綻開:“兩位?來來來!這邊請。”
鄭俊英雙手插.在褲兜裏,微駝着背說:“雖然主菜單是包肉店,但是這裏的豬蹄更出名。”
李夏至和鄭俊英坐下來後,鄭俊英用桌上的紙巾擦了擦筷子,然後遞給了對方。李夏至一如既往地先是愣了愣,随後接過了他手中的筷子。鄭俊英對于她那慢了幾秒的反應,也似乎從來沒有發現過。
這時候店主大嬸把一盤香噴噴地豬蹄搬上桌,兩人便不再交談,奉行食不言寝不語政策。席間只有筷子碰觸瓷碟發出的清脆響聲。直到有兩個人站在了他們桌子旁邊,其中一個人說:“好巧啊!居然會在這裏遇見你們兩個!”
李夏至聞聲擡頭發現是鄭俊英樂隊Mist的成員們,貝斯手盧元和伴奏吉他河道振。河道振的手搭在盧元的窄肩上,而後者正試圖把他的手撥開。剛剛和他們打招呼的是河道振。
“怎麽不見正慕?”
盧元此刻還在對付河道振那像八爪魚一樣的黏手,但他還是抽出了幾秒的時間回答他女神的問題。南正慕是他們隊裏的鼓手。
“阿南今天有別的事,說是不來。”
“你們兩個怎麽也來了?”
河道振捏了捏盧元的肩膀,繼而松開手。拉開鄭俊英位置旁邊的椅子,大大咧咧地坐了下來,然後回答鄭俊英的話:“今天是我和元君sweet sweet的兩人約會啊~”
李夏至看坐到她旁邊的盧元,額頭上爆起的一條條青筋,她嘴角為了忍住笑意都快要抽搐了。她瞄了眼對面的鄭俊英,對方一如既往的看好戲表情。
而盧元完全沒注意到他女神的異狀,習以為常地炸毛狀,振振有詞地反駁河道振:“誰和你是約會啊!我說要出來拿貝斯!是你死皮賴臉跟過來!”
“你不懂啊,唉,現在世風日下啊……元君,你的好皮相讓我好生擔憂啊~”
“不!許!叫!我!元!君!我比你大一歲,你個臭小子!”
河道振見好就收,他笑嘻嘻的高呼:“姨母!這桌請上兩個中盤豬蹄!再來兩瓶,不,半打啤酒!謝謝!”
盧元哼了一聲,轉而扭頭和李夏至開始閑話家常,話裏是幾不可察的試探:“你們兩個今天又一起出門?一個星期至少有三,四天都一起啊。”
李夏至清了清嗓子,“哪有常常見面,我們已經有一個星期沒見了,是不是啊,鄭瘋?”
鄭俊英依舊懶散的讓人牙癢癢模樣,先是灌了一口啤酒,然後慢條斯理的回答,雖然答案風馬牛不相及:“我有想追的女生。”
桌上剩下三個人全都被這爆炸性發言吓到了,正在喝啤酒的河道振更是被嗆到咳嗽連連,盧元一臉愣乎乎但同時把自己的水杯遞了給他,至于李夏至則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除了訝異還有一絲絲無措。
“我們一個星期可是有五天和你一起在弘大表演!最近根本沒看見你和哪個女生有換電話啊?!道振,你有見過什麽美女和我們搭讪嗎?”
“元君,我眼裏所見所聞的只有你啊~”
“……你信不信我總有一天一定會揍你?”
“如果你要揍在下……其實也行……好啦好啦,其實沒有。女生過來要電話很多,但我不見有哪個特別出挑。”
李夏至看着這兩個人說完一輪雙口相聲,臉上皆是笑意,心裏那一絲苦悶早已被他們抹去。她開口問那個一副事不關己的當事人:“鄭瘋,那個女生一定不是來自那群搭讪者吧?”
“……嗯,那天表演結束之後,我們兩個恰好在車站遇到,聊過之後發現很合得來,所以決定追她。”
盧元帶着‘你/他/媽/逗我’的眼神看鄭俊英。只要鄭俊英願意,他和任何人都能聊得來。再說李夏至不也是因為聊得來才變成了他們之中的一員?而且他一直……好吧,現在看來是他想太多了。那自己是不是有了機會?
河道振看了眼鄭俊英後,又不着痕跡的瞟了眼李夏至。覺得事态略微有趣地勾起唇角,夾起一塊豬蹄放到盧元的碗裏:“那個女生很漂亮?”
“嗯,很漂亮。”
盧元夾起碗裏的豬蹄,細細咀嚼完後,像是此刻才發現,略帶幾分好奇詢問:“夏至,你換發型了?很适合你啊!”
“那和夏至比呢?”
鄭俊英聽完河道振的話,認真的打量了李夏至的樣貌,輕而易舉的得出結論:“夏至更好看。”
盧元微微颦眉,但很快眉間又平複了下去。因為情緒來去得太快,在場的人裏只有河道振察覺到了一絲不對勁,卻揣着明白裝糊塗。肆無忌憚地嘲笑鄭俊英:“俊英,有了女友之後無條件要說女友是最漂亮的!”
鄭俊英笑嘻嘻,毫不在意的模樣,一點都看不出他以後會在這個女人身上狠狠地大栽跟頭。
四人感到酒足飯飽後,由他們裏面年紀最大的盧元請客付錢。站在櫃臺的收銀員是個高瘦的青年,看起來約莫二十五,六歲左右,聲線雖然低沉卻又像裹着棉花糖一樣甜膩。李夏至因此多看了他幾眼。
“半打啤酒,一個大盤,兩個中盤豬蹄,盛惠十萬八千二韓元。”
出了豬蹄店的門口,李夏至忍不住開口道:“剛剛那個收銀員小哥是美聲。”
盧元好奇的詢問:“為什麽這麽說?” 他們三個人可沒有察覺出什麽美聲不美聲,李夏至是怎麽知道的?
“他的聲線很特別,音色很有特點,會很适合靈魂樂,R&B或者爵士。”
河道振被她的分析引起興趣:“夏至你懂很多嘛~”
由于樂隊傍晚在弘大有表演,李夏至表示就不去湊熱鬧了。他們先是看着盧元把換好弦的貝斯拿回來,然後他們一起跟着鄭俊英四處瞎逛最後一無所獲。在車站和三人揮手道別後,李夏至并沒有如她話裏所說那樣回家,而是轉身去了別的地方。
沿着河岸邊吹風散步,因為是下午時段,所以行人并不多。
李夏至看着在陽光的直射下而波光粼粼的漢江,撿起地上的一塊小石子,奮力一投扔進江裏,瞬間打碎了那平靜的江面,但她心裏卻覺得像是被某樣東西沉甸甸壓着,絲毫不覺得清爽。
“小心!”
忽然身後傳來了一聲示警,李夏至才發現一個踩着滑板的男生正失控地直沖沖朝她撞過來。李夏至側身一躲,成功避開了對方。而那個男生也及時踩住了地面,把滑板停了下來。
對方拿着滑板走近李夏至,一臉關切:“你沒有受傷吧?Are you okay?”
李夏至搖了搖頭,然後驚訝的發現對方并非他,而是她。剛剛遠遠的錯身而過,加上對方寬松的運動服,她以為是個男生。現在仔細一看五官,分明是清秀的少女。而且睫毛非常長,讓她莫名想起某種動物。一種來自她家鄉的動物,這莫名令她對這位陌生人産生親切的好感。
“沒有受傷就好。你在這裏做什麽?”
“嗯……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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