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章節
,還抽都抽不開,說也說不得。怡風這家夥每次都是對的,什麽知己啊朋友的,都是男人們為不對女人負責而編出的動聽詞彙。
第二天晨起,她做出了一個決定——搬出去住。
下次他到巴黎,會發現她沒有在原地等他來看她,他會郁悶好半天,嘀咕親愛的小婉兒同學又生氣了,可到底為什麽呢?而那時,她将會得意地笑上很久。
找房子不是難事,她有很多酒肉朋友可以幫忙,而且她對住處的要求并不高。或許她搞不定一個湯毅凡,但她強悍到連專搶華人的美麗城地區的惡霸都絲毫不怵。最終她安頓在13區某處,一個大學生的聚集點,身邊都是些生活乏味、毫無趣味且膽小如鼠的外國學生。這間小小的公寓,統共沒有阿泰內廣場芭比房的一間浴室大,沒有空調,彈簧床咯吱咯吱地響,地板像被一把鈍刀刮過。趕上雨天,還會有些昆蟲來做她的室友。但她覺得很舒服,只要想想湯毅凡下次來到阿泰內廣場,發現人去樓空時臉上的滑稽表情,她就覺得一切都很值得。
那種為偉大事業壯烈犧牲的慷慨激昂,讓她整個人幸福得像熱氣球般膨脹升空。她盤腿坐在麻布床單上,咬着超市買來的巧克力松糕。
不用說,她在所有合同上都填了他的手機號碼作為緊急聯系人。但她說服自己,這是沒辦法的事——當時安東尼不在她的身邊,而是在為一個名叫丹尼爾-朱力安·德·費內的無恥雜碎服務。
這太不公平了,在她大傷元氣,最需要一個年長親人的照顧的時候,她卻不得不打電話過去,和丹-朱先生對罵。如果說易微婉是在巴黎開始變得強悍粗魯,那麽她至少可以一口咬定那罪魁禍首,就是他讓她不得不在這失敗的人生中,抓住別的親人,不敢放手。
“等等,您是……那個Vivien?我們是同學不是嗎?”
“随便吧。總之您是否可以幫我這個忙呢?我真的很需要安東尼!我敢肯定您可以找個別的什麽人來幫您策劃這次的沙漠之旅,買上一打鑲滿鑽石的俗氣到家的瑪莎拉蒂來敗光家産,拜訪個把長得像猴子的酋長,參加食人典禮只因為您生活缺少刺激,沒有某個男人把您的心踩碎一地。”她一口氣說完。
丹-朱該死地沉默了。“您說的這所有事,都跟我沒關系。可是……我還沒有聽過哪個法國人可以把法語講得像您這樣快。”
關于法語有件好玩的事,你可以跟對方說“滾開”。與此同時,用敬語“您”的動詞形式來保持自己的彬彬有禮。
某種意義上,她跟湯毅凡用漢語也可以做到——
所以,湯毅凡,滾吧您。
“我有個提議,我們明晚可以一起吃飯,我很樂意将您的親人還給您。”挂電話前,丹尼加了一句,“如果在那之前,您還沒有想起我是誰,請Facebook我的名字。到時見。”
丹-朱的提議的确非常好,她順利地在Facebook上找到了他的生日、星座、學歷、個人愛好,甚至還有他每個前女友的名字。她讀了他發表過的所有網志。她從網絡上了解了關于這位同學的一切,知道他的祖上是有名的某某某,他住在巴黎最浪漫的地段,他最喜歡的花是黑色的蘭花,最喜歡的名人是TS艾略特,最鐘愛的電影是《公民凱恩》,他是個黑頭發藍眼睛的帥哥。她從前并不真正認識他,如今卻開始關注了,而且還不免真心地傾慕他的英俊。他文字中的幽默令人捧腹,智慧使人感到驚嘆。
現在她沒辦法再将毅凡當成最好的朋友了,那麽這個空缺該有人填上。
最重要的是,在見面之後,她覺得丹尼是個格外讨人喜歡的男生,這足夠讓某人吃個小醋,認識到他也不喜歡她有男朋友。
那天晚上她哼着古曲Danny Boy的小調,覺得命運該從這裏開始轉好。
她在床上轱辘來轱辘去,打電話給毅凡:“毅凡哪。”
“……好好說話,我瘆得慌。”
她低聲罵了句娘。
“湯毅凡!”
“這回對勁了。什麽事?”
“我有男朋友了。”
“喲,喲……那敢情好。”
原來她的肚量,是真比不上這位爺啊。她還有話說嗎?還有話,可說嗎?他索性貼張紙在她腦門上算了,上書四個大字:一廂情願,最後再蓋個傻子認證的大號紅戳。
“湯毅凡。”
“哎。”
“你就是一個混蛋,以後你再也別來煩我了。”
18
她挂了電話,似乎該哭一場,奇怪的是她并不想哭。她有的,只是一種敗得徹底的頹唐,以及輸到底再也沒什麽好輸的釋然。她花了一個周末的時間,一遍又一遍地看《傲慢與偏見》,不是讀書而是看電影。伊麗莎白以為自己愛上了魏肯,但那不過是女性虛榮心被滿足所帶來的錯覺。最後,她的真愛是從前被她忽略的達西先生。有人說你在遇到王子之前總要先吻幾只青蛙,她由此認定,湯毅凡就是她的魏肯與青蛙。
醒悟吧,她才不需要青蛙,她需要的是王子。而她的王子就是親切溫和、風度翩翩的丹尼爾-朱利安·德……他到底姓什麽來着?
沒關系,她有充足的時間去了解。
她要跟他約會,而且要,沒錯,把妝化得跟熊貓一樣。
誠然,丹尼有缺點。他骨子裏是最地道的巴黎人,他會講英語,但樂于裝作不會。假期到了,他開着他的法國車,去到他位于南法藍色海岸的別墅,去吃他的法國食品和看法國電視節目。對于他來說,巴黎以外皆為沙漠。可笑的是,他甚至沒親眼見過沙漠是什麽樣子,搶奪安東尼時她猜測的所謂沙漠之旅,最後其實只是戛納電影節一個座席的确定而已。
他是女孩們的漂亮朋友,你有時很難看出他對哪一個更上心。法語中,喜歡與愛是同一個詞,但她都不在乎。他對她,對所有人高調地宣稱,她是他的女朋友,這多麽好。
面對每天放學都可牽住的手,她漸漸戒掉了每月一兩次的吃喝玩樂。只偶爾在夜裏,她會想起,即便她和毅凡走在一起,走得那麽近,也是從沒有牽過手的。
他們一直,各走各的。
“下次你來巴黎,一定要見見他。”
“不用了。您什麽胃口,沒人比我更清楚。。”
然後她安靜地聽他自得其樂地回憶,心就像在海邊行走着,随着潮漲潮落,最後卻漸漸平靜了。她早就該知道,他不在乎她有沒有男朋友,以前不在乎,現在也不會在乎。因為他從來不是像看自己的女人一樣那樣地看她。
“可丹尼和他們都不一樣。這次,我想我是真的愛上他了。”
她吐出“不一樣”這三個字,又不甘心地跟他細說了丹尼的千般萬般好。這回換他安靜地聽,連不耐煩都沒有一丁點。
她聽着自己原本虛高的聲音逐漸低落,這樣她便聽到他在電話那頭的呼吸聲,平緩地不打波浪。
她笑,但想哭:“湯毅凡,你不重色輕友,我可是很重色輕友的哦!”
他居然跟着笑:“分手的時候別忘告訴我。”
自那以後,他每月兩次的巴黎之行,變成了每月一次,後來甚至更少,她死撐着不再給他打電話。起初她不改Facebook狀态,自網絡上面絕跡,裝作戀愛甜蜜到無暇上網。後來她忍不住,但凡考個試、挪個地兒、心情有一點點風吹草動,就跑上網去叨叨兩句,廣而告之。
她就是想出現在盡可能多的地方,裝作完全不刻意的,讓他看見。在這件事上她頗花心思,盡管得到的往往是掃興的結果,但她樂此不疲。
在那段關系中,她不知道丹尼是否察覺到了她的不忠。即便他察覺到了,也有很大的概率,他根本不在乎。那種感情存在于她和丹尼之間,他不會在她心口安一個攝像頭,窺探進進出出她心中的男人是誰。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他寬容地對待她的心不在焉。他們愉快地做彼此的玩伴,出入花都各大娛樂場所,聊他們都感興趣的話題,興致高時還抓起麥克風合唱一曲L'amour Est Bleu,并博得滿堂喝彩。從不吵架,從不冷戰,他們的相處是如此的融洽默契,以至于讓她懷疑起了跟湯毅凡那欠收拾的這二十年裏,他們究竟是否好到足以稱作朋友。
老天作證,丹尼絕不會拿她當沙包一樣,丢來丢去。
她應該認識到自己的幸運,雖然來得晚了點。
[當你長久地不再想起他,并且由此以為,你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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