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禍之所依〔下〕
這位女子巧施淡妝五官頗為清麗,身姿亦婀娜,見張士貴毫不避諱直勾勾盯着她也不羞不惱,卻是難得的眉眼之間含着溫柔笑意朝他行萬福禮。
張士貴随即作揖回敬。
忍不住多瞧了幾眼那張如花似玉的臉蛋,張士貴由衷贊嘆道:“大姐大,你府上的丫鬟真是一個比一個漂亮!小的我哪天能娶這麽一位如花似玉美嬌娘為妻,真得要好生謝謝家中老母的高香。”
裴承秀丢給張士貴一個嫌棄的表情:“去去,這是遠房來的表妹,不準放肆造次。”說歸說,裴承秀仍大大方方地朝綠衫女子招手,示意她走近些,才徐徐介紹道,“呂珠表妹,介紹一位賢達人士給你認識認識。”
不知為何,裴承秀每每見到呂珠,總覺得她是一個冷美人。但是呢,這種“冷”不是對所有人疏離淡漠之“冷”,而是對部分人有針對性的隔閡之“冷”,裴承秀說不上來為啥自己有這種體會,反正嘛,她又不是一個閑吃蘿蔔淡操心之人,懶得多想。
若放在以往,裴承秀斷然不會主動向張士貴介紹家族中人,今日之所以舉止異常,一來,裴承秀迄今為止仍未把呂珠當成自家人對待;二來,裴承秀也有些小心眼,希望呂珠多認識些男人,免得将來二哥随意使出一些風流手段就把呂珠給深深套牢了,屆時,她是稱呼呂珠為‘表妹’好?抑或‘姨娘’好呢?
彼時,呂珠既不邁步上前,也沒有往後退,更不曾多看張士貴一眼,僅是端着湯藥伫在門外,輕言細語道:“表姐,你該服藥了。”
不待裴承秀開口,張士貴摸摸腦袋極不好意思搶白道:“大姐大萬勿取笑我,我一介寒門,說什麽賢達。你且抓緊服藥,否則小的不敢帶您去溜大街。”
想起“溜大街”這檔子正經事,裴承秀立刻閉嘴不再拿張士貴開玩笑。從呂珠手中接過一碗又苦又濃稠的湯藥,捏住鼻子閉上眼二話不說咕嚕咕嚕幾口下肚。
表情苦兮兮放下空落落的藥碗,裴承秀擦擦嘴角,正準備同張士貴拔腿走人時,一直寡言少語的呂珠倏然開口,嗓音極輕極細,語調卻是質疑且透露出一絲執著:“表姐,你打算去哪兒?”
已跨出屋門的裴承秀頓住腳步:“怎的,表妹也想出門逛逛?”
呂珠不說話,目光閃爍的雙眸無聲的道出心中所想。
“可是,你今天穿成這樣……”裴承秀皺了眉,上上下下打量呂珠的妝容與衣衫之後,忽然勾彎了唇唇,像個纨绔公子哥般朝呂珠投以輕佻一笑,“這樣罷,先說好,呂珠表妹若不害怕被路人打劫,我便同意捎上你出門。”
呂珠先是一怔,不懂裴承秀意有所指,下一瞬她立刻領會弦外之音,旋而螓首輕搖,莞爾一笑淡淡道:“承秀表姐英明神武,數十玄甲兵都不在話下。此一行得您陪伴,珠兒又豈會擔心被路上行人劫財劫色。”
裴承秀平生最喜被人誇贊。聽呂珠表妹如是拍馬屁奉承,她哈哈一笑,心情忒好:“走走走,咱三人今宿同去同歸!”
同去同歸?
呂珠垂眸颔首,默而不語。
……
只怕,令你一個人有來無往,有去無回。
夕陽西下,黃昏時分的長安城仍是車如流水馬如龍,一派熙攘繁華之景。
雖然臉上挂彩,但這絲毫不能影響裴承秀披星載月滿城溜達的快樂興致。由于她一貫著男裝,又好穿男靴,三人行她步履最快,因此她總是自己一個人搖着折扇東奔西顧的玩與樂,丢下張士貴陪呂珠表妹慢條斯理的走在後頭。
十裏長街,華燈璀璨。
裴承秀不是在這一家馄饨攤前吃吃喝喝就是在那一家彩俑鋪摸摸看看,然無論行為多麽不羁,一襲紅袍的她在衆人之中總是格外不同,她的五官本就生得精致驚豔,此刻高高豎起長發,再斜斜的插上一支白玉簪,每一次步履帶動腰間環佩叮咚袖袍輕擺,“玉面朱顏、芳華絕代”八個字放在她身上亦再合适不過。
當然,對于不遠處一群騎着高頭大馬巡視長街的玄甲兵禁衛們而言,眼前這位著一襲紅袍、臉部帶傷卻捧着兩個三彩釉陶自娛自樂玩得很高興的“假男人”,太輕易引起他們的注意。
騎行在最前列的男人,是玄甲兵禁衛統領程咬金,他幾乎是一瞬間認出裴承秀!不對,是裴承秀這個忒紮眼的大紅燈籠!
這個招搖過市的大紅燈籠,不就是坑害他的好友尉遲敬德的元兇,裴姓之女麽?!
所謂冤家路窄,要麽狹路不相逢,要麽一相逢就沒有輕易放人走的道理。
程咬金幾乎是在同一刻勃然大怒,立刻下令玄甲士兵們原地不動,待裴承秀前腳剛剛邁入一家酒館,他立刻吩咐士兵們沖上前,從四面八方将酒館包圍。
作為秦王心腹之一,程咬金的官階遠不及尉遲敬德,性子卻比尉遲敬德暴躁的多。且莫說此時此刻欲為好兄弟打抱不平,他亦是憋了一肚子火,意圖為秦王殿下鳴冤!
這不,程咬金氣勢洶洶地提刀下馬,三步并作兩步往酒館行。待八面威武的走入酒館,程咬金突然操刀出鞘,往櫃臺一記猛砍,接着就是一聲怒吼:“裴承秀你這個.賤.婦!臭不要臉的女人!膽敢欺侮我兄弟?!丢那媽的,速速滾出來受死!”
原本熱熱鬧鬧的酒館一下子安靜下來,酒客們一個個大氣不敢出,面面相觑看着櫃臺上那柄深陷裂縫的鋒銳寶刀。
趁着這一刻的死寂,程咬金快速巡視酒館……可是,哪裏有裴承秀那個賤婦的身影?程咬金暗暗吃、驚,旋即又怒睜銅鈴大眼,仔仔細細上上下下掃視一遍酒館。
的确沒有那一襲明晃礙眼的紅袍。
不對嘛,明明親眼看見裴承秀走進酒館,怎麽一眨眼就不見蹤跡?
程咬金深吸一口怒氣,雙目再次圓睜,裏裏外外将酒館第三度打量一遍,依然沒有發現那一張熟悉的面龐……啊,不對,有一個熟悉的人!
程咬金大喜,嗓音粗犷急急道:“兄弟,在此地遇上你甚好,你可曾瞧見過一位臉上有傷的紅衫女人進出這間酒館?”
被喚作兄弟的男人,著一襲白衣,孤身臨窗而坐,對月品酒,被如此一通發問,剛及他唇邊的酒樽被緩緩地放下。
一雙鳳目淡淡地瞥向滿臉怒容的程咬金,薄唇勾起:“女人?”
程咬金毫不客氣道:“對,一個長相特別難看的女人!”
白衣公子沉吟,修長的手指在酒樽輕緩滑動,似是陷入深思。
程咬金這會兒暴躁得厲害,連聲催促:“究竟有還是沒有?”
白衣公子蠶眉微颦,不動聲色地移動桌底下一條修長的腿,輕輕壓住什麽,才淡淡開口道出二字。
“沒有。”
“沒有”這兩個字傳入裴承秀耳朵裏時,她差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卻在同一剎分明感覺到一條修長的腿探向她伸來,穩穩妥妥踩住她。
好大的膽子!居然敢踩踏人!裴承秀在心底暗想,怒火中燒。
但這一剎,裴承秀并不打算逞匹夫之勇。她又不是傻子,早就察覺被一位提刀大漢盯上。至于這位大漢的名號,她亦有所耳聞,恰是秦王李世民麾下又一猛将,外稱“混世牛魔王程咬金”,也是尉遲敬德的至交好友。
最近真是倒黴透頂,怎麽走哪都能遇見秦王的人?!
裴承秀無可奈何搖頭,嘆氣連連。若非顧忌父親大人才在皇帝陛下跟前痛哭流涕,否則,在程咬金辱罵她的第一句話時,她就打算提刀而出,殺程咬金一個粗手不及!
也罷,時移世易,今非昔比,萬萬不可在此節骨眼上再生事端……所謂忍字頭上一把刀,這把刀且不插程咬金,只插她自己罷。
可是,程咬金的辱罵之言為何有完沒完?這個粗糙漢子,罵起人來居然如此兇猛?
這一剎那,裴承秀忽然有些後悔,後悔自己在關鍵時刻心軟了——方才她故意假裝不知被人尾随而大大咧咧進入酒館,目的是想引程咬金進入熱鬧之地,再于睽睽衆目之下與他一決高下,畢竟麽,打架鬥毆之事再傳到皇上跟前,她好歹有一個“當街受脅,正當自衛”的理由。
豈料她進入酒館,尋一處酒桌坐定,剛交待店小二來一壺上等好酒,哪知一道白色身影突然從斜旁掠至她跟前,她連對方面龐尚未看清楚,背部就挨了一記,接着整個人被踢至桌底。
她本能的欲反抗,卻立馬聽見程咬金如若罵街一般的咆哮,她怔了怔,下意識覺得程咬金的修養太不入流,若與如此一位五大三粗的莽漢動手,實在太有損她的格調。
早知她一時心軟反而助長了程咬金的嚣張氣焰,她就真應該在第一時刻殺出去,痛毆程咬金!
心情非常非常不痛快,裴承秀很不屑一顧的動了動腦袋,想要從桌下間隙一窺程咬金此時此刻的臉部神情,哪知她剛剛一動,竟又被人霸道的踩住衣袖,再不好動彈。
“怎麽會沒有!”她聽見程咬金的嗓音異常粗犷,幾乎是在破口大罵,“老子分明看見那個臭不要臉的醜八怪大搖大擺走進來!”
醜八怪?拜托,哪怕她臉上挨了一刀狠的,也實在離醜八怪相差十萬八千裏好不好?!
桌子底下的裴承秀蹙眉,輕輕嗤了一聲。
出乎她意料的是,接下去竟聽見一句平靜毫無情緒起伏的回答,“在下未曾見到程兄口中所述之貌醜者,卻見過一位玉樹臨風儀表堂堂的公子往酒館後門而去。”
玉樹臨風,儀表堂堂?!
裴承秀以為自己聽錯,不禁愣住。待她仔細琢磨這八個字好一會兒,她這才确定回話者的的确确是誇她相貌堂堂。
哎喲,這年頭,居然有人在為她說話?裴承秀吃了一驚。
接下去,她又聽見程咬金的嗓音陡然提高許多,“公子?什麽鬼的公子!你所看見的,是不是一個比老子略矮、窄肩細腰、穿著一件明晃礙眼大紅衣袍的‘男人’?”
不等回話,程咬金又是一聲堪比罵街的咆哮,“壞了!讓那個四處招搖的裴承秀溜了!奶奶的熊!”“咚咚”一陣急促的奔跑聲,好像是程咬金提刀撲向後門,追人而去。
而這一刻,踩住裴承秀衣袖的腳才緩緩挪開。
裴承秀亦在同一時分神注意到踩住她衣袍的那雙腳,著一雙翹頭履,鞋履以錦緞為綦,飾有明珠良玉。
咦,珠履客。
裴承秀在心底暗暗驚奇——本朝男子非王孫貴胄者,皆著便服穿素履,僅有富貴人家才對鞋履款式非常講究。
……
這個人,難道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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