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章
封淇走在石子路上,凹凸不平的路面硌得他腳底生疼,但他麻木地在這裏來來回回地走着。
聽到林初焰出門的聲音後,他也慢慢地出了門。他逃避了,不敢看見那雙淌着火的眼睛。
太陽慢慢升起來,灼熱的氣溫從地底直沖臉頰,他開始發熱,感受到渾身燙起來。雙目酸痛,細密的汗水從額頭滲出來,睫毛扇動,眼皮沉重地覆下又擡起。
金色的陽光透過樹木在石子路上投下斑駁的光影,晨光和夕陽實在太好分別了。清晨的光線,帶着朝露氣味,總是清新,也要比其他時刻透亮澄澈許多。而每逢夕陽西下,多情的殘陽在地上總顯得妩媚而柔弱。
穿梭在這樣幹淨又熱烈的陽光裏,封淇幾乎感到無處容身。林初焰的氣息仿佛萦繞在他周遭,親密無間地将他裹得嚴嚴實實。怪不得叫初焰,這名字也太适合他了。
我宣布你被無罪釋放。
想到這句話,封淇甚至有些顫抖。接近十年的時光裏,他都背負着罪孽。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就可以将過去盡數抹除嗎?
他的過去,他背負了那麽多年的過去,難道就真的能夠輕飄飄地放下嗎?
封淇并非不懂得解脫的快樂,并非甘心受着磨折。可他并不敢相信,過去是可以被徹底燃盡的。他信任林初焰有着那樣的力量,可他不信自己!
在現實面前碰壁碰得太痛,他害怕了,他不是十七歲了,他沒有勇氣,但林初焰将勇氣帶到了他身邊。
你可知道死灰複燃,是怎樣的一件事?
痛到了極致啊!
封淇只感覺心都被撕裂了,痛得他只想以頭搶地,痛得他只想大聲痛呼,痛得他連呼吸也快不能夠繼續了。
有一天,我要站在一個山巅上,全盤否定過去的自己,全盤推翻我過去的所有的人生。
請你務必相信,那不是獲得新生,那不是陡然獲得神賜力量的欣喜無比。那是挫骨揚灰般的毀滅,那是重塑筋骨般的痛不欲生!
人是慣會逃避的。原因無他,面對自己,是這世上最痛最難的事情。渾渾噩噩在世間走了一遭,猛地發覺,我的過去全是錯的。布滿荊棘的路途在眼前,穿越過去就是永恒。而背後是懸崖,是過錯和無知造就的我的那一半人生。
兩條路都是絕境。別以為永恒是多麽不得了的事情,永恒是虛妄的。
如果永恒是指沒有盡頭,那永恒就只有一瞬間。瞬間沒有盡頭,瞬間無法計量,瞬間就是永恒。
我活着,就是為了這一瞬間嗎?
腦子快要爆炸般,封淇頭疼欲裂,幾乎路也走不穩,踉踉跄跄地走了一路,也不知往哪裏走去。
封淇心裏又涼又熱,像身處于岩漿與海水的交界處。擡頭就是一片白花花的日光,刺得他眼前一黑,他猛地垂下頭,吐出一口血來。
封淇醒來時,就看到一雙清澈的眼睛。他被安置在一張長椅上。
初焰見他醒來,擰開一瓶礦泉水的瓶蓋,湊到他嘴邊,“要喝一口嗎?”
封淇愣愣地點頭,初焰輕柔地給他喂了幾口。
清涼的水流入胃裏,封淇清醒了不少。他背靠着椅背,手肘撐在大腿上,把頭埋進雙手之間。
心很空。封淇此時都不知道還該想點什麽。
他完全忘了林初焰的存在,只沉進了一個誰也不知道的地方,空空蕩蕩,四周純白,沒有窗戶和門,旁人進不來他也出不去。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感覺被搖晃着。睜開眼就看到林初焰手裏拿着一只風筝,認真地對說:“哥,我們一起放風筝吧。”
放風筝?
封淇眨了一下眼睛。
林初焰認真地重複了一遍:“放風筝。”
封淇搖頭。
林初焰卻像看不懂搖頭的意味一樣,他大力地把封淇拽起來,把風筝的線圈塞到他手裏,不由分說地舉起風筝,回頭看他,眼神執着堅定。
林初焰人如其名,像跳動的小火苗,很快把他給點燃了。封淇天性敏感,此時太過迷茫,也相當容易被感染。
轉動線圈的時候他本來只是很敷衍的狀态,但是初焰拿着風筝小跑着,頭一直轉向他,臉上的神情那樣的純真,眼神滿是鼓勵,封淇忍不住也跑起來。
風起了,初焰放開了風筝,封淇加快了速度。
那只風筝飛起來了,已經飛得很高。
封淇莫名其妙地沒有停下來,他一直跑着,耳邊風聲呼嘯。
他聽到自己的心跳聲,在耳邊咚咚作響,昭示着他此刻還活着,還是個很年輕的生命。
封淇一直跑一直跑,他看到這湖邊種滿了櫻花樹,他聽到倦鳥回巢,啾啾啼叫。
湖裏漣漪陣陣,邊上一棵巨大的垂柳撥動着水面,他忍不住從人行道穿出去,踏進水邊的泥土地。
可是封淇一個趔趄,他跌倒在湖邊。
只差一點,差一點就能跳進去。
再在裏頭停留久一些,封淇就能去到那邊。
去到那個地方。
早該去的那個地方。
封淇。
那是你該去的地方嗎?
初焰的尖叫聲在耳邊響起,封淇用手撐住濕潤的土地擡起頭來,他看到水裏自己的倒影,滿頭的汗直直地從額頭滴落,掉進水裏。
他的倒影立即變得模糊不清。
初焰飛快地奔跑過來,跪在他旁邊。初焰喘着粗氣,使出力氣将狠狠的一拳砸到封淇的背上。
封淇緩慢地移動頭顱,側過去看他。封淇的眼神充滿了迷茫和困惑,還有隐隐的恐懼。
這樣的眼神太具有挑戰性,初焰卻不怕。他意志堅定,迎難而上。從一開始,林初焰就決定要戰勝這樣的眼神,他絕不放棄。
“風筝,”林初焰看着封淇的眼睛,“飛得很高。”
手裏的線圈早不見了,封淇緩慢擡頭。
橘紅色的夕陽将天邊染成聖潔的模樣,兩只飛鳥遠遠地從兩個方向飛來,正要交彙于天空的中央。
封淇心中一陣顫栗:
他們的那只風筝,正飛在兩只鳥兒的正中間。
初焰凝視着高遠蒼穹之上的風筝,聲音像遠方傳來的鐘聲,缥缈而莊嚴:“那兩只鳥兒守護着我們的風筝。”
封淇鼻間酸澀,眼睛刺痛,他嘴裏發苦:“那只是巧合。”
初焰又轉向他,那雙眼睛悲憫而神聖,逼人的光亮從中迸射出來,刺穿了漸暗的天色,比白色的鴿子還要閃亮,直直地照耀着封淇的內心。
初焰一字一頓,分外篤定:“不。”
封淇意識到自己在顫抖,他飛快地撤回眼神,盯着地上,近乎無理取鬧地、故意大聲地說:“那沒有任何意義!”
初焰沒再說什麽,只歪了歪頭,乖巧地又叫了聲“哥。”
封淇覺得自己心裏有個地方破碎了,破碎的響聲在心靈之谷傳開,回響久久不絕。
他不知道如何面對林初焰這樣的咄咄逼人的态度。他不知道該怎麽對待這樣的事情。
放風筝,一個孩童的游戲而已。
林初焰想要他意識到什麽?他真的意識到了嗎?廣袤的天空,真的以某種近乎魔幻的方式,向他揭示着什麽嗎?
封淇緊攥着手,指甲掐着手心,他一點點極慢地挪動着頭,小心翼翼地再看向天空:
那兩只鳥兒圍繞着風筝,來回飛翔,嬉戲不休。
封淇跪在地上,用手緊捂住臉,痛哭失聲。
林初焰的聲音從頭頂傳來:“哥,你承認吧,你真的不想死。”
是的。封淇再也無法否認,他熱愛這片天地,當伫立在天空下,他比誰都想要活着。
可是,他要怎麽活下去?他怎麽能不去死。
封淇聲音幹澀,絕望和希望鬥争了太久,心靈不堪重負,他行将毀滅:“初焰,你在我心裏燃起了一團火。可是,在那深處有着無邊無際的大海,火只能被澆滅。”
林初焰搖頭,話語重逾千金:“不。”
他貼近封淇,直視着他的眼睛:“我要一直燃燒,我要那一片地方持續高溫,我要讓海水心甘情願地蒸發。”
封淇仰頭,望向頭頂湛湛青空。天高地迥,日烈蟬燥,說不定,真會持續高溫。
活着,不是為了一瞬,是每一瞬,一瞬接着一瞬。是不是,神讓我們來到世間,便就給予我們永恒了?
将過去帶到現在,不是讓過去銷聲匿跡。是承認過去,承認過去的我已成了如今的我。
也不必做抉擇。活在過去,或是活在現在、未來,都是永恒。
過去不會改變,改變的自始至終只有我。沒有必要去否定過去,否定自己。我生命的每一個瞬間,都是永恒,又怕什麽過錯和生死呢?
作者有話要說: (是的,我今天哔哔得更多)首先,點題啦!持續高溫。然後,風筝那個場景其實是最先寫的,在西安玩兒的時候看到了就想寫一本小說,于是就有了這篇,故事講得很爛很沒有條理,好歹寫出來了。最後,渣作者跪下了,封淇就是個“問題”青年,一路上都在解決他的問題。然而事實上,這種事情怎麽可能輕易說得清?加上我本人十分淺薄幼稚,所說不過信口開河。生死問題,我不可能有什麽定論的。這就是篇談戀愛的脆皮鴨,我也無意讨論什麽高深的問題,這裏也只是我此時此刻的觀點而已。寫在這裏,主要是給看完結文的朋友們吱一聲,大家各有各的想法,我也尊重每個人的想法。另外,後面還有一兩章的樣子。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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