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我趕上了!我日回來了!

來人身形高大, 面容獰惡,正是帕馮尼公爵家的長子,馬魯斯·帕馮尼。

他為了堵截尼格瑞姆,專門打聽了對方的行蹤,帶着人從尼格瑞姆住下的宅邸匆匆地趕過來的。

馬魯斯·帕馮尼和尼格瑞姆之間的矛盾……不,那其實并不能稱之為矛盾,甚至先前将尼格瑞姆稱為馬魯斯的“死敵”也是不正确的, 他們, 至少從馬魯斯的視角來看, 尼格瑞姆其實根本就沒有得罪過他。

一切甚至要追溯到九年之前, 在政變尚未發生的時候,帕馮尼家還不是現在備受王寵的大貴族,他們和衆多生活在王都汲汲營營的小貴族一樣,既沒有錢財,又顧及臉面, 生活得十分窘迫。

唯一能将他們和普通小貴族區分開來的,大概就是當時的帕馮尼依附着老牌貴族休諾丁了。

休諾丁家族給帕馮尼帶來了不少好處,也讓他們能夠勉強維持自己的上流生活, 而就像現在的帕馮尼公爵其實是當初休諾丁公爵手下的附庸一樣,馬魯斯·帕馮尼也是當時休諾丁家族中的長子, 尼格瑞姆的堂兄,路克斯·休諾丁的跟班。

無論路克斯走到哪裏,他都在随侍在旁,路克斯做的事他要沖在最前面, 路克斯闖的禍他要去背鍋,在馬魯斯的心裏,一直覺得那時候的自己根本不是什麽貴族,他就是路克斯·休諾丁的仆人,是他們家的一條狗,路克斯雖然不能在對他不爽時直接命令下人鞭笞他,但卻能夠随時随地向他甩臉子,給他難堪,而事後馬魯斯還要被自己的父親痛打一頓,再壓着去休諾丁家痛哭流涕地道歉。

在這種情形下,尼格瑞姆和馬魯斯之間的關系其實顯而易見。

尼格瑞姆雖然也是休諾丁家族的人,但他是路克斯·休諾丁的玩具,是欺淩的對象,他的地位甚至還不如馬魯斯,因為當他和馬魯斯遇見時,基本上都是後者在路克斯的命令下毆打和折磨他。

在休諾丁家倒臺之後,同為受害者的尼格瑞姆和馬魯斯照理來說并不該是後者痛恨前者的關系。

但事情就是如此,馬魯斯在帕馮尼家崛起後并沒有打算放過尼格瑞姆,路克斯還在的時候他怎麽對待尼格瑞姆,之後的态度也沒有太多的改變,至多是因為尼格瑞姆從一介白身變成了伯爵,讓他無法向對方動手施展小時候的暴力手段罷了。

但身體上無法施加傷害,他還能從心理和精神上壓迫尼格瑞姆。

休諾丁無論如何也是一個老牌貴族,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原本尼格瑞姆不該那麽迅速地成為所有人盤剝的目标,但帕馮尼作為新興的大貴族卻帶了這個頭,馬魯斯挖走了最後那些效忠于休諾丁家族的家臣,打壓仍對休諾丁示好的小貴族,并且從尼格瑞姆手中奪走了巨額的財富。

牆倒衆人推,只剩下尼格瑞姆一個人的休諾丁就是一塊巨大的肥肉,已經有人拔除了肉皮上的毛刺,甚至咬下了肥得流油的第一口,其他人怎麽還能坐得住?

于是争先恐後,一擁而上,大大小小的勢力如同食腐的禿鹫,再不顧及臉面,猙獰而又急切地将休諾丁家的財富刮分一空,尼格瑞姆甚至還沒來得及利用手中的權力做些什麽,就成為了整個王都貴族圈中的笑柄。

人在做了壞事之後,總是要讓自己顯得無辜一些的呀,怎麽做呢?只要诋毀受害者,他們的行為不就理直氣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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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魯斯永遠沖在針對尼格瑞姆的第一線,他一直在想,這個瘸子為什麽不直接死掉呢?這個想法也一直持續到尼格瑞姆被分封到邊境的那一天。

休諾丁伯爵要出任邊境區域的領主,而他的封地除了一個破落貧窮的鄉下鎮子外,就是無主之地和邊際森林!

這個消息逗笑了當初王都中的不少貴族,然而比起其他人想象的小休諾丁成為窮酸鎮長的滑稽畫面,馬魯斯更期待尼格瑞姆直接死在無主之地的暴徒和邊際森林的異族手中!

但誰能想到呢,就像從路克斯手下活下來,從貴族們的流言蜚語中活下來一樣,尼格瑞姆竟然也從險惡無比的邊境活了下來,并且還如此風光的回到了王都!

馬魯斯幾乎要憤怒得無法思考,無論如何,他不能容忍這樣的事情發生,他甚至開始不自覺地思考該如何阻止尼格瑞姆活着從王都離開。

他還沒想好,不過今天他打算毫無顧忌地先将尼格瑞姆痛打一頓,首先,就像過去他曾經對尼格瑞姆做過的事情一樣,他要先諷刺對方,叫尼格瑞姆顏面掃地,無地自容。

至少在開口之前,馬魯斯已經将一切在心中早早的排演好了,休諾丁家的瘸子會像從前一樣在他的譏諷下瑟瑟發抖,一言不發,甚至極有可能會直接被他吓得癱倒在地。

然而正是因為如此篤定對方的反應,在尼格瑞姆開口問候他之後,馬魯斯幾乎沒有反應過來對方說了什麽。

他愣住了。

“你說什麽?”馬魯斯問。

尼格瑞姆扯了扯嘴角,拉長了聲音,嘲諷地說道:“真是抱歉,我沒有想到,只是短短五年的時間而已,你不僅丢了腦子,連耳朵也派不上用場了。”

尼格瑞姆昂着頭,眼底是輕蔑的光芒,他的脊背挺得筆直,臉上的表情如此穩重且從容,渾身上下散發着屬于貴族的高傲氣度,全然不再是馬魯斯記憶中怯懦的樣子了。

長期被自己欺淩的對象搖身一變成為截然相反的模樣,馬魯斯一時間甚至連腦子都轉不過彎來了,小休諾丁确實在封地裏發了一筆財,但他憑什麽敢這樣諷刺自己?帕馮尼可是現在國王面前最炙手可熱的貴族!

馬魯斯無端地後退了一步,随後他穩住了心神,冷笑道:“怎麽?出去一趟就将自己的身份全部忘記了?需要我提醒你過去的事情麽?還是說走狗屎運掙了點錢,你就覺得自己變了?”

說完,馬魯斯下意識地朝左右看去,期待其他人的反應,過去的時候,每當他說出嘲諷尼格瑞姆的話,便有大波貴族和什麽都不知道的平民随聲附和,但這一次,他在五年後的魔法集市當中,這裏沒有人會輕易趨炎附勢,更何況馬魯斯的惡名早已傳揚得人盡皆知,實際上當他開始挑釁尼格瑞姆的時候,集市裏的人早就跑的跑散的散了,根本沒有人來看他的表演。

馬魯斯臉上的表情因為把戲的落空瞬間猙獰起來,然而還不等他呵斥自己的侍衛随從,尼格瑞姆就先輕笑一聲,步伐穩定且緩慢地朝他走了過來。

埃布爾三人立刻跟了上去,馬魯斯的體格不像大多數貴族那樣或纖細或肥胖,而是格外強壯,如果他突然對尼格瑞姆動手,後者可禁不住哪怕一下子,尼格瑞姆要是真的受了傷,埃布爾可不覺得自己能忍住不殺了這個沒腦子的貴族。

馬魯斯被尼格瑞姆逼近的動作吓了一跳,他又沒由來的想要後退,但這一回卻硬生生忍住了,憎恨地直視着尼格瑞姆的眼睛。

尼格瑞姆在他面前兩米處站定,輕聲說道:“帕馮尼,無需你提醒我過去的事情,因為每一件、每一樁,我都記得清清楚楚,而且,我也從來都沒有變過,過去的我是什麽樣子,現在的我就是什麽樣子。”

馬魯斯看過來的眼神讓尼格瑞姆忍不住笑了,他說道:“你真該照鏡子看看現在自己的表情,天吶,你該不會一直以為我過去在王都時是在畏懼你們帕馮尼的權勢吧?”

“帕馮尼?權勢?呵呵呵呵呵……”

尼格瑞姆收斂了臉上的笑容,直勾勾地看着馬魯斯,說道:“過去我沒有反抗,與在休諾丁家茍延殘喘其實是一個理由,想要休諾丁家産的不是你馬魯斯·帕馮尼,更不是那群碩鼠,而是現在坐在王宮裏的那個人。”

瘦死的駱駝比馬大,繼承了休諾丁爵位的尼格瑞姆再怎麽沒有手段,也絕不會眼睜睜地看向馬魯斯對休諾丁動手,而只要他反抗,休諾丁家便不會敗落。

但沒有辦法的是,在尼格瑞姆還未成為休諾丁伯爵的時候,他就已經在國王眼中看出了對方的目的,尼格瑞姆是作為傀儡被扶植上位的,他的作用就只在于警示那些貪得無厭的新興貴族,他不能、也沒有辦法去反抗遲早會到來的盤剝,但凡他有一點兒抵抗的意思,可能下一秒就會丢掉小命了,尼格瑞姆當時只能抓緊時間去使用尚還在他手中的權力,去了解一些過去他沒有資格了解的事情。

尼格瑞姆那時候根本沒把馬魯斯和那些什麽都看不清的貴族放在眼裏,但馬魯斯的行為确實加快了休諾丁家敗落的速度,導致權力沒能在尼格瑞姆手中保留多久,就這一點來看,他還是成功地惡心到了尼格瑞姆的。

尼格瑞姆這麽一說,馬魯斯就愣住了,他完全沒有想到當初的事情竟然還有截然不同的另一種模樣,但尼格瑞姆說的話卻令他絲毫升不起懷疑的心思。

直覺的,他知道尼格瑞姆說的都是真的,這些年來的得意不過是他的自以為是罷了。

尼格瑞姆露出一個笑容,說道:“那麽,你猜猜看,我現在為什麽要這樣張揚地回來呢?”

為什麽呢?因為他不用再忌憚一直威脅着他的那個人了,那個人并非他馬魯斯·帕馮尼,而是現在正端坐在王宮中的國王,杜奧·邁爾威斯!

尼格瑞姆的氣場和他的話逼得馬魯斯驚喘一聲,回過神來,明明是比尼格瑞姆要高出大半個頭的身材,現下卻因為駭人的真相而克制不住地微微顫抖。

馬魯斯驚懼交加地瞪視着尼格瑞姆,伸出手來指着他叫道:“你在說些什麽大逆不道的話?!你,你難道想要——你難道想要反叛麽?!”

尼格瑞姆的臉上剛剛露出遺憾的表情,馬魯斯便再也忍受不住,尖聲叫道:“你們還在等什麽!上!上啊!殺了這個叛賊!殺了他!”

如果是一開始,馬魯斯下令叫這群侍衛擊殺休諾丁伯爵,他們是絕對不敢聽命的,但尼格瑞姆說話時并沒有掩飾自己的音量,他們全部都聽見了,雖然尼格瑞姆的話嚴格來說并夠不上反叛的标準,但的确是對國王的蔑視以及有叛逆的苗頭,略一遲疑之後,侍衛長便高喝一聲,帶着侍衛們朝尼格瑞姆沖了過去。

馬魯斯帶着的侍衛隊有十個人,還有兩個侍從,他故意帶了這麽多人,原本是想支使他們“教訓”尼格瑞姆一頓的,但卻沒想到直接打了起來。

他一開始還心中歡喜,覺得十二對三簡直占盡了優勢,他的侍衛長甚至還是一名劍士,殺掉休諾丁家的瘸子簡直是易如反掌,但卻沒有想到事情發展跟他想象的截然相反,尼格瑞姆在發生沖突的一瞬間就被埃布爾帶離了戰鬥圈,矮人大喝一聲就朝侍衛們揮起了拳頭,那看上去跟個小白臉一樣的精靈也動作敏捷地穿梭在人群當中,不一會兒就放倒了好幾個,看起來竟然像是要二打十二了!

尼格瑞姆當然不至于叫他們這麽沒有面子,很快,埃布爾也在他的要求下加入的戰局,輕松地放倒了為首的劍士,随後一伸手,便将逃無可逃的馬魯斯擒住摁在了地上。

馬魯斯驚叫掙紮着,但卻絲毫撼動不了埃布爾鐵鉗一般的手,逼到極致,各種難聽的市井髒話便從他嘴裏冒出來,簡直要讓那些覺得貴族都高貴又有修養的人瞠目結舌。

畢竟是一個沒有任何底蘊的新興貴族呢。

馬魯斯嘴裏的髒話突然戛然而止,他看見了一雙精致的皮靴出現在了他的眼前。

是尼格瑞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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