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他這是捅了九臯家的老窩了

才出府衙的門,無是非就扶着牆吐出一口血水——九臯家的弟子果然厲害,就算沒下狠手也把他打得夠嗆,這大概就是修真者與普通人之間的差距吧。

王瘸子急忙攙住他,無是非卻趁機将他懷裏的錢袋一把拽過來。

“你……你幹嘛!”

無是非用力擦擦嘴上的血,白他一眼:“你說幹嘛?你以為這錢是給你的?”

王瘸子知道規矩,眼見着無是非把錢袋扔給站在旁邊的一個人,卻還是心疼。

無是非對接了錢袋的人說:“拿去給弟兄們分了吧,受傷的弟兄多分些。”

那人也是地龍灣的混混,大約見無是非臉色不太好,皺眉問道:“你傷要不要緊?”

“不要緊,你們先撤。”

地龍灣的人都離開之後,無是非才真正松了口氣,他卻走不動了,好不容易挪到集市,讓王瘸子扶着他找了個靠牆的角落坐下來,倚在那兒喘氣。王瘸子見無是非不理他,将手縮進袖子裏,嘴裏還不清不楚地哼哼着。

“你哼哼,你哼哼什麽?再叫你手賤,來路不明的東西也敢撿,也不怕折壽。”

無是非閉着眼睛也知道王瘸子什麽表情,地龍灣的人——包括他自己,都愛財如命,想讓他不介懷此事是不可能的。

王瘸子哼道:“我哪知道那是惹麻煩的東西,撿的時候也沒見着屍首啊。”

無是非胸口疼,說了他兩句就不想說話了,他輕輕捂住自己心口,慢慢喘氣。

當時他并沒有想拿那虛晃一招來試探百裏少爺的善心,他不會做這麽幼稚的事,那相當于把自己的命交在對手手上,無是非只是想轉移他的注意力,他只要有一瞬間走神,無是非就能找到下手的機會,誰知效果比預期的好這麽多,百裏大少爺居然直接伸手擋……

哎,他這算不算欠人情?

怎麽總是欠他們姓百裏的人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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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玩意兒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的,穗子都用細金打造……啧,你這幾天不要到處亂跑了,就在家待着,那位大少爺許還要找你問話,到時候我會在場。”

王瘸子有些擔心:“問話?問什麽話?我可什麽都不知道!”

無是非終于睜開眼,他從眼角縫兒瞥了王瘸子一眼:“問些在哪兒撿到東西之類的問題吧……”

無是非說完就安靜下來,他臉色實在不好看,慢慢伸手摸進懷裏,拿出四五個銅錢遞給王瘸子。

“去買幾個燒餅,我早飯沒吃呢。”

“嘿嘿,我就知道你小子雁過拔毛,怎麽會不給自己留點。”

無是非瞥他一眼,王瘸子費勁地撐着牆站起來,無是非就窩在牆角看他一瘸一拐地去路邊攤買早飯。不是他非要使喚一個瘸子伺候他,無是非覺得自己現在非常需要休息,他心口還在一陣陣泛疼,不知道吃點東西後能不能緩過來。

王瘸子沒一會兒就回來了,不但買了燒餅,還買了碗豆腐腦和兩根油條,他把豆腐腦遞給無是非讓他捧着,自己也拿上油條吃起來。

“嗬……吃這麽好。”

“你不是傷着了嗎?再不吃點好的補補,你這條小命了就沒喽。”

不過無是非給的錢還是不夠,只夠買一碗豆腐腦,都讓給無是非喝。後者吃了兩個燒餅一根油條,又喝下半碗熱乎乎的豆腐腦之後,總算覺得舒服了點,之前總是茬着走的經脈好像也順暢不少。

“哎,小子,這事兒古怪。聽你們剛剛談的,我撿的是有七殺門人的東西,但是魏家墳那邊那麽偏僻,世家的人去幹嘛呢?”

王瘸子一邊疑惑地嘟囔,一邊在油條上咬了一口,發出酥脆的喀嚓一聲:“哼,又不是有田鋪在那邊。”

無是非瞥他一眼:“你沒聽說是死了人了嗎?被人害了!說不定那是個定點抛屍的地兒。”

“得了吧,抛屍不去亂葬崗,去魏家墳?那麽遠……魏家墳可在西山上。”

無是非一想也是,抛屍都往底下扔啊,哪兒有往山上送的……

他琢磨不出名堂,低下頭去喝豆腐腦,王瘸子嘴幹得慌,扒住無是非的手急忙道:“哎哎哎!給我留口……”

他們兩人最終把東西分吃了,無是非看了眼腕上的破手表,發現時間還不到中午,他跟買家約的時間是下午……這段時候總不能老坐在這兒吧。

不過他不打算回寺裏或者地龍灣,在街上逛逛說不定還能尋着點財路。

“無是非,這次多謝你了。”

王瘸子臨走的時候別別扭扭說了一句感謝話,無是非對此嗤之以鼻:“說好聽話兒也抵不消保護費。”

“呸!!!”

王瘸子回他兩個大白眼,卻又說:“你也老大不小了,沒事別整天在路上閑晃悠,找個營生去做吧。幹點小買賣,或者努努力,去考世家弟子,将來總要還俗娶媳婦兒,沒點正經本事誰願意跟着你。”

他皺紋縱橫的老臉上罕見地露出憂心的表情,嘆着氣跟無是非說:“世道不好,但也不算壞,當盲流……終究不安穩。”

無是非沒說話,随手揪根草棍塞進嘴裏,靠在牆角曬太陽。他懂王瘸子講的有道理,但是總覺得都與他沒什麽關系……不管是做小生意還是娶妻生子,好像都不是他該幹的事。

不過說不定等他到了王瘸子這個年紀就會懂,他現在才多大啊,到沒到二十歲來着?等他老得不能動彈的時候,想不退隐都不成了。

無是非想了許久,爬起來拍拍屁股上的灰,叼着草棍慢悠悠往前走——但是他覺得現在這種生活也挺好的,又不是天天都在打架。他還是和尚呢,還不了俗,也掙脫不出俗世,不屬于任何一派,便不被任何一方約束。

住持老跟他說人的緣分是天注定,無是非卻覺得他這是犯人禍。走到路口時他遇見個人,跟府衙裏那位“百裏少爺”穿得一模一樣的制服,一模一樣的金絲蘭草紋的宣緞靴子。

再一看臉,嗬!這位也是個“百裏少爺”呢,正是之前想殺他,又給他簽名的百裏鳴岐。

短短幾天時間而已,他能三番五次地偶遇這哥兒倆,他這是不小心捅了九臯家的老巢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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