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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任性,就任性一點吧!
“當然還有。這座城市這麽大,你想要把這裏的小吃吃盡了,還沒那麽容易呢!”
林可頌記得有一家的姜絲排叉味道還不錯,當然她知道肯定過不了江千帆的舌頭。只是答應了對方做一天的導游品嘗小吃,她還是會盡職盡責地在時間範圍內帶着他把那些小吃都逛一遍。
只是此刻的林可頌已經成了霜打的茄子,低着頭,完全沒有當初的雄心壯志。
空氣裏傳來一陣臭味,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她曾經就讀的初中門口。林可頌餘光一瞄,就看見一個炸臭豆腐的攤子。忽然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宋意然對面吃臭豆腐的情景。
自己吃得津津有味,那家夥卻擰着腦袋一副快吐了的表情。
林可頌嘴角向上一扯,壞心眼又起來了。
“嘿,我說,到了。嘗嘗這裏的臭豆腐!”
“臭豆腐好像不是這裏的小吃。”江千帆的眉心略微蹙起。
林可頌在心裏想着,這會兒有戲。姑奶奶就等着你吐出來。
“這你就不知道了,整座城市的中學生,誰不知道這個臭豆腐攤子?多少學生下了課,騎着自行車到這裏來買臭豆腐?不是我說,你的運氣實在太好了。學生潮已經過去,不用排隊,多好!”
“我不吃臭豆腐。”江千帆的聲音涼涼的,帶着命令式的口吻。
林可頌本來就沒有打算說服他吃臭豆腐。
要惡心一個人,不一定非得讓對方吃惡心的東西。
只要她不覺得惡心,就照樣能惡心他。
“那沒關系,我一會兒就帶你去吃姜絲排叉。我好不容易路過一趟自己的初中,你讓我過過嘴瘾啊!”
“你這是在浪費我的時間。我一千美金支付你一天的導游費,并不包括我等你吃東西的時間。”
江千帆的聲音像是從機器裏放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标準清晰到媲美新聞主播,特別是那冰涼的音質,格外欠揍。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連吃個臭豆腐的一分鐘這家夥都計算得這麽清楚。
資本家果然就是資本家!
瘋狂壓榨勞動人民的剩餘價值!
林可頌很想跟對方理論一番,但江千帆的“時間浪費論”雖然簡單但邏輯充分,一時之間林可頌竟然不知道說什麽好。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背着包戴着帽子的人路過他們倆的身邊,撞了江千帆一下,低着頭悶着聲音說了句“對不起”,便匆匆離開。
林可頌還在與江千帆對視的時候,江千帆驀然開口:“剛才那個撞我的人偷走了我的手機。”
“啊……什麽?”
話題轉太快,林可頌一時之間還沒将臭豆腐與手機建立起邏輯關系。
兩秒鐘之後,林可頌忽然意識到了什麽,看向那個正逐漸混入人流之中的背包男。
“你在原地等着我!哪裏都不許去!我去追手機!”
說完,林可頌調轉車頭,奮力踩踏,追了上去。
她這輩子最痛恨第三只手了!
有手有腳,有偷手機的本事為什麽不去找個正經活兒幹!
更不用說今年過年的時候,她陪着父親和母親去看煙花表演。等表演結束之後,她的手機就不翼而飛了!
林可頌沒有大聲吆喝“捉賊”,而是憋着一股勁兒沖了過去。
就快沖到對方面前的時候,那家夥忽然一回頭發現了林可頌,立即狂奔起來。
你兩條腿還能跑過我兩個輪子!
林可頌十分神勇地沖了上去,周圍行人紛紛退讓。
這時候她喊了起來:“抓偷手機賊了!抓偷手機賊了!前面那個背着黑色皮包的賊!大家幫忙抓住他!”
那家夥果斷地脫了自己的包,随手扔到一旁的郵筒上。
林可頌繼續喊:“抓頭手機賊了!就那個戴棕色毛線帽子的!”
那家夥脫了自己的帽子揣兜兒裏,腦門上就剩下兩三撮頭發在風中搖擺。
“偷手機賊!就那個禿頂!大家幫幫忙!”
就不信你還能突然長出頭發來!
兩個好心的大叔将禿頂賊攔住了,林可頌剛要上前去說謝謝,誰知道那兩個大叔卻将禿頂賊攔到了身後。
“我所這位小丫頭,你說別人偷了你的手機?你手機什麽樣的?你給形容一下?”
“那是我朋友的手機,我沒看清。”林可頌喘了口氣。
“姑娘,這就是你不對了。你嚷嚷着要抓偷手機的賊,可這會兒又不知道手機長什麽樣兒,這就無法分辨他身上的手機到底是不是偷了你的,還是本來就是他自個兒的了!”
林可頌總算明白了,這幾個人是一夥兒的!只是她林可頌也不是好惹的!
當初在大學裏,宋意然忽然發了瘋要去學什麽跆拳道,還把她給拉上了。結果這家夥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就坐在一旁喝果汁泡妞了,反倒是林可頌練出了些名堂。最後宋意然的總結就是:林可頌不僅僅是他的兄弟,還是他的保镖!
林可頌是有信心将禿頂男踹上天的,但是再加這兩個同夥……她是不會自不量力的。
路過的行人們同情地看着她。
那禿頂男笑了笑,轉身就走進小巷裏了。
林可頌好漢不吃眼前虧,就不信你也沒個落單的時候!
她轉身騎着自行車走了,但卻是繞到了巷子的另一頭,耐心地等着禿頂男吹着口哨走過來。而他的同伴還在巷子與大街的交界處晃悠着,似乎是提防林可頌再度找上來。
白癡!現在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了!
林可頌猛地竄出來,一擡腿就踢在那禿子的肚皮上,對方差點沒吐出來。她一把拎過對方的領子,氣勢十足将他摁在牆上,“我手機呢!”
“你……你小心我兄弟們過來……”
林可頌的餘光望了望巷口,他那兩個傻瓜兄弟正背對着他們抽煙呢。
“幹嘛?等你兄弟過來看我揍你啊!”林可頌揚了揚拳頭,“信不信等你兄弟過來,你就成豬頭了!手機呢!”
“在……在這兒呢……”禿子就要去摸自己的口袋。
林可頌可沒那麽傻,這家夥要是掏的是匕首那還得了?
“我自己來!”林可頌親自從他的口袋裏掏出一部蹭亮的新款手機,明擺着就不是這禿子的風格,“這是你偷的那部嗎?”
“是……是……我就偷了這麽一部……今天剛開張……”
林可頌可不傻,她順帶取出自己的手機,給這家夥照了張相,然後用惡霸的語氣說:“你給我聽好了,你要是再敢偷手機,或者帶着你那幫弟兄來找我的麻煩,我就把你照片發到公安局備案去!”
“別啊!姑奶奶!不偷了!不偷了!”
林可頌哼了一聲,看了眼巷口,再擡手看了看時間,那裏是有攝像頭的,剛好能把自己追賊卻被賊的同夥攔住的錄像。她才不相信這家夥狗能改得了吃屎,鐵定繼續偷。她一會兒就去警察局報案去。
轉過身,跨上自行車,林可頌回去學校門口找江千帆。
一邊騎着,一邊想着自己剛才特別英勇的那一幕。
唉呀……勇揍偷手機賊什麽的,這不是男人該做的事情嗎?
自己這樣一點也不溫柔小鳥依人。
這要是楚婷遇上同樣的事情,早就在一旁尖叫等着宋意然給她追手機去。
啊……不,宋意然那厮是不會去追手機的,他只會說:沒關系,再買個新的……
而且自己這次是真的運氣好。萬一禿子的同夥一直和禿子在一起,自己根本追不回手機。而且萬一他們發現了,沖回來,自己也只有騎着自行車逃跑的命。
唉,她還真不該頭腦發熱去追什麽手機呢。應該帶着江千帆去報警。
林可頌正在腦子裏想象江千帆坐警察局裏的表情時,前車輪壓着個小石子兒,車輪一歪,林可頌嘩啦一下栽了下去。
自行車輪子呼啦啦旋轉着。
林可頌的嘴巴卻咧到了一邊。她兩只手的手掌火燒一樣地疼,擡起來一看,手掌被擦破了一大片。她仰頭嘆了口氣,堅強地站起身來,取了餐巾紙墊在手掌心,騎上自行車,繼續去找江千帆。
等到她回到學校門口的時候,已經晚上八點半了。
炸臭豆腐的攤子正在收攤。四周早就沒了江千帆的蹤影。
☆、暗戀的味道=冰糖葫蘆
林可頌的心髒往下沉了一下。她也沒離開太久啊!人怎麽就沒了?
“老板!剛才有個長得挺好看的男的,眼睛看不見的,就站在這個位置,你知道他去哪裏了嗎?”
“哦,我看見他過了馬路,去對面了!”
“他……自己過的馬路?”
“是啊。”
“真是不要命了!”林可頌趕緊騎到了對面。
對面是一排文具用品店還有書店什麽的。林可頌挨着個兒找,還是沒找到。
背上都急出汗水了。
搞什麽啊!不是讓他在原地等着她嗎!他自己過什麽馬路!亂晃什麽!
手機都沒了,讓人怎麽聯系到他!
“原地等”這三個字他聽不懂啊!
林可頌将所有的店面都問了一遍,心急如焚想着是不是要報警了,終于一個小賣部的老板對她說:“你要找的那個人好像去了那個什麽慕楓咖啡館!”
林可頌差點沒給老板跪下了。
她急匆匆去了咖啡館,将自行車往門外一靠,就三兩步上了樓。
看了一圈,終于在靠窗的位置看見了那個淡然自若冷若冰霜的江先生。
依舊清俊的面容,精致到挑不出任何瑕疵的五官,日光傾斜着落在他的鼻尖,覆上一層暖意。
就連他的冷漠疏離,絲毫無法讓人心生不悅,反倒是多了一絲神秘感。
對方的面前還放着一杯檸檬水。
江千帆拿起杯子,放在唇間抿了一口,天經地義到仿佛他的世界裏,林可頌就是空氣。
林可頌那個氣啊,就像火箭要升空一樣。
她用力地在江千帆面前坐下,憋着一股氣說:“我不是讓你在原地等我嗎?你怎麽到這裏來了?”
江千帆的臉上沒有絲毫覺得自己做錯了的表情。
“我不喜歡臭豆腐的氣味。”
林可頌朝天翻了個白眼,心想我還不喜歡你呢!
“那如果我找不到你怎麽辦?”
“你肯定會找到我的。”
“為什麽?”
“為了一千美金一天的導游費。”
林可頌有種又被插刀的感覺。
她今天憋屈了一天,仍舊願意回來找他,還真沒記起來那一千美金一天的導游費。
“你的手機。”林可頌将對方的手機從桌面上滑過去。
這家夥慢條斯理地取出紙巾,擦拭着手機。他的手指很漂亮,颔首時,有一種令人莫名心動的美感。
這還是林可頌第一次這麽仔細地近距離看着他。
“你是要這裏吃點什麽東西?還是去吃姜絲排叉?”
林可頌已經有些累了,聲音也是恹恹的。
“這裏的咖啡很劣質。聞氣溫就知道苦澀不醇厚。剛才端過去的點心還留有淡淡的面粉味道,說明在烤箱裏時間不夠充分。水平如此,我是不會在這裏吃東西的。”
江千帆将手機放回口袋裏。
林可頌按了按腦門,她就知道,這裏也不會符合江千帆的品味。她也想像火山爆發一樣大發一頓脾氣,但是當她的目光觸上江千帆寧靜的眉眼時,她發覺自己爆發不起來了。
他就像山谷雲霧之間的湖泊,任你地動山搖,他顧自沉靜。
“你在生氣。”江千帆仍舊面無表情。
感謝你知道我在生氣。
“我好不容易幫你把手機追了回來。你人卻不在原地等我。你要是我,什麽感覺?”
“我付你的是導游費,不需要你去幫我追手機。”
又是一刀,正中紅心。
不過林可頌已經連疼的感覺都沒有了。
“哦,我知道了。下次不追了,走吧。”
希望你一出門,手機就被偷掉!到時候就是跪着求我給你追回來,我也點杯檸檬水慢慢喝!
林可頌起身,拽着江千帆盲杖的另一端,帶着他下了樓梯。
當他們走到樓梯底部的時候,江千帆忽然頓住了。
“怎麽了?”
“你受傷了。”江千帆忽然問。
林可頌心想你不是看不見嗎?難不成你還能知道我手掌磨破了?
“哦,騎自行車的時候摔了一下。你怎麽知道的?”
林可頌心裏湧起了一點點的委屈。不過,如果對方是宋意然也許還會賞她兩條OK繃。但是這位唯我獨尊的江先生……不被插刀就好。
“我聞到血的味道。”
林可頌看了看自己的掌心,那麽點血絲他都能聞出來?
雖然聽說盲人雖然失去了視覺,但可能其他感官會更加敏銳,但也不至于敏銳到這個地步吧。
“去一趟藥房,清洗一下。”
這算是林可頌陪着他的這一天裏,這家夥說得最有人性的一句話了。
這附近就有一家小藥店,林可頌買了瓶雙氧水,淋上手心的時候她的眼淚在眼眶裏打轉轉,她的目光瞥見站立在窗邊的江千帆。
他的表情是肅然的。
窗外的車燈燈光一排一排掠過他的臉龐,而他的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明明是個凡人,卻偏偏有一種居高臨下,世間萬物不為所動的氣勢。
她知道用“美”來形容男人是很奇怪的。
但是那一刻的江千帆,讓她有一種淡泊而美好的錯覺。
林可頌忽然開始想象,如果江千帆的眼睛是看得見的,他的臉上又會是怎樣一種表情?
是更加倨傲?又或者像宋意然那樣漫不經心地笑?
貼上創口貼之後,林可頌帶着江千帆繼續上路。
這座城市是十分繁華的,即便到了夜晚,也依舊人聲鼎沸。
當他們來到賣姜絲排叉的小店時,店主正在收拾準備打烊。林可頌買下了最後一份姜絲排叉。
江千帆低下了頭,夜風撩起他的發絲,昏黃的燈光讓他的側臉顯得不怎麽真實。
如同她所預料的,江千帆還是只吃了一口。
“酸甜度适宜,鮮姜味濃郁。但是用作配料的雞蛋腥味太重了,應該是飼料而不是谷物喂養的雞所下的蛋。”
“如果用土雞蛋的話,對于這樣的小店來說,成本太高了。”
林可頌解釋說。
“嗯。”
真難得,冷冰冰的江千帆會同意她的觀點。
就在這時候,一個大嬸扛着冰糖葫蘆從他們身邊經過。靶子上也就只剩下零星的兩串了。
林可頌的舌頭上泛起一股酸甜的味道,口水就快溢出來。明明萎靡不振的心緒忽然再度雀躍起來。
“你到了這裏,怎麽可能不吃冰糖葫蘆!”
林可頌只買了一串。
因為她所認為的再好吃的東西,江千帆也頂多只會吃一口。
林可頌将糖葫蘆伸到江千帆的面前,“你小心一點,橫着咬下來,不要被竹簽紮中了。”
江千帆張開了嘴,林可頌再次看見了他的舌尖。
不知道為什麽,每次江千帆吃東西的時候,只要她不小心看見他的舌尖,就仿佛有什麽東西輕輕的掠過她的心髒,勾動她的思維,整個世界都在漣漪中微微蕩漾。
他含住了糖葫蘆,沒有将它整個包入嘴中,而是咔嚓一聲咬了下來。
紅色的糖衣在他的唇縫間裂開,發出噼裏啪啦的聲響。
他含住不到一秒,眉頭蹙了起來。
林可頌看着他的表情,心裏一陣發笑。
“怎麽樣?”
“……山楂應該去皮,否則太澀。山楂果肉太酸,糖衣太薄,甜味與酸味無法平衡。糖的質量也不好,雜質太多。”
“所以不好吃了?”
“是你今天帶我吃過的東西裏面最難吃的。”
林可頌笑了笑,她将自行車往路邊一停,在臺階上坐下,不緊不慢地咬起了糖葫蘆。故意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音。
“你有沒有暗戀過什麽人?”她随口問。
反正把他當做神一樣的供着,他也不會露出不一樣的表情。不如索性想怎樣就怎樣。
“沒有。”
這個答案十分利落肯定。
他的身影在路燈下纖長到孤獨。林可頌笑了,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在江千帆的面前有了優勢。
至少有一些經歷,她擁有,而他不曾感受。
“暗戀就像糖葫蘆。包着喜歡一個人的甜甜的糖衣,但只要咬下去,就會吃到又酸又澀的味道。特別是當你看見你喜歡的人身邊總有別人而那個‘別人’通常都是一個趾高氣昂的綠茶婊的時候,那種酸澀的感覺都快從嗓子眼裏冒出來了。可是,當你穿着舊牛仔褲,跟着你暗戀的那個人随意走過大街小巷,然後買了一串糖葫蘆。其實你知道它的糖衣太薄,不足以與山楂的酸澀抗衡。但是你仍舊會覺得每一顆都讓你心情愉悅,因為那個人在你身邊。”
江千帆站在原處,沒有說話。
林可頌猜他不知道什麽是“綠茶婊”,更加不知道什麽是“暗戀”。
只是他難得沉默而有耐心地等着林可頌吃完了剩下的糖葫蘆。
當還剩下最後一顆的時候,林可頌站起身來到江千帆的身邊,歪過臉,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喂!還剩下最後一顆了!你要不要再吃一口?”
“不用。”意料之中冰冷的回答。
“其實,後面的兩顆山楂沒有之前的那麽酸了。試一下啦,也許你就覺得好吃了呢?”
林可頌将糖葫蘆伸向江千帆的唇邊,江千帆沒有直接拒絕,只是別開臉避開。當他的眉眼從她的面前晃過,視線仿佛被拉伸一般。
這樣的江千帆,有一種缱绻的柔軟。
林可頌忽然起了壞心眼,想要看到更多江千帆回避時候的表情。
他側過的臉,甚至于他修長白淨的脖子,就像注定劃破天際消失不見的流星,她只能用眼睛去看,永遠無法捕捉。
林可頌踮起腳尖故意将冰糖葫蘆摁向他的嘴唇,在他擡起手拒絕的時候,故意說:“小心竹簽!”
江千帆果然沒有推開她,而是選擇後退。
“來嘛!最後一顆了!也許你嘗過一千顆糖葫蘆都是酸澀的,但這一顆卻不一樣!又不是每一粒山楂都來自同一棵樹!”
“我不是你用來開玩笑的對象,林小姐。”
江千帆的聲音裏帶着警告的意味,氣壓低了下去。
“我沒跟你開玩笑。你為什麽不能試着期待一下最後一顆糖葫蘆的味道呢?酸與甜說不定就恰到好處了。”
江千帆站在原處,一動不動。
林可頌執拗地将糖葫蘆靠向他的唇邊,臉上是壞心眼的表情。
也許他是要再次拒絕,又也許他不想再被林可頌纏下去,微微張開了嘴唇,唇線張開那一刻,就像另一個世界緩緩開啓。
林可頌注視着這短暫的一瞬,驀地将糖葫蘆收了回來。
“你不想吃就算了。”
她咔嚓一聲,将它咬了下來。
我勒個去!這最後一個最酸!
林可頌将竹簽扔進垃圾桶裏,拍了拍手。
江千帆仍舊站立在原處,臉上沒有任何的表情。
林可頌扯起嘴唇,在他的面前露出得意的表情:“剛才你是不是想要咬下去?”
對方沒有回答她,淡泊的眉間有一種漠然的意味。
“你想不想知道最後一顆的味道?”
“不用。”江千帆的眼眸是涼涼的,明明看不見,卻因為折射了路燈的燈光,像是黑暗中寂寂燃燒的火柴。
“我也沒打算告訴你。”林可頌揣着口袋,走到自行車的旁邊。
他口袋裏的手機響了,是他的助理李彥打來的。
林可頌拍了拍車墊說:“走吧,我送你回去你住的地方。雖然一天的導游還沒有結束,剩下的我可以明天補給你。”
反正她待業在家,閑到發黴。
“我明早的飛機。”江千帆淡淡地說。
“哦……不過已經很晚了,會有人擔心你的。”
林可頌跨上了自行車,江千帆循着聲音坐了上來。她對那一千美金的導游費已經不那麽看中了,因為累得腦子不想想事兒。
晚風有些涼,吹拂着林可頌的臉。
淡淡的甜味與山楂的氣息在空氣中蔓延開來。
他們騎過十字路,因為路燈有些昏暗,林可頌看得不是那麽清楚,前車輪拐了一下,後車輪跟着搖晃。
林可頌努力保持住了平衡,可就在那一刻,她感覺到有什麽覆在了她的腰上。
溫暖的感覺如此清晰,宛如托住她的心髒一般。
但是對方的手很快就放下去了。
林可頌低下頭來,抿起了唇角。
他們一路上沒有再說一句話。
林可頌将他送到了市中心一個豪華酒店。酒店門口,李彥還有另一個林可頌沒有見過的外國人似乎等候多時了。
“你們怎麽現在才回來!林小姐,你把江先生帶到哪裏去了!”
一時之間,林可頌不知道說什麽好。
反倒是李彥旁邊的那個外國人按住了李彥的肩膀,用英語問江千帆:“江先生,你沒事吧?”
“我很好。”
江千帆的英語是微涼的,偏向于英式發音,顯得嚴謹而內斂。
林可頌呼出一口氣,将自行車推到李彥的面前,“李先生,這是您買來的自行車,我現在物歸原主了。”
☆、是兄弟進屋也得敲門!
李彥似乎還想對林可頌說什麽,江千帆卻對那個外國人說:“梅爾,支付她一千美元的導游費。”
“是的,先生。”梅爾點了點頭,轉向林可頌說,“小姐,請問你叫什麽名字?”
“那個……我叫林可頌……”林可頌心想對方是打算銀行彙款還是寫現金支票,需不需要自己把賬戶信息寫下來?
“可頌?”梅爾的嘴唇上方留着兩撇胡子,戴着無框眼鏡,穿着十分正統的西裝,看起來就像個英國老紳士。比起李彥,确實要和藹可親的多。而且,他的中文很好,幾乎聽不出口音。
“林是我的姓氏,我的名字是可頌。”
梅爾笑了:“聽起來像是croissant。”
林可頌笑了,“啊,法師羊角面包!”
梅爾果然撕下了一張現金支票,非常有禮貌地遞給林可頌:“謝謝你今天陪伴在江先生的身邊,可愛的小面包。”
林可頌眨了眨眼睛,他叫她什麽?
可愛的小面包?
已經走上酒店臺階的江千帆微微停下了腳步,側向林可頌的方向。
盡管林可頌知道他根本看不見自己,可不知道為什麽,她有一種對方在對她說“再見”的錯覺。
“再見,江先生。”
林可頌小聲說完,走向馬路對面,打算乘坐地鐵回家。
李彥與梅爾陪着江千帆走入了電梯。
一直沉冷的江千帆忽然開口:“那部自行車呢?”
“哦,我想……要不送給酒店工作人員吧?”李彥露出奇怪的表情,他不明白江千帆為什麽會忽然提起自行車。
“我要帶它回紐約。”
李彥張了張嘴,一部自行車而已沒必要千裏迢迢帶回紐約,而且江千帆看不見,他根本騎不了自行車啊!
但是梅爾卻微微擡了擡手,示意李彥不用再說了。
當他們回到酒店房間,李彥做了一段簡短的彙報之後,房間裏就只剩下江千帆與梅爾。
梅爾不緊不慢地泡了一壺茶,與江千帆對面而坐。
“江先生,李彥說你想要試一試這裏的小吃,為什麽不讓他陪着你,反而選了一個陌生的女孩,而且還是自行車呢?”
“浪花飯店并不如李彥報告中的那麽出色,不足以做我在中國區域的合作者。今天在浪花飯店裏,李彥也比平常要緊張許多。”
“所以,江先生您覺得李彥他有什麽瞞着你?”
“我的信任,只會給一次。如果我坐在那輛車上,我不認為李彥會讓我尋找到我真正想要的東西。”
“但是林小姐做到了,是嗎?”
“是的。”
而此刻的林可頌在地鐵裏靠着椅背睡了個昏天暗地,猛然驚醒的時候,同一條線路,她貌似已經坐了兩遍了!
摸一把口水,林可頌急匆匆下了車。
回到家裏,好好地洗了一個澡,躺在床上林可頌用微信給宋意然發了一條語音信息:我好像也要去紐約了。
說完,就将手機調到勿擾模式,被子一卷,睡着過去。
第二天的早晨八點,一輛黑色賓利在行駛在市區的道路上。
前排的年輕人拍了拍車窗:“沒想才早上八點,交通就這麽堵了!”
“就算在紐約,早晨八點的交通都沒有好到哪裏去,更何況是在中國?淡定一點,年輕人。”梅爾安慰道。
車子在堵在了某個路口,幾分鐘寸步難行。
坐在前排的李彥小心地從後視鏡裏看了一眼老板的臉色。
江千帆還是喜怒不形于色,如同冰雕一般的臉上看不出任何情緒的波動。
但是李彥隐隐有感覺,浪花飯店的趙董找他幫助達成與江千帆合作的事情已經被對方知道了。
江千帆想要品嘗當地小吃,本來可以完全交給他李彥去計劃打算,根本不用特別買輛自行車叫個小丫頭帶着他去。現在又遲到了,雖然交通不是他李彥可以控制的,但他還是忍不住擔心,如果他們沒有趕上飛機,江千帆會不會把這一點也怪到他的身上?
早晨的空氣還算新鮮,江千帆半開着床,日光暖洋洋落在他半邊臉上。
忽然,他開口說:“路上是不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李彥頓住了,朝窗外看了看,只見一個老人扛着插滿了冰糖葫蘆的樁子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走着。如果是一般人,也許會驚訝江千帆看不見怎麽能知道。但是李彥在他的身邊待了将近一年,江千帆的嗅覺十分敏銳,只要是距離五米以內的氣味,他都能分辨出來。
“是有人在賣冰糖葫蘆。”
“我想要一支。”
李彥看向梅爾,梅爾點了點頭。
下了車,李彥呼了口氣。他真的看不懂江千帆了。
味覺在江千帆的舌尖會被無限放大,無論是好吃的感覺,還是難吃的感覺。所以江千帆對食物的要求高到讓人覺得不可理喻的地步。普通人覺得挺不錯的食物,對他而言可能是難以下咽。
而冰糖葫蘆這種完全上不了臺面的東西,李彥是怎麽想怎麽覺得江千帆不可能會想吃。
但這兩天下來,李彥已經明白了,作為一個助理,他要做到的不是問為什麽,而是江千帆叫他做什麽他就做什麽。
精心挑選了一支長得最入眼的冰糖葫蘆,李彥小心翼翼地用紙袋包好,送進車裏。
他很好奇,江千帆真的會吃嗎?
車子終于動了起來。江千帆只是自然地托着那支冰糖葫蘆,沒有要吃的意思,甚至于看不出他在想什麽。
直到來到了機場,下了車,李彥和司機開始搬行禮了,江千帆才将那支冰糖葫蘆遞給了梅爾。
“先生?這個也是要帶回紐約嗎?”
“它不是我想要的味道。”
江千帆說完,取出了盲杖,向前走去。
李彥望向梅爾,梅爾又将那支冰糖葫蘆塞給了他。
可是他拿着這支冰糖葫蘆也不知道該怎麽辦啊?到底江千帆還要不要?可別又像自行車一樣,等到上了飛機忽然又問冰糖葫蘆有沒有被打包空運回紐約!
林可頌還沒睡醒呢,林可頌就被人拽了起來。
“給你打電話你怎麽不接?都十一點了還在睡?你這是失業女青年應有的生活态度嗎?”
戲谑的聲音從頭頂落下來。林可頌一睜開眼睛對上的就是一雙狹長的桃花眼。
還有鼻梁上那顆代表花心的痣。
林可頌猛地醒過神來。
“喂——宋意然!你搞什麽啊!怎麽……怎麽會出現在我的房間裏!”
“我來找你,你媽媽給我開的門,她去和其他阿姨排練什麽紅綢舞了。我從早上九點就坐在你家的沙發上一直等到十一點才把你弄起來,你不覺得我已經很義氣了嗎?”宋意然依舊是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
“你應該先敲門,等我把衣服穿好了,你再進來!”
林可頌低頭一看,簡直快崩潰了。自己穿着她老爸的格子睡衣,腦袋估計也像雞窩一樣。她的形象啊!雖然她相信自己在宋意然面前一樣毫無形象可言。
宋意然裝模作樣走出卧室,站在門口敲了敲門:“林可頌,我進來了!”
林可頌翻了個大白眼,這樣有意思嗎?
還沒等她回話,宋意然就顧自走了進來,“反正你穿的也挺整齊的。先說清楚,你這條微信是什麽意思?”
“就是那個意思啊?你聽不懂中國話嗎?”
老實說,林可頌不想他這樣跑來問他這件事。
宋意然看着林可頌,看到讓她發毛才十分認真地開口說:“可頌,你該不會是喜歡我,為了和我一直在一起,所以才要去紐約的吧?”
林可頌的心髒瞬間被什麽東西死死抓住,幾乎喘不過氣來。
那一刻,她忽然意識到,自己的某些心情也許最好永遠不要被宋意然知道。
她扯起了唇角,做出土匪惡霸的表情,手指勾過宋意然的下巴:“美人兒,大爺就是特別喜歡你。你別老躲着大爺啊!就是紐約大爺也陪着你去!”
宋意然立即做出一副小媳婦的樣子,嬌羞狀倒在床上,“唉喲……大爺不要嘛!”
林可頌哈哈一笑,撲了上去,故意把這家夥的頭發弄得和自己一樣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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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魂導科技的進步,鬥羅大陸上的人類征服了海洋,又發現了兩片大陸。魂獸也随着人類魂師的獵殺無度走向滅亡,沉睡無數年的魂獸之王在星鬥大森林最後的淨土蘇醒,它要帶領僅存的族人,向人類複仇!唐舞麟立志要成為一名強大的魂師,可當武魂覺醒時,蘇醒的,卻是……曠世之才,龍王之争,我們的龍王傳說,将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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