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李平朗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林渡正站在走廊上抽煙。
時間已經到了後半夜,包廂裏有大半人已經不省人事,餘下一小部分尚有意識,但也差不太遠了。林渡讓經理挨個叫車把他們送回去,回頭看見李平朗滿臉水漬的模樣,挑了挑眉。
光線太暗,他以為對方只是喝蒙了去洗了臉,不緊不慢的遞了根煙過去:“年輕人,多經歷幾次就習慣了……”
李平朗暗自苦笑了下,從口袋裏掏出打火機把煙點上……他手有些抖,像是醉了。
林渡自顧吐出一口霧氣,伸了個懶腰:“好了,我也該走了,助理在門口等我……對了,你住哪裏?需不需要我捎你一程?”
“……謝謝林總,不用麻煩了……”他現在只想一個人待一會。
林渡笑了下,先前挂在鼻梁上的金絲鏡不知什麽時候摘了下來,露出一雙勾人的桃花眼,“李總真是好興致。”
李平朗心知對方又誤會了,卻又沒那個精力解釋,十分敷衍的扯了扯嘴角。
林渡被他的助理接走了,留下李平朗一個人,他走出了KTV,來到因深夜而顯得無比空曠的大街上,漫無目的的走了許久,直到腳酸了、腿麻了,被酒精麻痹的頭腦又被夜風吹清醒的時候,天終于亮了。
李平朗坐在街邊的長椅上,看着東方隐約泛起的天光,長長、長長的吐出一口氣來。
他閉上幹澀到有些發疼的雙眼,安靜的等待着太陽升起。
李平朗還記得,在他與魏晟分裂的那個清晨,臺風走了,耀眼的陽光穿透雲雨,投在被暴風雨肆虐過後,積水未幹的街道上。
魏晟就是在那個時候選擇了離開——而同樣是一夜無眠的李少爺撐着被酒精摧殘過的大腦,滿眼血絲的看着對方遠去的背影,他猶豫了很久很久,直到對方徹底消失在街角,斬斷了他的躊躇。
李平朗當時整個人都慌了,像是靈魂被狠狠撬去了一角,留下一個無法填補的巨大空洞——那種無措感更甚于被告白的瞬間——何況被自己一起長大的表弟喜歡上,這本身就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
記憶再往前推,回到決裂的那個瞬間,魏晟的情緒并不穩定,他幾乎是歇斯底裏的吼出告白的話,之後又趁虛而入的将完全呆愣的表哥按在牆上,狠狠地、仿佛要拆分入腹似的吻住了,尖銳的牙齒撕咬着帶有酒精味兒的唇瓣,直到泛起鐵鏽的腥甜。
李平朗像是被狼咬了一口,本能縮起肩膀,發出嗚咽的痛呼,等到嘴唇都被對方吸吮麻了,眼裏泛起的酸意退了,才終于晃過神來,聚齊力量狠狠将人推開。
魏晟踉跄着後退幾步,擡起頭看向李平朗的模樣他現在還記得——那雙明亮眼睛裏的光一點點黯淡下去,像是最後一顆星星也熄滅了,餘下深邃而空茫的夜。
李平朗只覺得胸口發悶,他大口大口的喘着氣,本能否定了這份感情——不管是出于道德還是作為兄長的責任;他又想起了那些互聯網上的傳聞,除去同性之外,他們身上确确實實流淌着同樣的血……這是一條注定被排擠、被厭惡、被歧視的路。李少爺混賬慣了,風言風語傷不了他,但一想到從小便活成“別人家孩子”的魏晟很有可能經歷這些,他就難過的快要窒息。
他痛心了,卻找不出言語來安慰,只想着表弟那麽懂事一定會想通——卻沒能料到那人骨子裏也是同樣的倔強,寧可一意孤行自毀前途,也不願妥協下來,放下這段不該存在的孽緣。
于是李平朗開始罵,他幾乎說光了難聽的話,只想讓他這個優秀的表弟回過頭……後來才終于發現,他不是不能接受對方的感情,而是他不敢。
他可以花天酒地,可以游手好閑……但是魏晟不可以,因為他是他的弟弟,當年那個抱着他哭泣的少年在不知不覺中活成了他最憧憬的樣子,優秀、冷靜、成熟……魏晟的性格裏有着李平朗沒有卻又崇拜的東西,像一張完美的畫,他看着那顏色鋪滿整張白紙,所以不能容忍上頭存有污點。
可這些,都是在他失去了魏晟之後,才慢慢想明白的。
到底還是晚了太多。
魏晟失蹤的頭一個月裏,他差點沒把S市整個兒翻過來——跑關系,找人脈,一而再再而三的報警……最後連警察都煩他,費了老大的勁兒找到已經跑到X省的人,那時候,魏晟已經在李延康的關系下入了軍隊,徹底與外界斷了聯系,
很快,學校開除了魏晟的學籍,李平朗親自去拿的通知書。
魏晟的高中是本市名校,出了不少狀元,還記得當年他跨級考上的時候,李平朗高興壞了,恨不得讓全世界人都知道這個天才是自己弟弟……可現在,卻被他幾句話徹底毀了。
李平朗接過通知書的時候整個人都是木得,他只覺得手裏輕飄飄的紙張仿佛有千斤重——他不斷的在想如果那天晚上自己說話稍稍溫柔一點,多一點點耐心……是不是魏晟就不會走了?
哪怕只有三歲……他也是他的哥哥,是魏晟最親密的長輩,他有責任引導對方走上一條正确的路,是他不夠盡責,是他錯了……
李平朗回到車裏,看着退學書上自己筆跡顫抖的簽名,只覺得鼻頭發酸,視線頓時模糊起來。
而最要命的是,他開始想他了。
起先只是不太習慣,本就空蕩的別墅只剩下他與趙姨兩個人,魏晟的房間空了下來,李平朗無數次在門口路過,他看着裏面熟悉的擺設——趙姨有時間就會打掃,所以不會積塵,卻也一點點将那人味兒也抹去了,如今一塵不染的模樣,幹淨的像是酒店。
魏晟的東西不多,走時更是一件沒帶,倒是給李平朗留下了不少念想……可真正渴望見到一個人的時候,多少死物也無法描繪出對方皮膚的溫度。沒有人一大清早将賴床的他搖醒,沒有人會在睡前替他送上一杯溫熱的牛奶……魏晟向來心細,在生活裏,仿佛他才是那個溫柔而面面俱到的兄長。他會提醒李平朗多穿衣服,會在他晚上不歸是打電話來問,會在大少爺鬼混到後半夜時開車來接……他不會像師長那樣過于幹涉他的生活,只是偶爾會因為擔憂斥上那麽兩句。魏晟發火的樣子特別可愛,白皙漂亮的臉蛋紅彤彤的,秀氣的眉毛豎起,比起平日冷冰冰的模樣,像是登時鮮活起來。這個時候李平朗就會嬉笑着打诨,順着毛軟言幾句,又或是幹脆一把抱上——反正那人總是無法拒絕自己的。
他們曾經睡在一張床上,後來因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魏晟搬去隔壁房間……他們也有過一段時間的疏遠,可又總能在眼神對上的瞬間明白對方心中所想。他們分開過,也從未分開過,直到一切被拆穿,李平朗慌亂斬斷了兩人之間的那條線——又或是還會藕斷絲連吧,所以魏晟選擇了去他無法觸及的地方。
可剩下來的傷口卻依然隐隐作痛……那條線還沒有斷開,因為在剔除了友情與親情之後,還有一種感情混雜其中,以前李平朗不曾去想那是什麽,而現在,他終于明白了。
——他對于魏晟的渴望,早早便超越了“兄弟”這條界限。
李平朗怕了、退縮了……他從沒覺得自己有這麽惡心,就像他從沒覺得,自己會喜歡男人。
他去酒吧買醉,糊裏糊塗的說出了想試試男人的話……被一群禽獸丢到了某個鴨子的床上。第二天起床的時候,李平朗看着懷裏一身暧昧痕跡的男人,沖到廁所吐得上氣不接下氣,到最後眼淚都湧了出來,他咳嗽着,捂着不斷起伏的胸口,難受的快要死去。
可“李少開始玩男人”的消息還是傳開了,總有人争先恐後的貼上來,李平朗有過一陣糜爛到了極點的日子,他在各式各樣的男男女女間穿梭,卻從來不走心,有一次喝得多了,當人問起時,他就用調笑的口吻說起自己的“初戀”……實際就是和魏晟小時候的事情,這下意識的舉動直到他醒酒之後才反應過來,原來早在不知不覺間,自己已經陷進去了。
李少爺花場流連這麽些年,卻從未有過一次真正的心動,先前他還覺着是沒遇見對的,如今才發現原來早已在很久以前,他便稀裏糊塗的将真心給了出去……給了那個從第一眼起,他就決定要好好保護的少年。
何況“唯一”這種事情本就暧昧非常,親情也好愛情也罷,若是将所有情愫寄托在一人身上,難免會産生獨占的欲望……在前幾年時,李平朗還曾沒心沒肺的給表弟牽橋搭線,可後來卻再沒想過此事。或許潛意識裏,他希望對方能永遠陪在他身邊,無論是以什麽樣的身份。
如果沒有雷雨那夜的告白,這份尚且萌芽的種子便不會悄然開花,更不會在愧疚與思念的滋養下,長成參天的樹,張牙舞爪的枝葉遮住了所有陽光,充斥了他整個心房。
也正是因為如此,李平朗愈發不敢面對,面對魏晟的愛慕,面對自己的心意……他試圖用酒精與情色麻痹自己,可每到夜深人靜,又總會想起那個離開的人……那個與他一起長大的、無可替代的弟弟。
……如果不是弟弟就好了。
沒有了那一層血緣關系,他們就不用在這死胡同裏碰壁,也不會被那該死的道德束縛……他們可以走在陽光下,可以大聲說出對彼此的愛意,而不是兜兜轉轉,卻走不進彼此的心。
可如果不是兄弟,李平朗不知道他是否還能與魏晟相遇,沒有了李家的收養,魏晟很可能會在小時候就被送去孤兒院裏……沒有了一起長大的過程,沒有了相依為命的過去,甚至很有可能無法相遇,既然如此又何來相愛一說?
思來想去,這都是一個無解的死局,一旦戳破“兄弟”這層薄薄的窗戶紙,他們所要面臨的,便是那注定不被世人看好的、背德的愛。
李平朗覺得自己罪孽深重。
他開始逃避,他把自己泡在酒罐子裏,無數人說他纨绔、說他爛泥扶不上牆……這些他都不在乎,魏晟為了他毀了自己,那麽他也跟着堕落……仿佛這樣就能減輕心中的愧疚,仿佛這樣,就能彌補他犯下的過錯。
而真正給李平朗當頭一棒的,是魏晟留在抽屜裏的那本日記。
那是他終于鼓起勇氣走進魏晟的房間,先是在書桌前坐下——那是魏晟經常坐着的位置。從那裏可以看見別墅正對面的街道,以及交錯起伏的房屋後的一抹殘陽。
李平朗将手臂放在桌子上,俯下身将臉埋在臂彎間,輕嗅着鼻端傳來消毒水的味道,幹淨又冰冷。
他這麽默不作聲的趴了一會兒,直到那起伏的心跳平複了,才緩緩撐起身子,摸了摸整整齊齊擺放在角落裏的書本。
魏晟的字跡相當漂亮,李平朗一度羨慕得很,卻總是靜不下寫字帖的心,所以一把年紀了字還跟小學生似的,也就簽名勉強能看,還是因為某次父母回來,壓着他練得。
魏晟寫過的作業本都留下了,李平朗将其翻開,裏頭是一頁頁看着他腦仁疼的數學題,公式整整齊齊的排列着,看着像筆記,細看又發現是草稿,答案在另一邊折起的卷子上……他入迷似的看了好一會兒,卻還是一個字沒懂。
翻完這個,他又去翻別的,後來突發奇想的想要一只魏晟用過的筆……那小子的筆盒從來沒擺在桌上,李平朗就挨個抽屜去找,翻到最角落那個時,裏頭只放了一本孤零零的黑皮筆記本。
他楞了一下,着了魔似的伸出手,捏着書皮将其提了起來……
由于這個動作,裏頭夾着的糖紙一下子散了,天女散花似的落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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