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求救
夜總會清一色的姑娘,各個年齡段魚龍混雜,濃妝豔抹,戴面具似的看不清是幾歲,各種風格的都認為自己足矣獨領風騷。
林森一連幾日早來,背包裏裝着全部裝備,一聽不要錢,網絡圖片随便挑,各個都要。
他不嫌累,就怕老板趕他走。
姑娘們對他有興趣,排着隊找他,老板就沒法趕。誰叫他賣酒業績最低,不賣身不出臺,抵不過皮肉交易的實實在在。規矩比叮肉的蒼蠅都多,事兒逼都甘拜下風,老板要看不下去了。
營業時間一到,林森收拾好,給自己綁了個丸子頭,酒還沒賣出去,就被人捏了丸子。他沒轉頭時已經給對方判了死刑,轉頭時瞬間上升為千刀萬剮。
“你還真是個畫家啊。”
林森看見對方的視線停留在自己手上,才留意到指甲縫裏有黃和紅的零星顏色。那是塗指甲時多出來他順手用指甲抹了。
他賣酒時滿嘴跑馬,仗着一頭秀發,宣稱自己是不得志的藝術家。指甲縫裏沾鮮豔的色彩,看起來挺像一回事。
林森所幸将錯就錯,嚣張地說:“是啊。”
這人挺煩,林森估摸他是別的夜總會的,來取取經,順便挖挖牆角。挖不成,也松松土。
但林森沒表過态,畢竟好的夜總會是削尖腦袋都要去,這種人都是看他初出茅廬,行騙來着。不過看在人家肯掏錢的份上,林森勉勉強強,還能保持和顏悅色。
鐘在禦打了個噴嚏,把自己打醒了。他束手束腳地蜷縮在折疊床裏,蓋着林森撿來的絨毯,下巴蹭來蹭去,柔靡間是君王不早朝的消極。
夏還妃嘟囔了什麽,聽不清,繼續睡去。
鐘在禦是才意識到是手機在響,夜半三更,林森打電話做什麽?他出門,百鶴孜孜不倦地打撲克,他接通電話。
“喂?林森喝醉了,你是他什麽人,能來接他嗎?”
鐘在禦一個機靈,這聲是陌生的,他警惕:“你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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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一朋友吧,酒肉朋友。”那頭也在琢磨怎麽形容詞,“你能不能來接他啊?我看你們經常打電話。不行我就讓他在這睡了。”
“別別別!我馬上去接他!”
鐘在禦慌的差點摔了手機,膝蓋頭實實在在磕了垃圾桶。
淩晨三點,百鶴聽見聲音,打個哈欠,接下來兩場還都有顧客,百威明醒着,他就放不下心。看見鐘在禦跑出來敲辦公室的門,哐哐直響,不耐地說:“你有事就打電話,裏面隔音,手敲斷了都沒人理你。”
鐘在禦想到的第一個人,就是吳窺江。
吳窺江開始照顧百威明時,是二十四小時提心吊膽,不敢叫他離開自己的視線,也經常不走。
電話在響,他迷迷糊糊地,連來電顯示都沒看:“喂?”
大半夜,鐘在禦灰溜溜地說:“老板,你能開車接一下嗎?”
吳窺江瞬間清醒,他不敢相信,這個點,要去哪?聲兒聽着,有點急,他覺得是十萬火急。想也不想地穿衣,一開門,人就在門口,成了無頭蒼蠅,差點一頭戳進他懷裏。
他牢牢盯着,沉着臉不開口,像是抓到自己兒子,三更半夜翻窗出門,心有餘悸,幸虧發現的早。是個家長就想不到好,何況吳窺江是最不合格的那位。
舔着臉皮用人家的車,還要接送,鐘在禦臉皮輕薄:“我想去接林森,他——”
吳窺江不舍得看他吞吞吐吐的模樣,一把攬着肩頭,朝外走:“走吧,路上再說。”他他還沒醒,揉了揉眼,這就堵住了鐘在禦肚裏的話。
鐘在禦踉踉跄跄地跟他走過紅地毯,經過前臺,吳窺江還說:“百爺,我們出去一趟,交給你了。”
百鶴點頭,兩人走遠,又擡頭直愣愣地盯着背影,從什麽時候開始出門也打招呼了?
鐘在禦沒想象中的怕吳窺江生氣:“林森的朋友給我打電話,說他喝醉了,我想把他帶回家。”聲兒不敢大,時不時偷瞄,瞧他盹得舍不得睜眼,像根導盲杖帶路,勤勤懇懇地帶路,“我不放心,不能把他丢在那,他一個人太危險了。”
偷瞄六七眼,距離親親密密,鐘在禦說不出一個“謝”字。
吳窺江醒着做夢,第一次光明正大地攬着人,心裏美成蘿蔔,到了車上不得不松開手。開車還心猿意馬,吊銷他駕照都不冤枉。
車平穩上路,懷裏沒了溫度,那感覺和缺肝少肺差不多。吳窺江是才想,這深更半夜,敲他房門就為了小森林?小森林何德何能燒了多少高香!
鐘在禦攥緊拳頭念叨林森,怕他出事,那個打電話的是誰?林森交友慎重,從小到大,只對自己親過。
“他在夜總會……”吳窺江不懷好意,“就是你那個長辮子閨蜜小森林,是賣……”
“酒!”
“唱?”
差了微秒,四舍五入就是同時,換做尋常,默契切合,值得吳窺江喜不自禁。他欲蓋彌彰地解釋:“我以為他是歌手,賣唱嘛。”
鐘在禦忍住白他一眼的沖動,說他是狗爪子,還給林森起外號?泥人也有三分脾氣,“他是我發小!”
輕飄飄的五個字,跌宕起伏的股市曲線都甘拜下風。
鐘在禦蜷在副駕駛,又氣又惱,早知道他看不起林森,打死也不找他幫忙。
吳窺江自知理虧,不再說話,遠光燈照得路面粼粼,水光一閃。路上無人,他開得又快又穩,車技是早年在國外練出來的,踩着黃燈玩漂移。可憐他殷切獻技賣藝,副駕駛上的狠心人也不賞一眼。
他嘆了口氣,忽的發現原本置氣的鐘在禦在看他。
鐘在禦目光炯炯:“他想考電影院學院,在攢錢。”
吳窺江“嗯”了一聲,“挺好,有志向。”
鐘在禦都快沒了聲:“我也想。”
吳窺江的思慮千回百轉,得了一句潛臺詞:要不是看上那點錢,老子才不想給你幹。
車駛入酒吧一條街,這個點正是熱鬧,如火如荼。
鐘在禦情急,原本一馬當先,絢爛燈光和震天音響還是吓了他一跳,騰着烏煙瘴氣,不待吳窺江動手,他自覺地往人家背後又縮又躲。
才豎起的堤壩崩潰,吳窺江得償所願,想把夜總會買了,叫他們不分晝夜地灌小森林酒!
吳窺江俯身,故意在鐘在禦耳邊大聲說:“不好找,你打電話給他,問他在卡座還是包廂!”
一句話兩三秒,短短功夫,那小小薄薄的耳垂挨親了五六下。
人都醉了,怎麽接電話,鐘在禦不知道為何臉紅了個裏裏外外,乖乖打電話,通了。
還是那個人:“喂喂——唉,你到了沒有啊?”
鐘在禦喜道:“到了到了,你們在哪?”
“來卡座,往裏走,最後那個座。”
吳窺江故意湊着聽聲兒,借個位就是臉蹭臉,播出來便是熱火朝天。聽過,箍着人家的肩頭,擠進擁擠的人群。他人高馬大,不懂客氣,被撞的人都不敢罵罵咧咧。
卡座上有兩人,一人坐,一人躺。
護得太緊,鐘在禦的胳膊叫他箍得生疼,眼底忽的一亮,沖過去:“林森!”
坐着的那人忽的站起來,不敢相信:“我靠,老吳?”
吳窺江也吃驚:“程鹿!”
這千裏迢迢的,能碰上。吳窺江開始相信命運,不太情願地接受了熊抱。當着鐘在禦的面,什麽都得注意點。
程鹿哈哈大笑,在他後背一拍:“這小孩是你朋友?太他媽巧了。”他指着卡座,倆小孩都挺鬧心,也不知指哪個,“你好久沒來我那了吧,可算讓我抓到你了,你再不來我那兒聽歌,我就把店關了北漂去。”
林森睡得又深又安穩,鐘在禦晃他,他還翻了個身,咕哝兩句,就是不醒。渾身都有一股濃郁的烈酒味,不過沒事,鐘在禦放了心,看見一幕哥們重逢,也稀罕這緣分。吳窺江帶他來接林森,救了林森的是吳窺江的朋友,不過這個叫程鹿一身戲裝,五光十色照着,好像個馬上要登臺的大明星。
程鹿是歌手,紅過,又膩了。他駐唱的酒吧是自己的店,自掏腰包成立樂隊,自費灌唱片,還小小的有點名氣。
吳窺江同他是高中校友,關系不親不遠,後來自己留學歸來創業後,倒是漸漸熟絡了,常去他那喝酒歇腳。不過百威明出事後,就不大去,沒想到這份友誼還算持之以恒。
“謝了兄弟,自己的店不看,來這烏煙瘴氣的,你就是閑的。”吳窺江開口就不客氣,他見鐘在禦試圖扶起林森,三番五次不成功,仗義出手,把林森扶了,“我們先走了。”
鐘在禦感激不盡,臨走還鞠躬,叫吳窺江拽了後領,才邁着小碎步跟上。
程鹿對三人的背影揮手:“說好了,記得來啊!得都來啊!”
他想的也挺美,吳窺江來了,說不定能把林森也一塊帶來。
鐘在禦打開後座車門,吳窺江把林森擱上後座,耳邊又是一聲開門聲。鐘在禦勤快地打開另一個後座門鑽進去,輕輕擡起林森的腦袋擱在自己大腿上。
吳窺江還彎着腰,愣在當場。
他的副駕怎麽辦?
車內燈照出暖橘色,鐘在禦的瞳仁又黑又亮,帶着一水兒的倒勾瞅人:“老板?”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寶貝們觀閱,小森林在線求評論~
另外,對前面幾個章節修一下,不幹擾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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