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偷盜金幣
馬在荒野晃了一夜,次日清晨,冰湖的霧氣尚未散盡,加爾就到達了冰湖城的關卡。
這座城與衆不同,它即是王國最古老的城市,也是王國最堅硬的堡壘。劃境巨牆擋住了深淵入侵,橫截冰湖半腰,冰湖城就從冰湖半腰騰架在劃境巨牆的中心段。它的建造者不是別人,正是鎮守這裏的雷克家族,以致于這座城顯示出的外貌如同龇牙咧嘴的咆哮兇獸,卻又飄舞着嬌弱的水仙旗幟。
“證明。”叼着粗劣煙草的守衛在手冊上畫畫寫寫,擡頭一看,皺眉道,“出示你的證明。”
“證明?”加爾牽着馬遲疑着摸了摸自己空蕩蕩的兜,然後神色無辜,“噢……天啊,大人,我的證明不見了,一定是在我策馬的途中消失了。冒險者證明是嗎?我是獵手。”
“那就去找它。”守衛看着他,“現在就去。”
“別這樣大人。”加爾拽緊缰繩,有些局促,又有些腼腆,“別這樣……我已經在荒野游蕩了一夜,甚至和強盜雇傭兵擦肩而過。荒野鼠人無處不在,我很怕。我真的是獵手,最好的獵手。可是我丢掉了我的證明……嘿大人,您是我見過最可靠的守衛,誰會質疑您的公正嚴明呢?在您的守護下冰湖城絕無可能進入壞人。我不是壞人,求你了……”
“名字。”守衛大叔拿下了煙,在騰起湖面的陽光中眯眼打量他,“哪兒的人?”
“加爾。”加爾老實地說,“聖弗斯有我的心髒。”
“聽着不像獵手,像個吟游詩人。”守衛說,“那住的都是貴族,貴族來當冒險者?”
“總有人得去做別人不願意做的事情,比如您。冰湖守衛需要您,冒險世界需要我。我媽媽她總是不願意,我來到荒野并不容易,弄丢了證明我真抱歉,但幸好遇見了您,我正直嚴明的大人。我可以進去嗎?”加爾的眼睛很大,皮膚白皙,烏黑的短發淩亂地壓在耳後,露出的臉過于無害且懵懂。個頭并不太高,起碼在一群人高馬大的冒險者中顯得不高,他身形纖細,袍子單薄,仿佛只要人輕輕一推,就會像瓷器一般輕易碎掉。
守衛大叔煙霧迷眼,他“啧”聲在手冊上畫了畫,“去洋蔥補全你的證明,否則下一次你就得睡在荒野。”
“謝謝您。”加爾一臉受寵若驚,對着守衛捂住胸口,純真無邪地說,“您真是好人。”
守衛的煙抖了抖,胡亂抓了把亂糟糟的頭發,有點招架不住這小鬼的純情目光。
這家夥簡直就是只肥美的小羊羔。
洋蔥并非一般的酒館,它實際是整個王國連接冒險者和雇傭兵的唯一地點。在這裏設有任務牆,所有王國通緝令、讨伐令都會張貼在這裏,根據“D”到“SS”劃分難易。洋蔥同時也是頒發冒險者徽章的權威機構,他們将冒險者和雇傭兵團分為銅級至金級,最好的冒險者是各個冒險者職業的頂端存在,最好的傭兵團則以各自的獨特徽章與名字聞名王國。自從夏戈拉開了“騎士時代”的序幕,如今騎士在王國難以請動,軍隊落于低階防禦儲備,特權盡數交于各個騎士團,導致王國通緝令與普通讨伐令沒有正規軍接任務,從而滋生出諸多名聲顯赫的傭兵團。
在這其中,最令人聞風喪膽的則是烈焰游離。這支傭兵團建立時間絕不久遠,它僅僅是近年猛然崛起的傭兵團之一。它的首領曾經是聖騎士團的團長,并且姓氏偉大,是王國最尊敬的男人的兒子,然而他出身尴尬,一直被紫羅蘭家族稱為“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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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凄慘。”加爾翻着任務冊,随口對身邊落魄的無名冒險者說,“夏戈真不是個好爸爸,我早有預料。我是說他私生活太令人不齒,人類什麽時候能學會忠誠伴侶?嗯哼,這個可憐的博格幹了什麽?讓斯托克家族如此抗拒他,據我所知紫羅蘭雖然自視甚高,卻非常在意自己家族的幼崽。”
“顯而易見。”落魄的酒鬼聳了聳肩,接受了搭讪,“因為他有一雙藍眼睛。你知道的,斯托克家族之所以被稱作紫羅蘭,就是因為他們眼睛的顏色。可是博格,噢博格是藍眼睛你明白嗎小鬼?他的眼睛據說像大海,跟了他母親,那個心狠手辣的精靈黛薇。看看如今斯托克家的掌權者,博格的大哥塔伯,純正的紫羅蘭。”
“他還有大哥?”加爾吃驚地抖了抖手冊,“夏戈到底生了幾個孩子?我以為他厭惡幼崽只喜歡女人,結果他生了這麽多?幼崽又什麽好,養育他們需要漫長的時間以及無限的耐心,我更喜歡養一只……嗯……綿羊。我喜歡軟綿綿、毛絨絨的小家夥,我一直想養一只,但是至今沒有達成。原因是我住的地方環境惡劣,羊的毛會着火,我抱一抱它它就會熟了,可是我還挺喜歡吃羊肉的。”
“你住在哪裏?”酒鬼給他倒了一點啤酒,“寂靜冰川籠罩北區,只有紫羅蘭之城還有熾熱的夏天,你住在那裏?那可真是好地方,這裏只會該死的冷。”
“不,不我住在其他地方。”加爾說,“我猜你一定不想知道我住哪兒。好了朋友,我只需要去招待那裏說我是獵手,他們就會給我冒險者證明嗎?”
“當然不會,那些小妞一個比一個精明,你得有金幣。”酒鬼在褲腰裏摸索,拽出一枚銅制的弓箭徽章,“你想接什麽任務?我是弓箭手,也許我們能一塊。”
“容我想想吧朋友。”加爾合上手冊,托腮望着門口,“我可一枚銅幣都沒有……也許我該去弄點錢。”
“那祝你好運。”酒鬼喝幹淨啤酒,打了個充滿洋蔥味的嗝,“再過兩個月就是北區寒冬,D級任務會全部消失,進入高階任務時期,我們又得挨餓。北區冒險者的日子越來越不好過了,在這麽下去我得去雷克軍隊,起碼那裏還管飯。這個該死的強食時代,我要是有枚金章就好了。”
他嘟嘟囔囔的抱怨,一轉頭卻發現原本坐在一邊的小鬼不見蹤影。
“朋友?”酒鬼四下環顧,“跑得真快……”
游離傭兵團的馬呼出氣,關卡無人阻攔,黑鬥篷們長驅直入。矮人格雷對懷中的金幣愛不釋手,它們滿滿堆積在口袋裏,馬上要溢出來了。
“我們有錢。”梵妮翻身下馬,棕紅色的卷發随意束在腦後,她撐在木樁邊看格雷,“你為什麽就不能收一收你那土老帽的表情?你明明有座金山了。”
“矮人從不會嫌錢多。”格雷拿出一枚金幣,捧在掌心細細地吹了吹,“我愛它,我愛它們!矮人就是愛金子!你不明白,你整天泡在落灰的廢紙裏,你根本不明白女人!”
“我明白女人。”梵妮脫下手套,扔到馬背上,她拖下挂在馬背上的幾本書,用腳踢開馬圈門,“走吧矮人,去喝一杯,聽說洋蔥來了矮人女招待,也許你會發現自己更愛她們。”
“你該介紹女人給博格。”格雷回頭喊,“嘿,老大,或許我們該幫你找個男人,你喜歡哪種樣的?”
“沒有狐臭的。”博格抓了把草料喂給他的馬,“你該洗澡了格雷。”
“我沒有聞到。”格雷自己四處嗅了嗅,“是梵妮的味道也說不定,我不想洗澡!安克烈神在上,水會淹死我的。”
“污蔑女士絕非紳士所為。”梵妮在進酒館門時回了個頭,波浪搖晃,她狠狠地說,“我天天都洗澡!”
格雷還在猶自狡辯,他抱着金幣口袋絮絮叨叨,進門時目光與一雙綠眼睛相對,他甚至看到了對方沖他友好地笑了笑。
“噢天。”格雷跟對方擦肩而過,他站在酒館門口對梵妮說,“你猜我看見了什麽,一只羊羔,咩咩叫的那種。他還對我笑?我可是格雷。”
“也許他瞎了眼。”梵妮把一摞書送到女招待懷裏,胳膊撐櫃臺上,敲了敲桌面,對火辣豐滿的女孩說,“寶貝兒,來三杯啤酒。格雷你要牛肉嗎?我來點蔬菜吧,給老大點份魚。”随後她摸了把腰,“我忘帶錢了,格雷,嘿,別轉頭,把你的金幣拿出來……你的金幣呢?!”
“在這兒啊,我的金幣……噢,噢!”格雷摸不着那盛滿金幣的口袋了,他幾乎要跳起來,“我的金幣!誰拿走了我的金幣!梵妮!我的金幣!你看見它們了嗎?沒有了消失了!我的金幣!剛才還在我手上!”
“盜賊。”梵妮咬着字眼,“可惡的矮人,你被笑容迷惑了!”
兩個人轉身出了酒館,可是滿街人,根本尋不到剛才的綠眼睛。格雷呼吸急促,胡子都要吹起來了,他眼淚也要下來了,咆哮道,“我讨厭盜賊!我最讨厭盜賊!可惡的盜賊!梵妮找到他!我知道你行的,找到他!我一定要殺了他!”
“沒有味道。”梵妮擡指揉了揉鼻尖,“我聞不到他的味道!”
博格籠在鬥篷下往馬圈外走,被倒着走的小鬼撞了下。
“對不起。”這小鬼回頭,露了個燦爛的笑容,“對不起先生。”
“盜賊!博格!有人偷走了我的金幣!”遠處的格雷還在咆哮。
“可憐。”加爾對博格回了個安撫的眼神,“祝願你朋友早點找回……”
博格突然出手,手勁強硬地扣住加爾手腕。然而出乎意料,加爾像是水一般柔滑,他反應敏銳地掙脫枷鎖。博格猛地跨步,将加爾堵在馬圈欄杆邊,擡腿突襲他的小腹。可是加爾貼着欄杆立刻閃開,被擠得後仰。鬥篷下蔚藍色的眼睛忽然橫在加爾眼前,手掌幾乎同時卡住加爾的咽喉,用力——
“你的眼睛真美。”加爾驚嘆道,“像大海……真漂亮。”
他目光太火辣,可是計劃失敗,博格絲毫沒有猶豫,果斷地要捏斷他的喉嚨。
“我不喜歡這句話。”博格眼神陰郁,聲音低沉,“非常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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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橫濱這麽小,世界這麽大,該走出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