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章節
二想都沒想,說《最炫民族風》。
我以為他開玩笑,接着調侃道:“《最炫民族風》?看你長得白白淨淨一表人才,審美竟然如此重俗!”
他皺了皺眉:“你懂個屁!只有我最愛的女人才有資格和我對唱這首歌!”
王二從前愛過一個女孩兒,是能為之抛頭顱灑熱血、很愛很愛的那種。這事兒是我們剛認識的時候聊起來的。也是通過這事兒,我确定自己并不是他的最終選擇。因為如果你真的很想全心擁有一個人,你是不會毫無掩飾地将那些情深不壽的過往告訴對方的。
王二說他倆是大學同學,他對她一見鐘情,馬不停蹄追了兩年。他們将青春裏最美好的那段時光拱手獻給了暧昧,講過海誓山盟,也曾紮在廣場的人群中一起新年倒數。最後一個寒假的情人節,她進了幾百支玫瑰花在街頭擺攤兒販賣,後來還是王二打電話呼朋喚友,将那些玫瑰一搶而空。
暧昧來暧昧去,眼看大四畢業,不料姑娘轉身去迪拜投奔大姨媽了。王二為此低迷了好長時間,他甚至将家裏全部時鐘調成了迪拜時間。
拖拖拉拉一年半,這事兒也就無疾而終了。
為了使自己看上去沒那麽被動,稍有動蕩,我就對王二擺出一副愛答不理的樣子。要說我倆最有默契的時候,應該是在吵架過後,我選擇冷酷到底,他則很是配合地陪我冷酷。于是,接下來的那些天,我忍着憋着,心內一片凄風苦雨,他卻不以為然,和狐朋狗友們繼續吃着喝着,游着浪着。
不知為何,我們好像從來沒問過對方愛與不愛,也從未因此事糾結過。可能是覺得對方不配,或者是覺得自己不配,又或者是因為“愛”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太過遙遠又虛無的詞。
那之後不久,朋友們相邀去唱K,主要是為了慶祝狐朋二號和狗友B先生的結婚周年。如此隆重的場合,我當然得全副武裝欣然前往了!
一上來,大家讓我和王二合唱一首。王二二話不說,點了《廣島之戀》。他跟大家解釋說,這首歌最貼合我倆的境遇了!
可我怎麽聽都覺得這歌是在講一夜情。
後來進來了一個女孩兒,穿連衣裙,短發齊肩,身材颀長,樣貌姣好。可不知為什麽,她推門的瞬間,大家都安靜下來,大眼兒瞪小眼兒地兩兩相望。
看來他們之間很熟,那女孩兒先是站在門口跟大家打了一圈兒招呼,緊接着徑直走到王二面前,站定—“我回來了。”她說。
“你回來了……好久不見。”王二說這話的時候,沒有擡頭。可很顯然,他面露訝然,言語遲疑。眼看着他就要熱淚了,我趕緊坐過去,用大半個胸脯圍住他的胳膊。
“這是你女朋友?”姑娘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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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挪了挪身子,他沒否認卻也沒點頭。
我跟冰雕似的坐在那兒不敢輕舉妄動。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有人圍上來打圓場,其他人見風使舵,争相起哄說什麽老友相逢歌一首。王二沒推脫,沉默了一陣,上前點了《最炫民族風》。雖然跑調嚴重,卻也不影響他帥得驚心動魄。
瞬間,我的心涼透了。其實我一開始就猜到了那姑娘是誰,從她看他的第一個眼神開始。直到他将話筒遞到她手上,一個聲音在我的耳邊萦繞—“只有我最愛的女人才有資格和我對唱這首歌……”
從店裏出來,王二說要先送連衣裙小姐回家,讓我坐B先生的車,或者在門口等他拐回來接我。
我和連衣裙小姐異口同聲:“不用了。”說着,她扭頭上了不遠處的一輛SUV,我轉身就往地鐵站的方向走,可令人氣憤的是,王二竟沒有追過來将我拉住。
我推開家門的時候,王二已經在客廳沙發坐了好一會兒了。我憋了半天轟出一句:“我們分手。”
王二說:“這麽點兒屁事兒用得着小題大做麽?”
我說:“對你事兒小,對我事兒大,哽在這兒難受。”
王二說:“你聽我解釋不?”
我說:“跟這無關。覺得你那群屎屁尿的朋友挺無聊的,我不想一輩子活在這種氛圍中。”
這話剛出口,我就後悔了。一輩子?簡直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在人家心裏,這恐怕僅僅是一樁歡場交易!我管你生活,你賣笑給我,這就perfect了。可也是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來我是想要和王二過一輩子的,我好像真的愛上他了。
想到這兒,我更難受了,用力踢掉鞋子沖進了卧室。
那一覺睡得很累,王二在我夢裏一直跑,我跟在後面一邊飙淚一邊追。
第二天,我一氣之下從他家搬了出去,都走出數裏遠了,一擡頭,才發現自己在這座不算熟悉的城市裏舉目無親。我打開通訊錄挨個兒翻,扳着指頭數有能力收留我的人。算到最後,我還是按下了李某的號碼。
李某接起電話,像是早有準備,先是人模狗樣說了聲“嗨”,跟着來了句:“我早說過,咱們這樣的人,柴米油鹽是捆不住的,你倆誰踢的誰?”
我一聽,氣不打一處來:“你他媽不風涼就不會說話了麽?”
“還要怎麽好好兒說,小姐,你都要睡大街了還這麽理直氣壯?”
“這叫氣節!懂麽?”
“先得活得滋潤才有資格談氣節,搬來和我一起住?”
“好馬不吃回頭草!”
“原來你是馬啊!我以為你是狼呢!”
……
在我的欲拒還迎、挑三揀四之下,李某從工作室給我騰出一間房,屁股點兒大,暫時救急,确保我在找到下一個男人之前不至于流落街頭。以如此手法處理與前任間的關系,我打心眼兒裏懷疑自己到底愛沒愛過他。
我找李某訴苦,秉持一副凄風苦雨的面孔。李某問我:“你說你好好兒一姑娘,長相端正,教養良好,幹嗎把自己僞裝得那麽混賬、那麽惡俗呢?”
我說:“用物質掩飾真心啊,害怕受傷!還不是因為像你這樣的男人太多!”
李某說:“關我什麽事兒啊!不過你是該計劃一下以後。”
我說:“春宵一度值千金,多打一炮是一炮。你将生活計劃到六十歲,可不到三十歲就挂了,嘔心瀝血有何用?”
“你這人生觀有點兒低迷啊!”
“你懂個屁,這叫現實!和你這種靠精神救濟活着的人講不通。”
不想李某一聲冷笑:“鬧得差不多就夠了,該回去還得回去的。”
我說:“我提的分手,現在又往人家身上貼,多沒尊嚴啊!”
“傍大款是不需要尊嚴的!”
“可是愛情需要啊!”
李某一驚:“你愛上他了?”
我沒吭聲,眼淚掉了幾顆。
“那更應該回去了,講清楚才是萬全之策。”
“回什麽啊!在他眼裏,我就是一品相一般的愛情陪跑員,現在主力選手回歸了,我只能被迫退賽。”這其中發生的一切,統統令我始料未及。王二送了我一根軟肋,卻吝啬于贈我一副盔甲。
那段時間,王二打了很多通電話,可我從來不接。其實是害怕,我怕他說出那句實至名歸的“分手”,我怕自己一時沖動找根白绫吊死,我知道自己根本無法理性面對。
李某調侃我:“呦,你不說自己是馬麽?怎麽又變成鴕鳥了?”
李某在公司給我找了份做校對的兼職,我白天工作,閑來搞搞創作。大半夜坐在樓下酒吧和他聊夢想,聊人生,看他泡盡各色小妞。
有那麽幾個瞬間,我覺得李某似乎沒那麽惡毒,與這座城市所有的紅男綠女一樣,那繪盡聲色犬馬的面具之下,刻着活生生的孤獨。
就這樣走走游游,好不容易挨到了情人節。狐朋二號叫我去唱K。我一口拒絕,說自己見不得人秀恩愛,以後都只過清明和光棍節。可話沒出口,便被B先生夫妻倆從對街酒吧硬生生拽了出來。
等被拖進了包廂,我環視三圈才發現王二也在場。眩暈之餘,尴尬深不可測。常唱的那幾首歌B先生已經幫我點好了。我拿起話筒,吼得撕心裂肺口水狂飙,而王二似刀裁的輪廓在黑暗中閃爍。我回頭看了一眼,眼淚差點兒跟着飙出來。
等到我們差不多都盡興了,大家起哄讓坐在角落裏的王二唱首《死了都要愛》或者《廣島之戀》。王二沉默了一下,長舒一口氣,幹脆将二郎腿放下,移駕電唱機旁邊。
沒一會兒,他走過來,拿起話筒,又很是不耐煩地将另一只遞給我。緊跟着,前奏響起來—《最炫民族風》。
我一下子就反應過來了,與此同時竟然有熱淚的沖動!
王二将話筒舉至唇邊,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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