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橫禍
從醫院裏頭出來的時候,我看着纏上厚厚一層紗布的手,不屑地苦笑了一下。
早知道,就不應該和那幫家夥打賭,為了不用送黃純麗回家,和他們飙車,到最後還得跑來醫院包紮手臂。
不就送個女人回家嘛,對我來說,不是每天晚上我都會做的事情之一嗎?為什麽我會寧願和一群不要命地家夥玩飙車?
其實我真的不讨厭黃純麗,怎麽說呢,她也算是我的床伴之一,很久之前吧,我實在不喜歡她每次都有諸多要求,比如說,和她上床之前,需要将指甲剪得幹幹淨淨,少了一項她的要求,都沒辦法進行。
我有時候在想,按照她的要求,我們男人會不會有天弄到,對那個事情沒有任何興趣。
不要覺得我在危言聳聽,這是千真萬确的事情,我還聽其他和她有過關系的朋友說過,她對這方面,有着和我一樣的興致愛好。
或許吧,只是我不喜歡和我有一樣興致愛好的人躺在一起,就好像自己所有的秘密暴露在另外一個人面前,沒有秘密的人是不完整的,沒有秘密的男人更是不健全的。
毫無預兆的兩聲大喇叭聲音從我的正面傳來,再加上一道刺眼的白光,我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真是個無聊的家夥,我心裏暗罵道,慢吞吞走到他車窗旁,沒有好脾氣地說道:“幹嘛,哥們?”
他慢條斯理地搖下車窗,探出個頭來,沖我笑了一下,示意我上車。
這是一個“沒事找事”的家夥。之所以這麽形容他,是因為他确實就是那樣的人。
他叫蘭仁,是我最好的哥們,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所謂最好的,當然是所有的東西都是最好的,他有着姣好的容貌,有棱有角的側臉,看起來甚是清秀。眉目之間,沒有男子般的剛毅,卻有着女子般的婉約。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張比安吉麗娜還要性感的嘴唇,總體上,到時可以用得上美男子的稱呼。
不過,總體上,比起我來,有一點點遜色。但是你要知道,能夠和我平分秋色的,世界上恐怕應該沒有第二個了。
我覺得時間上的男人,大體分為兩種,一種是好男人,一種是壞男人。好男人一直都覺得,自己是個壞男人,而壞男人,一直都認為,自己是個好男人。
我屬于第二種,而蘭仁,絕對只能屬于第一種。
出生在一個音樂世家,父親是音樂指揮家,母親是教鋼琴的老師,可是,不知道為什麽,這樣的家庭熏陶下來,他自己竟然成為了一個賣眼鏡的。
我覺得當時給他起這個名字的人特別有才,因為在我們的朋友圈裏,大家都“親切”地叫他“綠人”。
這倒不是可以在貶損他,主要是這個家夥,從小到大,一直到現在單身的狀态,交了三個女朋友,到最後,都是他的女朋友給他戴了綠帽,最後不了了之。
所以,從“藍人”到“綠人”,我們一點都沒有貶損他,只是實事求是地說明了一切。
不過,只從他最後一次和女朋友張倩倩分手之後,他這個“綠人”,準備又變回“懶人”,對追女孩子已經沒有多大興趣,一直混跡在我們當中,但是卻不茍同于我們的圈子,是個完完全全的“素人”。
“上車吧,我們的大情聖。”蘭仁沖着站在窗外一動不動的我說道。
“不,我要走路回去。”我任性地說。
我不喜歡被人照顧的樣子,而且,我現在還沒有到達那個程度,我的右手不過只是脫臼而已,還沒有到需要讓人接送的地步。
“不是吧”,蘭仁從車上下來,拍着我的肩膀笑道:“那剛剛是那個混蛋打電話告訴我說,他在醫院裏頭,叫我趕過來救人!”
我白了他一眼,很不自然地說道:“剛剛是剛剛,前一秒的我,不是我,現在的我,想要走路回去。”
別怪我,自戀的人,總是很任性,我就是一個很任性的人,不過我一直都不承認我是個自戀的人。就像,世界上沒有哪個神經病承認自己是神經病一樣,自戀的人,也是這樣。
不過我和其他人不同的一點在于,我覺得我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而且這種感覺非常良好。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有自知之明的人,真的不多了。
“不會吧”,蘭仁扶着眼鏡框,緊張地問我道。
“為什麽不會?”我反問道,看着他那張有點扭曲的臉,他一定是被我氣到了。
很多時候,我覺得,将另外一個人惹生氣,是一種很好玩的事情,當你看到另外一個人苦笑不得的時候,這種樂趣,竟是一種難得的快感。
特別是在逗一個不茍言笑的人生氣的時候,再加上一點點難度,就好像在追一個冷豔美女一樣刺激。
每個男人的心中,都有一股征服欲,不管他的征服對象是什麽,而且這種征服欲,随着他的成長,而變得異常的膨脹。就像很多的探險家一樣,征服了世界上的所有山脈之後,寧願選擇在雪崩的時候死去,就是因為人生對他而言,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每個人都是個天生的探險家,這種探險的精神,在我的身上表現得更加淋漓盡職,只不過,我喜歡征服的對象,都是女人,美到極致的女人。
“那你說吧,現在怎麽處理我的車?”蘭仁站在我身後,沖我喊道。
我回過頭,看着他微紅的臉,狡黠地笑了笑,建議道:“你将它開到可以被別人拖走的地方去吧。”
這樣的建議,聽起來确實有點沒心沒肺。而且蘭仁現在開的那部法拉利的跑車,還是我陪着他在車展上面兜了兩圈才定下來的。
那一次的車展,蘭仁收獲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部敞篷藍色法拉利跑車,而我,收獲了我人生中第一個車模女朋友,蔣天薰。
請聽清楚,她是我的第一個車模女朋友,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任女朋友,算下來,我真的不知道蔣天薰是我的第幾任女朋友。
按照時間來算的話,一個小時的時間認識和分手,算不算?如果一個小時的女朋友也摻雜在裏頭的話,還好,蔣天薰還在兩位數的範圍之內。
我覺得我是一個沒心沒肺的人,就像是我以前的女朋友蔣天薰說的,“景浩,你就是一個沒有感情的機械人。”
暫且不去讨論這句話的結論是否成立,我想說的是,我并非沒有感情,只是我的感情不像別人那麽喜歡表達。至少,和蔣天薰分手的時候,我确實難過了好一陣。
為什麽要和她分手?其實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我真的不太習慣和一個女人待的時間太久,就像很多人說的,愛情都是有一個保鮮期的,過了保鮮期的愛情,形同嚼蠟,沒有任何味道可言。
所以,我劈腿了,成了衆人口中所說的負心漢,一度竟然成為朋友圈裏頭調侃的對象。
悔不當初,我經常帶着蔣天薰混跡在我的朋友圈子裏頭,讓她和我的那幫朋友混在一起,所以自然而然,她竟然和他們打成了一片,成為了衆人眼中的開心果。
可是,他們開心,并不意味着我也開心啊,那個男人願意讓自己的女人整天混跡在男人堆裏頭,而且,那群男人各個都是心懷不軌的人,我多次聽到他們私底下讨論過蔣天薰是怎樣的迷人,我是何等的幸運。
我的面子,基本上都被她搶走了,只因為,她和我們在一起的時候,她顯得這樣鶴立雞群,原因是,她是女的。
所以,分手成為了必須。
那時候的蘭仁,還苦口婆心地勸我,不要這樣子做,因為我知道,蘭仁心中,還是有點喜歡蔣天薰的。
我說的“有點”,是因為蘭仁表現得并不明顯,或者說,他對蔣天薰的愛戀,并沒有表現得公開化。
他喜歡蔣天薰,是我的第七直覺告訴我的。因為女人有第六感,那男人只能擁有第七感了。
我的第七感告訴我,蘭仁喜歡蔣天薰,并不是沒有依據。她生日的時候,蘭仁竟然送了一大把天堂鳥給她,我當時送給她的是一束嬌豔欲滴的火玫瑰。
到後來離場的時候,我才知道,蔣天薰最喜歡的花,是天堂鳥,而她對玫瑰花的花刺過敏。
怪不得那天她對我的花那麽的冷淡,雖然嘴上說自己很開心,但是我猜她肯定是恨死我了。
要知道,女人都是小氣鬼,而且個個都是口是心非的,這在美豔的女人身上,更加得到驗證。更何況,蔣天薰是一個漂亮的女人,是藏在每個男人心中的女神。
最讨厭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兩個哥們的身上,我真的不明白,為什麽一個女人可以吸引到這麽多個男人,難道上帝從未考慮過男人的感受,讓幾個男人為了搶一個女人而争風吃醋,頭破血流的。
所以,我固執地相信,上帝并不是無辜的,只有人類才是無辜的。
作者有話要說: 不知道該說點什麽,連載作品,歡迎跳坑?好吧,就是這句話了,歡迎跳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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