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番外
第六十二章
我喜歡上韓铮的那年,差點死于一場大病。
那時我爸媽正處于創業時期,并沒有那麽多時間來管我和我弟弟淩志,家裏也沒有閑錢請昂貴的保姆,照顧我們的是一個遠房親戚。老太太已經年邁,眼睛、耳朵、記性都不好,常常忘記做飯,做的菜多加鹽、少放糖是常有的事。我和淩志怕極了那種黑暗料理,因而常常跑到韓家去蹭飯。
韓铮爸媽是那時我所知道的、有錢人中極其溫和善良的人,我爸媽在商場還是小蝦米,摸滾帶爬都看着別人的臉色,連帶這我和淩志在許多公共場合都小心翼翼的,不敢多說話。唯獨在韓家能夠痛快地吃喝大笑。
那時的韓铮還能稱得上活潑,也不會總板着張臉裝深沉。常去他家裏的還有謝晨和秦飛飛,秦飛飛和我們家一樣,和他們家是世交,而謝晨則是因為與韓铮從幼兒園起就是同班同學,關系鐵得很。
喜歡一個人是一件很玄妙的事情,有時也是因緣巧合。那個叫張奶奶的遠房親戚有一天記憶又混亂了,接了淩志就忘了來接我,而淩志前一天和我鬧了別扭,也沒提醒她這件事。等到爸媽回來發現我還沒到家,當即騎着自行車到幼兒園找我。
我還記得那天的雨很大很大,那時的幼兒園管理很不嚴謹,沒有人來接我,老師也不會來管,我一個人躲在幼兒園的秋千下,擡起頭,只有黑色的天空和胡亂飛舞的雨水。
那是我長那麽大以來,最害怕的時候。
那天爸媽找到我的時候,我已經昏倒了,當夜就發起了高燒,燒了幾天後演變成肺炎,一個禮拜過去了,沒有一點轉好的跡象。我爸媽急壞了,剛好公司又出了不小的狀況,那段時間,韓铮正好摔斷了腿,也住在醫院。韓铮媽媽在醫院東西兩面的病房來回跑,既要照顧韓铮,也要照顧我。
她是個太過溫柔的女人,凡事親力親為,但也實在太累了。到後來我身體好些了,就常常到韓铮的病房裏找他玩,聽韓媽媽給我們講故事,或是下飛行棋。韓铮延續了他媽媽的性格,從來不會像同齡小男孩一樣恃強淩弱,欺負小女孩。那段時間沒有別的孩子和我們一起玩,讓我們得以得到無數“獨處”的機會。
自那次住院後,我心底便生出了對他的依賴,裏面摻雜着若有若無的、小女孩的喜歡。
我想一輩子和他在一起。
那種原本朦胧的感情随着往後的歲月習慣似的逐漸加深,我去韓家的次數越來越多,和韓铮也越來越熟。他比我大兩歲,我們上的同一所小學,因為家裏住的近,自我一年級開始,我們就開始一起回家,當然,中間還夾着一個謝晨。謝晨是那種性格溫柔的男生,長得也很精致好看,所以在學校裏很受歡迎。
可我卻不是特別喜歡他。
仿佛是一種對遙遠未來的危機感作祟,在他和韓铮常常勾肩搭背、相視大笑的時刻裏,我總覺得,他會搶走韓铮,只屬于我的韓铮。而之後的事情也證明我的第六感沒有錯。
韓铮爸媽突如其來的車禍徹底擊垮了他。我央求過我爸媽能不能收養他,當時秦飛飛的爺爺也有同樣的打算,我不清楚他們是怎麽談的,總之最後韓铮還是到了秦家。我因此哭了一個禮拜,整整一個月沒有理韓铮。
可其實我心裏明白,他是沒心思搭理我的。那段時間他一度很沉默,說不上消沉,畢竟還不到那種通曉世事的年齡,只是自此後他像變了一個人,變得不喜歡說話,總是很嚴肅,能真正聊得上來的也就只有謝晨了。
或許是女生天生敏|感,又或者是對喜歡的人總是觀察非常仔細,我在上初一的時候就發現他喜歡謝晨。說實話,那個時候我是震驚又難過的。到底哪種感覺多一點我也說不清。我之前聽爸媽說過我一個遠方的表哥不喜歡女生,和男朋友去國外結婚了。我們家還算思想比較開放的,但是我爸媽提及時都是皺着眉的,一副深惡痛絕的樣子。淩志那死小子還拍着胸脯保證,讓爸媽放心他對男人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原本的算盤打得很響,和韓铮上同一所高中,等他高考完我就表白,不成功我就努力考到和他同一所大學,繼續追他,近水樓臺先得月,總有一天我會成功的。
可是現在永遠不可能了,我無法強迫他去喜歡女生。我因此陷入了自己設的怪圈裏,想通過和他疏遠來淡化心裏的感覺,讓自己不這麽喜歡他。我努力了大半年,可到了那年我生日的時候,他和一些朋友居然瞞着我給我辦了一個生日派對,他淡笑着把禮物遞給我的那瞬間,我之前所有的努力都付諸東流了。
我終于認命了。
我長得漂亮、成績優異、家境富裕,這世上不會所有的好事都輪到我。我看過的一部電影裏有一句臺詞,可以很貼切的形容我的命運:The joke is all my life I could do everything except one thing I wanted.
我決定繼續喜歡他,但永遠把那種喜歡放在心裏,一直到我棺材蓋蓋上我的軀體,我都不要讓他知道。
我是那種做事果斷,不留餘地的人。既然我認命了,我就希望我喜歡的人能安穩幸福,哪怕在他身邊的人不是我也沒關系。韓铮和謝晨日益親密,我像一個旁觀者一樣看着他們不為世俗接受的愛情慢慢生根發芽。韓铮的成績非常優異,這種優異一直持續到他上大學的時候,我去秦家吃飯的時候聽秦飛飛說,他畢業後就可以以全額獎學金出國。當時韓铮的表情說不出的古怪,還下意識看了看謝晨,我心底有不好的預感,于是生平第一次,我跟着他們在飯後到了他們經常打籃球的體育館,偷聽了他們說話。
我的第六感再次不幸的應驗了。韓铮不僅不願意接受Offer,還打算把他和謝晨的事向家裏攤牌。那一刻,我整個人都顫抖起來了。我自恃有敞亮的出發點,小心藏起心底那些肮髒的心思,然後做出了今生最錯誤的決定。
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秦老爺子。
仔細想來,除了那些冠冕堂皇的,“真的為他好”的說辭,其實我心底也藏着真實的膽怯。我無法想象他們真的在一次,在衆人面前牽着手走過我,擁抱、接吻……我信仰了這麽多年的東西搖搖欲墜,風一吹就要坍塌了。
謝晨從小就是個意志不堅定的人,但他是個好人。秦老爺子和我的三言兩語就把他洗腦了,他怕自己影響韓铮的前途,他怕他們被世俗唾棄,不能過上正常的生活。我知道韓铮很固執,如果由我們出面來勸阻他們,反而會偷雞不成蝕把米,所以我提出可以假意和謝晨暗渡成倉,告訴韓铮我們在一起了,讓他主動放棄這段感情。
這一招極度陰險毒辣,殺|人于無形,我心裏不是不心疼韓铮的,可我不停說服自己,這是對他最好的。
只是我沒想到謝晨對他的影響這麽大,韓铮一氣之下居然去當兵了,一走就是好幾年。那段時間他和謝晨斷了聯系,謝晨一度很痛苦,而我一直在他耳邊如同念咒語般勸阻他不能“前功盡棄”。
什麽叫“前功盡棄”?現在想來也是可笑而可悲。我就像一個小醜,自以為能掌控別人的人生,同時逆轉自己的人生。可其實呢?
我沒有一天是快樂的。
我一直不敢告訴任何人,發生火災那天,其實是我約謝晨去那家商場的。我想給韓铮買一條保暖褲過去,但是又不知道他的尺寸,所以就想讓謝晨陪我一起去。
現在回想當天的事情,我的記憶有點混亂了,閉上眼睛,腦海裏就是大片大片火光,以及謝晨在火光中微笑的臉龐。
我是個惡魔一般的女人,我自私自利、作繭自縛,最終害人害己。韓铮永遠不知道為什麽謝晨的死對我的打擊這麽大,他不知道我壓根不在乎我那張毀容的臉,要不是我爸媽勸我,我連一次手術都不想做。
韓铮是個善良的人,明明自己難過的要死,還擔心我想不開,一直開解我,陪我看心理醫生,想讓我走出那場火災的陰影。我知道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謝晨,但是我刻意忽略掉那種因素。習慣裝睡的人是難以被叫醒的。
我喜歡麻痹自己。我們這種人,總能在絕境中看到一絲希望。我對自己說,要不就和韓铮結婚吧。結婚了,你不用管他,只需要一個妻子的身份,保證他這一生順風順水,他永遠不會站到衆人面前,告訴他們自己喜歡男人。他會完美而強大,就像小時候一樣,走在衆人的誇贊和贊許的目光中。
我沒想到,他真的答應了。或許他是太累了。他牽起我手的那一刻,我簡直樂瘋了。我不是個多麽無私的人,對我來說,不能讓他愛我,那讓我這輩子看着他、守着他,也是好的。
但也許,我這輩子做了太多的錯事,以至于老天爺都無法寬容我。我沒想到,會有另一個謝晨出現。那個叫周言的男人,我從第一眼看到他,全身的汗毛都豎起來了。我懷疑我看到了另一個謝晨,他們有相似的眉眼,微笑時唇角的弧度都驚人的一致。盡管……性格迥然不同。
從他出現的那一刻,我的噩夢就開始了。
我拼盡全力,終于還是沒能守住韓铮。
我覺得他恨我,醫院裏我問他和周言的事的時候,我看着他的眼神,沒有一點柔情和愛,我終于明白,原來他一直恨我,他恨我奪走了謝晨,恨我在那場火災裏獨活,恨我束縛着他的婚姻和人生……
你愛一個人,可是他恨你。
我徒勞無功了這麽多年,最後得到這樣一個結局,是我咎由自取。原來他要的從來都不是一個完美的人生,他從來沒有害怕過世俗,也從來沒有想過妥協。
爺爺一直無法接受他和周言,我想,我應該最後為他努力一次。我找爺爺斷斷續續談了一個禮拜,才把他說服,試着放韓铮追尋自己的人生。末了老爺子問了我一句:“其實你挺喜歡韓铮的吧?”
我沒有回答,只是短暫的微笑。
我愛你,直到我的棺材蓋蓋上的那一天。
作者有話要說:
開始寫就有的設定!再次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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