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有一陣子沒有再回來這裏, 家具上面全都被裹上了防塵布, 地面上雖然肉眼看不太出來,但是腳踩上去, 卻還是有一些塵土留下的印子的。

荀覓撓了撓頭,覺得在這麽個灰塵滿屋飄的地方說話也不是個事兒,就跟莫訣又一起出了門, 也沒去哪, 在附近的公園裏面找了個亭子。

這會兒大家都匆忙回家吃飯去了, 公園裏面的人反倒是少, 只有零星的幾個老人還在充斥着陽光的角落裏面下棋, 用着五毛一塊的押金讨個彩頭, 旁邊站了一群圍觀的, 比下棋的人情緒還激昂。

陽光正好, 涼亭裏面有一處陰影, 太陽曬不到身上, 倒也覺得還好, 荀覓有點懶洋洋的。

莫訣和他分別坐在兩邊, 荀覓雙腿岔開坐在圍欄上,上身趴下,臉貼在座位上, 觸感有點熱, 他眯了眯眼睛, 還沒等莫訣先說什麽, 就盯着遠處被媽媽扯着胳膊帶走, 一路上還在倔強的探頭吃着冰淇淋的小孩兒,喃喃說,“哥啊……”

“嗯。”莫訣應了一聲。

“我想吃冰淇淋……”荀覓一癟嘴。

鬼知道他為什麽突然想吃冰淇淋了。

小孩兒手裏拿的,就是小學門口經常會出現的小販賣的蛋筒的冰淇淋球。通常都騎着自行車,後面有一個泡沫的簡易盒子,保證裏面的東西不會化掉。

味道不一定好吃,添了挺多的色素和添加劑,但是荀覓也只有小時候偷偷摸摸的吃過。

時間已經發展到現在,有很多年他甚至都沒有見過這樣的小販出現了。

莫訣短促的笑了一聲,随後将自己的西裝外套扔到了荀覓腦袋上,聲音隔着一層衣服聽得有些不太真切,“哥去給你買。”

荀覓把衣服扒拉下來,莫名聞了一口。

許是被太陽曬了挺長時間,衣服上面已經有了太陽獨屬的味道,只是在這之中,卻還是能聞到一股,只有莫訣身上才會有的凜冽的香氣。

他也沒事做,就一直盯着莫訣去給他買,小販像是說了什麽,特別豪氣的多給了兩個球,旁邊圍着的小孩子見狀紛紛都舉高了自己手裏的五塊錢鈔票,隔得這麽老遠,荀覓都能聽到那邊小孩子聲嘶力竭的呼喊,‘我也要!我也要——!叔叔多給倆球,我下次還來買——!!’

荀覓已經在這裏坐下了還好,但是莫訣身上穿着長袖長褲,這麽段路,回來的時候就已經出了不少汗了。

有汗水順着他刀削般的下颚往下滴,直到走近了,莫訣才一笑,将手裏已經有些開化了的冰淇淋遞給荀覓,說道,“給。”

荀覓忍不住吞了口口水,莫名的覺得有些幹渴。

說起來他到現在都還沒吃飯呢,冰淇淋球雖然小,但是味道有很多,而且特別的香,光聞着都覺得口水快要泛濫了。

荀覓還沒有開始吃東西,莫訣就已經率先道,“慢點吃,當心腸胃受不了。”

“嗯嗯嗯。”荀覓滿不在乎的應着,速度依然堪稱是風卷殘雲般将一整個冰淇淋都吞下肚子裏面,連最後一點蛋卷殼都沒有落下。

等莫訣給他買完了濕巾回來,荀覓已經吃的開始舔手指了。

莫訣:“……”

荀覓可憐巴巴的舔舔嘴巴,接過莫訣遞過來的濕紙巾把手擦了,“還想吃。”

莫訣本身要說荀覓的話轉了一個圈,又給吞回到了肚子裏,然而視線在原本小販所在的樹下看了一眼,發現小販已經在收拾家夥打算收攤了,旁邊還圍着一群不肯放棄的小孩兒,希望他能再刮出來一點,笑道,“想吃也沒了。家裏冰箱還有不少,都是你的。”

荀覓在家裏才不愛吃那些冰糕的。

也就是在外面,能在莫訣面前順帶的刷個無賴,才覺得冰淇淋是這麽好吃的。

于是他遺憾的搖了搖頭,“那就不吃了吧。”

莫訣:“……”這麽熊的孩子到底是誰慣出來的?

“對了哥。”荀覓一個冰淇淋下肚,也終于覺得自己有勇氣了一點,又拿了一張濕巾胡亂的摸了摸臉,這才說道,“嗯,我做好準備了,你說吧。”

莫訣也在想要怎麽和荀覓開口說這個事情,見他問了,還是先想了想,才道,“我和爸是十六歲那年,知道那件事情的。”

荀覓靜靜地聽着。

當時莫訣知道這件事情以後,荀家當下就去醫院又對接了那個事情。

他們出生的那個時間,攝像頭雖然少,但是在醫院這些地方卻還是有的,尤其是新生兒監控室。

時間追溯回了十六年,雖然東西都俱全,可是還是花費了不少的時間。

當時是因為兩個護士的疏忽,導致孩子的名牌被互換,最後導致了兩個家庭抱錯孩子。只是他們發現的時候,兩個孩子都已經十六歲了。

十六歲,已經是個可以獨立思考的半成人,這個時候,再提出換過來,于私心來說,誰都不願意。

後來,荀家由莫訣出面,約見了夏大海,并且承諾負擔起夏繁自那之後的一切費用,包括贍養夏大海,夏大海很快的就同意了,這件事情,也就在兩個孩子不知道的情況下,暫時性的畫上了一個句號。

可誰都沒想到,夏繁後來會去報考藝術院校,還跟鐘家老大鐘靖搭上了關系,陰差陽錯的,居然透過鐘岑知道了自己才是荀家的孩子這件事情。

後來夏繁則被鐘靖利用着對于荀覓的敵意,和對一個有錢家庭的渴望,被他威逼利誘着控制了起來,為的,是本該到夏繁身上的股份——即便是拿不到錢,可娛樂新聞的打壓下,對荀家也絕對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傷。

對于鐘靖來說,百利無一害。

那之後,才有了荀家和鐘家聯手的事情。

荀覓聞言嘆了口氣。

這時候,莫訣忽然說道,“如果是你和夏繁兩人的環境對等,你會在成年後,知道自己的生父有錢,而……抛棄自己的養父,去找你的生父嗎。”

這也是莫訣一直所好奇的。

夏繁對于金錢的渴求十分的強大,先前他算了一筆賬,為了不讓夏繁和夏大海的圈子裏面有疑問,所以他能夠給出的錢,已經是在夏大海已經多了兩套房子的前提下,又多給了他每個月,市價出租兩個房子的租金。

一個單親家庭,一共只有父親和兒子兩個人,夏大海依然在工作着,可每個月只是荀家給得錢就有超過五萬,然而即便是這樣,也應付不起夏繁的開銷,這甚至還不包括夏繁考學的費用。

荀覓仔細的想了想,随後搖了搖頭,說,“會吧。”

“但是不一樣。”提起夏繁的時候,荀覓微微皺了皺眉,随後說道,“我會想知道我的生父是什麽樣子的,但是只要知道了,就足夠了。對我來說,和我在一起了十多年、二十多年的……”

他說到這裏,看了一眼莫訣,随後聲音輕了一瞬,道,“是你們。”

對有些人來說,可能感情大于別的東西,可相伴了這麽多年的家人,幾乎彼此就是對方的唯一。

荀覓可以幾乎十分肯定的想,如果今天面臨這道選擇題的人是孟依依——她所做出的決定,也和自己絕對不會有什麽差別。

她也絕對不會抛棄自己的母親,轉而去一個所謂有錢的生父生母家裏。

這對拼盡了一生養她長大的生母不公平,多見一面,多說一個字,對于養了她那麽多年的母親,都是在心口上又剜了一刀。

付出的感情,有時候是不能因為既定投入的金錢衡量的。

說到這裏,莫訣笑了。

荀覓過後又有點疑惑,他看了一眼莫訣,遲疑了一下還是說,“哥,你給了夏、嗯,他那麽多東西,可他去年車禍要截肢的時候……錢是不夠的。”

去年夏大海出的車禍其實規模上不算是大,只是他的傷勢比較嚴重,又因為一條腿被壓成了粉碎性骨折,後來又感染,所以才落得了個截肢的下場。

到現在,夏大海似乎甚至都沒有安過假肢。

是因為沒錢嗎?

可聽莫訣所說,明顯不是啊。

一個月五萬多,幾乎可以說是白給的錢,怎麽可能這麽多年過去,還存不夠他一次車禍的錢?

“那些錢……”莫訣一頓,随後說道,“有一部分,被他定期存進了一張卡裏。至今都沒有動過,但具體是因為什麽,我不知道。”

荀覓自然也不可能知道,夏大海是怎麽想的。

夏繁已經成年了,開銷雖大,但是先前自己和夏繁在那個攤位上看到的時候,夏大海明明連拿出幾百塊錢都難。

那些錢,他留着要做什麽……荀覓甚至不想去深究。

是擔心夏繁以後發現了這個事情,會抛棄他選擇荀家?還是擔心兩個兒子都徹底失去?

他今天上午把那張卡給了自己,說那是他存了很多年才存下來的錢,為了給他留着,甚至是因為想讓自己過得好,才沒有把這個秘密說出去。

可他卻在生命最緊要的關頭,選擇了放棄他,而選擇了夏繁。

莫訣說到這裏,就沒有再多說什麽了,只是把荀覓一直想要知道的事情說了個清楚。

可他不說,荀覓也差不多已經猜到了。

每個月五萬塊錢,到現在差不多三年的時間……将近二百多萬的現金,甚至是一個普通人窮盡一生都攢不到的一筆巨款。

夏大海拿了錢,可對夏繁卻沒有傾盡全力的付出,卻又拿着那筆錢,來讨好自己。

如果荀覓曾經沒有經歷過那件事情,說不定,在這一刻,他還會覺得夏大海是真的對他好。

他自私的兩個兒子都想擁有,卻沒有做出對等的付出。

打算到最後,無非也就是希望他老了以後,能有一個依靠。

不是錢,就是一個願意養他的兒子。

“心裏難受?”莫訣看着荀覓有些放空的表情,慢慢坐到了他身邊,緩緩說道。

荀覓搖了搖頭,這一刻,知道了所有的事情,他反而心裏有了一種解脫的感覺,“不算是難受,感覺挺複雜的。”

他垂眸想了想什麽,随後忽然說道,“哥,如果我說……我想和他斷絕法律意義上的父子關系,你會覺得我太冷漠嗎?”

這個念頭,自重生後第一天,就已經在他的腦海中紮根了。

他無法對夏大海做什麽,甚至他理解他做那個決定,可他無法認同。

莫訣摸了摸荀覓柔軟的頭發,一手在荀覓的眼皮上輕輕的摸了摸。

荀覓沒覺得不對勁,反而是把眼睛閉上了。

對莫訣,他幾乎是下意識的從不設防。

莫訣最後說,“不會,你如果想,我幫你。”

他沒有問更深層的原因。

那個幾乎從荀覓十八歲後就讓他性格大變的原因,他當年嘗試性調查了無數個方面,甚至夏大海那邊也都打探過,可到最後都沒得出一個真正的結論。

因為在那之前和之後,荀覓與夏大海還是沒有任何交集。

只是在這一刻,他對荀覓選擇了無條件的順從。

因為能讓荀覓坐下這個決定,一定是發生了什麽。

他可以等,等荀覓願意告訴他。

荀覓忽然将莫訣的手拉了下去,随後睜開眼睛靜靜地看了他一會兒。

因為他現在是躺在了莫覺得腿上,所以自下而上的,整個世界當中就只剩下了莫訣的身影。

莫訣在看他,同樣雙眼特別的專注。

荀覓又把他的手放回到了自己的臉上,感受着來自于他皮膚上的熱意,“謝謝哥。”

這一刻,荀覓就突然覺得前方哪怕刀山火海,哪怕問題重重,只要有莫訣在身邊,有他,就一切都無可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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