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起

李認成親的那天,大雪已停了,

天雖然很冷,卻擋不住看熱鬧的百姓。萬安街兩旁站了許多等着迎親隊伍的人,或捧着暖爐獲籠着雙手,好幾個凍得直跳腳。

“新郎官怎麽還不來?”有一個忍不住問了一句。

“那可是宰相的兒子,排場要大,準備得自然也久。”另一人說,“再等一會看看。”

有年輕的女孩子們聚在一起說笑:“聽說那頂大紅花轎,鑲了真的金子和珍珠,漂亮得不得了!”

“打聽得這麽仔細,你是不是想自己坐上去?”

“笑什麽,莫非你不想?”

女孩子們鬧在一處,厚厚的彩棉鞋将積雪踩得一團亂。

轉眼已快是中午,大街上還是聽不到任何動靜,沒有鼓樂聲,也沒有爆竹響。

“怎麽還沒來?”

翹首以盼的人們打起了哈欠。

“是不是記錯日子了?”

“一人記錯倒還有可能,咱們這麽多人,難道都記錯了?”

又等了一會,有小孩子哭起來:“我餓……”

其他人終于也不耐煩了:“有什麽好瞧的,回家回家!”

于是衆人都散了。剛才還熱熱鬧鬧的萬安街,轉眼又回複了冬日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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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傍晚,天又開始下雪。

躍然居打烊後,寶秀早早地将大門關上,縮着脖子跑進屋裏。

“好冷呦。”

真身是蘭花的小岚已經一步也不想走出躍然居了,只裹着厚厚的衣裳趴在窗邊看雪。

“真好看,我以前從沒見過下雪。”

阿菱抱着幾個空酒壇,道:“天太冷了,都沒人願意出來喝酒,這幾天都聽不到什麽有趣事情了。”

“說到下雪啊,我倒是知道些好玩的,都坐過來坐過來,待我慢慢講——”

寶秀話音未落,外邊突然傳來一陣敲門聲。

“已經打烊了!”阿菱喊了一句。

敲門聲沒有停下,反而更加猛烈。

“酒都賣光啦,明天趁早!”阿菱提高聲音。

外面那人居然像沒聽懂似的繼續敲,只是越敲越慢。

姜跳跳覺得不大對勁,将門打開一看,一個人帶着滿身雪花摔了進來,撲了一地的泥點。

“敗家子?!”

衆人面面相觑,都以為自己看錯。

本應在今天大婚的李認為何會在這裏?

“怎這麽久才開門,我都快凍死了……”他捂着肚子在地上滾了一滾。

“別玩裝死這一套,還不快起——”煌采還沒說完,小岚突然尖叫起來。

李認用手捂着的地方好大一灘的血,早已凝住了,因為他穿着大紅的喜服,一下子真沒看出他受了傷。

“快把他扶到樓上去!”姜跳跳急忙和寶秀将人扶去房裏,點了火盆端了熱水,給他換下濕冷的髒衣服,再包紮好傷口。

他那身喜服早已跟傷處凝在了一起,撕下來時疼得他直哼哼。

待到洗淨了臉換好了幹淨衣裳,衆人才發現這敗家子已經瘦得臉頰都凹了進去,跟印象裏白皙俊美的相府貴公子一點也不像了。

“你幾時變得這麽醜了?”阿菱自以為說了個很好笑的笑話,又在他的傷口處輕拍了一下,疼得李認差點跳起來。

“你們不能用點法術給我治傷嗎……”他疼出一頭的冷汗,臉色慘白如紙。

“對你來說,還是刀傷藥比較好。”煌采道,“話說你今天成親,跑這兒來做什麽?”

李認笑了兩聲,四仰八叉躺倒在床上。

“當着所有人的面往自己身上捅了一刀,裝瘋逃出來了。”

小岚他們聽言皆大驚失色。

“好端端的,在身上紮窟窿眼好玩嗎?”阿菱道。

“少年,所以說給你一百年也不會懂的。”寶秀無奈搖頭。

姜跳跳忍不住道:“你這又是何苦。”

李認又露出那副熟悉的嬉皮笑臉:“我樂意。”

衆人一時沉默,連煌采也沒再說什麽。

他們都知道這個敗家子有多怕疼,平時擦破塊皮都要哼哧半天,更何況拿把刀往自己身上紮。

“你們都站在這看我幹什麽,我臉上又沒有花。”李認驚詫道,“莫非是嫌我占了地方?我就睡一晚還不成麽,明天一早就走。”

“沒事沒事,你盡管住着,咱們不擾你休息。”寶秀第一個走了出去。

小岚他們見狀也都陸續回了自己房裏,只有姜跳跳不走。

“姜公子有話跟我說?”李認問道。

“這是我的房間。”姜跳跳指指他霸占着的床鋪。

“哦,”他裝模作樣地要起來,“那我讓你。”

姜跳跳淡然道:“你躺着吧,我去胭撲房裏睡就行。”

一聽到胭撲的名字,面前這人的眼神瞬間就黯了下來,方才那副強裝的嬉笑臉面已蕩然無存。

“他還好嗎?”

姜跳跳搬了張椅子坐下,道:“胭撲回桃花谷了。”

他實在不忍心說胭撲過得不好,也不想告訴他桃花谷裏現在人人都視他為京城第一混賬。

“其實我知道的,”李認道,“我爹有派人去找過他。可是我一點辦法也沒有。”

他從懷裏摸出那個桃花錦囊,放在手心細細地看。

“不怕你笑話,我爹給我找的那女孩子真的挺好,要是放在以前,我說不定也就收了心成親算了,可是……”

他拿受了傷的手指摩挲着錦囊上的花樣,輕輕笑了笑:“實在忘不掉這小花妖。”

姜跳跳道:“我也說不清你這樣是對是錯,只是,那位姑娘該怎麽辦?”

“她比你我想的都聰明。”李認笑道,“第一次見面的時候,她就看出我并不想娶她,這裝瘋賣傻的苦肉計也是她想出來的,說到底她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她,與其勉強,不如鬧這一次。”

他說着指了指自己的傷口,“其實她有讓我用雞血混過去,不過我那時一狠心,就用上了真刀。你是沒見着,刀□□的時候,血濺得一地都是,比我身上的喜服還要紅。”

他這話說得好似跟吃飯喝茶一般稀松平常,姜跳跳卻能想象到當時的情形。

“你們這樣,會不會過分了?”

“我知道不對,可是她說得好,寧願丢這一時的臉,也不要賠上一輩子。”李認長籲一口氣,“我爹當時那樣子,我這輩子都不敢看第二眼。我娘和我姐都吓壞了,老丈人看得跟傻了似的,我就趁亂跑了出來。”

姜跳跳不知是該氣還是該笑。

“事已至此,多想也無用,你還是早些休息。”他站起身剛要走,袖子卻被李認拉住。

“姜公子,你明天能帶我去找胭撲嗎?”

他面色雖灰敗難看,一雙眼睛卻是清清亮亮。

姜跳跳心裏一亂,只得先含糊道:“等你傷好了再說也不遲。”

李認遂放心躺回床上,不一會便沉沉睡去。

他那件繡工精致卻已染滿血污的喜服還抛在地上,姜跳跳将衣服收起,又在他眉間劃下寧神咒,這才關上門出去。

* * *

宰相府的小公子李認正式開始了他在躍然居的寄居生活。

事實證明,他以前往躍然居搬了那麽多東西真是極其明智的做法,這會衣裳鞋子錦被枕頭乃至碗筷杯盞是一樣不缺。

他看似難伺候,吃得倒也不挑,只是怕凍得很,衣服裏三層外三層裹得粽子一般。

天越來越冷,最後小岚也實在受不住了,阿菱便提出送她回去,順路再去趟桃花谷看望胭撲。

這樣一來,他們就沒辦法等到姜跳跳成仙那天了。小岚雖歉疚,但她真身确實嬌弱,若凍傷了後果不堪設想。

他們走後,躍然居只剩下了姜跳跳、煌采與寶秀,還有那個敗家子。

李認厚着臉皮占了胭撲的屋子,每天拼命地吃飯喝藥,只盼自己的傷快點好起來,只是天實在太冷,傷口又深,遲遲不見好轉。

今年的冬天也不知怎的,已下了好幾場大雪,門口的積雪都到了腳踝。

李認又一次纏着姜跳跳問幾時去桃花谷時,他正在用紙片剪人形,剪好了吹一口氣,那些輕輕巧巧的紙人就化成了伶俐的少年少女,嘻嘻哈哈扛着掃帚去門口掃雪。

“姜公子這一手,真比奚柏青還厲害!”李認贊道。

姜跳跳只是笑笑:“終究不是活物,只能用一時而已。”

“對于我這樣的凡人來說,已是十分了不得了——冒昧再問一句,”李認又湊近了一些,“你真的能修成仙?”

他被問得一愣,“自然是真的。”

“那我,”李認指指自己,“能不能修仙?”

姜跳跳道:“修仙沒有你想的那麽容易,也并不是人人都能——”

“那修妖呢?”他迅速地打斷,問題雖可笑,臉上卻是十二分誠懇。

姜跳跳反問道:“做人不好嗎?”

“好雖好,可總是會老會死。”李認坦然道,“我想陪胭撲久一點。”

姜跳跳心說,你有沒有機會進桃花谷還是個問題。

“你……會不會後悔?”他想了想,很認真地問面前的人,“你有爹娘,有姐姐,還有一生的榮華富貴,可是胭撲什麽也沒有。他非男非女,不能與你結合。他可以活幾千年,你卻活不過百歲,你們終究有太多不同,想在一起,不是那麽容易的事情。”

李認聽後反而笑了:“我說件事情給你聽,你或許就明白了。”

他從懷裏摸出那個同心結,指給姜跳跳看:“這個寶貝,是我娘當年的陪嫁之物。我從小就帶在身邊,從沒摘下來過。我娘說,等以後找着了心上人,就把它當作信物,寓意永結同心,永不分離。”

“我之前……不瞞你說,的确是過分了些,遇到的美人都覺喜愛,莺莺燕燕惹了無數。有一回天香坊新來個花魁,才十六歲,我覺她楚楚可憐,心生憐愛,便跟家裏說要娶她進門。結果我爹大怒,派人去砸了那花魁的琴,還差點毀了她的臉。”

李認說到這裏,自己也搖頭嘆氣:“那時真是年少不懂事,跟家裏鬧翻了天,結果被我爹關了一月不讓出門,漸漸地那份憐愛也淡了。這之後又見着幾個好的,皆是心動得很,可說到底,也沒哪個人能讓我将這同心結送出去。”

“再後來,就遇到了胭撲。”

他一說到胭撲,連語氣都不自覺輕柔起來。

“他明明是妖,膽子卻比誰都小,跟他說什麽都信。乖巧性情的我見多了,裝出來的也好,是真的也罷,都逃不過我的眼睛。可是他不一樣。我見到他就覺歡喜,得了好看的好玩的,第一個就想送去給他,只盼着能逗他開心,一時半刻見不到就連飯都吃不下,跟着了魔一樣。”

同心結上溫潤的玉石靜靜躺在李認的手裏,确是華美剔透,宛如冰晶。

“我……是真的很喜歡喜歡他,喜歡到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地步。把這同心結送他的時候,我就知道這輩子逃不過了。你別笑,我這次是認真的。”李認好像有些臉紅,“其實我知道你們不信,連奚柏青都說我是一時沖動。可是——”

“我信的。”姜跳跳道,“我相信你。”

他這句話的确是發自肺腑,除了為胭撲高興,還有他自己都未察覺的,對胭撲的羨慕。

如果有一個人,也肯為了他放棄所有,即使只有短短幾十年可相伴,他也覺心滿意足。

若無人可思,無人可念,得永生又有何用。

窗外的雪有幾片被風吹了進來,落在桌上,轉瞬化為了水。

姜跳跳起身關了窗子。

“你好好養着,等傷好了我一定帶你去桃花谷。”

李認見他披上鬥篷,又拿了傘,不由問道:“天這麽冷,你還要出去?”

姜跳跳道:“去見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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