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二十多年前有一個姑娘出生在英國,家住在雨霧蒙蒙的倫敦,她的父親是一個醫生,聰明帥氣,她的母親是個全職太太,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她和她的弟弟妹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姣好容貌和聰明才智,成績優秀,多才多藝,生活幸福而又美滿。

她熱愛旅行,大學畢業後選擇了美國作為旅途的起點,她看到了許多從未見過的風景,遇到了許多從未見過的人,她追逐着每一束日光的腳步,從未想過停歇。

某一天,她駕車離開落腳的小鎮去往下一個目的地,她看到路邊面色蒼白的可憐女人哀求她能否帶她一程,那個女人看起來漂亮虛弱毫無惡意,沒有人會拒絕她的求助。

然後,當車子駛到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上時,一切都變了。

她眼睜睜看着那個女人的胸口鑽出一只血淋淋像是狗一樣怪異生物,有着一雙可怕的姜黃色眼睛,她害怕地逃出車子,最終還是在荒郊野外丢了性命。

開始是從心髒鑽進去的,那個怪物力大無比,在她的胸口撕咬開一個破口,然後肢體扭曲從那個破口一點點鑽進了她的身體。

她拼命地掙紮,卻無法制止那個怪物,劇烈的疼痛在皮膚之下蔓延,她低頭,看見血色在皮下湧起,就像是有一把鋒利的刀在皮肉之間游走,将她的皮與肉分離,從心口開始,漸漸遍及全身。

好痛……

每一個細胞都在尖叫着痛呼,每一次心跳都成了可怕的折磨,她的神志模糊,求生的本能仍舊讓她不甘地掙紮,她咬開皮膚,捶打着自己的身體妄圖把那個怪物從身體裏驅逐出去。

沒有用……

沒有用……

她崩潰絕望,無助地吼叫着哀泣,卻又在下一秒拼命地重整旗鼓,她的母親說過她是一個不屈的戰士,她也确實一直戰鬥到最後一刻,戰鬥的火焰灼燒着她的靈魂,讓她哪怕死去也依舊留存于這個世間,不甘于就這麽死去。

然而那個怪物披着自己的皮囊揚長而去時,她尚留有一息,被肉體困囿只能眼睜睜看着對方離開,當呼吸停止靈魂自由,荒野中只餘下滿地爛肉,和一個孤魂野鬼。

好恨……

白日裏的陽光如烈火灼熱難忍,夜晚的月光似冰泉凄寒透骨,她看着自己的屍體成了土狼田鼠和烏鴉的美餐,蒼蠅甲蟲繁衍的溫床。

真的好恨……

厲鬼流不出眼淚,于是淚水灼燒成仇恨焚盡了僅有的理性,靈魂之中除了複仇再無他物,她的屍體被小鎮的居民發現,被動物毀壞的骨骼描繪不出她的面容,美國的資料庫裏也找不到她的DNA記錄,她成了衆多的無名氏之一,被埋進公墓裏也許此生再無重見天日的機會。

怨恨與不甘滋養她快速強大起來,冥冥之中她與許多事物産生了玄妙的聯系,那些記錄她死亡的文件,那些散落在烏鴉老鼠巢穴中的細碎遺骸,她可以自由在其間穿梭。

只有那張皮,那張被怪物帶走的皮,每當她感覺快要靠近,都會被莫名的恐懼擊退,一次次失之交臂。

她的皮……

她的皮……

我的皮……

Hotch無意識地呢喃重複靈魂之中的聲響,冷汗從他的額頭一滴滴落下,他的每一寸皮膚上都燃燒着可怕的疼痛,骨髓最深處寒冷向外蔓延,無法呼吸,無法動作,幾乎要被那潮水一般的黑暗淹沒。

唯一支撐他的只有來自于掌心的暖意,細微卻又不可忽視,如涓涓細流潤澤着他的靈魂,才叫他不至于徹底崩潰。

他無力地跌靠在椅子上,雙眼閉起汗水在他的睫毛上凝成水珠,耳朵裏嗡嗡作響嘈雜一片。

而巫琮就站在他的對面,垂眸看着他掙紮的模樣,他唇角微微翹起一個弧度,眼神極憐憫卻也極冷漠,像是感同身受心疼得無以複加,又像是置身其外冷眼旁觀。

從第一次見面巫琮就知道自己的房客是個什麽樣的人,數段姻緣注定有緣無分不得善終,愛情無果理想正義最高,一生勞碌傷病難得壽終正寝,冷硬幹淨如同琉璃碎玉。

對于巫琮來說,這是非常新鮮的人設——他活着的時候生于高門大戶,所見皆是勾心鬥角逢高踩低,隐于山間鮮有人跡,偏生他又血統特殊,激活了祖上那點子傳下來的那點子巫鹹國血統,死也算不上真死,尚留了一絲陽氣,于半夢半醒間聽了千百年墓外的世事變遷歲月流轉,直到被闖進來的盜墓賊身上的陽氣徹底驚醒,那時候正是戰亂,墓穴被搜刮一空就連屍身上穿着的衣服口裏的明珠都被拿得一幹二淨,他剛剛起屍神志未清四肢僵硬,躺在棺椁裏動彈不得幾十年,而一層土壤之上血流成河哀鴻遍野未有半刻停歇。

沒錯,就是近代那字字血淚的幾十年。

他知道哪是敵,哪是友,所以雖然動彈不得,這片土地上也不時會鬧鬼,時常有敵軍到了這裏或是莫名失蹤,或是沾染上什麽疑難怪病。

等到他終于努力到能活動自如抱着只剩個腦袋的丹砂順着盜墓賊的盜洞從墓裏爬出來的時候,迎接他的就是國家相關部門負責人那張笑得喜氣洋洋的大圓臉,接着就被塞進了全是老不死的集體宿舍裏(并不是),慢慢融入這個日新月異的社會。

好吧,扯遠了,回到這件事上來,巫琮太清楚的知道人類有多複雜,所以對Hotch就更感興趣,這個男人已經過了憑着一腔熱血就能跨越一切障礙的年紀,卻也還沒成熟到千帆過盡從容豁達,既要應對一肚子心眼的官僚上司們,又要和恐怖變态的罪犯鬥智鬥勇,他還剛剛離婚,失去了家庭的避風港。

人生來皆苦,又選擇走了一條荊棘遍布的路,他會掙紮,會痛苦,會質疑自己的選擇,但卻也足夠堅韌強大,拼了命挺直背脊承擔着苦痛煎熬往前走。

那麽,他能走多遠呢?巫琮忍不住地好奇。

他讓Hotch住進了自己的公寓,給予他恰到好處的照顧,放縱了丹砂親近他,就像碰到了一頭漂亮威猛又受了傷的野獸而見獵心喜,于是仔細照料精心投喂,将其放在更為廣闊的山林之中,滿心期待着能否看到其英勇無畏所向披靡的模樣。

——這是純粹出于興趣而進行的實驗,對象是值得他付出無盡時間與心血的人類,他一步步表現得耐心而溫柔,營造出穩定的環境,不急不躁地根據情況一點點添加變量,他向Hotch展現出了世界的另一面,更深沉的黑暗與更溫暖的光明并存,然後滿懷欣喜地觀察着人類反應。

能夠走到什麽位置呢?能夠堅持到什麽地方呢?

十年也好,百年也罷,巫琮最不缺的就是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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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ch很疲憊,他的氣力在極度的精神折磨中快速消耗,精神與肉體分離成了兩部分,靈魂與受害人重疊,幾乎要被那無盡的絕望與痛苦吞噬殆盡,肉體又獨立其外,一遍遍警醒着他即将到達極限。

他嘗試着用厲鬼的角度去感知人皮的位置,那種感覺無法言說,身體的某一部分被分離,卻又清晰地知曉它的存在,然而每一次即将靠近,莫名的恐懼将一切擊得潰不成軍。

他一遍遍的嘗試,而厲鬼甚至比他還要鬥志昂揚,似乎意識到了Hotch這個算不上助力的存在,Hotch感受到了厲鬼的痛苦,厲鬼也能感受到那股來自Hotch的溫暖,死後那麽久,第一次感受到的溫暖,細微卻又強大。

被怨恨遮掩的理智稍稍回了籠,溫暖的涓涓細流叫她想起了家,那是一個帶着小花園的屋子,草坪上有一個舊舊的秋千,那是爸爸親手做的,天氣晴好的時候他們一家就會坐在草坪上喝下午茶,陽光帶來暖意陣陣,閉上眼似乎還能聽見歡歌笑語,弟弟妹妹為了一塊蛋糕鬧別扭,爸爸媽媽靠在一起追憶青春,牛奶和紅茶,蛋糕和松餅,再加一點特制草莓醬,共同構成了珍藏在靈魂最深處的寶貴記憶。

家是永遠的勇氣之源,不甘心就這麽放棄,也不甘心就這麽失敗,會感到恐懼是人之常情,但是這一次,要嘗試着戰勝恐懼。

哪怕會因此而灰飛煙滅也沒關系啊,有一個人類已經知道了她的來自何方,葬在何處,那麽總有一天,她的家人會來帶她回家的。

她這麽相信着。

恐懼成了習慣就會麻木,就像常年高空作業的人不會恐高,孤注一擲般的嘗試突破了最後的一道屏障,恍惚間她看到了那個披着自己皮的怪物正走在巷子裏,身上幾道她咬開的傷痕都得到了極好的修飾,眉眼豔麗神情嬌媚,一時間她都不敢認這是否是自己的樣子。

感謝她現在還有幾分理智吧,只是站在一邊看着而非瘋子般撲上去想要把自己的皮搶回來,那怪物太強大了,貿貿然鋪上會只會是螳臂當車以卵擊石。

“我的……”Hotch第一次聽到了厲鬼的聲音,同想象中不同,那聲音幹澀嘶啞,宛如金屬在摩擦一般,“我的……”

厲鬼輕聲道,“你去帶人過來……我會幫你的……把我的皮……”

她指望的并不是看起來就是個普通人類的Hotch,而是那個Hotch身邊強得讓她心驚肉跳的男人。

“還給我……”

“好。”Hotch答應道,他會想辦法把本就屬于她的皮還給她,讓她能夠安心離開這個世界。

于是,口頭契約成立,Hotch眼前一黑,像是從高空墜下,重重砸回自己的身體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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