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節
道我是誰
王邛到的時候,下起了小雨,我沒帶傘,當然了,我也沒傘。
我冒着小雨等了又等,終于等到他撐着小傘的身影出現在操場入口。
他慢慢走近,站在我面前。
“你找我有事?”
“對。”我從國旗臺上跳下來,鑽進他的傘下,拉着他的胳膊往樹下走。
那地方我勘察好久了,位置隐蔽,一盞壞了一個學期沒維修的路燈下,樹影疊疊,暗得連人影也看不清。
“王邛,你平時能通過聲音辨別人嗎?”
他猶豫了片刻,“有時候可以,不過低沉的聲音大多很像……”
他沒說完,我已惡向膽邊生,伸手快速扳過他的脖子,俯身吻了下去。
我與他緊貼着,從鼻梁嘴唇下巴到胸口腰際。
嚴絲合縫。
他喘着氣,微微張開嘴,我把舌頭也伸了進去,他顫抖着唔了一聲,我摟着他的腰的手一緊,喘着氣,一手輕輕摩挲着他的耳緣,我手指發燙的溫度傳導過去,他的耳朵越來越熱。
他稍稍把我推開,我欺身上去,含住他的上唇吮吸着,他一驚,兩只手無所适從地在空中僵着,我牽過他的手搭在我腰上,他從善如流地照做。
幾分鐘後,我喘着氣松開他,黑暗裏,我能感受到他正呆呆地望着我,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樣。
“你叫我來,就是為了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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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憤憤地抹了把嘴,“沒錯,反正你也……”
他舒了口氣,“林奕,原來你真的喜歡我。”
“對啊,哎?卧槽!你你你……”
我一下子就懵圈了,不知道該跑還是不該跑,四月初,一注冷汗順着我的後脊背滑了下去,恐慌一下子攫住我。
“我,我不是林奕!”
沉默中,他伸手拉住我,往路燈下走,我惶惶不安地由他拽着到燈下。
古怪,真古怪。
他分明有面孔識別障礙,打量我時,竟真讓我産生出他能分辨我是誰的錯覺。
須臾,他擡起眼皮凝注我,“你就是林奕。”
“你認得我的臉?”
他搖了搖頭,伸出手指指着我的鞋,由下往上,語調平靜,如數家珍地分析,“阿迪愛好者,校服褲腳裁過,走路輕重腳,比我高三公分,說話大聲,耳輪有痣,鼻梁高,青色頭皮,更重要的是……”
我昏頭昏腦,沉浸在對他的崇拜和惶惑中,“更重要的是什麽?”
他的臉忽然就紅了,沒說出答案,話題一轉,定定看着我,“你喜歡我?”
“啊,啊?”我偏過頭看了一眼陰雲籠罩的夜空,又低下頭看被打濕的塑膠跑道,擡手搔了搔頭皮,有點尴尬又有點無措地支吾着,“大概……就是你想的那樣。”
“哪樣?”
他聲音裏已有了壓抑的笑聲,我剛想解釋,驀地意識到這家夥在耍我,老臉不争氣地一熱。
我擡起頭和他對視,豁出去一般,惡聲惡氣地,“老子要不是喜歡你,怎麽幹得出吃蒜剃光頭這些蠢事!”
又見梨渦,只是在這種場景下,梨渦不可愛,反倒很可惡。
自尊心深受打擊,我扭頭就要走,他伸手拉住我,握得堅實。這是據摸頭皮外的第二次接觸,我夷猶幾秒沒舍得甩開,扭頭看他。
他已經斂了笑,“你是為了被我記住?”
我點頭。
“你回來。”他說。
我很慫地照做。揣測不出他的意圖,我忽然覺得自己變成了腦仁只有黃豆大的雞,站在他面前,無措得像個四百斤的孩子。
“為這個去吃蒜剃光頭,沒必要。”
我瞪圓了眼睛看着他,“怎麽沒必要了?”
他不緊不慢地擡手,摸了摸我的耳朵,緩緩扳過我的脖子,向下一拽,我被迫俯身和他對視。
梨渦再次出現,随着他鎖在我後頸手的力道的漸漸放大,我怔怔的,他低語時的熱氣噴在我下巴上。
“因為我一直都記得你啊,白癡。”
哦,這樣啊。
哎?我擦?!
八、更重要的是情人眼裏出西施啊,傻瓜(王邛獨白)
後來我才發現,班上的傻大個好像也喜歡我。
剛進高中時,我沒考慮過戀愛,情情愛愛讓我提不起興致,誰喜歡我都沒用。
我只愛學習,學習使我快樂。
仔細想想,和他的孽緣,大概源于籃球賽上那驚鴻一瞥。
班上同學告訴我,24號是全場打球打得最好的。但糟糕的是,我只能記住他球衣背上的數字,記不住他的臉。
為了辨別24號的運動軌跡,我開始強行挖掘他的記憶點。
皮膚黑,腳上穿白黑色阿迪,一米九,走路和跑步輕重腳,左邊耳輪有顆小痣。
對方進球,他忽然大罵了一句髒話。裁判吹了哨子,不一會兒中場休息,他在遠處和隊友進行戰略部署。聲音大得觀衆席都聽得見,他渾然不覺。
我在心裏默默加上一條,大嗓門,低智商。
我沒想到,有了這些記憶點後,我竟然頻繁地在學校裏遇見他。
原先我的世界裏只是由形形色色相貌雷同的路人構成,他的出現開始動搖了我對學習的忠心不移。
他在打球,他在吃飯,他頭發濕漉漉的,應該剛洗完澡。
他應該長得不錯,要不然哪有女同學和他表白。
他應該性格挺好的,天天都有人陪着一起吃飯。
他今天沒出現,是不是家裏有事?
糟糕,我好像……越來越關注他了。
高二分班,他面無表情地站在門口時,我承認我慌張了好一會兒。
他慢慢靠近。我目之所及是他健康的膚色,微微晃動的身形,以及和我長久對視着的眼睛。
“我叫林奕,籃球校隊的24號。”
24號,我一直都知道你叫林奕。
然而我只是沉默地微笑注視着他,他吸了吸鼻子又抓了抓頭發,扭頭走了。
一定是有人告訴了他,我患有人臉識別障礙,他開始頻繁地找我聊天說話,在我面前刷存在感。
我想,他一定是好奇人臉識別障礙這回事,才這麽不厭其煩地在我面前晃悠。
如果他知道我能認出他來,是不是他對這個游戲就厭煩了?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我單知道好奇人臉識別困難,會讓他到我面前來,我不知道,他喜歡一個人也是這征兆。
當他發現單純靠聊天無法吸引我的注意後,他開始了神乎其技的表演。
我雖有認不清人,但心還算透亮。他喜歡我這件事,算是坐實了。
拍表情詭異的大頭貼,吃蒜,不洗頭,剃光頭,噴香水……
我真是弄不懂,他這些神乎其技的辦法究竟是怎麽想出來的。上帝在人間灑滿智慧的時候,他應該打了傘。
起初我還能忍着笑,後來實在忍不住開口調侃,卻發現他的情緒日漸低落。
剃了光頭後,我告訴他,人群裏我一眼就能認出他來。
這算不得變相的表白嗎?這傻子聽不出來,笑得像哭出來似的。
林奕雖智商不高,在學校裏的影響力是絕頂的。
剃了頭的第二周,晨會時分一眼望去,茫茫人海裏飄着幾十顆耀眼的鹵蛋,他自以為殺手锏被破解,徹底頹了。
我當時心裏咯噔一下,不安地猜想:他會不會就此放棄了?
誰想這白癡,惡向膽邊生,遑論同窗情誼,摒棄倫理道德,竟約我到國旗下欲行茍且。
我半推半就,讓他得逞了。
在他惡形惡狀地大吼“老子喜歡你”的時候,我還在做最後的斟酌。
我這一腳邁出去,要是癡心錯付,所托非人,就林奕這粘人勁兒,我是決計擺脫不了的。
但他走的時候,我還是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他都不嫌棄我臉盲,我何苦厭棄他是個智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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