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見

在D大男生宿舍樓下——紅色小洋樓旁的花壇處忽然傳來一聲女子的尖銳的叫聲,吓得樹枝上站着正打算梳理下自己的羽毛的麻雀抖了抖,好奇地望去。

聽那聲音是——

“真是的!林志你這個大笨蛋!居然敢遲到一分鐘!反了天了你!”

而就在十分鐘前,接到自己追求了半年的女朋友的電話趕忙翻身下床穿衣服系領帶又洗臉刷牙結果因為看了個鏡子趕忙跑下來,但還是遲到了一分鐘的林志在自己女朋友面前重重地喘着氣,無暇聽清女友那雙紅唇在念叨什麽,不過想也想得出來。

不行了,真的不行了!林志在內心狂吼着,但天大地大女朋友最大,就算今天女朋友要去逛街,他也得舍命陪……陪女友了!暗自在內心下定決心但還沒有來得及回答上一兩句的林志下一秒就直接傻了眼了。

“我決定了,今天我要去逛街!”他的女朋友的烈焰紅唇一張一合,就決定了占據今天大半事情的事情,而那紅唇真是性感——就因為這要命的性感,讓他一眼就墜入了愛河裏,今天也不例外。

他的女朋友,張小萌,一名大二的會計系女學生,擅長……化妝,缺課以及奴隸他這個男朋友,最大的愛好就是逛街買買買,雖然不是用得他的錢,但作為苦力他也是累得最近都瘦了五斤,,某天他的女朋友非常生氣地掐着他的腰肢抱怨自己怎麽沒有輕易就瘦下來。

即使如此,林志還是沒有後悔找張小萌當女朋友,唯一可惜的就是女朋友對于那種事情防範得太嚴了,真的看不出來表面上是個穿着低胸吊帶日常性感紅色高跟鞋的……女人啊……

“林大志,你在想什麽呢?還不回話!”

張小萌一臉怒容,皺起眉頭,瞪起雙眼,就差在臉上大寫個“生氣”二字了。

糟糕,林志一拍腦袋,氣也不喘了,腰也不彎了,臉上還得露出一副趨炎附勢的笑容來——皇後娘娘發話了,豈有不聽不回之理?

“親愛的……”

“啧~~~怎麽還是這樣肉麻啊!叫我……”張小萌閉眼一推演,發現這的确還算是不錯的,不過還是有點生氣,睜開眼就掐了一下自己男朋友的臉蛋,肉嘟嘟的,還不錯,“算啦算啦!親愛的大笨蛋,還不快牽着我的手,帶路?”

“好。”

林志眨了眨眼,笑容變得燦爛起來,然後自然而然地牽過自己女朋友的手。

天知道,他轉個身差點沒把自己的心髒子都呼出來,畢竟初戀——交往的第二個月——生怕自己女友哪天不高興就審判他下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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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幸好。

與此同時,同一座城市的另一個男人也在內心感嘆着幸好,不過與林志的感覺天差地別,他只是在慶幸今天沒什麽事情,陪自己女友逛街耽擱不了什麽大事。

身為富二代又長得還可以的林晨泉在高中時期就已經有了好幾任的女朋友,不過,這個女朋友比起那些像是狂熱粉絲的又不同,是一位知性美女,端莊成熟,也許是僞裝太好。但他對于這個女朋友很滿意。事實上,連同這一任的女朋友都是別人追他,他看着還行就答應下了。

各取所需,各有所求罷了。

通常情況下,他是非常欣賞這一類理智的人,因為他也是這樣的人,但作為女友,似乎——

“晨泉,知道今天是什麽日子嗎?”

白色的長裙與淡黃色的腰帶,粉色的花邊,他的女朋友明雅非常地簡潔而明豔動人。微風拂過她那黃色寬邊帽下的漆黑長發,偶然飄過他手腕上的銀色手表。

今天,是六月十四號(親吻情人節)……與二月十四號有什麽關系嗎?林晨泉微微露出一個十分放松的笑容,敷衍了一番。

“情人節。”

不是有一句話嗎?對于情侶而言每天都是情人節,他暗想,果然看見自己女友眼睛明亮了起來,接着挽起他的手臂,溫順地靠在他的胳膊上面,一副小鳥依人的模樣。

“情人節哦,晨泉我們去街上走走吧。”

明雅很懂得散發自己的魅力,雖然林晨泉半點沒有get到就是了,但這并不妨礙他的禮節性回答。

“當然,這是我的榮幸。如果讓這一身美麗的裝扮無法得到施展,那就是我的過錯。”

微微地,他偏了偏頭,躲過了自己女友一個親吻,然後卻主動低頭吻了一下她的額頭,雙眼中錄入了那張臉上帶着露珠般滿足的笑容。

他的瞳孔微微縮了一下。

怎麽說呢?林晨泉伸手拂去了自己女友臉龐幾縷不整潔的發絲,暗中想着,這一段感情似乎,也太,過于——

無趣了。

窗外,煦煦夏日,他隐在那光之後。

走過漫長的街道後,林志的身上就相當不幸地挂滿了大大小小的袋子,裏面有好幾雙高跟鞋、襯衫外套等等,據自己女朋友所言,她還想要買冬天的大衣,因為這個季節會十分便——女友真是見識廣遠,林志非常違心地回答,不過她看了看林志十根手指都抓不滿的袋子們,非常遺憾地放棄了自己剛才想要的一件淡藍色的大衣——秋天也可以試着穿一穿的。

“很重嗎?”

林志還是頭一次看到自己女友在逛街正興奮的時候關心他,眼睛都亮了起來,就差說一句“是的是的”。

不過,他想以他女友的性格,應該不會很輕易地放過他……他吧。

“唔,我們去前面的公園休息一會兒吧,就一會兒。你可要把東西放好了,大笨蛋~”

張小萌戳了戳自己男朋友的額頭,理所當然地看着自己男友在她那長指甲下露出了像是小鹿一般可憐兮兮的表情。

總是如此樣子,像是沒長大似的。

而林志當然也不知道自己女朋友的心思,只是內心埋汰了一番這堆沉重的東西,連忙點頭,還真誠地笑了起來。

在張小萌看來,自己男朋友那張有點嬰兒肥的臉蛋笑起來簡直是犯規!如此令人憐惜,又讓人充滿了想惡作劇的感覺。

想後,她擡眼看了看天空,太陽還是挂在最高處,耀眼奪目,便主動幫自己男朋友接過了幾個袋子。

“走吧。”她特意溫柔了些。

“是的,親愛的。”

林志迅速地偷偷親了一口女友的臉龐,在這一件事情上,他總是如此熱情,而如此膩歪。

被攻擊得措手不及的女朋友卻是翻了個白眼,回頭就是暫時扔下東西,在那張陽光開朗的臉上留下一個大大的重重的紅印,随後便留下這一句話。

“獎勵你的辛苦,親愛的。”

他便傻兮兮地笑了起來,到了公園還一臉傻樣子,惹得他的女朋友又是一陣無語。

如果戀愛中沒有什麽激情,也沒有對等的愛,是不是很容易就變質。

碧藍的天空下,樹木郁郁青青,公園裏綠色一片美好無暇。

這邊,林志在長椅子上剛放下女朋友買的東西,正打算坐下的時候,忽然,女友就興奮地站了起來。

大事不妙!

逛了街後很累的林志內心裏一千頭草泥馬飛過,果然——

“親愛的,我們去試一試那個親吻大賽吧!”

求放過!內心有點悲傷的林志看着自己女朋友發現了一個新大陸一樣的興奮。

然後,他還是乖乖地在自己女朋友的淫威下來到了大賽地點,含淚在那白紙黑字上簽下自己的名字。

天大地大還是女朋友最大吧!天啊!林志內心流着淚想,他還沒試過法式舌吻呢,這,這——

“安心啦,親愛的,一切就交給我了。”

他的女朋友非常仗義地在他肩上拍了拍,低胸吊帶露出的波濤洶湧,讓他看得有些忍不住,還鼓起了一些勇氣。

作為一個男子漢,他應該是,“親愛的,這一切交給我才是!”

真男人才不怕親吻呢!

而一切皆知的他的女友張小萌只是露出了意味深長的表情來。

十分鐘前,林晨泉将自己偶然被塞過來的單子随便看了一下,然後擡頭瞧了眼還在試一件淡粉色花邊洋裙的明雅,微微皺起了眉。

“久等了,這件就可以,打包吧。”

仿佛是順應他的心意似的,明雅就這樣跟導購員說話,然後過來對他甜蜜一笑。

“晨泉,我們去下一個地方吧。”

“是嗎?”

林晨泉看了看明雅手裏的袋子,默然思考片刻,便說道:“東西我來提吧,是不是很重?”

“啊,這個……”看着他不由分說就把東西提了過來,高個子擋住了外面刺目的陽光,仿佛他在發光,而明雅的臉上緩緩浮現出一抹淺淺的紅暈,“恩,晨泉,好。”

真是意外,林晨泉挑了挑眉,但也算不得太過驚訝。

什麽樣的感情,才能激起他的興趣呢?

沉思中的林晨泉漫不經心地跟着自己現任女友走到了公園裏,忽然就聽到了她的懇求。

“晨泉,我們去看看那個大賽怎麽樣?”

親吻大賽?林晨泉看着那花花綠綠的招牌,微微笑了一下,點頭應下。

“當然可以,明雅。”

這有什麽有趣的呢?在他的內心中,已是将這一段感情宣告了死刑。

“加油啊!”“加油!”

如何法式舌吻女朋友足夠長的時間?林志有點暈暈地看着自己女朋友的臉,感覺自己的舌頭麻得過分,但想要退出,另一個人的舌頭——就算是女朋友也不要用這種方式謀害男友吧!親吻窒息而死什麽的太,太——

腦子裏亂糟糟一片的林志突然看見一旁那位游刃有餘的同胞,正在努力親吻着他的女朋友。

唔,這個人長得還真不錯。

從林志此刻的視角看過去,在這個夏季居然穿了西裝三件套的男人顯得有些奇怪,他的面色很冷淡,因為親吻過度在臉上染上的紅暈如此令人矚目,面目如同一位翩翩貴公子,而又有些随意,桀骜不馴的樣子。

他的女友雖然也長得非常美,但完全被此人的氣場給蓋住了,只是單獨看來別有一番味道。

奇了怪了,他關注一個同胞兄弟幹什麽?!這個念頭驚醒了林志,讓他總算是在這一盤親吻中再度拿回了主權,但是——

張小萌:算了,第二也可以了,親愛的,快把我放開。

林志:???我們不拿……

唔,很可惜,皇後娘娘發話了,不聽的後果就是胳膊上一塊紅——懷着這個慘兮兮的教訓,林志放開了這個吻。

而下一秒,旁邊的人也順勢放開了自己的女朋友,伸手抱住她軟下來的軀體。

不知為何,林志又慘遭自己女朋友的□□,據後來她講——自己也是個嬌滴滴的女生嘛~

雖然當時林志滿臉不相信。

第一名産生了,比賽也就結束了,主持人便走了過來,宣布起比賽結果。

第一名的獎品是一個關于一個比較火的餐廳的一頓燭光晚餐的免費劵以及酒店的一夜服務,是那一對情侶所得;第二名就差了點,也有燭光晚餐,但只是一個小旅館的包夜服務,不過林志還是很滿意的,皇後娘娘也是相當滿意的,然後第三名……

站在這個臨獎臺上,林志偶然間看見主持人送來的獎狀上寫着那個一臉淡然的男子的名字——林晨泉,發現居然與他同姓,便熱情地在下臺後跟他打招呼。

“喲!這位兄弟,你也是姓林的?我們可能祖輩上同源,真是好緣分啊!”

林晨泉看着眼前自來熟的青年人,嘴角勾起一抹假笑來,也是相當友好地問候了一番。

“是的,沒想到你居然也姓林。”

“對啊對啊!真的是緣分!”

……

至于為什麽當時他們四人一起去吃了晚飯,林晨泉表示自己的記憶有些模糊,而林志則不過是把這件事情當做了一件奇遇,很快就抛之腦後,沉溺于他跟女友的戀愛中去。

一個月後,林晨泉分手了。

半年後,林志含淚在女生宿舍樓下用喇叭吼了一個小時的某某事的道歉信,但是他的女朋友還是沒有出現,并且在歲月的流逝下過渡成了他的前女友兼異性閨蜜。

愛情是不是如此,人事易分。

人總是在錯誤中尋覓着,另一個人的存在。

而那個人,曾在你眼前。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故事……應該比較短吧……總共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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