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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陽光正好,容與的房間坐北朝南,早早就醒了,出去的時候唐臣還裹着被子睡得正酣,外間的空調溫度開得很低,容與穿着短袖短褲出來還被冷了個寒顫,他把溫度調高了,去浴室洗臉刷牙,過了會兒唐臣也進來了,應當是被水聲吵醒的。
他臉色不好,一看就是沒睡夠,也沒跟容與打招呼。
容與也沒理他,洗漱完就換衣服去了,再出來的時間唐臣正坐在床上發呆,頭發亂糟糟的,一看就是洗漱完就開始坐這兒神游了。
容與掐他後頸:“幹啥呢?”
唐臣擡頭看了他一眼,眨眨眼睛道:“我沒衣服穿啊。”
“你到底想在我這兒順幾件兒衣服走?”
唐臣撇嘴:“我明兒給你拿兩件兒過來成不成?反正咱倆號碼一樣。”
容與給他拿了件兒黑色的衛衣,褲子唐臣就還是穿他自己的那條黑色長褲,雖然不是正經搭配的一身兒,但是穿出來竟然也挺好看的,也有可能是本身的身材和長相加成。一身黑再戴頂黑色鴨舌帽,酷到沒朋友。
唐臣帶他在回民街吃了一頓肉丸胡辣湯泡餅。
再回到鐘樓底下的時候已經有燕子在飛了,但是不是很多,陸陸續續才慢慢飛來。
即使是節假日,早晨的人們依舊行色匆匆,沒有人會駐足下來看一看這幅溫暖的景色。
鐘樓算是西安裏的一處标志性建築,位于市中心,交通發達,周圍都是高層建築,摩登時尚,唯獨中間這一處經過幾番修葺還維持着它自身的古韻。
它也算是比較神聖的一處所在,都說能讓小動物不自覺的親近,才算是真正的天選之物,可見鐘樓就是這樣一處地方。
鐘樓邊上黑壓壓的燕子越來越多,也不落地,就像不累似的圍着這座古老的建築盤旋。
容與擡頭看着,掏出手機拍了一張,也不用刻意尋找角度,都是好看的,還把他斜後方的開元商城給容納進去了,古典風跟現代化相互融合,倒也相得益彰。
唐臣默默往後退了兩步,把正在拍照的容與框進屏幕裏,咔嚓摁了拍攝。容與逆光站着,舉着手機,背影挺拔,身前是西安市中心早晨八點鐘的陽光和他無意中發現的“燕歸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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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與聽見快門聲響,回過頭看了他一眼,他的側臉很好看,唐臣雖然有些呆愣,也還是反應敏捷地拍下了他無意間的回眸,既驚豔又溫柔,就像紅色的熾熱和白色的純潔相結合。
容與沖他笑了笑:“我發現你還偷拍上瘾了啊?”
唐臣也笑:“彼此彼此吧,昨天發得那張圖我可沒見過。”
倆人也不敢在底下待太久,容與沒戴眼鏡,這邊人也越來越多了,害怕再被人偷拍一波,看了一會兒就回去了。
唐臣坐在床邊兒晃腿,看着容與收拾髒掉的衣服問:“你準備待到什麽時候?”
“後天吧,我昨天看了看,後天早上十點多有一班飛機,我先去一趟北京。”
唐臣吃了塊兒糖,嗯了一聲沒說話。
容與經過他身邊,順手在他腦袋上揉了揉:“我聽說粉巷是酒吧一條街?”
唐臣睨着他:“你對西安的了解好像僅限于酒吧啊?”
“也不是,大概都知道些,沒那麽細致,知道那裏也是聽鄭老師說的,你也知道他那個人,無酒不歡,去一個城市可不得先找酒吧麽。”
唐臣贊同地點點頭:“也是,之前跟他去成都轉,他就死活要去那個小酒館,那可是個網紅店啊,人多死了。對了,那歌兒是怎麽唱的來着?走到玉林路的盡頭,坐在小酒館的門口。”
容與看他突然一下唱開了,還覺得有點搞笑:“不錯啊,你還知道《成都》?”
唐臣懶洋洋地往床上一躺,胳膊枕在腦袋底下:“我都說了我還是聽過幾首歌的,比較火的歌兒都能唱幾句,就是跟名字對不上而已。”
容與失笑:“總感覺你跟時代脫節着呢。”
“只能說我游離在音樂圈之外吧,我不脫節,我時髦着呢。”
容與忍俊不禁。
中午吃了飯,唐臣先回家了一躺,跟寧蘇他們說了會兒話,然後拿了兩件兒自己的衣服走了。
唐臣注意了一下,拿的款式都差不多,一件純棉的白色T恤,只不過他的是V領的,容與給他的是圓領的,然後是一件黑色衛衣,打眼兒一看好像挺相似,但是容與的衣服就是純黑,什麽花紋和裝飾也沒有,唐臣給他的那件兒在左邊袖口那裏有一串兒白線繡的英文字母,不仔細看還看不來。
容與把衣服裝好,笑道:“你說咱倆什麽毛病,衣服還得換着穿啊?”
唐臣豪爽地擺擺手:“誰沒事幹那麽仔細地看你衣服啊?”
當然這個時候唐臣還是把粉絲的偵探水平給低估了。
容與既然都說了酒吧,唐臣不可能不帶他去,說來也巧,唐臣有一個高中同學,現在就在粉巷裏面開了一家清吧。
兩個人走之前,唐臣就跟同學通了電話,讓他把後門給開開,然後留了二層的兩個座位。
住在市中心的好處就是,去哪都方便點兒,雖然路上實在是堵的不行,也沒用多久就到了。
老板名叫宋昀铮,個子挺高也挺壯實,還長得挺兇,他理了個板寸,腦袋側面還有專門剃出來的花紋,室內燈光昏暗,容與也沒瞧出來是什麽。
“那天刷微博知道你回來了,還說你怎麽不找我呢,我這白天又不開門,閑得慌。”宋昀铮笑着攬過唐臣。
他太壯了,明明倆人個頭兒都差不多高,站一塊兒總覺得唐臣弱小許多。
“滾蛋,說多少次了別動手動腳,什麽毛病啊你。”唐臣一把将他推開,然後跟他介紹容與。
宋昀铮顯然很驚喜,忙跟容與握了手,笑眯眯的眼睛都快沒了。
唐臣道:“沒啥事兒跟我們坐一會兒。”
宋昀铮一拍他肩:“那肯定啊,今兒得舍命陪君子啊。”
他帶着唐臣和容與落了座。
這間清吧有駐唱,所以一樓有一方不算太大的舞臺,除過一樓離得進的位置,就數他們坐的這裏看得最清楚了。
宋昀铮去吧臺取酒了,演唱還沒開始,酒吧裏不算太吵鬧,唐臣跟容與說:“這老板我高中就認識,就是屬于那種不好好學習天天惹是生非的那一挂,老早就出來混了,你看他身上總有一股匪氣,就是那時候來的,他認識人多,我有時候不在家,出什麽事兒都是麻煩他,他也不嫌,能幫就幫了,特仗義。”
容與笑了笑:“我看你倆都像個炮仗,怎麽和諧相處的?”
說到這個唐臣就笑了:“不打不相識,我倆才認識的時候都互相看不慣對方身上那種‘老子最牛逼’的架勢,所以某一天就打了一架,後來在一起吃了頓飯就成這樣了。”
唐臣往沙發上一歪,一條腿搭在前面的小幾上,跟個小混混也沒什麽差別。
容與看了看他,覺得挺新奇的,他一向知道唐臣這個人自由懶散漫慣了,平時在劇組也是坐沒坐相,但可能還有那麽一點作為公衆人物的自覺,他還算挺收斂了,人設賣的不偏不倚,叫粉絲好一通喜歡。
到了這兒,身上那種吊兒郎當的氣質就全出來了,哪裏像個明星呢,分明就是個街頭惡霸,專欺負良家婦女的那種。
“你說我把你這樣子拍下來發微博上怎麽樣?”
唐臣看了他一眼,慢慢把腿放下去了,撇嘴道:“這兒這麽黑,誰看的見啊。”
容與踢了踢他的小腿:“我看得見,腿回去,擋着我了。”
唐臣默默把腿往裏收了點,哼了一聲道:“你就仗着我寵你,一天對我兇巴巴的。”
容與被他氣笑了:“我稀罕你寵我?傻不傻……”
宋昀铮端着三倍特調雞尾酒上來,先自賣自誇道:“我調的,肯定好喝。”
唐臣搖頭:“我不喝,我還得送這大爺回去呢。”
宋昀铮自然知道他那酒量,也不強求,點點頭不勸了。
容與和宋昀铮磕了一下,抿了兩口,确實挺好喝。
不過一會兒,臺下就上去一個少年,還在上大學的樣子,穿着簡單的T恤牛仔褲,很幹淨,抱着把吉他坐在舞臺中央。
“這是前兩天才招的,一周來三次,我看他長得好看,應該挺招女孩子喜歡的。”
唐臣探頭看了看底下的桌子,前排大部分都被女生給占了,看着臺上的男生偷偷掩唇笑着。
“這個世界果然待漂亮的人很溫柔啊。”宋昀铮嘆了口氣:“不過他一來我這生意就變好了也是真的。”
吉他略一調試,男生就開始彈奏了,唱的是一首緩慢的民謠,酒吧裏也無人起哄,都靜靜地聽着,讓人驚訝的是,那男生看上去挺幹淨純粹,聲音一出來卻是一把煙嗓,不會過度喑啞,反而性感得恰到好處。
唐臣閉着眼睛靠在沙發上聽,他也不知道什麽歌,聽個熱鬧。
容與跟宋昀铮交談甚歡,一杯酒下來倆人就熟絡了,宋昀铮又給他倆叫了兩杯上來。
他們喝得挺慢,兩杯酒喝完時間就過去了一個多小時。
唐臣一滴酒沒沾,容與喝得也不多,從酒吧出來的時候已經十二點多了,街道上人煙稀少,這條名叫粉巷的小巷子裏卻還是吵吵鬧鬧,人來人往。
倆人出了巷子,就着夜風還走了一段路程。
容與酒量不錯,喝了三杯也沒什麽事兒,出來叫風一吹直接清醒了,半點酒氣也沒有。
“明天沒什麽事兒了。”容與思索了一下:“我得請你父母吃頓飯才行。”
唐臣伸了個懶腰,挑眉問道:“怎麽個意思啊?”
“畢竟麻煩他們幫我訂房子了,應該的。”
唐臣擺擺手:“哪那麽多事兒,你還不如把錢給我,讓我給買點兒啥呢。”
“那你在家待着吧,我跟叔叔阿姨吃去。”
唐臣嚷嚷:“哪有你這樣的人吶,怎麽表達謝意還這麽理直氣壯的。”
作者有話要說:
我其實不知道應該把這個場面叫什麽,就這樣叫了“燕歸巢”,其實應該有點不太對【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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