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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昏時分,馮青躺在床上,宋成義就躺在她旁邊。
事情才結束,她能感受到身邊男人明顯比平時要粗重的呼吸。兩個人身上都帶着劇烈運動後的微濕,空氣中有股稍顯沉重的香味,像幹草或是某種經過太陽烘曬的動物皮毛的味道。
“要抽煙嗎?”她回頭問宋成義。
說話時,宋成義恰好從她身上翻到床邊去。
男人高大的陰影籠罩下來。雖然剛才還親密無間的接觸過,但事後的□□接觸還是讓馮青有短暫的尴尬。
她微愣,宋成義在聽到她說話時很自然停頓了一下,于是,他剛好整個人罩在馮青身上。
馮青覺得自己不算小巧玲珑的類型,但男人跟女人天生生理上的差異還是讓她此刻有種這男人真高大的感覺。
宋成義不知道怎麽想的,沒有立刻過去,而是維持這樣的動作居高臨下看了馮青一會,然後問:“你經常抽煙對唱歌不會有影響?”
呼吸間的熱氣拂到馮青臉上,讓她耳梢微微發熱。
這四年來,每一次結束過後,宋成義洗漱好便穿好西裝回到屬于他的高樓,馮青則背着吉他進到屬于她的地下酒吧,他們最多的交流就是,忙不忙,今天約不約,以及事後對彼此感受的告知,除此,宋成義有幾次問過馮青要不要一起吃飯,但都被馮青以各種理由拒絕。
兩個人從未說過要如何相處,卻也十分默契地遵循着都市男女便捷關系的規則:不多過問對方的生活,也不要沒理由的關心。
當然,平日的交流裏,兩個人總也會有情不自禁的時候,便也問些諸如今天工作累不累,最近有什麽煩惱……這樣類似關心的話。
馮青這人,不習慣跟人交心,平時面對這種話題也是順口敷衍一句就過去了,但今天不知道怎麽了。大概是方才過于酣暢淋漓,或許是此時男人将她包裹在身下的動作給了她一種可以傾倒一切的安全感。
她擡頭看着對方,說:“我抽的不多,只有心情特別好或是特別差的時候抽。”
宋成義看她一陣,似在琢磨這句話。過了一會,他嗯了一聲,抽身離開。
馮青莫名松了口氣。宋成義坐在床邊點燃一支煙遞給馮青。
馮青接過來抽了一口。
她吐出一口煙,借着煙霧看着男人後背。
宋成義的肩很寬,此時脫了衣服,輕輕弓着,肩胛骨微微突出,一片夕陽從沒有拉緊的窗簾進來,恰好落到他那片肩胛骨上。他一動,那片亮光也随着動,像一只發光的蝴蝶。
馮青看得入迷,也沒注意到宋成義早已回頭将目光放到她身上。
男人給自己點了支煙。他含着煙的模樣沒有平日裏的一本正經,甚至透着股年輕的痞氣。他就這樣看着馮青,然後問:“你演出一場多少錢?”
馮青終于收回目光。
她看一眼宋成義,很自然地說:“秘密。”
宋成義:“可以包場嗎?”
馮青坐起身給自己披上一件薄紗,說:“怎麽,你要包場?”
宋成義回過頭看向對面的灰牆,沒有直接回話,而是又問:“你有沒有帶認識的人去過你的演唱會?”
馮青笑:“那還算不上演唱會。”
她光着腳踩在地上,白淨的腳落在土灰色的地板上,像一塊玉放在了灰土地。
宋成義大長腿一伸,很自然地勾過來不知道什麽時候被踢遠了的拖鞋:“地上涼。”
馮青嗯了一聲,穿上拖鞋往衛生間去。
到了衛生間門口,她回頭說:“除了我弟,我沒主動帶誰去看過我演出。”
床上低頭抽煙的男人聞言怔了一下,再擡頭時,女人已經消失在衛生間門口。
馮青從衛生間出來時,宋成義已經穿好了衣服。
他今天的西裝是深藍色,不知道是什麽材質,細看還有微微的閃光。
悶騷。馮青想着,對面的男人像是知道她的想法,說:“今天參加了一個新産品的發布會,助理幫忙準備的這一身衣服。”
馮青為對方主動的解釋詫異,但還是回了句:“很适合你。”
宋成義:“謝謝。”
馮青看着他似要離開,突然想着要不要邀請他有空去看看自己的演出。
兩個人難得有某種契合,做朋友也不是不可能,馮青想。
可惜,未等她開口,對面的男人就回頭道:“我最近要去趟北京,半個月後回來。”
馮青到了喉嚨的話迅速落回去。她有些遲鈍地哦了一聲。
她開始低頭穿衣服。
穿好後再擡頭,發現男人已經離開。床邊的煙灰缸裏,男人未完全碾熄的煙頭徐徐往外冒着煙。
盯着那煙看了一陣,馮青背着吉他出了門。
馮青的樂隊叫舊城人,風格以另類搖滾為主。先前是五個人,如今鍵盤退出,便只剩下四個人。
馮青是主唱兼副吉他。他們的主吉他手名叫趙逐。
舊城人這個樂隊就是趙逐一手創辦。
這些年,無數人來來去去,就他從未離開過。
比起馮青的咬牙堅持夢想。趙逐更像個藝術家。他常年留着一頭到肩的卷發,不看外界如何評價自己,一心沉迷自己的音樂世界,樂隊老點的成員曾經吐槽過,他這人,沒錢吃飯,彈着吉他都能多活幾天。
他也是個脾氣古怪的人,樂隊裏的人都因為各種事情跟他吵過架,包括馮青,但吵過後大家還是會很認真跟他磨合。
沒辦法,他有讓正常人暴跳的脾氣,也有讓音樂人臣服的才氣。
樂隊裏原創的歌曲幾乎都是出自他手。
樂隊的另外兩名成員,一名叫程淼淼,負責貝斯。她今年三十四歲,有兩個已經上小學的孩子。
馮青活了這麽大,沒佩服過幾個人,程淼淼算是一個。
程淼淼的老公也是玩樂隊的,兩人結婚沒多久這男人就跟着一個粉絲跑了。程淼淼獨自将兩個小孩子拉扯到大,一個人打好幾份工,縱使這樣也沒有放棄樂隊。
兩年前,程淼淼老公回來求她原諒,被她一貝斯敲進醫院住了幾個月,差點癱瘓。從那之後,男人再也沒敢來找她,甚至直接退出樂隊圈。
這件事也算是樂隊圈的一件傳奇事件。玩樂隊的看到程淼淼,都會或親熱或客氣的喊一聲淼淼姐。
樂隊的另外一名成員叫田中央,樂隊的鼓手。
田中央是他們裏面年紀最大的,今年快四十歲,他加入舊城人已經九年,除了做樂隊鼓手,他的另外一份工作是一家工廠的保安。
他長的很高,估計得有一米九,體重也不輕,聽他自己所說,他以前還在少林學過幾年武功,但馮青加入樂隊這三年,也沒見他用過功夫,倒是見他敲斷了好多根鼓棒,力氣是真的大。
就是這麽一行奇奇怪怪的人組成了這麽一個有個性的樂隊。
樂隊的排練場距離他們經常演出的酒吧不算遠,是一個地下室,趙逐花錢将裏面裝修了一番。
這地下室除了用來樂隊訓練,也是趙逐飲食寝居的地方。
馮青到地下室時,趙逐跟田中央已經在裏面。
田中央是個笑臉人,見誰都是眯着眼睛一副彌勒佛似的模樣。
他瞧了馮青,便笑着打招呼:“小青來了嘿。”
樂隊裏,馮青算是年紀最小的,大家都稱呼她小青。她曾抱怨過這稱呼跟演白娘子傳奇似的,但顯然反對無效。
馮青打了聲招呼,往旁邊看去。
趙逐躺在一邊一個破的不成樣子的沙發上,一雙長腿搭在音箱上,臉上蓋着一本書,捶在一邊的手上還夾着一支燒了一半熄滅的煙。
注意到馮青的眼神,田中央解釋道:“寫歌又熬了通宵,一個小時前才躺下,嗨,年輕人,不注意身體,遲早反噬到自己身上。”
那邊趙逐不知道做了什麽夢,夾着煙的手突然抽了一下,人也随之動起來。骨節分明的手将蓋在臉上的書拿下來,露出裏面的臉。
鼻梁高挺,眼眸寬長,皮膚透着股病态的蒼白,配着微卷的長發,有股雌雄莫辯的感覺。
像妖孽。
眼睛因為熬夜通紅,他往這邊瞥了一眼,道:“來了。”
聲音也是沙啞的。
馮青将帶過來的咖啡放在一邊的桌子上,說:“喝杯咖啡提下神?”
趙逐起身走過來,拿過一杯咖啡咕嚕咕嚕幾口喝幹淨,然後将杯子碾成一團扔進一邊的垃圾桶。
他順勢坐在一邊的椅子上,半個身子靠着椅背。因為身材高大,身下小小的塑料椅子發出一陣咯吱聲。
他眼神依舊彌散,顯然尚處在剛剛睡醒的朦胧中。
馮青看着,說了句:“幹什麽這麽拼,又不是急着要出歌。”
趙逐擡頭看她一眼,沒說話。
田中央過來拿過一杯咖啡,道:“嗨,樂仔前幾天來過了,這不,老趙正準備半個月後的演出呢。”
馮青詫異。前幾天她聽了馮樂那番話,直接拒絕了馮樂的提議,讓馮樂想都不要想,立刻把攝像機退給人家。趙逐這人,要是願意跟商業扯上關系,這些年也不至于還混在這破破爛爛的地下室裏。
她沒想過,馮樂會繞過她直接來找趙逐。
她氣的要打電話給馮樂,被趙逐攔下來。
趙逐嘴裏含着一根煙,說:“我幫我弟,你操什麽心。”
馮樂這小屁孩子嘴甜會來事,跟馮青樂隊的幾位關系都不錯,大家把他當親弟對待。
平日裏打打鬧鬧無所謂,可這件事畢竟關系的是整個樂隊的演出,馮青還有話講,趙逐又搶先一步:“行了,也不是全為他。”
馮青不解。
老田立刻道:“其實樂仔也算是幫了忙。他玩的這個APP正在籌劃一個什麽完夢的演唱會,好多大牌樂隊來咱江城演出,這APP的老板是個有理想的人,演唱會竟然給地下樂隊留了一個位置,但是要通過比賽的形式,這次人家過來看咱樂隊,估計就是評估是否夠參賽資格的。”
這年頭音樂市場雖然不景氣,但是音樂比賽非常多,以樂隊形式的也有,可比賽最終目的還是商業活動,形式大于內容,很多樂隊為了能在這種比賽裏面有個好的名次,不僅完全摒棄自己的風格任由賽方設計,在名利下最後甚至落了個單飛解散的下場。
因此,趙逐從不帶他們參加任何比賽。
堅持了這麽久的人突然變性?不等馮青的疑慮擴散,老田說:“人賽方明确說明任何參賽的人不需要為了比賽改變風格。老趙這次之所以下凡,還因為一件事情,淼淼姐家那混孩子給人車劃了,那邊獅子大開口,叫着陪五萬塊錢。要是能夠參加演出,這個錢也算是有個眉目。咱老趙看起來冷漠,其實心可好!”
“胖子,惡心不惡心!”趙逐終于忍不住罵了聲。
老田嘿嘿一笑,說:“啧,害羞哩!”
原來如此。
馮青不由看向趙逐,對方恰好也将目光放到她身上。
四目相對,趙逐道:“這事兒暫時別跟淼姐說。”
馮青自然理解。
大家在一起玩樂隊,重點就是個氣場合适。雖然其他人不如趙逐的修仙模式,但也多少帶了點那種飄飄然的味道,很多東西,都講究個純粹。
她點頭應允,這時候趙逐又道:“這次表演《青橙》,怎麽樣?”
馮青驚詫。《青橙》是她四年前靈光乍現寫的一首歌。她自知自己不是個創作型人才,這首歌也只自己私下彈唱過兩次。
半年前,樂隊的人去她那裏吃飯,在她桌子上看到了《青橙》的稿子。
當時大家就說這首歌不錯,問她為什麽不拿出來。她以還沒打磨好搪塞過去。後來樂隊在一起練習過幾次,但她總覺得缺點什麽,所以這首歌從未拿到正式場合表演過。
“《青橙》?”馮青習慣性覺得不行,“這首歌……是不是還不夠成熟。”
趙逐正要說話,門口響起一陣叮當聲。
地下室的門被推開,程淼淼走了進來。
程淼淼膚色比一般人要黑,頭發梳成一簇豎在後面,短腰棉襖配着緊身牛仔褲,背着貝斯,跟傳統意義上有兩個孩子的母親形象大相徑庭。
她一進來,趙逐就掐熄了煙,田中央也将本來拿到手的煙放回去。
程淼淼有了孩子後就戒煙,并且反對所有人在自己面前吸煙,深怕帶了煙味回家被兩個小崽子聞到。
“淼姐!”大家打了聲招呼。
“大家都來了,不好意思,我下班晚了點!”程淼淼沖着大家笑道。
跟老田那種膩乎的笑不一樣,程淼淼的笑是綻放開來的,像烈日陽光。
大家一眼看到她胳膊上的繃帶。
馮青忙問:“淼姐,你手怎麽了?”
程淼淼輕輕搖了搖胳膊,笑着說:“嗨,這幾天找了個給人燒烤店穿串的工作。你說這彈樂器多靈活的人,幹起這種事情還笨手笨腳的,被鐵簽子劃了下。不過不礙事,不影響彈樂器的。”
老田一臉擔心地問:“淼姐,你這都打多少份工了。”
程淼淼很自然地轉移話題:“都是些小工作!”又回頭沖着馮青一笑,“小青,聽說這次要表演你的《青橙》?你這孩子可算是開了會竅,多好的歌啊,以前總不敢拿出來!玩樂隊的,還是要自信!”
老田道:“那你可是小瞧咱小青了。我認識她這幾年,可沒見過哪個比她還敢的女的,當然,淼姐你算一個。人小青好不容易寫了首歌,精益求精,覺得這歌沒有達到心裏的标準!”
本來馮青還在糾結要不要表演這首歌,但看到程淼淼手腕上的包紮,她到了嘴邊的回絕又縮了回去。
“行了,大家開始排練吧。”在一邊一直沉默的趙逐道,又看一眼馮青,像是最終确認她的想法。
猶豫片刻,馮青還是點了點頭。
某些隐秘的感情,終究還是因為這首歌慢慢放上臺面。
大家拿起樂器站到屬于自己的位置。
《青橙》這首歌是典型的後英式搖滾,溫和抒情。
整首歌講的是一名即将遠走的紳士,在離開的前一晚拿到了他一直暗戀的小姐的舞會邀請。舞會在金碧輝煌的宮殿,紳士沒有一件合适的參加舞會的服裝,無奈放棄了這次機會。在遠去的馬車上,他看着外面的月光,幻想着跟小姐跳舞……
馮青的嗓音是典型的女中音,低沉婉轉,恰好能将這首歌要的感覺給表現出來。
四個人在不算大的地下室裏排練着這首歌,直到外面月光滿頭。
此時此刻,在北京的某一處高檔小區門口,一個長相精致的男人坐在車裏翻着資料。
旁邊坐着他的助理。
助理似有話說,猶豫了半天才開口:“宋總,要不你先回去吧,這事情我們來就行了。”
宋成義聞言從資料裏移開目光。看了一眼助理,他說:“你準備怎麽弄?”
小助理一時語塞。
他們總公司怎麽也算是個百強公司,就算公司旗下的義和科技是宋總這幾年創立,但在這個圈子的誰不知道這公司隸屬于誰?
他們宋總,雖然不像其他富二代那樣有着各種金碧輝煌的國際學歷傍身,但從大學畢業接手公司開始,讓公司的營業額已經翻了好幾番。
也因此,商業新聞上,對于他們宋總的報道也從不務正業的富二代變成了如今的商業魁首。還有些旁門偏道的媒體給他們宋總編造各種名詞,什麽最具價值金龜婿,最具魅力商業奇才等等……
聽起來像言情小說裏翻手浮雲為所欲為的總裁,自然也沒人知道,這雕欄玉徹之下,其實是個每天累得像狗一樣的男人。
特別是最近義和科技推出了一款新的産品,因為産品以築夢為主要功能,在年輕人之間反響不錯。媒體多次報道,說義和是現今少有的還有理想主義的公司,連帶着母公司的股票又漲了好幾番。
為了讓産品的影響更大,策劃部出了個以APP為媒介,以音樂為主導的比賽,選出來的人可以跟公司請來的各路音樂名人同臺表演,讓那些在地下的音樂人被更多人看到。
如今音樂比賽多了去,大家看個熱鬧,這道理誰都懂,偏偏宋總跟魔怔了似的,對這件事情格外上心。
每件事都親力親為,最近一個月沒有一天是睡超過五個小時的。
今天還親自跑來北京,說是要請他一個叔叔為這演唱會坐鎮。
宋總這個叔叔如今沒多少人知道,但在二十年前,可謂人盡皆知。
那是搖滾的輝煌年代,宋總這個叔叔所屬的樂隊是極具代表的一支樂隊。
可誰都知道搖滾圈子那些人,脾氣怪,架子大,一言不合就能跟你打起來的,不然這些年也不會讓這麽個性的一個音樂形式逐漸走樣,甚至很多叫聲大點的音樂都能被人稱之搖滾。
宋總的叔叔不知道從哪裏提前知道了宋總來的原因,這不,閉門不見,讓一行人在這等了好幾個小時。
沉默了一會,小助理說:“宋總,你昨天開了一天的會,晚上又加班,今天又飛了一天,要不你回酒店休息,我在這守着,等人一出來我就給攔住。”
宋成以按了按眉心,說:“我下去看看,你們就先回去吧。”
“宋總!”助理叫了一聲。
宋成義:“沒事,我都來了,我叔不會讓我一直吹冷風。”
說完,他打開車門,提着各種禮物出去。
助理見狀,忙将一邊的風衣遞給他。确認勸不走他,助理這才吩咐司機開車離開。
宋成義在冷風中站了快半個小時,終于收到了他叔叔的短信:“臭小子,給我玩苦肉計呢?”
宋成義眸子一閃,回過去一條短信:叔,北京真冷。
幾分鐘後,宋成義坐進了他叔的客廳。
沙發上精瘦高挑的男人拿手指着他:“你這臭小子,難怪公司比你爸經營的好,手段一套一套的。”
宋成義一眼瞥到牆邊一套樂器,輕輕一笑,說:“叔,你謬贊!”
他叔翻了個大白眼:“喝了茶趕緊滾蛋,我才不參加你那個破演唱會!”
他嬸嬸切了水果放在茶幾上,橫了他叔一眼,說:“有什麽事情不能跟孩子好好說,一把年紀,跟小孩子一樣!”
他叔嘴巴一鼓:“你懂個什麽!不懂別亂講!”
“宋鳴,你長本事了!”嬸嬸雙手一插腰,道。
他叔立刻認慫:“哎呀,我們談事情,談事情,你在這臭小子面前給我點面子嘛!”
一點也不像那個傳說中拿啤酒瓶子劈開人家腦袋的搖滾傳奇。
“都是一家人,裝什麽!”嬸嬸也是個烈性子,但嘴上說着,還是轉過頭笑着讓宋成義吃水果,自己則去廚房做飯去了。
宋成義看了一眼他嬸,說:“叔,你跟我爸一樣啊。”
他叔發出一串架架架的聲音:“別拿我跟你那個滿身銅臭味的爸比。”
宋成義一臉認真:“是的,我爸還敢跟我媽還一句嘴!”
他叔聽出他的打趣,拿桌上的一顆小金桔砸他一下,笑着道:“你這臭小子!你叔我那是怕你嬸嗎?那是尊重。在家厲害那是什麽男人,在外面厲害才是男人!”
宋成義一手接住小金桔,一邊剝開一邊贊同道:“是的。”
他叔:“說到這裏,你這臭小子什麽時候結婚?我跟你嬸不要小孩,老宋家就你一個獨苗苗,你可得打點緊!等小孩出生,讓跟着我學吉他!”
宋成義:“那也得尊重小孩自己的喜好。不過有叔你這麽厲害的吉他手,小孩肯定會喜歡。”
他叔一挑眉:“那是。”又道,“聽這話,是有眉目了?哪裏的女孩,多大,家裏父母做什麽的?”
宋成義:“叔,你怎麽比奶奶還奶奶。你這樣,哪裏有半點搖滾樂手的樣子。”
他叔:“別給我扯蛋蛋,那女孩哪裏的?”
宋成義看着他叔,語氣有前所未有的認真:“她也是搖滾樂手。”
他叔一愣:“所以這次你搞這個演唱會是為了她?可以啊,宋成義,我剛還說你比你爸強,現在就打了我臉了。咱們家的家訓你忘記了?你可別給我學外面那些喜歡泡網紅的富二代,玩得花裏胡哨,把家裏的錢不當錢!”
宋成義沒有辯論,而是反問道:“叔,你還記得我小時候寫的那篇作文嗎,《我最佩服的人》?”
宋成義五歲那年,他叔跟家裏人鬧翻,背着吉他獨自北上。離開那天,叔叔來幼兒園看他,買了他最愛的小白兔奶糖。
那天,在幼兒園的門口,叔叔對他說:“宋成義,叔我要去北京了,以後沒人陪你玩了。”
年幼的宋成義尚不懂分別的傷感,問他叔:“那你什麽時候回來?”
他叔:“不知道。”
宋成義:“去幹什麽?”
他叔:“彈吉他。”
宋成義:“叔,你是不是特別喜歡彈吉他。”
他叔:“吉他就是你叔的命!”
宋成義:“那我以後想你了怎麽辦?”
他叔把他頭一按,說:“我給你錄了一盤我的磁帶,你想我了就聽。說不定哪天你就能在電視上看到你叔了。”
宋成義:“叔叔,奶奶說你吹牛!”
“你這臭小子!”他叔在他額頭上彈了一下,然後又說,“宋成義,等着,叔會出人頭地的。”
宋成義看着他叔。
那時候他好矮,他叔好高。陽光下,他甚至看不清他叔的臉,但莫名覺得面前的男人透着股讓人難以移開目光的東西。
他忍不住點點頭,說:“好。”
一年後,他放課後回家,在電視上看到了他叔。站在燈光下彈着吉他的男人,帥到讓他不敢認那是他叔。
後來,學校裏讓寫作文,題目是《我最佩服的人》。
他就寫了他叔。作文的結尾,他現在還記得:那個男人,他站在那裏發着光,好酷。
這時他嬸剛好出來,聽了這話,笑道:“那能不知道嗎,都給你用相框框着呢,你叔這些年獲得那麽多獎,也沒看他拿起哪個獎杯好好說過。每次有人來探訪,都會拿起你那篇作文,說這是我侄子寫的!”
他叔臉上閃現出一絲不自然的神色,又架架架地道:“這時候提這茬做什麽!”
宋成義聲音沉啞:“叔,你去看看,看看她,你就知道我為什麽要辦這場比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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