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05

鐘起最近去國外了。他很憂愁:和安羽還什麽都沒來得及做呢,坑爹啊。

不過,欲求不滿歸欲求不滿。工作中的鐘起還是十二萬分敬業的。也不知是老天聽到了他的心聲又或是犒勞他的辛勤。這天,就在鐘起為雜志《V》拍攝封面和內頁照片時,他一擡頭就看到了那個心心念念的人。起初,鐘起還以為是太想念了導致出現幻覺。瞅了好一會兒,對方仍舊沒消失,他才雀躍起來。

安羽的确是出國了,在鐘起離開後沒幾天。但他是因為工作關系。

最近剛把該安排好的事情安排妥當,就想起來看看鐘起的拍攝進度,于是此刻才出現在了現場。

鐘起适合閃光燈,又或者說,他早已習慣。燈光前的他随心所欲卻又風采天成。這一場拍攝無論妝容還是衣服搭配都算完美,Versace的牛仔褲少不了鉚釘系帶靴,Alexander Wang的T恤要襯Jean-Paul Gaultier的夾克。

即使雷朋墨鏡遮住了鐘起大半張臉。但安羽還是能感受到對方的目光。很奇怪,就是一種感覺。看着鐘起微勾的嘴唇,他似乎有心事。直到耳邊有人說話,聲音讓安羽的注意力重新集中。

“覺不覺得這裏有點熱?”說話的是雜志《V》的禦用攝影師蘇塬,蘇塬和安羽是老朋友了,與鐘起也很熟。他笑道:“隔着墨鏡,我都能感覺到他電力十足,對你夠熱情哦。”

安羽只是笑,沒理會對方的打趣。

蘇塬問:“特地來看他?”

安羽搖搖頭:“主要來處理一下這邊的事。回國前看看他。”

讓助手繼續拍攝進程,蘇塬幹脆和安羽唠起了嗑:“他給你的那封信,你真的沒收到嗎?”

安羽一愣,腦回路難得有些跟不上:“什麽信?”

“看來是沒收到了。”蘇塬說:“就去年的時候,他神神秘秘問我要你的郵箱,說是要寫信,有話和你說。我也搞不懂他幹嗎不直接打電話給你。我怕你郵箱每天郵件太多,就把italk號給了他。後來問過他一次,他好像說你不用那個號了?好好的怎麽不用了?”

「去年……信?」安羽蹙眉:“我只收到過一封信,是去年4月1號收到的。”

“對對對!”蘇塬說道:“就是那天嘛,愚人節。”

安羽說:“我以為是惡作劇,而且沒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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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那天是比較容易引發誤會。”蘇塬問:“那封信呢?你看了沒?”

安羽坦白道:“我删掉了。”

“……删……删掉了……”蘇塬囧囧的:鐘起我同情你。

接下來的時間,安羽沒怎麽說話,倒是蘇塬絮絮叨叨個不停:“也不知道他到底要和你說什麽,不過他當時那樣兒還挺逗的,我一直都猜着是不是情書呢,哈哈……”

蘇塬不知情,安羽卻很明白——

那真的是一封情書。

沒有署名,只有一句話。

“我明白你會來,所以我等。”

這是沈從文《雨後》中的第一句話。簡單直白的熱情勇敢向往愛情而已。

安羽喜歡讀沈從文。只是後來,他有了太多責任,所有心思就放在了事業以及無止境的利益上。家中的書雖沒落滿灰,卻也很少再翻看。

寫出這句話的人一定是熟悉他的人,知道他能懂。

現在想來——這樣直接的告白,根本不需要署名,只要他按照地址走過去就可以。

然而他沒有,他那時太忙,認為是個莫名的惡作劇。

所以他不知道,有一個人等了他一天。

從日升等到日落,再等到夜色斑駁,等到燈火漸歇,等到影子都變得惆悵了,最終黯淡的消失在空氣裏。

那個人不提,所以他從來也不知道。

“安羽?”蘇塬用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好好地發什麽呆啊?我剛說的話你別告訴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

安羽臉上沒有太多表情,這是他多年養成的習慣,就算心裏有事,也不怎麽會表現出來。他說道:“告訴鐘起一聲,我先走了。”

“诶?他都拍好了,換了衣服就能走,等——”蘇塬話還沒說完,就見安羽直接擡腳就走。他心裏直納悶。

走出大樓沒多久,剛過了個馬路,安羽就聽到身後有人急急的喊着自己名字。

他回頭,就看到鐘起站在馬路的另一側。

那人已經換掉了拍攝時的衣服,只穿着一件略帶學生氣的連帽大衣,圍着厚厚的毛線圍巾。柔軟的頭發随着他跑步的動作一顫一顫的。呼吸之間都是霧蒙蒙的白氣。他的表情有些着急,但看見安羽轉頭後,又變成了一個放心的笑容。

這瞬間,安羽好像看到了四年前的鐘起。

那時的鐘起也是這樣匆匆忙忙的追着自己。“安羽,”那人在寒天雪地裏固執又無助的說道:“你能不能不要丢下我一個人?”

此時此刻,安羽看着鐘起,突然有點恍惚。

鐘起也喘息着看向他,接着,手舞足蹈起來:“老板!你怎麽走這麽快!等等我啊!”

“……”安羽又想揉眉間了:「希望不會有人拍到他這副傻樣。」

看到安羽真的在等自己,鐘起相當歡快,他想過馬路去找那人,由于馬路比較寬,他就有點如臨大敵了。張望數次,愣是不怎麽敢過去。

鐘起怕過馬路。

對于這一點,安羽也很無語。這都多久了,偏偏改不過來。每次一過馬路,鐘起就像要走刀子一般,顫顫巍巍的。

安羽看不得他蝸牛似的動作,于是走過來直接牽住了鐘起的手,說道:“回國之後,我要讓你過一早上的馬路。”

鐘起抖了抖。片刻不忘贊美:“老板你真好,從馬路對面過來的時候像個救人水火的英雄!我好感動!”又陶醉道:“還拉着我的手,诶嘿嘿。”

安羽終于轉頭看他,順便露出了一個“溫柔”的笑容。

鐘起一副癡漢臉:「氣氛不錯啊——」

這時,安羽張口準備說話了。

鐘起想着:「他肯定要說‘別害怕’,或是‘有我在’……哎呀,真不好意思……」

然後,安羽說道:“正常點。”

“……”鐘起腦袋上出現了一道霹靂。他說道:“我感覺有雷打中了我,心好痛……”

安羽就說:“再廢話把你扔馬路中間。”

鐘起:“……嗚嗚。”

過完馬路,安羽放開了鐘起的手。

鐘起嘀咕:“再牽一會兒呗。”

安羽說道:“明天我就回國了。”

“啊?”鐘起反應了幾秒,失望道:“這麽快。”

“國內事情也多。”安羽問他:“晚上送你回酒店麽?”

鐘起說:“如果不回,你收留我嗎?”

“如果不去酒店,就和我回家。”

鐘起眉開眼笑,“和你回家!”

******

晚上,安羽坐在沙發上看着財經雜志。鐘起洗完澡就坐在他旁邊,陪他一起看。其實鐘起并不怎麽看得懂,不過還是喜歡挨着安羽。

安羽翻了一頁,問道:“莫秋說你昨天身體不舒服?”

鐘起說道:“所以你才來看我?”他彎起嘴唇:“已經沒事了。”

“工作雖然重要,但也要注意身體。”安羽放下手裏的書:“模特這個職業總歸不能走一輩子。再過一年,我會安排你去進修一個表演班,試試轉型吧。”

“好。”鐘起滿口答應。從來安羽都會給他計劃好一切,于是自己就這樣順遂的走了過來。模特這一行,很殘酷,競争也很大,但鐘起在這條路上走的很幸福。有那樣一個人,什麽都為你想的妥妥當當,給你名給你利,給你無數人的崇拜和喜愛。所以他感激,每一份工作都努力如初,想要讓自己配得上這一切。也不知現在是不是做到了。

看着鐘起乖乖擦頭發的樣子,安羽目光一動不動,黑沉的像口井。他問道:“你有什麽想做的事麽?以後的一些計劃。”

“有一個,不過只在籌劃初期,都沒成型。”他擡眸,看向安羽的眼睛,笑道:“我想開個店,做自己牌子的衣服。”沒吃過豬肉還見過豬跑呢,況且在時尚圈待了這麽久,鐘起覺得不一定要做那麽複雜的成衣,簡單舒适就很好,再加上自己的一些創造,說不定可行。當然了,開店不是過家家,必須面面俱到。他本以為安羽會認為自己的想法太過天馬行空,沒想到對方卻點頭,說道:“不錯。”

一經肯定,鐘起立刻來了精神:“品牌定位我都想過了,就是所有年輕人都能穿。我喜歡Alexander Wang的那種感覺。”

安羽說:“那價格方面你要考慮一下。”

“不會那麽貴,”鐘起表示:“人人都有享受時尚的權利。”

安羽喜歡鐘起的這個想法,但對方畢竟從未涉及過商業這一方面。就說到可以請個專業點的人來幫鐘起。

鐘起說:“等我繼續完善一下這個點子吧,然後再和老板你商量。”

安羽也同意了:“那你早點休息。”

鐘起應着,說道:“你也早點休息啊老板,明天還要回國。”

看到鐘起的身影被一扇門徹底隔絕,安羽便若有所思的走了會兒神。說實話,剛才那本雜志,他真是一個字也沒看進去。

從早些時候知道那封情書事件始末後,他就有點心不在焉,并想到了另一件事:鐘起說過以為那個賬號是廢棄的,蘇塬也說鐘起以為那個號沒用了。

所以,那一年裏,安羽只認為freak有某種惡趣味,喜歡在陌生人面前做那種事。卻從沒想過,如果對方一直都知道自己是誰呢?

其實一直都清楚屏幕另一端的人是誰,只是錯當作這個號被棄用。

freak,怪胎。這個詞讓安羽有些沉默,他從不認為鐘起是個怪胎,他也不希望鐘起有這樣的想法。

那麽,鐘起于自己而言,到底是什麽樣的存在?

安羽無法說清楚。他只知道,鐘起會給自己帶來利益。但是,自己也習慣去為對方事事周全。

說是保護也好,說是利用也好,他只是單純的習慣了。

******

第二天一早,鐘起醒來後就發現安羽已經走了。

安羽走時沒驚動自己,鐘起卻有點失落。哪怕被人從美夢裏叫醒,他也想和安羽道一個別。

嘆了口氣,重新回到房間裏,鐘起打算再挺會兒屍,床頭櫃上一個盒子吸引了他的目光。撈過來後,他發現盒子下還有一張紙,上面寫着:我先走了。等你回來後再見。

就這麽十來個字,鐘起反反複複看了好幾遍,像是能看出花來。終于,沒忍住在床上興奮的滾了兩圈。頭發滾的亂糟糟後,又把盒子打開看了一眼,原來是塊腕表。

安羽到機場沒多久,就接到了鐘起的電話。他還沒來得及開口,就聽鐘起說道:“老板!你給我留紙條了!還送我禮物了!”

“……”安羽過了兩秒才說道:“那是你代言的,所以別人送給你一塊。”

鐘起哈哈大笑:“我代言的是Piaget,這是chaumet!26個字母我看得懂!”

這回安羽不吭聲的時間更長,然後“咔嚓”挂斷了電話。

鐘起握着手機,對斷線的那一邊說道:“傲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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