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赴約
第31章 赴約
“唔——”
林奚在一片天明中醒來, 醒來後瞪了天花板十來秒,又蹭着蹭着将頭埋進了被子底下。
因為感覺丢臉。
昨晚酒醉後的記憶在她的腦海中完好無損地保留了下來,一點也沒随着酒精的蒸發而蒸發掉, 因此她能清楚地記得自己如何對着神明又抱又蹭,甚至連埋進對方頸窩的角度都記得一清二楚,實在膽大妄為!
好在神明是寬容的,并沒有對她怎麽樣,甚至安全地将她送回了房間。
多好的神啊!
林奚幾乎被神明的胸襟給感動了,她掀開被子, 用手掌拍拍拍兩下自己的腦袋。
“好了, 我現在因為重要的頭部遭受重擊,所以失憶了, 昨晚的事一點也不記得了, 一點也不剩……”她低聲喃喃, 給自己強行失了個憶。
失完憶的她覺得世界又變得美好起來。
她快樂地揚起嘴角,拿了換洗衣物進浴室洗澡去了。
她洗完澡出來,坐在房間的梳妝鏡前吹頭發,吹到一半,突然停住。她将頭湊近鏡子觀察自己的脖頸。
此時她穿着沒有領的套頭衫, 完好地将整個脖子露了出來, 因此可以清晰地看清她脖頸上的荊棘印記。
她發現它褪色了, 非常明顯。
林奚:“……”
這玩意兒還能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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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不愧是神明, 摸個脖子都能把她天生帶着的東西給弄掉色了!
林奚看清了鏡子中的自己的變化,還算平靜地接受了這一點, 繼續吹頭發。
平靜是正常的,因為自從她遇到了覃霄, 自身發生的變化可不止一點半點,與能種植出特種草莓那種事相比,這種變化根本算不了什麽,不是嗎?
說起草莓……林奚的視線略一偏移,落在梳妝臺一側,那裏放置着一個玻璃罐子,裏面是她曬制的白草莓幹,不多了,她目測只有七八片左右,用來磨粉做餅幹的話,可能能救治個三四十人。
當今世界,人們苦于α綜合症已久,被迫接受着這一殘忍的病症,所以林奚雖然不想跟執法隊的接觸以招惹麻煩,卻也不打算讓手上這能救命的東西藏起來落灰,那會讓她心裏過意不去,非常。
她在盤算中吹好了頭發。
她披着頭發出了房間,出房間時正好遇到了從三樓下來的陳加樂,後者全身上下一副外出的裝扮。
“這麽早就要出門?”林奚問他。
“是啊。”陳加樂沒有隐瞞自己的目的,“我看到了一個招聘gg,打算去看看情況。”
原來是要去找工作了!
年輕人真積極!
“是嘛!”林奚為他加油鼓勁,末了想了想又道,“那你先去看看,但找工作的事不用着急,我婆婆人好着呢,要是暫時沒法交房租,跟她說說就行,再不濟跟我借錢也可以。”
她給他提供了一個退路,幫他緩解一下找工作的壓力。
陳加樂聽她這麽說,眼中一片透亮,他從出生到現在從未感受過這種關懷,心中變得很滿,像是被什麽東西撞入進去裝滿了是似的。
他眉眼彎彎,很乖地回了句:“好的。”
他跟林奚道別,之後便離開了,從頭到尾都沒有提起別的事。
事實上他知道林奚昨晚去過覃霄的房間,并且待了很久,但他并沒有問林奚有沒有跟覃霄聊身份的話題,聊的結果又是什麽,那不是他最關心的東西。
比起那些,他更想找個工作,然後拿錢交房租,一直住在這裏。
一直!
林奚挺喜歡陳加樂的這種性格的,特別是這一位現在很少發神經,變得特別乖。
她目送這“少年”離開,眼中不自覺地盈滿笑意。
等陳加樂走了,她腳步一拐,來到隔壁。
她正要擡手敲門,門卻自己打開了,看到走出來的覃霄的一剎那,林奚沒忍住想起了昨晚自己的醉後失格,她面皮抽抽,趕緊把不必要的記憶摁了下去。
她已經失憶了,失憶了!
“……覃霄,我有個問題想請教你。”她用略顯不自然的語氣說道。
覃霄看向她,目光從她的嘴唇掠過,問:“什麽事情?”
“就是之前我種出來的那個白草莓,它們很有用,所以我想,如果我現在再種一波,還能種出相同效果來嗎?”林奚開門見山說道,聊到正事,她的神色變得正常多了。
她是懷着期待問出這個問題的,可覃霄的回答并沒有回應她的期待值,他道:“可能會。”
“可能會?”林奚瞪眼,“這難道還是個概率性問題?!”
覃霄道:“可以這麽說。”說完覺得林奚可能不會明白,又解釋了幾句:“你之所以能種出白草莓,那是你無意識地釋放能量,影響了白草莓的生長,你能做到,但你不會主動操控。”
林奚虛心求教:“那我怎麽才能學會主動操控?”
覃霄神色一頓,問她:“你想學?”
林奚沒聽出他語氣中的微妙,說:“是啊!”
人類苦于輻射病症久矣,如果有了這種白草莓,就能不斷地把Ⅲ段退回到Ⅰ段,雖然仍然需要當一輩子的藥罐子,但如果有足夠的藥,就能活到自然死亡!
如果這樣,這個世界的花應該也會減少一部分吧,雖然可能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因為自然死亡是不能變成花的,花從誕生開始就是生前的模樣,往後也最多只能活到老死,如果人類在活着的時候就把自己的生命自然耗盡了,是不能通過花來複生的。
總而言之,有了能克制α綜合症的藥,不管是對人類還是對花,都好。
所以——
“我當然想學!”林奚堅定回道,表達完意願後又微微皺眉,“是很難學嗎?”
覃霄看向她,說:“不難。”
半晌,又補充說,“很快。”
林奚一聽,快樂了,霎時間雙眼燃燒起兩簇火焰,那是對學習的熱忱!
覃霄沒有辜負她,側身讓她進屋,似乎要當場教她。林奚想到他說過這場學習既快又簡單,于是把“我們還是先吃個早飯再學”這句話咽了回去,必須咽回去,幹飯哪有學習快樂!
林奚從善如流進了屋,進去後,見覃霄啪嗒将門關上了。
“還要關門?”她問。
覃霄說:“關門好一點。”
林奚覺得這句回答似乎透露出了一絲絲什麽東西,但還沒來得及細想,被覃霄捉住了手,思緒也因此被中斷。
她不說話了,低頭盯着他将普普通通的“捉”的手勢變成了十指相扣,微微一怔,下一秒聽見面前之人低聲道:“擡頭,林奚。”
她本能地擡起頭,突然發現兩人站得太近太近了,她覺得有必要往後面退一步拉開他們之間的距離,但神明的注視莫名讓她沒有那麽做。
她定在原地。
她早就發現覃霄的眸色很淡,就好像他眼中的世界沒有色彩似的,此時她近距離地觀察着這雙眼,就特別想往這雙眼睛裝進去點什麽,于是她朝他粲然一笑。
她笑,他眼中便有了笑着的她,好似這雙眼睛中的世界也沒那麽冷寂了一般。
然而,她的笑容只持續了很短很短的時間,因為覃霄忽然欺近了她,埋頭在她脖頸,有什麽柔軟的東西很輕地貼了上去。
臉上的笑容嘩啦嘩啦碎了一地,她瞳孔震顫。
!!!
“覃——”她想喊他的名字,但沒能完整地喊出來。
她感覺有什麽東西從脖頸處闖入了自己的身體,涼涼的,很柔軟,侵略感不強,存在感卻異常明顯,在她的身體內不斷游走,像是某種牽引。同一時間,她的視覺受到幹擾,眼前一片亮斑。
闖入她身體的東西剛開始像一縷春風,但在某個時刻陡然一遍,變得像狂風驟雨一般狂亂!
但并不難受。
不僅不難受,還有一點點……舒适。
好吧,是死命的舒服,舒服得都讓她差一點發出亂七糟八的聲音來來了!
她差一點就要破防,好在這種感覺消散,她眼前的世界又恢複了正常。正如某神明所說,這場學習是很快速的。
她感覺到覃霄松開了她,但她木着沒動,還沉浸在剛剛的那種感覺當中。
許久,她喃喃:“覃霄……”
覃霄回她:“嗯?”
林奚失焦的視線慢慢聚集在覃霄的臉上:“……我要出去了。”
覃霄說“哦”。
林奚沒走,覃霄也沒催促她。兩人你看我我看你好一會兒,林奚眼角抽搐着說:“……幫我開一下門。”
她現在手軟腳軟,別說開門了,能體面地站着都是靠她努力來的結果!
唔,這堂課上得……好傷身。
上完一堂課,林奚連早飯都沒吃,回頭躺床上挺屍了。她躺了好久,直到殘留在身體裏的異樣消失了,這才起床下樓。
她來到院子,把院子當成是自己的試煉場。
經過覃霄的“上課”,其實她隐約明白了,她并不是一定要種草莓,而是只要将一種看不見的能量送進一種看得見的外物當中,選中的外物最好自帶強勁的生機,之後經過生命的洗禮,這樣就可以了。
簡單來說,她只要把能量送進某種植物當中,讓其開花結果,結出的果實就能作為藥物一樣的存在了。
這樣想着,她将目标定在了院子一角,打算在那裏開一塊菜地出來。
兩天之後,林奚在新家擁有了一塊2m*2m的菜地,她在那裏種植了一片聖女果,它們生長狀态良好,且跟她種過的草莓一樣,生長速度比一般蔬果快得多。
差不多又過了十天,林奚的聖女果豐收了,比草莓更加豐産,紅豔豔,水靈靈。
就在這一天,衛明風突然聯系她,問她有沒有空,想邀請她吃個飯。
林奚想了想,答應了。
她跟對方約好時間地點,欣然赴約,哦,還帶了禮物,就是一籃子聖女果。
她打算借這個機會跟衛家的大少爺聊聊,聊關于合作的問題。
臨出門,覃霄看見了她,見她提着籃筐,問她去哪兒。
“跟老同學吃個飯。”林奚随口道。
覃霄下颌緊繃,問:“姓衛的那個?”
林奚說:“是啊。”
說完,朝覃霄笑,“回頭我給你帶好吃的。”
“我也去。”覃霄說。
林奚:“……啊。”
她卡了一下,顯然沒想到神明是這樣任性的存在,任性到可以毫無心理障礙地插手別人已經約好的飯局。她沉默幾秒,看覃霄依然等着她的回答,眼角一抽:“這個……”
是不是不太好?
覃霄抿了一下唇:“我不能去?”
林奚說:“主要是這頓飯不是我安排的,我突然帶個人去,可能不太禮貌。”
覃霄的理由很強大:“我不是人。”
林奚:“……”
她莫名被覃霄的說法給戳中了笑點,臉上挂上笑意:“好吧,你要是實在堅持的話,我可以給衛明風打個電話問問,問他方不方便。”
說着,她還真給衛明風打了通電話,告知了自己想多帶一張嘴巴過去,電話另一端的衛明風聽到她這個請求後明顯頓了頓,之後才回答她說:“可以的,你想多少人來都行。”
通完電話,林奚嘆了口氣,跟覃霄比了個“ok”的手勢。
“那麽問題來了。”林奚聳了聳肩,看向覃霄,問他,“你為什麽一定非得跟我去蹭這頓飯呢?”
覃霄恍惚了一下,似乎被這個問題問住了。
接着他看到了她手上提着的那籃子聖女果,像是找到了原因,說:“我想幫你提籃子。”
林奚嘴角一抽:“……謝謝您,您真體貼。”
兩人一起出門,來到院子,看見了一個穿着紅裙子的女孩子正蹲着身子隔着鐵門逗林奚家的貓,因為角度問題,林奚沒能看見對方的臉,但能清晰看見對方的脖子,那上面荊棘纏繞。
這是一名[花].
大概是因為欺近的腳步聲吓到了逗貓的花,後者驀地擡起頭,跟只受驚的兔子似的一蹿,頭也不回地跑走了。
那名花跑得很快,但林奚還是看清了,原來那穿紅裙子的花并不是個女孩子,而是一名大男孩。
林奚微微蹙眉。
花的平均智商有人類五歲,一般來講,除了個別的花有特殊的取向,應該不會出現男穿女衣,女穿男衣的現象。所以,一名男性的花會穿裙子,極大可能是養着他的人給他穿的。
一想到這,林奚感覺不太好。
她強行壓下這股子感覺,上前拉開鐵門走出院子。
當她走到剛剛那名花蹲過的地方,她腳步停了,她駐足嗅了嗅。
是錯覺嗎?她感覺空氣有些潮濕,就好像……好像有霧氣停留的感覺。
她又看了一眼天空:現在明明是晴朗的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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