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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末拐過街口,就看到了那個蹲在蛋糕店前的“小姐姐”。
“小姐姐”的一席黑衣與光線相撞,濃烈的色彩,将空間分割成光與影的極端。
莫末心跳漏了一拍。
這是莫末這輩子見過最漂亮的側臉,“小姐姐”膚白如雪,五官精致如完美的雕刻品,遠看如一尊天造的雕像,近看似優美的藝術風景畫,任何修辭放到她身上,都太過蒼白和空洞,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她身形相當修長,哪怕是處于蹲的狀态,也足以跟大多數人等高。穿着并沒有多華貴,卻有種氣定神閑的安寧氣質,将人的注意力吸到她身上來。
“咔嚓。”相機的拍照聲響起,凝聚成形的照片裏,莫末驚訝地贊嘆,這身材、這鏡頭感和氣質,簡直就是她夢寐以求的缪斯!
她一激動,就奔到了“小姐姐”身邊,堆起和善的笑容:“小姐姐,你好。”聲音溫柔得都快開出花來了。
對方充耳未聞。
“小妹妹,”莫末機智地換了個更富有青春活力的稱呼,“冒昧打擾一下,其實我……”
“小姐姐”側頭過來,漂亮的正顏剛在莫末的大腦裏留下驚鴻一瞥,就扭回了頭,繼續望蛋糕店的櫥櫃。
“……”蛋糕比她這個大活人還好看嗎?莫末深吸口氣,遞出名片,“美女,你好!我是拾光工作室的服裝設計師莫末,我想邀請你做我們的服裝模特。”
“啊?”“小姐姐”終于發出回音,慵懶的中性嗓音宛如一杯馥郁的紅酒,未飲便先讓人醉了幾分,“你叫我啊?”
莫末點頭如搗蒜,對對對,就是我叫你,看過來看過來。
“噢,我以為你叫蛋糕店的老板娘。”
那能叫美女嗎?那只能叫胖大媽好嗎!莫末努力控制自己波瀾壯闊的情緒:“那個,美女,關于剛才我向你發出的邀請……”
“我不跟你說話。”“小姐姐”雙手一緊,莫末才發現她懷裏抱着一個有些陳舊的萌熊娃娃,娃娃的眼睛像訴說着一段故事,閃爍着亮人的光芒。
“呃,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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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錯了。”
“叫錯了什麽?”
“小姐姐”皺皺眉頭:“你好笨啊,我有小喉糖。”她指向自己的脖頸,一顆球狀物順着脖線上下游動。
嗯嗯,喉結嘛,有的粗犷女生也有,她懂的。
“小姐姐”苦惱地摸胸口:“我沒有兩個小木瓜。”
這個比喻,咳,沒胸沒關系,她驕傲地挺起自己的A罩杯,拍拍胸口:“別怕,我也沒有。”
“小姐姐”看向自己腹下三寸的禁區:“我有蛋蛋先生。”
哦,蛋蛋先生嘛,她也……莫末笑容一僵,目光古怪地沿着“小姐姐”全身走了一遍:“蛋蛋先生,該不會是指……”
“我是男噠。”
莫末整個人都不好了。
他是男的、男的,這個比女人還漂亮的人是男的!
莫末掏出鏡子看看自己畫了淡妝的臉,再比對面前的男孩,哇地一聲哭出來,畫了妝的自己連個男孩都不如,不帶這樣打擊人的。
莫末決定不跟他好了,缪斯重新再找就是,她才不要一個比自己還漂亮的男模打擊自己,哼哼。
然而雄心壯志才剛堅.挺了十秒,看到男孩接下來的舉動,熱血就成了一灘掀不起波浪的死水。
“波咭,我們要走了,”男孩捏起小熊娃娃的小爪子,朝莫末揮了揮,“跟這第二百五十位認錯我性別的小姐姐說拜拜,拜拜。”
太萌了有木有!莫末立馬撲上去抱大腿:“小弟弟,求把我帶走。”她對萌物沒有抵抗力啊!
男孩搖搖頭:“我不要你。”
莫末痛心疾首:“為什麽?”
男孩掏出一包薯片,打開來,把一片薯片放進嘴裏:“你長得不像薯片。”
“???”
“他說我長得不像薯片,這是什麽意思?”莫末悲憤不已,對着蛋糕店的老板娘聲淚俱下,“老板娘,他蹲在這裏,你一定認得他對不對,他為什麽要蹲在這裏,還有麻煩你告訴我,怎麽才能讓他帶我走,啊不,跟我走?”
老板娘是位和善的中年婦女,胖得挺有技術含量,遠看像個圓滾滾的球,近看好像就是骨架大了些,胳膊壯了點,看起來還挺有安全感。
這家蛋糕店除了糕點師傅外,只有她一人,店名取作“緣語”,用她的解釋,就是“緣分來自于溝通的美好語言”,聽起來還真有那麽幾分詩情畫意。
老板娘樂呵呵地遞給她一塊新鮮出爐的布丁:“這個問題,有二百五十個人問過我,我每次都只回答一句話,你可以跟他溝通看看,說不定他就被你打動了呢。”
“不是吧,二百五十個?說起來,剛才他也說我是第二百五十個錯認他性別的人,”莫末咬着勺尖,皺眉想了想,“那之前的二百四十九人都是幹嘛的?”
“他們跟你差不多,想挖他去做模特、做明星、做男友,做什麽都有,但可惜啊,到現在為止沒一人成功。”
老板娘的笑容可瞧不出“遺憾”的意味,反而透着幸災樂禍。
“他們為什麽都失敗了,說不動他?”莫末的好奇心被吊上了珠穆朗瑪,只待一個答案,就能爽快地自由落體。
“這個嘛,因為他們都長得不像薯片啊。”老板娘笑得特別開心。
“……”
所以薯片到底是什麽意思?莫末要抓狂了,對于這個三句不離女性敵人——食物——的人來說,薯片絕對是代表了某種含義,問題是,她不知道那是什麽含義。
一股沖勁有如爆發的火山,在她血管口沖擊奔騰,越是得不到手的東西,她越是想跟老天爺搶,就算是死,也要含着最後一口氣掙到底。
老板娘說他每周有三個正午會來這裏,一個人,不進店,就在店門外蹲着,不論日曬雨淋,有人同情過他,也有人關心過他,但他也沒特別親近哪個人,而曾經接近過他的人,都受不了他,相繼離開了。
莫末聽完後,哭得稀裏嘩啦,一個狗血淋頭的故事從她突破天際的腦洞裏誕生了。什麽男孩家裏窮啊,買不起最想吃的蛋糕,于是滿口不離食物,隔三差五來店外光顧,不進店,就在外看看,望梅止渴,還有什麽家裏人虧待男孩,飯也不給他吃,他只能跑來蛋糕店,祈求有好心人路過,賞他一塊吃剩的蛋糕。
她越想越悲哀,淚眼汪汪,決定下次見到可憐的男孩,一定請他吃最美味的蛋糕。
于是第二天,她就見到“艱難困苦”的男孩,從一輛黑色雷克薩斯副駕裏走出來……朝司機揮了揮手,接着照常往店門口一蹲,自成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莫末感覺她的臉,好像有那麽一丁點疼,對,只有一丁點,她絕不承認她整張臉都疼腫了。
她锲而不舍地過去勾搭:“小哥哥,午好。”
“啊?”男孩懶懶地擡頭,以幾乎平視的目光望着半屈膝的她——終于知道他為什麽要蹲了,絕對是利用身高優勢故意打擊撩人犯罪的!
“Hi。”莫末一撩秀發,勾起風情萬種的笑,今天她畫了妝,就不信這自帶勾引爛桃花技能的顏值,還勾不來男孩。
男孩蹙起了眉頭,雙眉仿佛經過後天精心雕琢,不多一根雜毛,不少一絲英氣,只是簡單地微微一蹙,仿佛凝聚了萬千傷感,化成亘古不化的悲傷河流,憂愁得讓人心口跟着一陣陣地疼。
對不起,論撩人的技術,是在下輸了。
莫末捂着心口,甘拜下風:“你不要這樣看我,我的心髒受不了。”
男孩眉心依然緊蹙:“你……”
莫末放輕了聲音:“我,怎麽了?”
“是誰啊?”
“……我我我,我是莫末啊。”莫末努力把自己昨天的形象從男孩的記憶裏翻出來,“你看,就是拾光工作室的時裝設計師,我昨天給過你名片的。”
“摸摸?”男孩苦惱地摸摸後腦勺,“給我名片的人好多啊,啊,我想起來,就是那個二百五對不對?”
“對對對。”
等等,怎麽好像哪裏不對?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現言新坑《今天辭職又失敗》,#前男友每天都撩她#,文案和鏈接如下:
【文案】
新任上司是初戀前男友怎麽破?
當然是頭發甩甩,跟他說拜拜。
顏幕禮丢掉她的辭職信:“從辦公室到公司大門只有一百米。”
“然後呢?”
“然後在你離開公司之前,我就能追上你。”
哦艹,忘了這家夥以前是短跑冠軍!
她逃了他十年,他就追了她十年,終于……
他從短跑冠軍進化成了長跑冠軍[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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