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與君辭

已經到了鑄血燈點起的第三天,浸着花月靈丹的燈油幾乎見底。雲棠二人回到縣衙沒見到花月二人,便借鑄血燈內靈丹的指引,一路從縣衙走到了不渡江畔。

雲棠與連珩站在山崖上遠遠望去,花月與陳武正并肩坐在江岸,天水間泛起青白的天色,即将迎來這日的第一抹朝陽。

江風自遠天而來,拂過花月的發梢,陳武下意識擡手想為她将鬓發別至耳後,手擡一半,又放了下去。

“花月,謝謝你還願意陪我來看朝陽。”

花月始終看着江面,目光平靜,神色溫柔亦如平常:“不只為了陪你。早聞不渡江的朝陽很美,我也一直想來看看。”

陳武并不知道即将離開的人不是他。他望向天邊的朝陽,忽然有些不舍。他要離開了,離開這個他只走過短短二十餘載的世間,去一個沒有朝陽、沒有江風、沒有花月的地方。

他默默垂下頭,不忍再看花月:“對不住,是我負了你。”

“是啊,那又如何呢?”

花月依舊望向江面,目光淡然,“我不怪你,從沒怪過。我們都有自己的選擇,事到如今,我問心無愧,也就無憾了。”

花月的平靜讓陳武無端心痛,像是一把軟刀在他心間挫磨,将曾經他與花月的所有回憶都化做沙粒,一顆顆毫不留情地揉進他的心裏。

疼,又無從疏解。

他擡眸看向花月,眼眶已然泛紅:“花月,你會忘了我嗎?”

花月淡淡笑了:“當然。”

聽見花月的話,陳武的心如溺水般沉下去,又慢慢浮起來。縱使失落、痛苦,但花月會忘記他依舊是他所期盼的。

他希望花月的餘生再不被前塵所擾,能做回曾經那位灑脫、溫柔、明媚如桃花般的姑娘。

只是他不知道,花月已經沒有餘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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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就快亮了。

花月終于将目光收回看向陳武。她一眼就看見了陳武眉頭上的那道刀疤,那是當年逃離萬妖山時,陳武替她擋刀時留下的。

她擡手輕輕去撫摸那道疤痕,指尖分明的觸感告訴她,無論如何,在那時陳武拼命将她護在身後的一刻,他是愛她的。

她上前,在他眉頭的刀疤上輕輕落下一吻,對上陳武不舍的目光:“阿武,我要走了。”

第一抹朝陽刺破江面,在天水之間劃出一道清明而蒼涼的光。

花月的身體開始變得模糊,一點點化做漫天螢火。

陳武的思緒空了一瞬,淚水突然決堤般湧了出來。

為什麽?

為什麽會這樣?

怎麽會是花月?

他拼命去觸碰花月的最後一抹殘影,幾乎崩潰地哭喊:“花月,花月,為什麽?你回來,為什麽?花月!”

花月的殘影在朝陽裏露出一抹淺笑,一瞬間散做漫天星光螢火。

陳武瘋了一樣去抓那些逐漸暗淡的螢火,卻發現曾經與花月有關的回憶正在從他身體中流逝。

那些光束如月光般追逐着散開的螢火,一絲絲從他的身體抽離。

“不要!”

“花月,不要!”

他跪地哭喊,絕望地看着自己空蕩蕩的手掌。

他不可以忘記,不想忘記,直到這一刻他才明白他有多愛她。

他拼了命般用手在江岸上一遍又一遍地寫下花月的名字,手指被沙礫磨破,在花月的名字上留下一道道血跡。而他依舊在寫,不停地、一遍又一遍地寫着。

慢慢的,他的目光開始變得空洞,手也逐漸停了。

他發現自己不認識這個名字了。

花月......是誰呢?

他怔住很久,茫然地望向天邊。

江風襲來,江水漫上江岸,岸邊的名字被江水沖刷,逐漸淡了下去。

而雲棠站在山崖上遠遠望着江邊的一切,默然在佛珠上刻下一個新的名字——花月。

她會永遠記得她,那個笑起來眉眼彎彎的姑娘。

連珩将目光收回,看向雲棠:“接下來,你打算去哪?”

雲棠看着手中油盡燈枯的鑄血燈,嘆了一聲:“我想去找轉魄燈。”

相傳,戰神曾擅闖無妄深淵,用半副神骨與魔君換了一盞轉魄燈。轉魄燈可以将散于四海八荒的殘魂重聚,渡逝者再入輪回。

雲棠記得花月曾說,如果有來生,她希望做一名凡人,生老病死,在柴米油鹽中平淡地走完一生,不必轟轟烈烈。所以雲棠想要找到轉魄燈,實現花月最後的心願。

“轉魄燈應該在戰神手中,我打算去一趟缥缈峰。”

聽見雲棠的話,連珩愣了愣。

雲棠一直低頭在看鑄血燈,沒注意連珩神色反常,擡頭笑問:“你呢?你打算去哪?”

連珩回過神,搖了搖頭,神色不由黯淡下去。

雲棠知道,只有一人能讓連珩露出這樣的神色,她寬慰道:“放心,世間天地就那麽大,總有一天,你會找到你要找的人。”

連珩卻垂下眼眸,沒有應聲。他忽然有些茫然,不知道該不該繼續找下去。他開始意識到,雲棠只是雲棠,燦若驕陽,有血有肉,有她獨一無二的經歷和思想,從不是任何人的影子。

他若用看待故人的眼光去看待雲棠,仿佛是一種怠慢。

連珩陷入沉默,而雲棠已經收起鑄血燈。她拱了拱手,笑着向連珩告別:“我要走了,江湖路遠,有緣再見。”

初到雲陲那日,雲棠也同連珩說過這句話,“江湖路遠,有緣再見。”

不過半月,卻幡然換了心境。此時,她是真的希望能有緣再見。

已經行至山路下坡,雲棠回眸,看見晨風吹起連珩墨色的衣擺,像是屹立于山崖上的孤松。

連珩正在目送她,所以她朝連珩擺手,喊道:“連珩,如果有一天你累了,半妖酒館的大門永遠為你敞開。”

——

離開不渡江,雲棠直接去了縣衙。

她和連珩離開萬古殿時,把那枚銅鏡也帶了出來。那枚銅鏡不是尋常之物,放在萬古殿裏一旦被尋常百姓撿到,會十分危險。

雲棠臨走前在萬古殿留下一張字條,如果銅鏡的主人回去尋找,看見字條便會到半妖酒館找她來拿,到時再物歸原主也不遲。

不過,這面銅鏡實在令雲棠好奇,所以她打算離開雲陲前,再去找一次浮游散人,問問他是否知道這面銅鏡的來歷,順便與浮游散人辭行。

然而,雲棠抵達縣衙時,浮游散人已經走了,只在房內留下一包饴糖,下面壓着一張字條——“後會有期”。

用的是蒼勁綽約的瘦金體,筆墨間的風骨與浮游散人懶散的做派格格不入。

雲棠看着字條,撇撇嘴,字不如其人,這臭老頭又不告而別。

正腹诽,門外走進一人。

雲棠聞聲回頭,是祭神節那日在城西門遇見的小道士。

寬大的道袍不太合身,小道士笨拙地向雲棠施禮:“天頌見過前輩。”

“你叫天頌?”雲棠笑着上前,小道士怯怯點頭,“是,晚輩姓沈,名霄,字天頌。”

雲棠詫異:“居然是字?”

尋常山野人家常覺得賤名好養活,別說是字,不叫李二狗、王鐵蛋都得謝天謝地。當年雲棠家中還算富庶,她仍不免有一個早已不為人所知小名——福妞。

雲棠少時時常安慰自己,這個名字來源于阿娘希望她一生幸福的苦心,再嫌棄也得忍着。

而沈天頌,有名有字,想來出身不在名門望族,也該是書香門第。可雲棠看他笨手笨腳,又呆頭呆腦的樣子,實在不像錦衣玉食長大的富家公子。

雲棠素來不愛多問閑事,沒打聽沈天頌的家境,只問:“你怎麽沒跟你師父一起走?”

師父指的是浮游散人。雲棠生病那日,浮游散人來看她,沈天頌當時也在,雲棠猜想這老頭許是将他收下了。

而沈天頌卻失落地低下頭:“浮游道長不是晚輩的師父。他說晚輩天資太差,他不收蠢貨。”

“別聽他胡謅,你若是拿百十兩銀子塞到他手裏,讓他叫你師父他都不會拒絕。”雲棠走上前,拍了拍沈天頌的肩膀,“天資不是別人定的,你得先信自己,別人才會信你。”

沈天頌擡起頭,滿眼憧憬:“那晚輩可以拜您為師嗎?”

雲棠一愣。

這就不必了吧!

她自己都沒修明白,收徒不是誤人子弟嗎?她可沒有浮游散人的厚臉皮。

沈天頌依舊眼巴巴地看着雲棠,雲棠尴尬一笑:“拜師這事,草率不得,你還是慎重,慎重!”

聽見這話,沈天頌再笨也明白了。他又低下頭,失落道:“果然還是晚輩天資太差,配不上您和浮游道長。”

雲棠扶額長嘆。

要說天資差,沈天頌的天資應該不差,甚至要比一般人好些。

雲棠能看出來,沈天頌應該才不過十幾歲,還是少年。就算他從會爬開始修煉,如今也不過只修煉了十幾年。很多人修行一生都難以入門,而沈天頌在祭神節那天能發現混跡在人群中的小妖,顯然已經結了靈海。

雲棠索性直接在他額頭落下一指,随着法力彙入,在沈天頌的額頭上出現三片花瓣。

三葉華蓮,中上天資。

當年浮游散人在雲棠額間落下一指,露出的華蓮有六片花瓣。

“你的天資不算差。”雲棠道,“你真的想跟着我修煉?”

沈天頌連連點頭。

“好吧!”雲棠笑道,“那你先随我半妖酒館,至于收不收你做徒弟,看你日後的表現。”

沈天頌雖然有些呆,但目光澄澈,雲棠幾乎從沒見過那樣幹淨的眼睛,這樣的孩子留在身邊帶幾年,應該也不錯。

既有收徒的打算,該問的還是要問清楚,雲棠問道:“你家在哪?什麽時候開始出來修行的?”

沈天頌答道:“晚輩十二歲離家遠行,今年是修行的第三年。”

“你只修煉過三年?”

三年能結靈海,豈止中上天資。

沈天頌解釋道:“不止三年。晚輩家在江州,家中長輩皆為修士。晚輩自小受其熏陶,啓蒙要更早些。”

江州那地是凡間有名的福澤寶地,從那飛升的神仙一只手數不過來。難怪沈天頌會畏手畏腳沒有自信,江州人各個天賦異禀,沈天頌的天資放在那,确實容易泯然衆人。

“喏,別垂頭喪氣了。”雲棠取出一塊饴糖遞給沈天頌,“以後你跟着我,雖未必能成仙,但可成俠。天地之間,自有你的一番天地。”

她轉身出門,“走吧!我們回鷺嶺。”

沈天頌忙跟上:“是,師父!”

雲棠忽然頓住腳步,沈天頌跟得太近險些撞上。雲棠回身在他的額頭上輕輕一彈:“別叫師父!”

她還沒決定要收這個徒弟呢。

沈天頌呆呆地眨眼:“那叫您什麽?”

雲棠想了想,前輩太生疏,雲老板太客套,姐姐......算了,她的年紀翻人家小朋友幾倍再拐個山路十八彎都夠了。

“算了,随你吧!”

沈天頌喜笑顏開:“是,師父!”

——

禦劍飛回鷺嶺只需半個時辰,而暈高的沈天頌恢複神智則需要一整夜。

收徒的當晚雲棠就後悔了,她本以為自己找到個拎包扛行李到小跟班,沒想到是撿到一大坨行李。

沈天頌個子不高,體格不大,分量倒是不輕,雲棠将他從雲陲一直扛回鷺嶺,累得肩都酸了。

次日清晨沈天頌才醒來,雲棠剛好收拾好出門要帶的靈符法器。前往缥缈峰前,她還得去一趟九幽城的鬼市。

缥缈峰雖處在人神交界之地,但畢竟是戰神居所。雲棠歸根結底還是凡人,何況還帶着沈天頌,想要跨過人神交界之地的天塹,不借助外物幾乎沒有可能。

所以,她要去九幽城尋找通天佩。只有借通天佩之力,才能跨越天塹,抵達缥缈峰。

沈天頌看雲棠已經收拾好行李準備出門,問道:“師父,我們要去哪?”

雲棠道:“九幽鬼市,聽過嗎?”

沈天頌搖頭,又問:“我和您一起去嗎?”

如果可以,雲棠還真不想帶他去。

鬼市魚龍混雜,是凡間唯一一處妖魔可以正大光明殺人作亂的地方。雲棠早些年去過幾次,險些把自己搭在那。沈天頌這個水平,到那基本沒有自保能力。

但不帶他去也不行,把他一個人留在半妖酒館,萬一萬妖山的小妖來找麻煩,他這小體格,還不夠給妖怪塞牙縫。

一想到這,雲棠更後悔帶他回來了。

“你當然得跟我一起去。”雲棠把他從榻上拎起來,“而且,還是一起飛過去。”

作者有話要說:

雲棠:拜師的第一天,從克服恐高開始。

沈天頌15歲,和雲棠比就是小朋友,不會有感情線,走師徒類親情線。

連珩去脫馬甲了,過兩章就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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