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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乏味的螺絲釘,将一顆人心磨砺得冰冷且乏味,到清醒時才重溫到熱血的滋味。

很少會想起裴吉。

雖然他眼看着那人被送上斷頭臺,眼看着他在死前瘋狂掙紮甚至求救, 但當林恩細細拆分與裴吉相處的點滴時,才發現這位殿下眼裏, 其實從沒有過自己。

是啊,于裴吉而言,自己不過是一條忠心的狗。沒了這條,還會有千萬條頂上去, 也沒那麽不可替代。

有曾經的同僚找到林恩, 問他要不要回去巴頓。那裏在建立新的家園,身為騎士的他, 也會有用武之地。

林恩仰頭喝了一口麥子酒,在升騰而起的三分醉意中,回道:“不了,我的使命還沒有完成。”

他需要救贖自己堕入地獄的靈魂,唯有确認秦莊尚在人世,唯有将那人帶離危險區域,林恩才會從永無止境的噩夢裏解脫。

還有什麽理由呢?情愛?

不,自己只是一個叛徒而已,哪有膽子肖想不該有的東西。

當欲望冷卻,同情收斂,便只剩下執念。

當初秦莊落難時,是他扇動了第一下蝴蝶翅膀。

現在秦莊生死未蔔,他再不能袖手旁觀。

在漫無目的地尋找以後,故人的消息從遠方傳來:秦莊在魔獸森林裏。

雖然不知道這消息到底是真是假,雖然如今的林恩可能根本沒有在魔獸森林裏穿梭自如的能力,盡管這一去很可能送了他的命,他仍是帶上劍與酒,踏上了新的征程。

【系統提示:主線人物林恩愛意+10,當前愛意值85。】

洞窟外,長成半人高的小魔獸納特正在和乳母一起踢球。

透過樹枝與綠葉的間隙,他能看見那個漂亮的金發男人坐在石床上,一針一線地繡着新的花樣。

乳母說,男人是他的宿體,或者說,是他的父親。

可男人不愛跟他們說話,也不常和魔獸們來往,只有在首領爹爹面前,才會展現出第二種甚至第三種表情。

金發男人的身體很不好,常常生病,哪怕是蓋上最厚實的毛毯與羽絨被,也無法讓他恢複健康。

納特問乳母,為什麽?

因為魔獸是惡魔的後代,他們的氣息會侵蝕人類的身體,讓人類變得越來越虛弱,直至死亡。

當宿體好像也會短壽?納特問。

是的。乳母回答。

那他什麽時候會死?他死了的話,爹爹會很傷心的吧?

魔獸并不是什麽忠貞不一的生物,恰恰相反,欲望強烈的他們,常常實行換偶和多偶制度。

可羅德爹爹身邊,好像只有金發男人一個。

但他們那種氛圍,又好像沒人能插足進去。

在很久很久以後,納椒 膛  鏄  怼   睹  跏   鄭  嚟特長大成人時,才明白那種感覺叫做愛情。

當晚,納特抱着心愛的皮球回屋睡覺時,遇到了一個從外面來的侵入者。

那個外來者穿着銀白色的甲胄,目光像野狼一樣兇狠,納特還沒來得及叫人,他的長劍就砍到了自己頸邊。

是要死了嗎?可為什麽沒有聽到流血的聲音?

納特大着膽子睜開眼,看到劍刃停留在離自己咽喉不過一寸的地方,而劍的主人正用一種混雜着驚奇與詫異的眼神,看着自己。

又或者,在透過自己,看着其他的什麽人。

許是意識到危機解除,納特咽了咽口水,眨巴着小鹿眼,就要往後退。

外來者卻收了劍,一把捏住他的臉,來來回回,上上下下地查看,最後如夢方醒般地喊了一聲:“秦莊。”

秦莊?納特記得,這是那個總是繡花的男人,羅德爹爹曾經這樣喊過他的名字。

一個長得像秦莊的小魔獸,是他跟魔獸生的嗎?

林恩一時消化不完這麽多訊息,也分辨不出納特的年紀,不知道他誕生于大戰之前還是之後。

因為那張臉,他沒有殺納特,卻也因擔心秦莊的安危,離開了此地,繼續往深處探索。

羅德今天回來得晚了些。秦莊瞥了眼石桌上的沙漏,在心裏默數着時間。

是獵物太難纏了麽?所以耽擱了這麽久?

輕得像貓一樣的腳步聲出現在門口,并漸漸走近。

秦莊直到他湊到近前,才乍然發現他的存在,驚恐地擡起頭來。

林恩。

時隔太久的重逢,迷幻得就像夢一樣。

曾經那個意氣風發、驕傲自滿的林恩騎士,在這幾年裏被歲月磨掉了所有光華,顯得又憔悴又頹唐。雖然他在來之前特地打理過自己,卻也掩飾不住那臉上新增的細紋,與眼裏徹夜難眠留下的血絲。

還有那只斷掉的手……

秦莊霎時怔住了。

他顯然沒預料過這樣的場面,只覺得突兀,又陌生。

“秦莊……是我……林恩。”林恩自報了姓名,卻又被秦莊的處境驚訝到了。

他設想的情況,是秦莊被魔獸抓走,如當年一樣被關在洞窟中、系着鎖鏈,夜以繼日地遭受折磨。

可看起來,他過得還不錯。

石床上鋪着柔軟的獸皮和鵝絨被,身後墊着精致的羽毛枕,桌上燃着明亮的油燈。

許是顧及到他的精神需要,牆上還布置着壁畫和珠簾,床邊置着方木質書架,上面碼放着各式各樣的書籍。

如果與魔獸們幕天席地的生活習性一比對,秦莊這樣的,簡直是國王般的生活。

林恩驚嘆于秦莊生活的安逸,秦莊卻顯然不想看見這位故人。

被魔獸擄走甚至玷污,可以歸結為魔獸的毫無人性、兇狠殘忍。

可被親近的人背叛、冷落、嘲笑、譏諷,這是比刀子刮肉更痛的感受。

在他最絕望最凄慘的時候,林恩沒有來救他。如果羅德沒出現,他很可能無聲無息地死在哈曼的部落裏。

當他好不容易逃回故國時,林恩打破了他所有的幻想,将他從王儲的高座上拉下來,令他狠狠摔在地上。連好不容易愈合的傷疤,也被他們扯裂,暴露出那些不堪回首的慘痛記憶。

如今,國破家亡了,他好不容易想重新開始了,林恩又出現在他面前,以這樣一幅滑稽的場面,與他重逢,讓他如何不發笑,如何不排斥。

秦莊沒有對自己的出現表露出半分喜悅,于是林恩也變得忐忑起來,過了半天才開口,道:“我來救你了。”

秦莊搖搖頭,道:“謝謝,但是不用了,我現在過得很好。”

林恩仍想勸他一勸,道:“他們是魔獸,不會真心對你的。留你在這,肯定另有目的。跟我離開吧,我可以幫你找一個地方隐居下來,你想過什麽樣的生活,就過什麽樣的生活。我會永遠效忠于你,只要你願意……”

秦莊看着面前努力陳詞,想勸自己離開的林恩,突然覺得有些好笑。

隐居?想要的生活?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平平淡淡的,不就是自己現在過的這種麽?

他笑林恩不懂。

種族、身份,從來不是攔在兩個人之間的真正阻礙。

他見慣了人類的勾心鬥角,也看過魔獸的粗魯殘暴。或許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或許魔獸部落裏并不是人人都喜歡他,但他明白,只要羅德在一天,他就可以高枕無憂,永遠開心快樂下去。

信任,這是讓他待在這裏的最大原因。

曾經他也對林恩付諸過信任,卻被林恩親手摧毀了。

秦莊開口說了一句話,就一句,就讓林恩如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刑犯一樣,再吐不出一個字:“林恩,我被魔獸抓走的時候,你有回來找過我嗎?”

沒有的。林恩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當初他們急着逃開魔獸的追捕,後來又去送信,去打仗,片刻不得停歇,他也沒有生過要去救秦莊的念頭。

“得知我被魔獸玷污、給哈曼生過孩子的時候,你同情過我嗎?”他繼續發問,對準林恩的第二根釘子輕輕落下,仿佛正中林恩咽喉,讓他連反駁的勇氣都消弭殆盡。

沒有的。那時他生怕秦莊會将一切供出來,生怕自己會被送上絞刑架,滿心想着的,都是怎樣脫困、怎樣将秦莊拉下馬。

“你看,輕描淡寫的兩句話,是你人生中微不足道的兩筆,卻是我的一生。”秦莊感慨道,他并不想仇恨什麽,那些對他來說是一種負擔。可永不原諒傷害過自己的人,這是他的底線與堅持。

秦莊:“你走吧,我們不用再見了。”

作者有話要說:解釋一下為什麽哈曼和羅德兩兄弟一個長得像魔獸,一個是美男。

因為他們的父親也是抓來人類給後代當宿體,所以哈曼像爹,羅德像“媽”(人類的男性女性都可以當宿體)。

第四十五章 妖魔(15)【倒V章】  他聽見羅德用此生最柔和的嗓音說:“我愛你。” 秦莊攥緊他一根手指,在徹底睡過去之前說了一句:“嗯,我也是。”

林恩從咽喉裏發出空洞的氣音, 似哭泣似嚎啕,他本是個經歷過無數戰争的騎士,如今卻脆弱得連支撐身體都成了難事。

他用數年的時間告訴自己, 秦莊還活着, 還需要他。

可這不過簡單一面, 他多年的信念便就此倒塌,結結實實地壓在了他的身上。

是他一廂情願,也是他執迷不悟, 是他以為只要回頭就有重新開始的機會,是他誤以為秦莊會在傷害過後依然愛着。

林恩哭得險些岔氣,秦莊不過掃他一眼,就收回目光,繼續繡起花來。似乎林恩的忏悔, 在他眼裏還沒手下那片草葉重要。

“我……我走了。”林恩扶着床沿站起身來, 卻又突然跪下去,對着秦莊行了個騎士的跪禮,這才筋疲力盡地離開這處洞窟。

【系統提示:主線人物林恩愛意+10,當前愛意值95。】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 過了差不多幾息時間,秦莊突然對着空無一人的洞口說了一句:“還準備在那裏躲多久?”

黑影微微動了動, 片刻後,羅德走了進來。

“我……你……”羅德自以為躲得很好,冷不丁被戳穿隐匿的事實,一時有些無所适從:“為什麽不跟他走?”

“你以為, 我是什麽想撿就撿, 想扔就扔的垃圾嗎?”秦莊抓起手邊的水杯,對着羅德就砸了過去。

杯子擦着羅德的腳越過, 在地上嘭地一聲摔成碎片。

一開始,秦莊也沒産生懷疑,以為只是林恩運氣好,僥幸混了進來。

可羅德接手部落以後,謹慎更甚哈曼,安防幾乎毫無破綻。一個斷了一只手的破落騎士,還能單槍匹馬摸到最深處的首領洞窟來,這絕不可能是巧合。

再結合羅德今日的晚歸,真相便簡單得像層糊了水的窗紙,一戳就破。

從認識以來,羅德從未見秦莊發過這麽大的火,一時也有些怕了。一個大個子,耷拉着腦袋,跟霜打的茄子一樣蔫頭巴腦,在床邊坐下。

他想求和,去夠秦莊的手,被毫不留情地打開。

秦莊不理他,他便只能自說自話,解釋道:“跟我在一起,你活不長的……我不想你那麽早死。我剛剛跟着他,見他放過了納特,知道他對你有意。由着他帶你出去,你也能好點……”

秦莊被他的論斷氣得胸口嗡嗡直響,恨不得抓着這混球狠狠揍上一頓,但他最後只是反問一句:“你覺得我會高興麽?”

羅德啞了聲。

“你做決定之前有沒有考慮過我?我跟你回森林,難道是為了等着跟別人離開麽?你真的覺得讓我一個人孤孤單單地活着,就是最好的結局麽?”他氣得飙出淚來,這一句句掏心窩的話,也讓羅德越發慚愧。

“對不起。”羅德低着頭,不敢看他:“我只是想……你能好好的。我不想因為我的原因,讓你死去……我錯了……”

他伸手去抱秦莊,那人許是氣懵了,竟沒立刻推開他。

羅德:“是我不對,你打我吧。我以後再也不會做這樣愚蠢的決定,我……”

秦莊淡淡地:“你要是不想繼續了,我馬上就可以收拾東西走人。用不着你來趕。”

“不不不,我沒有這個意思。”羅德慌忙将他抱緊,生怕他不管不顧地離去。

秦莊:“我問問你,到底是痛苦活着好,還是幸福地死去好?”

羅德自然回答不出來,給出回應,無異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抽自己嘴巴子。

他只能反複地給出承諾:“再也不會了,我保證,再也不會這樣了。”

秦莊感覺到灼熱的液體滾過自己肩頭,燙得他微微一瑟縮。

那或許,是羅德的淚吧。

離開秦莊所在的洞窟後,林恩就這樣一直走,一直走,像一個在沙漠中片刻不休的旅人,披着星月,走出了森林。

陽光照得他有些恍惚。

一時間,他分不清東南西北,哪裏才是他的歸處。

他的信念倒了,秦莊也不再需要他了,他花費數年構建的迷夢也該清醒了。

原來這一場尋找之旅,從頭到尾就是一場錯誤。

又或者,在更早之前,就錯了。

他拿出酒囊來,咬開封口,将最後一口麥子酒倒入咽喉裏,在蔓延的酒香中,癡癡地笑了起來。

他看向遠方,問自己,他效忠的巴頓國,在何方呢?

他拔下巨劍,看着被多年征戰磨得坑坑窪窪的劍刃,問自己,愛慕他的小王子秦莊,又在何處呢?

故國不在,家破人亡。

在茫茫夜幕與浩瀚星辰之下,荒野中漸漸燃起了綠色的燈。

一雙挨着一雙。

過往的經驗告訴他,他已被饑餓的野狼重重包圍。

當第一只狼撲過來咬上他的身體時,比疼痛更先到達的,是釋然。

也好,也好。

或許這便是他的歸宿了。

狼群蜂擁而至,很快便将他的身體重重掩埋。

血染濕草地,淌成刺目的鮮紅。

【系統提示:主線人物林恩愛意+5,當前愛意值100。】

在納特長到能夠獨當一面時,羅德将部落交給他,帶着秦莊離開了魔獸森林。

秦莊已經很虛弱了。

面容蒼白,身形瘦削,兩輪眸子要轉不轉,仿佛眨眼間便會斷了氣去。

羅德帶着他,餐風露宿,日夜兼程,想找一塊足夠安靜平和的土壤,作最後的告別。

秦莊趴在他肩頭,呓語般的,說了個地點。

那是藏在群山之中的一個小小山谷,綠草茵茵,溪流延綿。

他曾誤打誤撞地墜入山腹的積水中,意外發現了這片人間仙境,也是在這裏遇到他的坐騎與朋友,白色麋鹿。

他們兩人在這裏短暫地定居下來,白天,羅德會去尋找野果和蘑菇,千方百計地尋了各種食物來,喂給秦莊吃。

夜裏,他們會緊挨着睡在一塊,在山腹之中彼此取暖。羅德一如既往地睡在外頭,為秦莊遮風擋雨。而秦莊也習慣性地枕着他的胳膊,一覺到天明。

到這裏以後,秦莊的精神似乎好了許多,每天多少能吃些東西,也會靜靜看羅德忙活。

到身體幾乎撐不住的時候,羅德開始為他準備墳墓。

秦莊聽他母後說過,人的狀态有兩種,一種樂生,一種樂死。

雖然生命就要走到盡頭,他卻也不覺得有什麽遺憾。

他這一生受盡了苦難,可因為羅德,他也嘗過幸福的滋味。

他背靠着大樹,看在日光下忙活到生了滿背汗的男人,嘴角牽扯出淺淺的笑意。

這是羅德挖的第三天,眼看墓坑越來越大,秦莊忍不住笑話起他來,道:“我可用不了這麽大的地方。”

羅德擡起頭來看了他一眼,也只是笑,不說話。

秦莊霎時間似乎明白了什麽,他怔怔地看着羅德,對彼此的熟悉,讓他瞬間就明白了羅德的想法。

羅德挖完墓坑,便去一旁的小溪邊洗淨身體和手,這才邁步回到秦莊身邊,将他抱到懷裏。

“你不用這樣,聽到沒有。”秦莊用命令般的語氣,對他道:“你給我好好活着,我不用你陪。”

羅德摸了摸他腦袋上的金發,用秦莊曾說過的話回擊了他:“你想我痛苦地活,還是幸福地死?”

秦莊被他堵住話頭,一時竟無法再繼續。

“你不在的話,沒意思。”羅德将秦莊的手抓起來,貼着自己的臉,笑着說:“我想跟你永遠在一起,不論是在人界,還是在天堂。”

這本是極幸福的時刻,秦莊卻緊緊抱着他的手臂,大哭起來。

到了告別的那天,羅德從秦莊口袋裏找出那枚麋鹿送的金葉子,對他道:“這是神的東西,能殺死惡魔。”

當然,也能殺死惡魔的後裔。

“給我吧,我想和你一起。”羅德笑着說。

幾日相處,秦莊已明白他的心意有多堅決,知道自己勸不動他,便只能将金葉子拿起,喂到羅德口中。

葉子瞬間融化,像鋒利的岩漿一樣,瞬間灼痛了羅德的肚腸。

兩人相互對視,在和煦的春風中、溫暖的陽光下,盡情地接吻。

一吻盡時,秦莊也耗盡了所有力氣,他的眼皮半遮着,意識也若即若離。

他聽見羅德用此生最柔和的嗓音說:“我愛你。”

秦莊攥緊他一根手指,在徹底睡過去之前說了一句:“嗯,我也是。”

察覺到愛人的氣息徹底斷絕,羅德撐着搖搖欲墜的身體,一步一步,走進了墓坑。

他用習慣的姿勢,環成半圈,将小王子護在他的身軀中央,陷入了永眠。

當人心異化成妖魔,魔,卻長了一顆人心。

小王子與他的守護神,終于得償所願。

不知道過了多少年,又有人誤打誤撞闖進了這片山谷中。

清風徐徐,草長莺飛,人界變遷無數回,這裏卻依然如仙境般平靜美好。

闖進來的,是一個小孩和他的父親。

“哇,爸爸,那裏有一顆好高大的樹。”小孩指着不遠處蒼翠的綠樹,對父親道。

父親一邊找着出去的路,一邊搭着他的話,道:“對,看起來跟別的樹很不一樣。”

小孩眼尖,又瞥見樹梢的一點白影,欣喜道:“還有一只白色的小鳥,它頭頂有金色的羽毛。它好漂亮啊。”

父親将孩子從地上抱起,道:“那我們就不要打擾他們啦,讓美麗的事物繼續留在這裏吧。”

“嗯。”孩子用力地點頭,跟父親一起遠去。

暖黃色的日光下,長着金色羽毛的小鳥繼續唱着屬于自己的歌謠。微風拂過,綠樹揮舞着蒼翠的枝條,似也在為它伴奏。

——————————妖魔  完————————————

作者有話要說:死後化作樹與鳥,此處借鑒了《孔雀東南飛》裏焦仲卿與劉蘭芝死後化鴛鴦的意識流寫法。

反正就是永遠在一起啦,哈哈。

下一個故事,花心年下小狼狗VS金絲眼鏡長發清冷美人受

第四十六章 從蚊子血到朱砂痣(1)【倒V章】  比例極佳的瓜子臉,融合了男性略顯明晰的線條和女性的柔美。戴着副薄薄的金絲邊眼鏡,擡眸斂眉時,顯出無盡風情,勾得人心旌蕩漾。

【系統提示:“安康喜樂”心願達成度0。】

秦莊:“……我很好, 您繼續。”

系統:“可您的臉色看起來不是很好。”

秦莊:“心願沒達成,不影響繼續往下玩吧?”

系統:“獎勵上會打一些折扣,但因為愛意值刷滿了的緣故, 這個故事算是順利通過了。您下次還是注意一下進度條, 最起碼刷一部分, 不然要求高的世界可能會判定為未通過。”

秦莊:“不通過難道要留我下來做做客嗎?”

系統:“是的。”

秦莊:“好吧。”

跟系統交流完後,秦莊轉手就打開了系統商店。

每次完成任務,系統都會贈送一些游戲幣和稀有物品什麽的。因為不太關心這些, 所以他也沒怎麽看過。

但此刻卻是派上了用場。

他在“昂貴商品”一欄裏,購買了一枚複活幣。

系統的聲音幽幽飄來,道:“您買這個做什麽,複活幣只對npc有用,對玩家是不起作用的。”

秦莊:“給一個……很重要的人。”

在選擇使用對象的時候, 他将複活幣給了王後桑德拉。

系統:“我還以為你會給羅德。”

秦莊:“作為一個智能, 不要一直偷窺我好嗎?”

系統:“我就是好奇……你進卧室或者進洗手間我就會自動屏蔽了。本游戲很尊重玩家隐私的。”

“那真是多謝了。”秦莊随口答應着,又購買了一枚純金镂空項鏈。

這次系統沒再發表什麽見解,眼看着他進了卧室。

關上門後,秦莊待在自己的私人空間裏, 一手攥着那項鏈,另一只手, 則拿出一枚閃閃發光的星點。

那星點不過芝麻大小,并不怎麽起眼,可稀奇的是,它是從羅德身體裏釋放出來的。

從上個世界脫離時, 小王子已經成了鳥, 羅德也變成了供它栖息的樹。如果換成一個普通的npc,是無法跟秦莊一起穿越的。

可就在秦莊離開的瞬間, 從羅德身體裏竄出了這個小小星點,落到了他指掌之中。

盡管不明白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麽,但秦莊從它上面,嗅到了熟悉的氣息。

看起來,那是一個跟他一樣,不屬于這個游戲世界的人。

秦莊捏住項鏈的圓球形吊墜部分,将星點放了進去。

盡管镂空花紋的間隙足夠星點來回穿行,但它很乖巧地待在了裏面,似乎很喜歡這個新房子。

“好好待着吧。”秦莊将項鏈戴到脖子上,心道:很期待與你的再次相見,羅德大人。

————————————————

想要卻得不到的,就化作床前白月光;得到又失去的,便成了心口朱砂痣。——仙旅雲歸。

如其他高矮胖瘦各不相同的學子一樣,趙雲瑾在上課鈴響起之前信步走進了教室,在距離講臺稍遠一些的長排座位上坐下,開始玩手機。

這并不是他該上的課,實際上,他已經畢業小兩年了,如今正是社畜青年一枚。平日裏工資不高,主要靠父母給的生活費和一些外快度日。

代入上課,這就是他今天的工作。

雇主,是他gay圈的一個朋友。說是朋友也不太盡然,兩人曾經差點就發展成了炮友關系,畢竟在這圈子裏,伴侶并不固定,都是來來往往,走馬觀花一樣。之所以沒成,還是審美問題,趙雲瑾喜歡漂亮的或者騷的,對方喜歡成熟大叔型的,貨不對板。

趙雲瑾剛一落座,對方的信息就發了過來:“上課了嗎,上課了嗎?”

趙雲瑾:“嗯。”

三年不開張:“麻煩你了啊,實在是今天抽不開身,第一堂課也怕點到。不過聽說今天公共課的老師是遠近聞名的大帥哥,你就當養養眼吧。”

趙雲瑾:“行。”

還沒說上兩句,鈴聲就響了,随着最後一批踩點的學生進教室,公共課的老師也走了進來。

趙雲瑾随手關了聊天界面,準備瞥瞥這位“大帥哥”長什麽樣,卻不想這一擡眸,目光就收不回去了。

男性和男性之間,通常會存在一種競争意識,會嫉妒比自己好看點的。聊起同性時,多少會有些不以為然。

但在gay裏面,顯然此條定理并不成立。

姜呈璧。

趙雲瑾看着熒幕上顯出的名字和電話,趕緊拿手機拍了下來。

不為別的,只因這位姜老師,實在太合他胃口了。

幹練修身的白色襯衫,灰格直筒長褲,配一雙锃亮的棕色小皮鞋,顯得年輕又有朝氣。

再說他的臉,或許上帝造人時本就是不公平的,不然也不會對其他人随便應付,唯獨把精力用在了這人身上。

比例極佳的瓜子臉,融合了男性略顯明晰的線條和女性的柔美。頭發稍長微卷,并成一小絡置于右肩處。戴着副薄薄的金絲邊眼鏡,擡眸斂眉時,顯出無盡風情,勾得人心旌蕩漾。

男人留長發,很多是為了顯示出藝術氣質,也有不少人不愛打理自己,弄得邋遢無比。

但這位姜老師身上,完全看不到這些,只讓人覺得眼前一亮,仿佛在無邊無際的黑白世界裏增添了一抹亮色,輕易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還沒等趙雲瑾從被驚豔的狀态中抽身出來,就聽班長還是學委似的人物喊了一聲“老師好”。

于是趙雲瑾也下意識地跟衆人一樣站起身來,對着姜呈璧喊老師好。

一整個上午,三節課,趙雲瑾無暇去管到底講了什麽內容,只顧着看這位姜老師了。

從颀長優美的身體,到那線條惑人的腰臀,再到那雙筆直的大長腿,連他每一步落下的步音,都讓趙雲瑾一陣心神搖晃。

如果意||淫算犯罪,那他估計要被判個無期徒刑。

等到第三節 課結束,趙雲瑾幾乎是飛也似地揣上手機翻出座椅,追上了那一抹飄然而去的身影。

“姜老師!”趙雲瑾在走廊處喊住了他,後者回過頭來,略顯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畢竟是自己的學生,姜呈璧還算溫柔地問了一句:“這位同學,你有什麽事嗎?”

他本以為趙雲瑾是來問問題的,卻不想這個全程開小差的人,直接遞了張紙條過來。

那是趙雲瑾特地找旁邊同學借了紙筆,匆匆寫下來的:“姜老師,這是我的電話號碼,我想打給你。”

“啊?”姜呈璧被這無厘頭的開場方式給驚訝到了。

趙雲瑾:“我還加了您的社交賬號,還請一定一定要通過。”

“哦,哦哦。”盡管趙雲瑾顯得有些過分熱情,但姜呈璧猜測他應當是為了加平時分什麽的,倒也答應下來。

趙雲瑾揚起熱情的笑容,道:“對了,忘記自我介紹了。我叫趙雲瑾,常山趙子龍,加周公瑾。”

姜呈璧被他逗笑了,說:“是個好名字。”

盡管他笑裏沒有酒,趙雲瑾仍是醉得像條狗,待告別完,就火速給自己的雇主去了條信息:“你這堂課還上嗎?我幫你吧,不用給錢。”

三年不開張:“啊?可我還得考試啊,每堂課都缺勤不太好吧。”

趙雲瑾:“筆記我幫你做。”

三年不開張:“那好吧。”

他還以為趙雲瑾是突然轉了性,對這堂課産生了興趣,殊不知他是惦記上了自己年輕俊美的公共課老師。

【系統提示:主線人物趙雲瑾愛意30。】

秦莊:“你沒看他剛剛的眼神,眼珠子都要粘我身上了。果然是小年輕,沉不住氣,有什麽心思都放在臉上。”

系統:“長得還不錯。”

秦莊:“還行,比我前任差點。”

系統:“前任?林恩?”

秦莊冷笑:“呵,他配麽?”

系統:嗯,秒懂,羅德,看破不說破。

秦莊:“說起來,為什麽這次要給我安排新名字?”

系統:“因為您第一個故事的職業也是老師,怕弄混。”

秦莊:“也是。老師的出場率還挺高的,畢竟誰不喜歡聖潔者被玷污,高貴者落魄呢?”

秦莊發出心照不宣的笑容,起身走了。

接下來幾天,趙雲瑾充分發揮了自己的纏人功夫,從噓寒問暖到探讨題目,還每次都能掐着點在休息時間來找。

姜呈璧是第一次遇到這麽主動的學生,在略顯詫異的同時,也沒多想,只偶爾回個一兩句,就照例做自己的事情。

幾天後,穿着健身衣做晨跑樣的趙雲瑾,“巧之又巧”地跟周末出門閑逛的姜呈璧遇上了。

“姜老師好!”趙雲瑾裝學生已經裝出了感覺,他年紀本也不大,幾歲的差距根本看不出來什麽,是以姜呈璧也沒發現過端倪。

“趙……”想起他那番又是趙雲又是周公瑾的介紹,姜呈璧還是順利喊出了他的名字:“趙雲瑾同學。”

趙雲瑾:“姜老師一個人?”

姜呈璧點點頭:“對,出門買點東西。”

趙雲瑾:“正好我也剛鍛煉完。姜老師介意一起嗎?我請你喝咖啡。”

姜呈璧失笑:“你還是學生,要請也是我請你吧。”

但終歸是沒有拒絕。

半小時後,兩人在校區附近的一所Starbucks坐了下來。

姜呈璧用纖長五指撥弄着吸管,對趙雲瑾道:“趙同學課上表現很好,休息日可以稍微放松些的。”

“尊師重道,課上課下都得如一才好。”趙雲瑾說着連他自己都不信的大話,卻在心裏排練着将面前這位美人占為己有的腌臜。

作者有話要說:花心年下小狼狗VS金絲眼鏡長發清冷美人受

趙雲瑾是見色起意到慢慢付出真心,姜呈璧是看似清冷實則感情真摯。

依然是美攻美受,哈哈。前期是趙雲瑾占據主導,後期是姜呈璧的主場。

這一篇是點梗,為讀者大佬@子非魚 所寫

第四十七章 從蚊子血到朱砂痣(2)【倒V章】  他一面環着姜呈璧的腰,一面将手指搭上那人的褲子拉鏈。這前後夾攻的感覺,讓姜呈璧頓生一種無處可逃的緊張感。

趙雲瑾也給自己點了一杯咖啡, 但從坐下開始,他的注意力便全都放在了姜呈璧身上。

見過這位姜老師後,他才知道, 什麽叫做秀色可餐。單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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