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章節
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說,一個人平日幹不幹活,光聽她說沒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雲姿緩緩将手抽回,說:“奴婢覺得現在這樣挺好的,奴婢沒什麽野心,只要安于現狀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點點頭,又揮揮手,說:“好吧,那我也沒什麽可操心的,假如将來你要出嫁,籌謀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還有,合歡的排位,請你幫我選擇最好的木頭,最好是防火的。”
雲姿應着聲退到門口,末了回了頭,閃着水光的盈盈秋目正望着我,聲音嘤嘤的煞是好聽:“小姐,您也是個姑娘家,有沒有想過要嫁給什麽樣的人呢?是報讀詩書的聖賢人,還是家財萬貫的一方首富?”
雲姿可真是會說話,她把我所謂的教書先生和雲雲商賈擡高了幾個臺階,反用我的邏輯來提問,也不知道這是挑釁呢,還是挑釁呢,還是挑釁呢?
我說:“哦,我覺得只要比現在過得好就行了,要是不能,倒不如安于現狀。你瞧,咱倆可真是想到一塊兒去了。”
我“咯咯”樂了幾聲,雲姿也只好陪着樂,但是笑容卻并不真誠。
這天晚上,我睡得很晚,主要是因為初到異地,興奮莫名,也因為初遇情敵,戰鬥力正在不斷攀升中。
合歡的遺言是叫我不要再做奴婢,她有這個想法,說明她的靈魂是一個革命家的靈魂。若是安于現狀,一時為奴,一輩子為奴,倒也不會心有不甘,只能在默默承受之時期盼将來投胎轉世生的好些,而革命,或許可以改變身份,卻不能改變歷史,人家看你時總會想到你曾經是“奴婢”,你成名了,人家會說“不容易啊,誰能想到她曾經是奴婢啊”,你落魄了,人家會說“奴婢就是奴婢,一時得道而已”,你死了,人家還會說“別看她風光大葬,她生前可是做過奴婢的”。所以說,歷史是難以洗清的,甭管你用什麽水。
思及此,我便額外感激“顧闌珊”,因為再不會有人将“胭脂”的歷史套用在我身上,作為顧闌珊,我的歷史只是師然在外結交的義妹。
而雲姿,則和“胭脂”一樣,即便将來成為別人口中的傳說,也擺脫不了曾為奴婢的歷史,大家或許會贊嘆她,但真心崇拜她的人,只能是和她一樣身份的人。說起來,雲姿也算可憐,因為她總能令我想到合歡。
可惜,合歡只有一個。
第二天一早,在今今的巧手下,我花了很久的時間才梳妝整齊。
今今說:“小姐,我給你束個蝴蝶髻吧。”
我搖頭說:“我喜歡簡單利落的發型。”
今今說:“那不如多戴點釵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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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戴多了顯得庸俗,一支就行了。”
今今很不同意我的看法,說若是她有這麽多首飾一定全戴在頭上。
我說:“今今啊,假如你是開米倉的,你能把米都裝進你的肚子裏麽。”
今今說:“要是我是開米倉的,米已經在我的米倉裏了,就是我的了。”
我被她的邏輯打敗了。
折騰許久後,我提着裙擺去見師然。
師然的目光落在我臉上:“這麽一打扮,倒像是變了個人。”
我一時沒反應過來,一時沒分清這是不是贊美。若是的話,師然的贊美真的是很含蓄,稍微缺乏點內涵的姑娘還真聽不出來。
我倆走進院中,身後十步遠跟着今今和師然的侍從。
擡眼望望身前的大樹可它枝桠上的白色小花,我問師然,這是什麽樹。
師然也擡頭望去,微眯着眼:“這……是一顆只開花的樹。”
我一怔,仰頭望他,他也正低頭望我,此時風景恰如其分,微風拂過,小白花鋪面而下,撒了我一身,他一身,真是最天然的浪漫制造機。
我說:“你低下頭來。”
師然緩緩低下頭,頭上的幾朵白花正掉在我伸出的掌心上,輕輕蓋住生命線,清麗而妖嬈。
我一擡手,摘掉他頭上的最後一瓣,捏在指尖,在他眼前晃了晃說:“這花很香,要是用來做糕點,應當不錯。”
師然挑眉道:“我倒忘了,你廚藝甚好。”
我一喜,剛要接話,不妨師然又說:“雲姿也曾試過以這花瓣入膳,味道尚可。”
我“哦”了,按耐住心裏的煩躁,說:“你喜歡吃糯米糍麽?”
師然張張嘴,被我以話打住:“我也知道你不愛吃點心,但是我做的糯米糍,你吃過麽?”
他微帶驚訝的望了我一眼,沉吟道:“我記得在今年秋收宴上吃過幾個,當時只是嘗嘗,沒想到味道極好,原是你做的?”
我說:“是啊。”那一瞬間,我分明看到他漆黑的某種滑過一絲漣漪,又說:“你要是喜歡,我再做點給你。”
他淡淡一笑,應了一聲。
看見他的笑容,心裏一慌,我連忙低下頭,小聲說:“那要是你喜歡,我以後都給你做……”
卻聽他問:“什麽?”
我微微擡頭,說:“算了,天天吃,恐怕要膩了。”
話音落下,臉上更紅,我腳下一動,急忙就要轉過身去,不妨被他一手拽住鬥篷,一本正經道:“天天吃,恐怕是要膩了,既然這樣,你可以多換幾個花樣。”
我一怔,仿佛不敢置信所聽到的話,下意識轉頭看他,卻見曜黑的那雙眸子裏正映出一張驚訝慌亂的臉,一下子看了進去。
我更加着慌,心道這個男人怎麽這樣,平日冷冷淡淡,突然就許下個承諾,也不管我是不是接的着。
正在這麽想,指尖被輕輕托起,他的手留着淡淡的溫,我的卻有些涼。
我低頭看着這雙手,并不細膩,有些厚繭,卻足夠大,足夠包容,我說:“我曾經也注意過莫珩的手……”
他指尖一動,微微使力:“如何。”
我笑着伸長五指,用自己的掌心貼住他的掌心,五根手指頭怎樣也勾不着那個高度,只好一根一根塞入他的指縫裏,輕輕握住那片手掌:“不如何。他的手不适合與我對弈。”
他也一用力,反手握住我的,眼睛靜靜地看着我。
我托起另一手中的花瓣:“這花沒有名字麽?不如咱們給它取一個。今兒個是初九,不如就叫它九九花……下個月初九,嗯,正巧是我的生辰。”
他手心一緊,垂下眼:“可有什麽心願?”
我偏頭笑笑,說:“想你以後都叫我阿九。”
他重複着:“阿九?”
我說:“是啊,這是我的乳名,太久沒人叫了,我都要忘了。”
當他第一次叫出:“阿九。”我抽回手,踮起腳尖,伸長手臂去遮他的眼,他的睫毛貼在我手心上輕輕眨動,仿佛在生命線上滑過的悸動。
我說:“你再叫一次?”
他勾起嘴角,輕而緩的喚我:“阿九。”
然後放下手掌,讓他看見我笑的最美的一幕。
有沒有這樣一種感覺,當你遇到一個對的人,在你認為對的時間,你們都向對方走出了對的一步,身體的距離那樣近,心裏的距離那樣近,當生命線交錯時,心底也被刻上一個名字,當時不覺痛癢,此後卻時常惦念,世人用四個字将這種感覺框了起來,“刻骨銘心”。
而感到刻骨銘心的我,有這樣一個私心,只将乳名告訴我認準的那個人,只有他知道,只有他能叫,就似情人之間的昵稱,簡簡單單的兩個字,足以道盡無數心事。
我想合歡是對的,她對莫珩的感覺也是對的,即便莫珩不能同樣對她,合歡也有權利永遠喜歡這個人。她喜歡的是那份感覺,只有一個人可以帶給她,若是失去了,她便了無牽挂,自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幹。我心痛的對自己說,倘若師然對我不能如我對他一般,我的心也會失去……我簡直不能想象那種場景,他的視線越過我,看向另一個女子,我看着他,可他看不見我。如果這樣,我倒寧願挖去他的眼睛,或者挖去自己的。
我之所以會有這番想法,大約是因為我和師然都向對方走近了一步吧,倘若沒有這一步,心也不會被填滿,自然不覺得失落。對于別人,一步只是一步,對于情人,一步就是萬裏。所以,因為愛情而想不開的人,大多是經歷過愛情綻放時的璀璨,卻想不到下一步便是摧殘,要是在最初萌芽時掐滅情苗,也無所謂傷心吧。
卷三 明日篇+結局篇 〇四
我想,愛情之所以迷人,是因為它能讓我快樂。想到師然,我快樂,聽他叫我阿九,我快樂,當他對我笑時,我快樂。但當我快樂的同時,也希望他能有和我一樣的感受,希望我的一舉一動也能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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