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 Ⅲ.記憶迷宮13

莊笙坐着辛凰的車一路來到孟衍所說的地址,路上花去不少時間,到達目的地後,他推門下車,看着這輛外形酷炫的車子表情有些一言難盡。

将跑車開出老爺車的風采來,還是第一次見識到。

辛凰讀懂了莊笙的眼神,但她癟了癟嘴,什麽都無法說出口。

寶寶心裏苦。

路口旁,身穿黑色長風衣的男人靜立在那裏,目光含笑望過來。

莊笙一接觸到孟衍的目光也笑了起來,孟衍對他招手,他快步走了過去。莊笙站在孟衍面前,孟衍垂眸望着他,擡手摸了摸他的頭,語氣溫柔,“路上還好吧?”

“嗯。”莊笙點頭,沒說就是感覺車速慢了些。

完全被遺忘的辛凰:“……”

她是單身狗她活該,下次再跟着莊笙出來她就——就和她家裏老媽養的泰迪來一場跨物種戀愛!

這裏是一座修道院,莊笙問了孟衍幾句情況,突然想起辛凰,回頭看過去正要邀她一起查探,辛凰連連擺手,微笑着拒絕,說要回去寫報告。

開玩笑,再跟這兩人繼續待下去,她懷疑自己會這輩子都不想談戀愛了。與其留在這裏不時被兩人秀恩愛閃瞎狗眼,她寧願回去寫三千字的屍檢報告!

望着紅色跑車絕塵而去,速度比來時快了可不只一點半點,莊笙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身邊的孟衍,“我怎麽感覺她好像有點怕你。”

孟衍一臉無事人樣兒,“是嗎,大概是錯覺吧。”

莊笙搖頭笑了笑,也沒有繼續探究下去。

“住在這裏的是褚初的姑媽,她在二十歲那年離家做了修女,一直住在這裏,從沒回去過,跟弟弟一家并不親近。十年前那件事發生後,她去參加了弟媳的葬禮,然後帶走了一部分屬于褚初母子的私人物品,其中就有褚初的日記本。”

孟衍一邊領着莊笙往修道院裏面走,一邊向他詳細講述自己了解到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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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雖然跟弟弟一家不親,卻每年都會寫信,有時還會寄一些東西給侄子。收信回信的都是褚初的母親,她對自己這位侄兒的了解,基本全是從那些回信中知道的。”

“那她在自己的弟媳死後,跟弟弟沒有再聯系了嗎?”莊笙問道。

之前他在查閱褚佑民的社會關系時,沒有一項資料提到他還有一個姐姐,那次去褚佑民家裏時,他自己也沒提及——如果這十年裏兩人還有聯系,不應該什麽都查不到。

孟衍搖頭,“沒有,自從弟媳死後,侄子也被送進療養院,她就再沒寫過信,也沒有出過修道院一步。我找到她問起褚佑民時,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已經再婚,還有一對雙胞胎兒子。”

“關系這麽冷淡的嗎?”莊笙聽完若有所思,感覺這個修女姑媽對自己的弟弟還不如對弟媳和侄子親。

這個修道院看起來有些年頭了,有些地方甚至年久失修,出現了崩塌。兩人一路行來,偶爾會看到一兩個修女,都是上了年紀的,對他二人的到來并沒有什麽太意外的樣子。

孟衍帶着莊笙一直來到二樓樓道盡頭的一個房間,指着那扇看起來頗為沉重的木門說道:“她就住在這裏。”

莊笙微感奇怪,他們來拜訪怎麽直接進人家房間,就算對方是修女也有些唐突啊,等推門進去一看,頓時就都明白了。

——這位年邁的修女重病卧床,連起都起不來了。

一位中年修女正在房間照顧床上的年老修女,看到孟衍與莊笙推門進來,她對孟衍點了點頭,什麽都沒說,直接退出了房間。

莊笙看清躺床上人的模樣時有些意外,他幾天前才見過褚佑民,那人看起來四十多歲正當壯年似的,可他的姐姐卻老的跟他仿佛兩代人一樣。

據孟衍調查到的,兩人年紀也就相差五歲左右啊。

房間裏只開了一扇小窗,還是關上的,光線昏暗,牆壁上挂着一盞油燈,跳躍的燭火拉扯牆上的影子随之舞動。

年老的修女靠坐在床頭,手裏拿着一本《聖經》,後背用枕頭墊着,她望向孟衍和莊笙,目光平和。

“我已經知道你們的來意。”她的聲音清雅疏淡,并不如外表蒼老,只是語調平板,不含什麽情感,顯得有些冷漠,“那些東西我保管了十年,若要還給那孩子,則你們帶去吧。”

莊笙聽得疑惑不解,與孟衍對視,孟衍對他輕搖了下頭,意思是自己也不清楚。

頓了頓,莊笙試探地問道:“您知道我們為何而來,那十年前那個案子——”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那已不可改變,你們是為現在而來,那便去做現在該做的事情吧。”年老的修女打斷莊笙的話,轉頭看向桌子,指着桌面上放着那個木頭盒子說道。

“所有的東西都在裏面,你們拿走吧。”

莊笙還想再問什麽,她已經收回視線,垂下頭,手放在《聖經》封面,眼睛閉上,低聲念着什麽。

莊笙無法,只好與孟衍拿着那個木盒子離開。

在木門關上的時候,他依稀聽清了裏面傳來的聲音。

“……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稣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并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門。”①

坐在孟衍的車裏,莊笙打開木盒,發現裏面都是一些信,這些信的年代也有些久遠了,信紙都已經泛黃,只是被保存的很好。而在信的下方,放着兩本筆記本。

筆記本,正是他要找的褚初的日記;

而那些信,則是多年前褚初的這位姑媽與弟弟一家的通信——十年前來參加弟媳的葬禮時,她把所有自己寫的信也都帶走了。

雖然看信回信的一直只有褚初的母親,但這位姑媽每封信的擡頭還是都會寫下:親愛的弟弟、弟媳、侄兒。

最後一次寫信,是在弟弟一家發生劇變的前三天,表達了祝賀生辰之意,信末附着一段話:我所恐懼的臨到我身,我所懼怕的迎我而來。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②

她的每一封信,內容都不長,幾乎都是一些日常問候,然後在信的末尾都附了一句《聖經》上的話。

莊笙随意看了幾封信後,拿起了日記本。

兩本日記本,有一本已經寫完了,有一本還只寫了一半,他從頭翻閱。

起初的字跡有些稚嫩,日記也比較短小,而內容果然如莊笙所料,記錄的是一些日常。

比如:

09月03日  晴

今天媽媽又教我三個字,說記住了,獎勵小蛋糕。

那是媽媽自己做的蛋糕,我很喜歡。

09月12日  雨

院子裏的曼陀羅花開了,金色的花瓣很漂亮,媽媽說這是特意為我種的花,代表天生的幸運,和永不止息的幸福。

只是花開了,媽媽不許我摘,只能隔着玻璃看。

我要記下來。

11月21日  陰

那個男人來了,又跟媽媽吵架,他看我的眼神我不喜歡,他還罵媽媽,讓媽媽哭。

我不喜歡他。

12月10日  多雲

我記住了媽媽教的《搖籃曲》,那是媽媽每天在我入睡前哄我睡覺時哼的曲子。我彈了一遍,媽媽笑着,可是眼淚流了下來,她抱着我喊寶貝,說她很高興。

可是,高興,為什麽要哭呢?

我不明白。

12月27日  晴

家裏闖進來很多人,他們要把我帶走,媽媽和他們打起來,最後把他們趕跑了。

媽媽受了傷,她對我笑着說不疼,告訴我不要害怕,她會永遠陪着我,不會讓別人把我帶走,任何人都不行。

我不害怕。

……

因為記錄的內容并不多,莊笙沒花多少時間就看完了。這一本日記,記錄了三年裏發生的事情,基本都是褚初和母親相處的點滴,褚母花費極大的心思和耐力,一點一點教會兒子識字,彈琴,還有一些基本的技能。

但褚初的感情很淡薄,或者說簡單,只區分了單純的喜歡和不喜歡。而在他的日記裏,唯一喜歡的就是他的母親,不喜歡的則是那個很少出現一出現必會惹母親哭泣的男人。褚初在日記裏從不稱他“爸爸”,只用“那個男人”指代,有時候則連個指代都沒有,混在一群路人中,還是莊笙根據上下文推測出來的。

比如那次闖進家裏要将褚初帶走的一群人,其中就有褚佑民這個父親。

估計是褚母沒對兒子說這是“那個男人”,所以褚初就完全忘記了。

褚母不僅教兒子一些基本技能,還想教會他感情,雖然收效甚微,但是褚初确實在一點點改變,越來越像個正常孩子。

大概在這位無私的母親心裏,是希冀着有一天自己的孩子能夠走出她庇佑的城堡,可以自己獨立生活,可以在哪怕她不在的時候,也能安然無恙地生存下去。

她是考慮到自己有不能陪伴的那天,抱着兒子能無病無災活到老的美好企望,很早之前就為長久的未來做好準備。

她為自己的孩子考慮到了一切,唯一沒想到的是——她離開得過于早了些。

莊笙翻開第二本日記,字跡已經成熟很多,工整清秀,記錄的內容也稍微豐富了些,甚至能從中感受到寫日記的人的一些情緒——雖然很淡,但确實存在。

他不僅會在日記裏記下自己做過的事情,有時還會記錄将要做的事情,像是備忘錄一樣,用來提醒自己。

尤其是最後一篇日記,他生日的那天,日記本記錄了滿滿一整頁紙——其實在好多天前,他就已經在日記本裏提醒自己離生日還有幾天,那天他要做些什麽。

那一筆一劃認真寫下的字跡,透露着淡淡的期待,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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