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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豫朗再次遇到聞捷是整整一個星期之後。周六的傍晚,臺風過境,丁豫朗結束了加班正堵在回家的路上。丁豫朗煩躁地看着雨刷不停擺動,隐約留意到馬路右邊的公車站裏站着一個穿青色衣服的男孩。

是聞捷,是聞捷!丁豫朗還來不及探究這份狂喜的緣由,身體已經先大腦一步打開了車門,朝着車站奔過去。丁豫朗沒有傘,雖然只有幾步路,可跑到聞捷身前時肩膀也已經濕了一半,丁豫朗的聲音被雨聲幹擾,卻還是讓聞捷吓了一跳:“小聞!”

聞捷剛才一直在發呆,此刻眼前突然蹿出了個高大男人,一臉的雨水一臉的笑意,口裏還叫着自己的昵稱。聞捷張大了嘴:“是你啊。”

“回學校?”

聞捷點了點頭。

“我送你回去,上車吧。“

“不用了,我自己…“聞捷還想拒絕,手卻已經被丁豫朗拉着往雨裏跑去。丁豫朗替他打開車門,硬是把他揉進了車裏。

“我都把你車裏弄濕了。”聞捷低聲道。

丁豫朗這才注意到聞捷的衣服幾乎全部濕透,想必剛才在進入車站前已經狠狠淋過一回。丁豫朗疼愛地揉了揉他的頭,道:“有什麽關系,還不及你淋濕了讓人心疼。”

聞捷不适應這樣親密的舉動和話語,偏過頭:“我也沒關系。”

丁豫朗轉了一把方向盤,把車駛到熟悉的路上。聞捷覺察到不對,忙問:“這是要去哪裏?”

“我家。“口氣竟然很理直氣壯。

聞捷急了:“我要回學校,你剛才說過送我回學校。”

“送你回學校需要差不多一個小時,回我家只用二十分鐘。我送你回去洗個澡,換身衣服,不然要感冒的。”

聞捷争辯:“我沒那麽容易生病。”

“好了,聽我的,跟我回去換身幹淨衣服好不好?我不會做什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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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比專斷更難以拒絕,又得了這樣的保證,聞捷不再抵抗,一臉不情不願地沉默下來。

丁豫朗突然又想到了什麽,正色道:“對了,我還沒跟你說過我的名字。我叫丁豫朗,園丁的丁,猶豫的豫,晴朗的朗,丁豫朗。”

突然間這麽正式的介紹讓聞捷頗感意外,不禁好笑道:“你是不是還要跟我握手?”

“不。”丁豫朗笑道,“作為紳士,我還是更想親親你的手背。”

丁豫朗領着聞捷進了家門,丁豫朗的房子不過六十平米,裝修卻很精致,棕色的木地板大方雅致,沒有花紋的紫色窗簾,黑色金屬制的餐桌有幾分嚴肅和現代感,書桌上方懸空建了一層平臺,用一道樓梯連接地面,平臺上放了一張沙發床,四周有精致的防護欄杆。丁豫朗對這個設計頗為得意,指着沙發床道:“平時躺在那裏睡個午覺,非常惬意。”

不料聞捷興致缺缺:“我不喜歡睡上鋪。”

丁豫朗讨了個沒趣,聰明地換了個話題:“今天是幹什麽去了?”

聞捷答:“兼職。”突然間神色緊張地翻開包,掏出一本書,看到書只濕了封皮,不禁松了口氣,嘆道:“萬幸萬幸。”

“你去做兼職還帶着書?”丁豫朗覺得有趣。

“嗯。今天是我爺爺的忌日。”

丁豫朗一怔,道:“對不起。”找不出這兩件事之間的聯系。

聞捷問道:“我是要穿你的衣服嗎,衛生間在哪裏?”

“你跟我來。”丁豫朗把聞捷帶到浴室門口,又進房間翻了件自己穿着嫌小的襯衫,找出件松緊腰的褲子,拿了沒用過的毛巾,一并遞給聞捷,道:“你要是要換內褲的話我也有…”

聞捷接過衣服丢了句謝謝就立刻轉身關門,毫不留情。

丁豫朗無奈地靠在門框上,笑着沖裏面喊道:“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沒見過你這麽無情的。”等了半天沒有回音,只得轉身回到客廳。丁豫朗打開冰箱門,發現已經幾乎沒有可以做晚餐的食材,思忖着晚飯該如何解決。

沒多久聞捷就從浴室裏出來,襯衫倒是合身,就是袖子長了些,褲子套在聞捷瘦長的腿上顯得很是寬松。丁豫朗輕車熟路地接過聞捷手裏的毛巾給他擦頭發,擦完又親了親他的額頭,見聞捷并不躲閃,丁豫朗大膽地吻上他的嘴唇,剛在唇瓣上厮磨着,就被聞捷一把推開:“你說過不會做什麽的。”

“那如果我騙你的呢?”說着作勢要去解他的衣扣。

聞捷按住他的手:“我明天還有兼職。”

“所以?”

聞捷紅了臉:“上回,上回第二天很不舒服,還發燒了。”

丁豫朗笑道:“你不是說你沒那麽容易生病嗎。”看聞捷窘得說不出話來,丁豫朗不再逗弄他,問道,“你很缺錢?”

“我的生活費要自己賺。”

“要不要考慮和我在一起?我可以負擔你的生活費。”随即又解釋道,“你不要誤會,這并不是交易。我的經濟能力比你好,我願意為自己的伴侶做一些金錢上的付出,這對我而言算不上負擔。”

聞捷疑惑:“你是在跟我表白嗎。”

丁豫朗笑:“是這樣。”

“我們只見過兩次,你竟然可以說出這樣的話。”

“我甚至後悔在第一次見面時沒有跟你說。”

“你喜歡我?”

“對,我上回就告訴你了。”

聞捷沉吟了良久,說道:“付出,原諒,銘記,甚至感激,都是以愛為名義的勉為其難,也許有過心甘情願,可終究是種負擔,到頭來任誰都不會快樂。”擡頭看了看丁豫朗,“像你這樣花心的人,輕易地喜歡,不痛不癢地付出,反倒很聰明。”

這話沒有些經歷的人似乎說不出來,聞捷對人與人之間情感的态度悲觀得讓人訝異,但丁豫朗還是把重點放在了另一個問題上:“你為什麽覺得我很花心?”

“你臉上就寫着‘花心’兩個字。”

丁豫朗摸摸臉,裝作驚訝的樣子:“我照鏡子時倒沒發現。”看到聞捷皺眉,丁豫朗道,“其實我并不常去那種地方,去了也不一定就會找人。能遇到你這樣的,自然不光想只喝杯酒而已,但我在有固定伴侶的時候不會這麽做——即使是遇到你也不會。”

“啊。”聞捷突然間發現了什麽,“你剛才一直說的是伴侶,不是戀人。”

“有區別?”

“怎麽會沒有區別。”共同生活就能算伴侶,沒有愛情怎麽能算戀人?但聞捷不想再跟他糾結這兩個詞的含義,只是說道:“澡洗了,衣服也換了,我是不是可以回去了?”

丁豫朗無奈:“你呀,真是油鹽不進。我真覺得奇怪,你這樣的孩子怎麽會突然跑去那種地方,随随便便就跟不認識的人過夜?”

聞捷咬着嘴唇:“你不用知道這些。”

丁豫朗不願惹得他不高興,只好賠笑道:“好啦,折騰了半天,肚子餓了沒有?我家裏沒吃的了,小聞願不願意賞光跟我一起出去吃個晚飯?”

聞捷剛想回絕,怎料肚子不争氣,剛巧在這個時候發出一陣咕嚕聲,丁豫朗毫不客氣地笑道:“你要想拒絕,你的肚子可不答應。”聞捷的臉憋得通紅,最後也忍不住噗嗤一聲笑出來。

丁豫朗看外面的雨小了些,便拿了傘和聞捷一起出門,帶他去了自己喜歡的一家飯館,東西算不上多貴,卻也有點檔次。聞捷大概極少光臨這種地方,但絲毫沒有展現出縮手縮腳的怯态,讓丁豫朗看得愈發喜歡。從飯館出來時雨依然沒有要停的跡象,丁豫朗不喜歡濕漉漉的雨天,感嘆:“都九月份了,這估計是今年最後一個臺風。”

“下完這場雨就是秋天了?”

丁豫朗沒想到聞捷還記得第一次見面時自己說過的話,心裏很是受用,上了車後又忍不住捏了捏聞捷的手,嘆道:“我是真的喜歡你,就不能給我一個機會?”

聞捷抽回自己的手:“你這點喜歡,還沒等到秋天就沒影了。”

丁豫朗一路把聞捷送到了宿舍樓下,分別前聞捷開口向丁豫朗要手機號,丁豫朗突然一喜:“你改主意了?”

“我是要還你的衣服。”

“哦。”丁豫朗摸摸鼻子,“我倒寧可你留着。”

聞捷從背包裏翻出手機要記下號碼,不留神從包裏掉出來個錢包,錢包是兩折的款式,掉出來時剛好被打開了。丁豫朗俯下身去幫他撿起來,看到錢包裏夾着一張照片,是聞捷和一個女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聞捷大約只有十五六歲,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看着有些稚氣。照片上的女孩和聞捷差不多的年紀,圓臉大眼睛,笑得甜美嬌憨。丁豫朗沒有多問便把錢包遞給了聞捷,看他記下自己的手機號碼,深情道:“我會一直等你的電話。”

聞捷皺眉:“你真應該多給我件外套穿,我都快要冷死了。”

丁豫朗哈哈大笑,對他的諷刺不以為意,趁機又親了親他的耳朵,道:“回去好好休息吧,晚安。”

聞捷猶豫了一下,也道了聲晚安,打開車門跑進了宿舍樓。

丁豫朗遇到紅燈停下車,利用這點閑暇又想起聞捷。本來還在為錯失了這個男孩頗有些遺憾,沒想到今天竟然又遇見他,實在天作奇緣。半路把他劫回家自然心存不軌,雖然到頭來連好好親一下都不能,但至少有了個再次見面的機會,況且聞捷連宿舍樓都暴露了,哪天心血來潮可以到樓下堵着,大不了在那堵一天,還怕見不到他?丁豫朗搖了搖頭,暗笑自己的幼稚。不知聞捷什麽時候會聯系自己,是下個周六?那天是不是又會下雨?送回來的衣服也會沾上聞捷身上清新好聞的味道嗎?丁豫朗想着想着竟有些心猿意馬起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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