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Chapter 28

陽光正明媚,海浪溫柔的拍打着金黃色的沙灘,柔軟的沙灘上被布置的像是海上派對一樣氣派。

不遠處的三層別墅內,雲朝朝蒙着頭正在睡覺,突然被葉嘉嘉的大嗓門叫醒:“朝朝,快起來,你今天結婚!”

葉嘉嘉已經換好了伴娘服,掀開雲朝朝的被子,硬生生的拉起正在熟睡的雲朝朝。

雲朝朝被驚醒,她困意朦胧,還沒睡醒,嬌嗔道:“我好困啊,能不能先不結?”

葉嘉嘉毫不客氣的把雲朝朝從床上拽了起來:“?你說什麽胡話呢,今天可是你的大喜日子,趕快給我起來!”

洗漱,化妝,穿婚紗,一套流程結束,雲朝朝還眯着眼睛,她很困,因為昨晚她很晚才睡,剛要睡着就被葉嘉嘉叫醒去結婚。

葉嘉嘉幫雲朝朝捏了捏肩膀:“親愛的,快精神一點,新郎已經在外面等着了。”

只聽司儀宣讀完誓詞後,随之音樂響起,鋼琴師彈奏的婚禮進行曲點亮了整個沙灘。

雲爸爸挽着雲朝朝的手,慢慢的走上了紅毯。

整個婚禮場景都是葉嘉嘉指導讓人布置的,她知道雲朝朝喜歡什麽樣的。

雲朝朝一身拖尾婚紗緩緩走來,吸引了在做的所有人。

直到走到林暮面前,雲爸爸才樂呵呵的把雲朝朝交給林暮。

司儀:“林暮先生,無論生老病死,貧窮富貴,疾病或健康,你都願意陪伴雲朝朝女士度過一生,不離不棄生死相依嗎?”

林暮:“我願意。”

司儀:“雲朝朝女士無論生老病死,貧窮富貴,疾病或健康,你都願意陪伴林暮先生度過一生,不離不棄生死相依嗎?”

雲朝朝:“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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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儀:“請兩位新人交換戒指。”

宋浔和葉嘉嘉分別打開戒指盒子,待雲朝朝和林暮換好戒指後,司儀說:“現在,新郎可以吻新娘了。”

林暮摟住雲朝朝纖細的小腰,剛想俯身親去,卻被雲朝朝躲開了。

林暮詫異的看着雲朝朝。

雲朝朝笑了笑:“親額頭。”

林暮:“為什麽?”

他想親嘴。

雲朝朝抿嘴笑了笑:“從今天開始,你我二人就正式結為兄弟,以後我就是你大哥,你是我二弟,好兄弟只能親額頭!”

林暮微微皺着一下眉頭:“你說什麽?兄弟???”

雲朝朝點頭。

說罷,林暮一口吻上了雲朝朝的唇,誰要跟你當兄弟。

賓客們坐在臺下,紛紛鼓掌。

司儀:“接下來到了扔捧花的時刻了,接到捧花的人即将成為下一個擁有幸福的人!”

一聽到扔捧花,所有的未婚男性女性都站到臺前,等待着雲朝朝手裏的捧花。

雲朝朝背對着衆人,把捧花向後扔,所有人都在搶,最終…捧花扔到了夏音手。

衆人回頭,見夏音站在後面抱着捧花,還一臉震驚的樣子。

雲朝朝看見是夏音接到了捧花,急忙拍手叫好。

夏音淡笑,接到捧花的她很驚喜但也很期待。

只見宋浔從一旁走到夏音身邊,單膝跪地,拿出鑽戒對着夏音:“夏音,我喜歡你,你願意嫁給我嗎?”

夏音驚喜的看着宋浔,她眼眶濕潤着,她追尋了七年的感情沒有得到回複,她也釋然了,或許她一直追尋的人根本不是适合她的人。

看着真誠的宋浔,夏音笑了,和宋浔認識的時間不是很長,但就在那短短的幾個月裏,宋浔卻成為了最了解她,最關心她的人。

或許這就是愛情吧,不管對方是什麽樣子,他的心全部都在你身上,才是真愛吧。

夏音笑着伸出手,等待着宋浔給她戴上戒指:“我願意。”

宋浔其實已經做好了失敗的準備,但他還是想試試看,他驚喜的拿出戒指給夏音戴上,随後起身一把抱住夏音。

雲朝朝看着這一幕,很欣慰。

有情人終成眷屬,或許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

……

時間飛快,五年後,雲朝朝已經成為了時代華納的編輯部總監,她下班回家後,見屋內一團亂,她深呼出一口氣,大聲的喊道:“林辭晚,林念安,你們兩個給我過來!!!”

五歲的林辭晚拉着林念安的小手,灰溜溜的走到雲朝朝勉強,低着頭不敢說話。

雲朝朝扶額,指着地上一團亂的玩具和書本說:“你們兩個真是一天都不會讓我消停,我剛下班就要收拾你們兩個的殘局,林辭晚,你身為姐姐怎麽能帶着弟弟瞎胡鬧呢?你們都已經五歲了,該懂事了,罰你們一周不許看動畫片,不許吃零食!”

話音剛落,林暮揉了揉眼睛從房間裏走了出來,他迷迷糊糊的走到客廳,說:“老婆,你喊什麽呢?誰又惹你生氣了?”

見到林暮在家,雲朝朝更生氣了,她一股火氣上來,咬着牙:“林暮你在家怎麽不管管孩子?你看他們兩個把客廳弄成什麽樣了,我不管,你來收拾,半個小時收拾不完你自己看着辦!”

林暮眨了眨眼睛,示意讓兩個孩子趕快逃離現場,林辭晚和林念安很懂林暮的信號,急忙跑回自己的房間。

林暮笑嘻嘻的把雲朝朝抱到了沙發上,給她倒了一杯水:“老婆,別生氣,喝點熱水消消氣,我這就收拾嘻嘻~”

雲朝朝白了一眼林暮,不語。

……

很普通的小短篇,故事設定來源于我現實生活中的一個好朋友,倆人青梅竹馬,後來上大學男生出國了,女生也一直喜歡着他,雙向暗戀挺好的,她們現在在一個三線城市穩定的生活着,很惬意,很穩定,也很幸福…孩子長得特像爸爸!

人物獨白

雲朝朝:我叫雲朝朝,二十五歲,是時代華納編輯部的記者編輯,我和林暮認識二十五年了,我出生的時候他才兩歲,那時候我們的父母就已經把我們的名字取好了,聽林媽媽說,這個名字是她最喜歡的一句詩詞“朝朝暮暮,爾爾辭晚,碎碎念安安。”

我高三那會兒,林暮上大二,問我是從什麽時候開始喜歡林暮的,可能是從高一的時候吧,那是情窦初開,林暮是我們學校所有女生都喜歡的男神校草,我一開始以為我只是跟風才喜歡林暮的,直到林暮上了大學,我發現沒有她在我身邊的日子,很難熬,那個時候我每天都在想他,最期盼的就是周末或者節假日林暮房價回家能跟他見上一面。

我怕不能跟林暮考上同一所大學,所以那段時間我努力學習,打算高考結束向林暮表白,于是我做到了,但是我沒想到林暮還沒有給我回應就出國了,我一直以為他是為了躲我才選擇出國的,那段時間我整日無精打采,以為他不喜歡我,我很好面子,因為沒有得到回應所以對了被拒絕的號,便不敢再見林暮。

他出國的第一年,過年的時候回來過一次,也來找過我,我因為沒過去那個坎,所以躲着林暮不見,再後來聽說他讀了研,便再也沒有回來,後來我畢業了,去了時代華納,工作了三年,做出了一番小成績,也遇到了剛回國的林暮,我沒想到這麽多年沒見他變得這麽優秀,也對,上學的時候他就很優秀。

讓我意外的是,他變了很多,變得愛說話了,愛開玩笑了,但是依然還存留着當年上學時候的影子。我以為他在國外有了女朋友,或者交過很多女朋友,他一直拿我開玩笑我沒有在意,七年沒見了,問我還喜歡不喜歡她,我真的不知道,或許我還喜歡,只是不敢面對自己的內心了。

直到他跟我說清當年為什麽離開,我才解開心裏的疙瘩,那時我确定我還喜歡他,後來我們結婚了,還生了一對龍鳳胎,能嫁給林暮,我很幸福,又或許,從我們剛出生,命運就被緊緊的連在一起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林暮:我叫林暮,二十七歲,CK集團總裁,我有一個喜歡了二十五年的女孩,她叫雲朝朝,是我的青梅竹馬,她剛出生的時候,軟軟的,小小的,特別可愛,我記得那時候我媽媽跟我說“林暮,朝朝以後就是你的妹妹了,你一定要對她好。”

小學的時候我才知道兩家父母給我們定了娃娃親,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娃娃親是什麽意思,直到初中,那時意氣風發,我也漸漸有了小男子漢的樣子,開始學會保護雲朝朝了,也一直把她是我未婚妻的事情放在心裏,我喜歡她,或許是從她出生的那一刻,或許是某個瞬間或者信念。

我原本打算再雲朝朝高考結束後跟她表白,但是我卻收到了出國做交換生的消息,出國和雲朝朝我糾結了許久,雲朝朝高考之前,我看見她班級的一個男孩子跟她告白,我以為雲朝朝喜歡的是那個男孩子,以為自己沒機會了,便同意了出國留學,誰知道高考結束後,雲朝朝竟然跟我表白了,那一刻我很驚訝,以為自己聽錯了,但是我已經簽了意向書,沒有反悔的機會了,只能硬着頭皮去美國,大三寒假我回來過一次,去找過雲朝朝,她不在,我知道她不願意見我,大四我沒有回家,因為被保研了,直接留校複習讀研,之後因為學業又在創業,所以一直沒時間回去。

在國外的那七年,我沒日沒夜都在四年雲朝朝,晚上睡不着總是能幻想我們一起開心快樂的畫面。

七年很煎熬,我終于開通了國內的業務,把總公司挪到了南州,可以大張旗鼓的回去并且告白。

但是我發現雲朝朝對我的态度有一點點冷淡,或許是因為太久沒見面了所以有點生疏了,不過沒關系,我不會放棄的。

直到我們解開了誤會,她願意和我在一起,也願意嫁給我…

現在的我們很幸福。

夏音:我叫夏音,27歲,是一個商業女強人。我和林暮是大學同學,一起被送到美國當交換生,林暮他很優秀,我相信沒有一個女孩會不喜歡他的。

當然,我也不例外,我們剛到美國,誰也不認識,只能互相幫助,互相學習,後來他考上了研究生,我為了他也考了研究生。

我們在工作上和學習上都很聊得來,也很欣賞對方,他創業的時候我一直在陪着他,幫處理很多事情,我們一起在國外度過了七年,我很喜歡他,也很了解他。

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他在國內有一個未婚妻,那是他喜歡了很多年的女孩,我曾經想過要拆散他們,但是我發現不喜歡我的人,無論我怎麽做,他都不可能喜歡我。

我很傷心,也很絕望,我用七年的時間去喜歡一個人,可他卻從來沒有正眼看過我。或許我們的命中根本就沒有緣分吧,後來我遇見了宋浔,我們認識的時間并不長,但他仿佛一眼就能看透我,知道我想要什麽。

他對我很好,很關心我,我也看得出來,他喜歡我,但心裏的那個位置,還被林暮站着,我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忘掉林暮,所以我不敢輕易給宋浔答複。

直到後來,我看到雲朝朝和林暮那麽相愛,我才真正的放下林暮,當我回過頭的時候,我發現宋浔一直都站在我的身後。真正愛你的人會無條件的陪伴你,支持你,那日在雲朝朝和林暮的婚禮上,宋浔向我求婚了,要問我有多愛他,我不知道,或許沒有像我愛林暮那麽深,但是我知道宋浔是真心愛我,并且對我好的人。

宋浔:我叫宋浔,二十八歲,在美國讀的大學,我從小就對氣味很敏感,也很喜歡研究各種香味,後來我成為了一名調香師,在美國跟很多大師學習過制香的技術,後來我參加了一個比賽,認識了林暮,我們一拍即合成為了很好的兄弟,後來我回國開了工作室,林暮還在美國忙着他的公司,不到幾個月,聽說林暮回國了,還上了新聞。我很高興他能回來。

通過林木,我認識了那個對的人,她叫夏音,在外人看來她是一個女強人,但是她在我眼裏其實就是一個需要被愛被保護的小女人。

我對她一見鐘情,便開始瘋狂的追求她,但她好像并不喜歡我,我沒有放棄,反而是一直默默的守護在她的身後,因為我知道,只要堅持,她就一定能看見我。

我相信命運,也相信緣分,見到夏音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是我想要保護的人。果然,只要堅持,就一定會得到結果,我向她求婚的那一刻,我已經做好了被他她絕的心理準備,但是我沒有想到她竟然答應我了,我很驚喜,也很驚訝。

我會用我的一生去愛她,把我最好的東西都留給她,因為她值得。

//////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感謝相遇。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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