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殘陽裏的小城姑娘

而在翌日清晨的深城。

這已經是陳之華兩周來換的第十個住處。

從酒店到私人公館,從私人公館到地下接頭點。

此前他為了防備國內警方的眼線,幾乎從不在一個地方停留超過一夜。

直到最近黃玉的身體惡化,他才不得不暫時“安頓”下來,搬到這間位于郊區的私人別墅。

只好在還有跟随回國的白骨等一衆心腹,時刻喬裝成普通住戶和安保人員在附近時刻盯梢,他才算是勉強心安。

住到第四天。

他又如舊起了個大早。

卻是足足兩個小時後,才大汗淋漓從健身房出來:雖已是五十有五的年紀,如今光/裸着上身,卻仍舊看得出一身肌肉紮實。

“華叔。”

比較起來,反倒是一旁陪練的白骨氣喘籲籲。

緩了好半天,又問:“我叫人送早飯過來?”

“嗯。”

他點點頭。

然而白骨轉身正要走,卻又被他叫住。

陳之華問:“之前讓你準備的東西怎麽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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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骨看他臉色,瞬間回過意來。

表示已經讓人去辦,估計明天就能到手。

陳之華這才放心。

又不忘叮囑:“但記得,微型是微型,效果絕對不能弱。”

“我明白,華叔。”

一番心照不宣的交談過後。

陳之華上樓去叫黃玉起床。

等到再下來,白骨已識相的提前離開。

只餐桌上放着豐盛的早餐,中式西式應有盡有。

他心情好,又主動拿了幹淨碗筷來,親自給黃玉添粥。

“阿玉,我聽你昨天夜裏老咳嗽。先喝點清淡的,回頭我再讓人找個廚師過來,給你煮點潤肺的雪梨湯。”

他語氣極盡溫柔。

言談間,亦無需黃玉有任何回應。

只擱下粥碗,又伸出手、愛憐地摸了摸“妻子”那失去光澤的一頭烏發。

“才染了多久?”陳之華說,“你看,這會兒又有白頭發了。”

“……”

“你就是整天煩惱太多,所以才總是生病。”

“……”

“還是你不喜歡這裏?你覺得孤獨,想要女兒回來陪你對不對?”

他說再多都好。

黃玉卻始終不願答話,只一個勁低頭喝粥。

然而。

才喝了沒幾口,粥碗又被人扣住。

緊接着,瓷碗便被強硬地從她手裏奪走。

“阿玉。”

陳之華說:“我很不喜歡你現在的樣子。”

仿佛剛才的溫情亦只不過是轉瞬的錯覺。

他再開口,語氣裏已然帶上十足的警告意味:“我說過,如果你和我的心不齊,是帶不回來女兒的。你不為我就算了,難道也不為我們這個家考慮?”

黃玉聞言,無助地閉上眼睛。

只有心神俱疲。

……已經五年了。

她想。

五年來,有無數次,她幾乎都忍不住要提醒面前這個俨然瘋魔的男人——那根本不是你的女兒。

甚至于這一點都不用她提醒。

在陳之華身邊,已有不少人看出端倪,其中就包括那個對他忠心耿耿的白骨。

遲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跑,白骨等人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人探訪她的過去。

太多懷疑的理由,他們疑心漸起。

于是無數次地建議陳之華去做親子鑒定。

然而,陳之華卻一口咬定,遲雪只有可能是他的女兒,是他親眼所見。

他拒絕去做親子鑒定。

也嚴厲警告,不許任何人在未經他允許的情況下做“多餘的事”。

關于血緣的紛争,由此只能不了了之。

黃玉卻無從得知,陳之華究竟是因為知道真相所以回避,還是喜歡這樣自己欺騙自己的把戲。

只有無數個午夜夢回,她在噩夢中驟然轉醒,卻發現枕邊人依舊未睡。

黑夜中,一雙冷幽幽的眼睛靜靜盯着自己。

【阿玉。】

那時他說——沒來由地,只是突然開啓了某個久違的話題,他說:【從十六歲開始,我心裏就想着,有一天我會娶你。】

十六歲,陳之華還未混出什麽名頭,只是永常路一帶、某個“老大”身邊的小跟班而已。

而黃玉亦家貧,彼時早早便辍了學。

為了補貼家用,整日在路邊做珠串和小飾品賣錢。

後來。

便如一切狗血的時代愛情故事的開始。

她湊不出混混頭子逼交的保護費,被當街拖到小巷。

一旁的攤販明明都看着,卻都不敢惹事,不敢出聲、更別提救援幫助。

她驚慌間厲聲喊叫,拼命掙紮,卻仍舊推不開身前兇神惡煞的男人。

原以為自己一生的清白就交代在此。

絕望之際,男人卻忽然停住動作。

繼而不敢置信地捂住腦袋回頭。

“陳之華——!”

下一秒,男人高聲痛罵道:“你他/娘的臭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膽了!”

她吓得一動不敢動,擡起頭去,見那少年逆光站着。手裏豁口的啤酒瓶,“滴滴答答”往下滴血。

他卻依舊面不改色,

只當機立斷趕開幾個上前來圍攻的小混混,一聲“跟我走”,便彎腰拽起衣衫不整的黃玉。

兩人向着小巷深處奪路狂奔。

小巷七彎八繞,身後的人罵聲不停。

一路雞飛狗跳。

——但,盡管很多年後,他們已然反目成仇,兩看生厭。

黃玉還是忍不住,會很偶然地夢到這一天:想起那天的風,那天的路,那天的人。

想起狂風刮得她頭發亂舞、睜不開眼,旁邊的少年卻像是沐浴在光裏——他緊攥着她的手臂,把俗世的一切抛在身後,只對她說:“跟我走。”

她就真的跟他走了。

可是以後該怎麽辦呢?

他們後來靠躲在垃圾桶裏避開追捕的人群。

她卻來不及松口氣,又開始擔心,說今天雖然逃了,以後這些人還會來的。

那時的她,還不知道眼前的少年亦是“那些人”中的一員。

甚至是第一次,從旁人口中得知這個少年的名字。

“陳之華”。

在此之前,她對他卻實在沒什麽印象。

只記得他每周都會來買一只手串,然後靜靜坐在旁邊看她串珠——是個十足的怪人。

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雖不算俊美,卻清瘦而幹淨,聞言,靜靜垂眼看她。

半晌,擡手摘去了她發梢不小心沾上的落葉。

“我會解決。”

他說。

她卻并不知道他具體是怎麽“解決”的。

只知道他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再出現,而那群人也沒再來找過她的麻煩,甚至收保護費、每每都有意跳開她。

直到兩個月後。

她才又一次看見他。

只不過這次,他不再是跟在別人身後亦步亦趨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趨地跟着他。

一群人烏泱泱湧來她的小攤,少年伸出手,如舊讓她做一只珠串,而後坐在小板凳上——長手長腳無處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繩結。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卻不接。

兀自給了兩倍的錢放在攤上,又輕聲說:“送給你的。”

随即轉身離去。

從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來,每周卻都只待那麽一會兒。

一整條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聲最重,他卻總含糊不給個說法。她氣惱間,潑辣的勁上來——也許亦有幾分羞怯,于是有日,終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門去。

那少年獨自一人住間破爛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給她開門。

她卻不繞彎子,站在門口,開門見山便問他:“你什麽意思?”

“什麽什麽意思。”

“你是不是——”

“喜歡你?”

“……”

陳之華搶了她的“臺詞”。

見她愣住,卻又突然笑了。

這還是她第一次看見他笑。

他笑起來,不似平日裏的冷冷清清還帶點匪氣,反倒有些可愛——也許是因那兩顆笑起來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過神來。

“是。”

而後卻聽見他說:“……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邊境小城,龍蛇混雜。

各種思潮、學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則是底層的地盤拼殺。

陳之華出身貧家,少時受慣了窮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沒三年,便闖出了些名頭。

而黃玉之所以知道他闖出了名堂——則是因為到後來,她無論走到哪。

路邊那些無所事事的社會青年,大多都會過來跟她打聲招呼,規規矩矩喊聲“華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後來的淡然以對,陳之華見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摟在懷裏,說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說等他賺更多錢,就過來她家裏正式提親。

“我要買樓、買地,讓你除了做阿嫂,還做富貴婆。”

他說。

“阿玉,從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發過誓,只要有我一口飯吃,我絕不讓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總不遂人願。

那之後沒多久,陳之華便因組織械鬥,被人舉報故意傷害罪而被捕入獄。

她惶惶不可終日,想聯系他又沒有門道,只等到他托人傳信給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裏人卻等不起——因她還有個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禮。

在那年頭,女孩十八九便嫁人是常事。

何況她早早辍學,本來也沒有別的牽挂。于是沒多久,家人便做主給她找了門“好親事”,要她嫁給鄰鎮做藥草生意的富商。

她被關在家裏出不去,關得萬念俱灰。

然而,真等到了訂婚那天,一群人拖着當時的“三大件”——冰箱、洗衣機、電視機,喜慶的紅被褥、紅棉襖,甚至開了一輛挂着大紅花的婚車進了她家院子。

父母開心都來不及,卻看他們緊跟着從車上拽下來個鼻青臉腫的男人。

這個男人正是她本來的“未婚夫”。

而這群人,又嬉皮笑臉喊她:“華嫂,訂婚啊?訂婚怎麽不喊我們來吃酒?”

父母吓得臉上血色盡失。

收了東西,從此再不敢提讓她嫁人的事。

一直等到三年後,陳之華出獄。

秋風蕭瑟的天裏。

他出獄的第一件事,就是領着她去結婚、領證。

聘禮好幾車,紮紮實實堆滿了她家的小院。

她不知道他哪裏來的那麽多錢。

他卻叫她不用擔心,盡管收下。

“因為你等了我這麽久。”

他說。

他分明在笑。

表情卻是她那時察覺不到的冷。

“這是你應得的——你沒有跟人跑掉,沒有像我那個媽一樣。所以,阿玉,這都是你應得的。”

她那時年紀太小,只以為這是愛的表現。

後來的婚紗照上。

她燙着時興的波浪卷,鬓邊紮着一只紅緞花。

在一群人的簇擁之中,亦獨獨挽着身邊清瘦的新郎,向鏡頭笑得由衷燦爛。

那時她的确是幸福的。

那時,她也以為所有的故事本該都在這裏畫下标準的完美句號。

正如小說話本裏,從來都只寫王子公主排除萬難幸福生活在一起,卻從不寫他們所謂生活的本意。

她多想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便可以不用面對三年牢獄生活對他的改變,不用面對他的多疑和喜怒無常——那些争吵發展到最後,為了綁住她在身邊,他甚至逼迫她去碰毒/品,要她以“共沉淪”來做獲取他信任的唯一籌碼。

她以死相逼和他分手,可是沒多久,他又來求和。

他說其實他在監獄裏已向警方投誠;

說他做這些事只是為了讓上頭的老大相信他的忠心,為了“打入敵人內部”。

說只有他連家人都能拉下水,那些所謂的“老大”才會給予信任,才肯把生意給他做,他才能提供更多更詳細的名單給上級——說他早已是好人,說他未來會陪她去戒毒。

她還是太年輕。

結婚數年,也不過才二十多歲,因此輕易便相信他的鬼話。

後來,甚至還作為“線人”,心甘情願以一個情婦而不是妻子的名頭,去和那些所謂的“太太幫”打交道。

她不知道自己成為了他同時迷惑老大和警方的工具。以為自己在做好事,卻逐漸在毒和欲的拉扯下越陷越深。

等到反應過來自己已經再離不開,等到反應過來自己已經成了罪惡的幫兇,已經全都來不及。

她只能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他腳邊。

她說求你放我走。

他卻平靜地對她說:“可是你是我老婆啊。”

他說:“難道你不想跟我同患難嗎?還是你只能同甘不能共苦?阿玉,你什麽時候變成這樣?”

回憶至此,她總每每從噩夢中驚醒。

亦從來都想不明白。

他到底是愛她還是恨她?

如果恨她,何必娶她。

如果愛她,又何必拉她一起被世人唾棄?

然而。

許多年後的這個深夜。

這個牽累她一生,糾纏她一生的男人,卻只幽幽地望着她,輕聲說:【我一直想要和你有一個完整的家,想要和你永遠都不分開——哪怕是下地獄,阿玉,只要有你和我在一起,我都覺得坦然。我問心無愧。】

……騙子。

【這個世界上只有你永遠不會背叛我。】

他說。

【我們的女兒,我一定要把她帶回來,只有這樣我們的家才是完整的。她是年輕的你——只要她還是,這就夠了。】

他的心裏總有一個抓不住的執念。

黃玉卻恍惚覺得,自己喉口仿似含着一口血。

在那一夜,在這個早晨。

她看着面前似癫若狂的男人,真相混在血中,堵住喉口。

她卻只有最後的力氣,仍然嘶聲的,最後一遍說:“你已經害過一個我,為什麽……還要害另一個?”

她說你放過遲雪吧。

“你可以走的,你明知道現在的情況,你這樣去也是自投羅網——所以你就這樣跑吧,好不好?出國去,我也認命了,我跟着你,你不要去害她了——”

“怎麽會?”

然而陳之華仍然微笑着打斷她。

“我不僅要把女兒帶回來,我還要保下那個五成的合同,只要她還在我們手裏,姓葉的就不敢亂來……他們以為是引我入局,但其實,自投羅網的明明是他們才對。”

“阿玉,這一次,如果贏的不是我,我也要個兩敗俱傷的結局,誰也別想好過。”

黃玉一愣。

不知他說的兩敗俱傷是怎麽個兩敗俱傷法。

陳之華卻又俯下身來,在她耳邊說了些什麽。

短短兩句話而已。

她不敢置信地擡頭,男人仍然微笑着看她,說你知道警察最怕的是什麽,是殃及池魚,他們不敢賭——但是我可以。所以,我會贏。

下一秒。

卻仿佛掐準時間一般,他放在桌上的手機驟然響起。

他當着黃玉的面接起那個電話。

表情從平靜,到掩不住的驚喜,最後似笑非笑。

“哦——”

末了,他拉長尾音。

“南生,小雪在你那裏?……那也好,”他微笑,“她在你身邊嗎?讓她接個電話?”

那頭沉默半晌。

但他卻極有耐心,似乎篤定最後一切将如他所言。

末了,果然。

“……喂?”

幾分鐘後,一道熟悉的女聲響起。

盡管僅僅是一個簡單的音節,沒有後文。

然而陳之華的笑意仍然漸濃,又伸手,安撫着黃玉因恐懼而不住顫抖的手背。

“小雪。”

他說:“在外面玩得開心嗎?——爸爸媽媽可還一直擔心你……你好好休息,好嗎?過兩天,我們就會來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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