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從前如此,以後如是

次日一早。

遲雪和解凜趕到民政局。

想來結婚的決定雖倉促,“好在”他們預約的日子顯然也不是什麽非此不可的黃道吉日,排隊的人看着不多,倒省了擠破腦袋排隊的時間。

而方雅薇帶着約定好的化妝和攝影團隊,亦早已準時在門口等着和他們彙合。

“遲雪,這呢,這——”

遠遠看見兩人走來,昔日的八卦大王一派熱情地揮手。

一旁的攝影師卻“嗅覺靈敏”,聞言,當即端起相機,拍下了這對準新人共舉一把傘、冒着細雨小跑而來的身影:

傘柄在男人手裏,卻無聲間傾斜到身旁;

于是女人在傘下被遮得嚴嚴實實,只他襯衣濕了半邊肩、還猶然不覺,怕斜風細雨沾濕她額發,又只手護在她額前。

旁邊路過一對情侶,女孩忽回頭看,指着他們對自己男友小聲私語。

“你朋友還真挺帥的。”

而攝影師翻着照片,亦忍不住感慨,順手把相機遞給方雅薇看。

“那可不。”

方雅薇便又笑笑:“說了他們男帥女美很般配吧?”

但事實上。

解凜其實一直很少穿白襯衣黑西褲這樣過分正式的衣服,總覺得束手束腳“伸展”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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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真給遲雪一大清早勸着“扮”起來——人要衣裝,衣架子有衣架子的穿法,卻又活似旁人拍照拉過腿,肩闊腿長的。

他大概本就尤其适合這樣的裝扮。

遲雪出門前,甚至還有模有樣給他做了發型。

雖然也不過就是拿吹風機胡亂吹一通,但寒風卻陰差陽錯給做了二次定型。

一路走來,實在引得不少人回頭。

而遲雪不知是不是為了配合他的白襯衣,這天穿得亦格外素淨。

身上只一件長款的米色毛衣配兩層底的白色雪紡裙,踩着一雙四五厘米的淺色系高跟鞋,一路踏得水花四濺。

這衣服……也就還好她瘦。

方雅薇想。

穿最顯胖的顏色,在遲雪身上,仍舊是空蕩蕩的輕盈,腰肢不盈一握。

裙底搖擺間,露出的一截腳踝雪白——連方雅薇都看得直羨慕她皮膚。只可惜,她旁邊的“鋼鐵直男”卻很顯然不懂欣賞。

等兩人走到近了,方雅薇還聽見他們說話。

“這種天氣怎麽能不穿襪子。”

解凜說:“會很容易感冒。”

遲雪卻唯有嘆氣:“我都說穿了、穿了,不信你摸摸。”

“……?”

“這個叫……哎呀,解凜,跟你說了你也不懂。”

方雅薇聽牆角聽得忍俊不禁。

然而,等兩人走到面前,老同學之間簡單地寒暄過後。

她沒說兩句,卻又忽然緊盯着遲雪的臉。

盯得遲雪一臉茫然,下意識擡頭去看解凜。

下一秒,卻直接被滿臉無奈的方大小姐握住了肩。

“我的姑奶奶。”

方雅薇忍不住感慨:“還好我早有預見帶了化妝師——來領證诶,來領證,你連妝都不化一個?”

“我……有、有點沒經驗。”

她這才被提醒着反應過來。

有些不好意思,只得沖着方雅薇笑:“也很久、我都沒機會化妝了。化妝品都還是昨天臨時去買的,我還以為,拍這個照片和拍身份證一樣,是不能化妝的——”

“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吧,”而方雅薇聽得直嘆氣,“反正我拍身份證照片的時候,該有的什麽口紅眉毛之類的一樣沒少。”

“……诶?”

我們的“土包子”遲雪小姐還來不及表示驚訝。

旁邊年輕的化妝師姑娘已然在方雅薇的安排下上前來。

解凜這時倒是自覺給人讓了路——遲雪遂僵硬地坐在民政局大廳的長椅上,久違地任人往臉上“妝點”。

粉底眼影這麽一通招呼下來,等她閉眼再睜眼。

卻見解凜似乎和方雅薇說了什麽,轉身又撐着傘出了門。

等到他回來,遲雪已被方雅薇和化妝師、攝影師等一衆人圍在中間。

方雅薇說你的臉真的好适合上妝,化妝師誇她皮膚好。

攝影師舉着相機連按幾下快門。卻不知是誰先注意到解凜回來,又忙起哄似的把他拉到她跟前,問說:“是不是很漂亮?這個妝很适合遲雪吧?”

有嗎?

遲雪有些不自在地捧着臉。

心裏卻也期待他的回答,是以兩眼盈盈地看着他:

焉知她往日裏的臉總是寡淡的。

因素面朝天,因不大愛做表情,總顯得清冷孤零。

化妝師大抵也知她氣質如此,因此并沒有做太多繁瑣“工序”,只描描畫畫,給她添了兩頰飛霞,添了眼尾流朱,添了唇瓣淡淡血色。

卻恰如一點紅墨落了清水。

暈染開,她整個人亦倏然便熠熠生輝起來。

在這一點上,或許方雅薇說得對——如宣紙适合潑墨,她亦是張極适合化妝的臉。

可解凜卻只是靜靜地看着她。

好像沒有誇獎,亦沒有驚訝。

遲雪見狀,難免有些失落。

只又小聲問他:“是不是覺得看不習慣?”

話雖如此,女孩子愛美的心情卻難免別扭。

眼見得氣氛似乎在自己的起哄下變得詭異,方雅薇忙跳出來打圓場。

不料場面話還沒說出口。

——解凜卻又突然笑了。

将手裏的傘和提着的牛皮紙袋放在一旁,他蹲下身,與坐在長椅上的遲雪平視,輕輕握住了她的手。

“很好看。”

他說。

遲雪一愣。

低下頭,又看見那點淺褐色的、小小的痣,藏在他的右眼眼尾。眼睫撲扇,時隐時現。

那一眼——莫名地,她卻忽然想起小時看過的書。

想起書裏的孩子問作者,什麽是潔白。

而那作者回答說。

【将來有一天,你愛上一個人。】

這一刻,他亦只是定定望着她。

【……而他也愛上你。】

那個紮着兩只長長的黑辮子,戴着眼鏡,卻藏不住圓溜溜水靈靈一雙眼的女孩。恍惚仍坐在時間的盡頭,窗邊的座位,等待着他說出這句話。

遲來很久的這句話。

從那一刻到現在。

這個姑娘始終留在他心裏。

從前如此,以後如是。

【從他看你的眼神裏流露出來的,就是真正的潔白。】

“遲雪,”他說,“你真的很漂亮——一直一直,在我心裏,一直都很漂亮。”

這便是他搜腸刮肚,最真摯的贊美了。

而這一秒,亦被長留于相機的底片中。

鏡頭對焦。

女孩右手捂住臉。

擦擦這邊、又輕捂這邊,小心翼翼的姿态,似乎唯恐碰髒了來之不易的妝容。

可盡管她眼睛紅紅,鼻子亦紅,笑起來仍然那樣美。

讓人一望相片即知。

她嫁給了對的人。

于是。

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上簽字的那一刻;

肩靠着肩,頭并着頭,留下結婚證上紅底相片的那一刻;

頒證廳裏,她披上白紗、整理頭發的那一刻;

他紅着眼望她那一刻——

每一張。

每一刻。

鏡頭記錄下了這平凡卻溫柔的人世一天。

只是,後來方雅薇卻仍然忍不住問攝影師,說那天辛苦拍了那麽多張照片,好多感人的瞬間,怎麽整理到最後,竟然把一張構圖最簡單的當成了封面。

她弦外之音,有小小的責難意味。

電話另一頭。

攝影師卻笑着反問:“你覺得構圖最簡單嗎?但我覺得這張照片,一百張接吻或者擁抱都比不上。”

而那張被他選作封面的照片,其實只是一張遠景。

那時他們已離開民政局,和那對新婚夫妻在門口分開。

他和化妝師張張正聊天,說着說着,張張——今天莫名其妙也被氣氛感染到而哭了好多次的小女孩,又哽咽着指了指他身後,說:“你看。”

于是,只那一眼。

或許是因攝影師的靈敏嗅覺。

又或者是奇怪的共情在作祟。

讓他在那一刻,舉起相機,拍下了那張最最難得的相片:

遠處的樹下,牛皮紙袋裏的包裝盒被放在一旁。

遲雪站着,舉着傘,傘卻以一種“顧人不顧己”的姿态往前遞。

她自己濕了半邊肩膀也渾然不覺,手虛虛按着蹲在面前的解凜的肩。

而他低着頭,手裏拿着一只長筒雪地靴,正準備給她換上。

長筒靴是白色。

但笨重得并不好看,很是直男的審美。

唯一的優點,大概只有,可以剛剛好遮住她裙下蓋不住的一截腳踝。

嗯……

醜是醜了點。

但是,老了之後,大概也許不會因愛美而被老寒腿折磨吧。

“我拍過很多架勢很大、氣氛很足的婚紗照,領證也跟拍過很多次,”攝影師說,“老實說,這種姿勢我都故意安排很多次啦——但是莫名其妙,就是覺得,這張是最值得紀念的……也最好看的。”

畢竟,照片的意義,本身亦不過是留住美好。

冬雪日,落雨天。

算得上人生最重要的一天。

許多人在乎你是否造型美麗,模樣吸睛;

但有一個人,他心裏只想你不要感冒,不要生病。

“媽的,看得我都想去結婚了。”

攝影師說着,點了根煙。

吞雲吐霧間,話裏卻又帶笑:“我老想着,拍了這麽多,分分合合都有,一年來兩趟和不同的伴拍婚紗照都有,到底什麽是愛情——一直想不明白。直到最近這兩年,兜兜轉轉,自己也經歷過,才大概算是想明白了個大概。”

他說。

“你拍得再美,再浪漫,那都是設計,不是生活。你得等、等相機不在了你再看——看到會哭,看到會羨慕——冷暖自知的時候,你自己就明白,這是愛情。”

是腳踏實地、要白頭偕老的愛情。

當然,也不知這算不算是“預言成真”的魔力。

總之後來。

收到相冊的“新婚夫妻”亦果然很滿意。

就連許久沒有上微信的遲雪,那一天,也忍不住發了條僅自己一人可見的朋友圈。

打完最後一個字時。

去餐車車廂給她買水果的解凜亦正好回來,坐在她身邊。

這趟開往深城的高鐵,恍若去往一段未知的命運分岔口。

但這一刻,她的心卻空前的平靜。

身旁,解凜遞來一只剝好的橙,問她:“剛剛在寫什麽?”

她原本下意識要回答。

然而,又想起幾天前夜裏某人的回答。

于是也有樣學樣,神秘兮兮道:“……秘密。”

“……”

“老公,學你的。”

他剝第二只橙的手倏然一頓。

但“始作俑者”似乎樂在其中,喊完這一句,又裝作沒事人似的低頭吃橙。

直到吃了兩口又兩口,見他還僵着,才又故意孩子氣地湊上前去、盯着他看——行徑之“惡劣”,某種程度上,倒是頗似那些拿到了結婚證當契約便開始放飛自我的婚姻另一半。

她說:“你為什麽不回我。”

回……什麽?

“回我一下、回我一下。”

她牽一牽他的袖角,小聲說。

他禁不住她這樣的語氣。

末了,只得亦紅着耳根側過身來,伏在她耳邊,嘴唇翕動。

高鐵卻恰時駛過隧道。

轟隆的噪聲,蓋過耳邊如蚊蠅細語。

但她仍然聽得一清二楚。

亦是聽完才知害羞。

臉埋在掌心,許久,悶悶笑出聲來。

又把手機遞過去,說:“自己看。”

他便“乖乖”看了。

在那張配圖是相冊封面的朋友圈裏。

她只簡簡單單,寫了兩行字。

【在我三十一歲的普通的一天。】

【我嫁給了我生命裏最不普通的那個人。】

十七歲那年,我向名為青春的洞窟中抛下一顆石子。我雙手合十,祈禱說,“請傾聽我”。

然而石子下沉,下落,卻始終沒有回音。

所有人都說,洞窟太深,聲音傳不到這頭。

只有我不相信。

于是一顆接一顆。

我在等待着,把年歲打磨又打磨。

直到某個平凡普通的一天,忽然清楚地,聽見了“咚”的一聲從洞窟下傳來。

然後是“咚、咚、咚”。

無數個咚,無數次比心跳還要更響亮的聲音。

我才知道。

原來十四年,我丢下了這麽多石子。

原來十四年并沒有這麽漫長。

最好的。

他在最後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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