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賣馬
“嘶……”
李铮将胳膊上的傷口用碎布條紮緊,疼痛讓他倒吸了口涼氣。北風帶來的寒意讓人渾身有種麻痹的感覺,但沒有使疼痛減輕,反而愈發的劇烈。
打了個寒噤,三兩下穿好了外套。麻布編制的外衣雖然防寒性能不好,但總算比不穿要來的溫暖。
重重的躺在幹燥的草坡上,李铮将染血的缳首刀掀在一邊,雙臂一抱,蜷縮起身體,輕輕的舒了口氣。
“這該死的羌人!”
咬牙切齒的罵了一句,李铮側臉看向早就躺在一旁的大個子,道:“這也太亂了……”
“這裏是涼州!……早說去靈州的……富平這邊行不通。”
大個子微微側過頭來,露出一張粗犷的臉,神色間有些抱怨。
“這不圖個近便嘛……富平畢竟是郡治……”在李铮的思維裏,作為郡治大城,必然更富庶,所以堅持要去富平。沒想到非但讓自己受了傷,一路上被追的如喪家之犬,還連累大個子張山跟着一起狼狽跑路。
要知道,這一路過來,吃的穿的,喝的用的,可都是張山出的錢。要不是有他,還不知道能不能活到現在,因此李铮心裏的确有些過意不去。道:“我……某不是不了解涼州的情況嘛。”
悶悶的嗯了一聲,張山閉口不言,良久才道:“那現在是什麽打算?”
“打算……聽你的吧,去靈州。”
大個子點了點頭,身體瞬間放松,整個人都藏進了枯草叢裏。
仰望着灰蒙蒙的天,李铮微微嘆了口氣,神色迷離。
來到這個世界已經半月餘。起初無所适從,到現在雖不說如魚得水,但起碼已經有所适應。不論是待人接物,還是生活習慣,都逐在漸向這大環境靠攏。
人,的确是最能适應環境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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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與李铮自己有很大的關系。對于那個世界,他了無牽挂。樂觀的生活态度和堅韌的意志,讓他能很快融入新的環境。
初來乍到,四顧茫然。不過好在老天爺還算有點意思,給了他一點本錢。不過孤身一人的他,仿佛獨自行走在無邊的黑暗中,完全沒有安全感。
所以在遇到大個子張山的時候,李铮才會花言巧語,費盡力氣将他拉上自己的破船。
張山原來叫張三,是個游俠兒。李铮嫌不好聽,不夠正式,就擅自取了個諧音。張山并沒反對,恐怕覺得這名字也不錯。
當初李铮遇到張山的時候,直覺告訴他,這人很靠譜。那八尺餘的身高,渾身的腱子肉,能不靠譜嗎?對于缺乏安全感的李铮而言,張山就是最好的選擇。
李铮不會把任何一個人當傻子,從來不覺得有那種渾身一震,四方來投,死心塌地為人賣命的事。古人可不笨,最多因為眼界和意識形态的不同,對一些事的看法不同罷了,但絕對不會是任人欺騙的傻瓜。
再說了,張山身為游俠兒,行走四方十來年,見聞廣博,哪兒是那麽容易欺騙的?在這混亂的涼州,腦子不好使的人早死旮旯裏了。
索性李铮嘴巴還算利索,手裏又有好東西,正好逢着張山手頭拮據。好說歹說才用高額的報酬,以“雇傭”的名義,讓張山松口,答應跟着他。
不過因為不了解這裏的情況,李铮執意要去就近的大城,沒想到這一路走來,才不過五六天,就已經遭遇了四次截殺!
這四次截殺,都是臨時起意。
這裏是涼州,這裏胡漢雜居,這裏只看拳頭,不講道理。區區兩人,也許身上油水并不豐厚,但怎麽看都是軟柿子,好捏!
前三次,因為張山的謹慎,以及李铮還算過得去的伸手,也可能是因為兩人看起來太寒酸,截殺者并沒有窮追猛打,這才讓兩人輕松逃掉。但這第四次,卻遇到了狠人。
這一波羌人,整整追了他們大半天,一直到剛才才退走。
甚至于在起初的短暫交鋒中,李铮還受了傷。雖然宰了一個,但手臂上同樣也挨了一刀。幸好是擦着劃過,只傷了皮肉,要不然就麻煩了。
“吃點幹糧吧。”
這時候,張山開口說了一句,順手扔了一個黑乎乎的餅子過來。
李铮伸手接住,餅子上面還傳來一點暖意。
聞了聞,一股子汗臭味沖入鼻孔,李铮不由皺了皺眉。
這餅子是豆子、麥子等雜糧糅合而成的,粗糙而且味道極差。這還不算什麽,最要命的是,這餅子一直藏在張山的懷裏!
也不知道張山幾年沒洗衣服、幾年沒洗澡了,那體味,簡直能要人的命。
但沒辦法,必須得吃,不然只能餓死。
強忍着嘔意,李铮三兩口咽了下去,使勁的吞了口口水——挂在馬背上的水袋在早上的時候就已經幹癟了,要不然能吃的更順暢一些。
“大山,靈州那邊的治安是否要好一些?”
李铮抱着受傷的手臂,希望胸口傳來的溫暖能讓自己好受一些。
“那是自然。”
張山道:“靈州是北地郡傅氏的祖地,傅氏在整個涼州都算是大族,尋常宵小可不敢在靈州境內亂來。便是湟中羌、白馬羌、參狼羌、燒當羌等西涼羌族大部落,也要給傅氏顏面。”
“傅氏?”
李铮腦子裏一轉,眼睛逐漸亮了起來:“這麽說傅氏很有錢了?”
“家財萬金!”
張山肯定的答道。
聞言,李铮眼睛一亮:“那就好,那就好!”言罷,李铮忽然又道:“你是知道我這匹馬的價值的,若是賣與傅氏,你覺得如何?”
聽李铮這麽一說,張山猛地翻身爬了起來,忙道:“有理有理,某怎麽就沒想到傅氏呢?你這匹馬古今未有,稀罕的緊。某等庶民也就圖個稀奇,但對于傅氏這樣的大族而言,卻有非凡的意義!”
越說張山的聲音就越是激動高昂,仿佛看到了無數的金餅落入了自己的口袋裏!
“傅氏如今的家主乃是傅燮傅南容。中平元年,傅南容随皇甫将軍征黃巾,立下大功。今年年初之時,被任命為漢陽太守。若是傅太守得了你這匹寶馬,不論是對于他的仕途還是對傅氏的壯大,都有極大的好處!”
“某敢肯定,若是傅氏知道了你這匹寶馬,定然會出大價錢!”
李铮聞言,有些意外。沒想到張山竟然知道這麽多的消息——轉念間又明白了過來,也難怪,這世上,要說消息靈通,第一就數游走四方的游俠兒。
張山話裏話外的意思,李铮全都明了。
他的這匹馬,對于普通人而言,并無大用,就是稀奇一些罷了。再者普通人也出不起李铮所要的價錢。但對于身居高位者而言,這馬的作用可就大了。
別的不說,單說将之以祥瑞之名獻給天子,就不知道能得到多大的好處。如今的大漢朝,經過黃巾之亂,正是勢頹之時,急需穩定人心,而祥瑞,就是最好的選擇。
而且傅氏乃是世家大族,枝繁葉茂,關系網絡發達,稍稍運作一下,好處那可是成倍放大。
心裏這麽一計較,李铮覺得,傅氏的确是第一選擇。但轉念一想,卻又覺得心裏不安穩,于是道:“傅氏名聞涼州,勢力龐大。若是強硬要奪走某這寶馬,某等二人可無法反抗,到頭來失了寶馬不說,丢了性命才冤!”
“哈哈哈……”
卻不想張山聞言卻哈哈大笑起來:“看來你确實是剛從山中出來。”
言罷頓了一頓,接着道:“這世上,豪強不可信,官府不可信,世家大族卻可信!越是名聲廣大,越是地位高遠,就越是值得信任!”
李铮聽了,腦子裏有些轉不過彎來,不信之色完全寫在臉上。
“魚肉鄉裏、盤剝百姓,難道說的不是世家?”
“你從哪兒聽說的?”張山反問了一句,解釋道:“有的豪強也許是這樣的,官府也有可能做出這樣的事,但世家大族絕對不會。”
“相反,修橋鋪路,接濟百姓,積累名望,才是真的。越是龐大的世家,就越是珍惜羽毛,萬萬不會自毀城牆。”
李铮呆了:“竟然是這樣?!”
他一直以為,漢末亂世的根源,大多數來自于世家對于庶民的盤剝。然而聽了張山這土生土長之人的話,忽然覺得,自己的一些觀念被颠覆了。
也許漢末亂世的形成與世家有極大的關系,但其中的原因,卻并非來自于對庶民的直接壓迫。
還有豪強這一說法,似乎與世家有極大的差別。世家高大上,豪強是暴發戶。
“世家大族的名聲,可不是自封的……到了靈州,你仔細瞧着,心裏就明白了。”
說完這句,張山便閉口不言,又重新躺下,蜷縮起來,閉上了眼睛。
李铮心裏紛紛擾擾,也不說話。一時間,這荒野裏又完全寂靜下來。
兩人休息了半個時辰,張山翻身站了起來,對微微閉目的李铮道:“差不多已過未時,再不走今晚就只能露宿荒野了。”
李铮爬起來,晃了晃手臂,感覺好了不少,呼出一口白氣:“那走吧。”
打了個呼哨,不遠處晃蕩在草叢中的兩匹馬小跑了過來。
其中一匹黃骠馬是張山的坐騎,不好不壞,算是一般。相較而言,另一匹馬的身架子則小了許多,毛色也不顯眼,除了明亮的眼神和脖子上怪異的纏繞了一圈麻布之外,完完全全就是一匹劣馬。
這就是李铮的馬,是“雇傭”到張山的依仗,也是這次他與張山跋涉百裏,不畏艱險要販賣出去的貨物,是他計劃中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