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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小蔡說了,是去學生第二飯堂打的飯菜。”張茜初愈說愈謙虛,蠢蛋才能不注意到氣氛不對勁,她好像辦錯事了。
“二樓打的?”張淨面色依然青白,聲音苦笑,“怪不得一餐就打掉我幾天的夥食費。”
“可是小蔡指明,您是要學生第二飯堂的菜。”張茜初小心翼翼地為自己辯護。
“那是因為學生第二飯堂的菜不像第三飯堂都是些川菜,而且一菜一肉價格平均下來,較為便宜。”
他本意是節儉,她誤會為奢靡。
張茜初是個敢作敢當的人。既然是自己做錯事,她立馬說:“我幫您去重打一份,這一份我自己吃。”
“不用了。”張淨擋住她要去拿飯盒的手,回頭一看,仿佛這才發覺是她,兩眼珠子圓瞪了會兒,“張茜初?”
“是的,請您千萬不要誤會,我這不是要刁難你。”張茜初一本正經地說,“張副臺長您慢慢吃,我先走,下次我會把飯錢直接換成飯票還給你。”
“等等。”張淨喊住她要往外邁的步子,拉了張椅子坐下,又指指另一張椅子,“你坐。”
這派頭顯擺着領導同志要訓話。
張茜初左右衡量,把門關上後走回來坐下。反正遲早這場對話都是要的,如果她還想在廣播臺呆下去的話。
“你想在廣播臺幹嗎?”張淨第一句話便是開門見山,讓人感覺他演這場戲也就是要故意等她找上門認錯。
事實是張茜初已認定是這樣了,不如“老實”認錯:“想。”
張淨道:“既然想,有些話我知道你不愛聽,但是我必須得說。”
“您說。”張茜初已是決心“乖乖”地聽取領導的意見,不然怎麽會兩只手放在膝蓋上像小學生在這兒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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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淨一只胳膊肘擱在桌臺上,另一只手拍拍大腿,那股子姿态氣勢是電視裏老革命家的風格。
張茜初不得不猜疑他的家世。潘雯麗沒提,她自然也不好問。
“你這人就是嘴巴不好。”張淨說話的腔調帶有詩人文藝批判的氣質,“別人說你一句,你為什麽偏要頂人家十句呢?你在口頭上勝了,別人心裏不高興了,你就舒服了?”
張茜初在心裏說:那要看是什麽樣的人?如果對方是與人和善的人,她怎會去口舌相對?
“當然,我知道,你心裏是覺得這種人不罵會憋屈。可是,這世上多的是憋屈的人。不憋屈的人遲早得進監獄,你信不信?”
張茜初幹澀地噎了噎口水。她自然是信的,不信她就不會主動回來找他了。
張淨一只手搭在了她肩膀上,兩只眼眯湊過來,像是要在她臉上挖掘出什麽:“作領導的就喜歡這樣和下屬開玩笑,你得學會習慣。人家沒動手動腳,你就要把人家告到廉政部門去,別說告不成,你自個吞委屈,還得成了衆人的笑柄。”
張茜初幸運自己是戴了雙眼鏡,隔着有點反光的眼鏡她反而不能對準他的眼。但是她感覺得到他這雙眼睛是很可怕的,好像那天與他看的那部電影《兵臨城下》裏狙擊手的眼睛,在伺機,在瞄準…..
摁一摁她的肩頭,張淨收回手擺擺:“好了,你走吧。我還要吃飯,吃完飯還得去學校領地那裏交報告和談話。”
“我能幫上什麽嗎?”張茜初認真地問。
張淨擡眉看了她一眼,也認真地說:“你先學會怎麽和領導同志相處吧。不解風情的女同志,向來最惹領導讨厭。”
張茜初能感受到他這話不是在諷刺,便是起身道回去。
張淨在她背後又加了一句:“如果你不是雯麗重視的人,我不會這麽說你。也看得出來,你是被寵大的。”
這後面一句話絕對是刺激到張茜初的自尊心了。她一路惱怒一路回想,必是要從他的話裏找出能駁倒的地方。當她走回到宿舍,拿起手機卻不得承認他說的沒錯。
大夥兒和父母都寵着她這一點,那是因為親人朋友都愛她,能把她的缺點看成是優點。然而對于陌生人而言,如張淨所說的,她的這個缺點往往就是得罪人的致命處,包括一些她萬萬不能得罪的人。
她心情複雜,在走廊上扶着闌幹踱步。望着城市裏沒有星星的夜空,她會念起鄉情淳樸的祖屋、去世的爺爺、和大黃。帶她離開家鄉的說是父母,倒不如說是常寧浩。如果這個城市裏沒有常寧浩,沒有潇潇和雯麗,她必是會帶着大黃執意回去老家。
手機打了一次,常寧浩關機。她知道他是在上補習課。
第二次她打去給李潇潇。
李潇潇在話筒那邊傳過來的聲音嘈雜,聽起來像是吆喝、激情的音樂、杯酒的相碰、很多雜亂不堪的聲音……
張茜初呼吸屏住:“潇潇,你是在哪裏?”
李潇潇在電話裏愉快地暢笑:“我和朋友們在貴都。我本想找你一塊來的,但是你們宿舍的人說你在廣播臺沒回來。你要不要現在過來?”
三年,将近三年的她們兩個分開的空白期,在這個城市裏,培養出一個她有時候會覺得很陌生的李潇潇。
在人口稀少的老家的時候,她從不覺得李潇潇寂寞;在這個住了幾百萬人的擁擠的大城市裏,李潇潇常挂在嘴邊露在臉上的,就是寂寞。
只有感到寂寞的人,才會不停地尋找熱鬧的地兒。空曠無人的地方,反倒是真空,會讓人呼吸不到生存的空氣。
張茜初從喉嚨深處噎出一口氣,那像是要拼命伸出手去抓一個溺水的人。明知李潇潇是游泳好手,明知自己只是個半吊子的旱鴨子。
“潇潇,你別喝酒。”她聽得出自己的聲音有點兒發抖。
或許也一樣聽出來了,在對面的李潇潇剎那嗓子變啞。
然後,李潇潇的手機應是落入了另一人手裏,代替李潇潇說話:“小初,你別擔心,潇潇是和我們在一起。我等會兒會送潇潇回去。”
這是楊森的聲音。張茜初聽了老不高興。她不清楚為什麽楊森要來湊這個熱鬧。明知譚永樹對潇潇有情,譚永樹對潇潇又不是不好,而且向常寧浩等人說明了不會搶潇潇,還為何糾纏潇潇不放?
楊森不僅是個怪人,且是個作孽的怪人。
“請你盡早送潇潇回來!”張茜初夾帶了怒氣說,緊接斷掉通話。
從這件事出發,她惱怒起男朋友常寧浩。像楊森這種人,值得去交朋友嗎?
常寧浩慣例,在補習課結束後打電話給女朋友。
“常大律師,我正有件事要與你說明。”
常寧浩是要當律師的人,察言觀色是必修課程,早已學會從女朋友的語氣裏揣摩對方的情緒。他端着口氣問:“小初,你是不是有什麽煩心事?”
“是的,我問你,你的那位楊森兄弟什麽時候才肯放過潇潇?”張茜初氣勢兇狠。
常寧浩另一只手是拍在額頭上,深長地籲氣。他不知怎麽向張茜初解釋這個事。怎麽說呢?男人的想法與女人畢竟是不同的。男人以能當美人的紅顏知己為義務,再言楊森與李潇潇走不到那種破戒的關系。他盡量使用合适的詞彙:“小初,你想多了,他們倆只是比平常的朋友關系走得近一點。”
“一點還不夠嗎?!”
常寧浩常常發覺,就是這樣,使得他以為若張茜初站在法庭上,那絕對是所向無敵。
一陣沉默,仿佛是冷戰。
張茜初腦子裏忽然想象出電視裏法庭冷場的一段。那麽,此刻她的男朋友常寧浩,絕對是站在辯護席裏那個不會因是非對錯,只會為被告辯護到底的冷酷律師。
“小初,我們不談這個問題了,好嗎?”常寧浩很聰明,可不想因別人的事搞得自己與女朋友鬧矛盾,那是多麽冤枉的事情。
張茜初也懂事,既然男朋友擺滿了這樣的态度,她提一次就夠了,再争執下去是沒有意義的。因為那是他人的事情,她不可能強迫自己的男朋友插手。
感覺得出張茜初妥協了,常寧浩莞爾。律師的女朋友更是要懂得分寸才行,絕不能多管閑事。
“我們什麽時候見面?”交往的時間漸長,張茜初學會像其她女孩子撒嬌了。适當的撒嬌,才能增加愛情的甜蜜度。
“過兩天吧。我要收拾行李,你來我家。”
“收拾行李?!”
金曼瑤要兒子盡快出國學習,使勁一切手段讓大學裏的人私底下同意。因此常寧浩辦好護照後,便是直接要飛去美國準備入學考試。
“我媽為這事準備了很久,有幾年時間了。”常寧浩說到這,真不知怎麽形容自己的母親那股執着的念頭。即是說,金曼瑤早在兒子踏進大學就讀法律系,開始為兒子精心籌劃未來的事業進程,包括最後物色中張茜初來當催化劑。
話說,法醫都是這樣可怕的人嗎?
張茜初同樣對自己未來的婆婆佩服得五體投地:“寧浩,你媽是事業女性。”
“所以,我媽是那種風吹雨打都不會倒的人。”
“不,應該說伯母是那種冒着槍林彈雨,直到攻下對方陣地的超級英雄。”
兩個人一同在電話裏哈哈大笑。
“寧浩,你說什麽都不能把這話傳到伯母那裏。”
“小初,你也是,絕不能把我剛才說的話告訴給我媽聽,她絕對會拿條子抽我。”
“啊?不是你爸打你,是你媽打你?”
接着,兩人同時意識到一點:一個是被媽媽打,一個是被爸爸打,也算得上是絕配了。
更啊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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