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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徒歌最近有點煩。

身為一只家世顯赫、修為深厚的老妖怪,他在人間妖界都混得風生水起,想吃什麽玩兒什麽都有旁人雙手奉上,用不着自己動動腳趾。

但最近那個“旁人”,不怎麽到他的洞穴來了。

“他昨日又做了什麽?”徒歌靠在躺椅上,一手提了串晶瑩剔透的葡萄,舌尖卷其一顆,用尖牙挑破果皮,輕輕啜吸着飽滿甘甜的汁水。

小妖怪跪在躺椅前,扇着一把半人高的芭蕉扇,恭敬道,“您說的是?”

徒歌不耐煩地咬破果肉,狠狠咂了兩口,揮手道,“還不是那只花孔雀。”

“您說孔少爺呀……”小妖怪笑道,“還不是在昆侖山上歇着。聽聞昨日又對雲雀兒開了次屏,天池上招來了五彩祥雲,迷倒了不少女妖精。”

徒歌一腳蹬在腳踏上,抛開手中的葡萄串兒,披上鳳鳥紋大氅,昂首道,“總在山上窩着,憋氣。走,下山開葷去。”

一大一小兩只妖怪下了山。山腳住了幾十戶農戶,家中都養了不少禽畜。小妖怪探查了一番,回來禀告,“村頭王老漢家的雞最肥,我替您去取來?”

徒歌哼了一聲,“他家啊。”

小妖怪以為這位主子看不上眼,畢竟這種小山腳下沒多少富戶,養的也都是些皮糙肉厚的畜生,要是談起味道鮮美,和城中是大不能比的。他讨好道,“要不往東邊揚州城去看看?”

“哪兒那麽多事。”徒歌撇嘴道,“就他家。”

徒歌熟門熟路地摸進了王老漢家。上回他和那只花孔雀趁着夜黑風高,偷走了這家的一只老母雞。偷雞時留下的牆洞還在,他變回了原形,一縮筋骨就鑽了進去。

喔喔喔。

老年失偶的公雞聞出了他身上的味道,氣憤地撲騰着翅膀,帶上萬馬千軍的氣勢朝他沖來。

徒歌用兩只前爪拍了拍地面,揚塵飛起,一股無形的妖氣卡在公雞喉頭,堵住了它的叫聲。狐貍咧嘴撲去,準确無誤地叼住公雞的脖頸,三兩下制住對方的反抗,從牆洞中鑽了出來。

小妖怪這時也變回了黃鼠狼的原形,口吐人言道,“不愧是您親自出手,真是得來不費半分力氣。”

徒歌白了他一眼,往山上奔去。

昆侖山頂。

孔宣緩緩收起了雙翅,能亮瞎妖眼的金光逐漸變淡,最後只剩下霓虹般輕薄的一層罩在翅尖。

站在他對面枝頭的雲雀偏了偏頭,綠豆般的眼珠一動,看向地面。

孔宣變回人身。高大俊朗的青年眉頭緊蹙,目送雲雀遠去,在這一日的功過格上寫道:

【今日同堂姊開屏。不甚美麗。堂姊尚如此覺得,遑論他人?明日當再練。又及,他日提親,當帶一只九斤重肥雞,長長久久,吉利。】

……

徒歌最近有點煩。

自從把那只老公雞帶回他暫住的山頭,真是鬧了個雞飛黃鼠狼跳。黃鼠狼光是伺候他就忙活不過來,又多了個能看不能吃的祖宗,忙的那是腳不沾地,四肢抽搐。

徒歌被他們鬧得煩不勝煩,某日一手提起了長胖不少的公雞,問道,“這得多重了?養了那麽久,也可以煮了吃了吧。”

黃鼠狼奸笑道,“得有八.九斤了吧。再養就不鮮了,您看哪天動刀合适?”

徒歌和那單身公雞對視了兩眼,不知怎的生出一種同是天涯淪落人的感覺,松手拍了拍身上沾的雞毛,随口道,“再等幾天。”

黃鼠狼心中一咯噔。

幾天後,他不出意外地看到那只公雞趾高氣昂地踩上了他家主人專屬的躺椅,尖嘴一啄盤中葡萄,引吭高歌。

夜深人靜時分。

公雞一聲不發地從躺椅上跳了下來,走出洞穴,在溪邊梳理好自己的羽毛。公雞的冠翎漸漸變長,煥發出幽綠、淺金的光芒,模樣也從一只毫不出奇的雞變成了難得一見的孔雀。

月光揉碎了散落在溪間,化為人身的孔宣撩起長發,挽了個結,從懷中摸出功過格。

【尚未練習妥帖,原不當回山。奈何心中惴惴,偶回一瞥,見他與旁人親熱,氣躁,心火大動。當改之。】

他沉吟片刻,把最後三個字劃去,另起一行又寫道:

【已将雄雞送歸原主。化為旁人之形,不甚磊落。然,與未開竅之禽畜雙修,于他無益,不若與我一一】

……

徒歌不煩了。

那只偷來的公雞就跟三九寒天的小棉襖似的,怎麽窩心貼肺都不為過。熱的時候撲騰着翅膀給他扇風,冷了就縮成一團團在他身邊,雞翅膀底下羽毛濃密,爪子一搭上,暖得心都化了。

後來,他把跟着自己的黃鼠狼打發得遠遠的,自己鎮日窩在山上,日日琢磨着怎麽給公雞進補。

再後來,他因急事出門,回來的時候發現那只雞不見了。

孔宣悠哉悠哉地坐在他的躺椅上,手裏還攤着一本簿子。

徒歌問他雞哪兒去了。

他說送走了。

直到徒歌和一只老妖怪動身,兩敗俱傷,被迫陷入沉睡數百年,他還惦記着這件事。

他暗自喜歡了幾千年的孔雀,不僅對着別人開屏,還偷走了他的雞。是可忍孰不可忍。

孔宣的那本功過格上,往後的字句都如出一轍,不起波瀾。

【他不在的第十八萬兩千五百天。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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