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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夏日天亮得早,昭曦彎着腰在院子裏撿碎陶片,劃破了手指,也不敢抱怨。方缭對他的惡劣态度,讓他意識到:在這裏,他還不如一只貓受歡迎,沒人會讓着他。

昨夜,昭曦忙着砸東西,火把的光,只能照亮腳下的一小圈,四周都是黑的。早上被方缭逼着清理院子,他才看見,花圃中的芍藥花被踩倒了一大片,亂紅零落。鋪着青磚的地面,一坨狗屎格外紮眼,将狗屎鏟掉,青磚上仍然殘留着痕跡。他原本一直在心中無聲地咒罵方缭,此刻再也罵不下去。是他破壞了這裏雅致清幽的環境。

不僅不好意思繼續罵人,還忽然有點忐忑。他第一次打掃衛生,笨手笨腳,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到位,他自己都不滿意。以前,他可沒少拿這樣的理由發怒,鞭打仆從。方缭會不會突然鬧脾氣對他動粗?

活已經幹完了,昭曦磨磨蹭蹭地不敢進屋。他微胖,比常人更加怕熱,忙裏忙外一早上,單衣都被汗水浸透,殘破的大陶缸底部,還有一點點清水,他舀出來洗手,傷口看着很小,卻總是滴血,還挺疼。這是他從小到大,受過的最嚴重的傷。

直到張蒼拿着一把小巧的弓,歡快地沖出屋子。韓非也跟出來,在參差的竹影下,教張蒼挽弓搭箭,這裏沒有箭靶,他們瞄準的是一串挂在桃樹上的銅鈴铛。

房門關不上,方缭的聲音,幽幽地從屋裏傳出來。

“昭曦,你會修門嗎?”

昭曦硬着頭皮走進屋,不安地絞着手指:“抱歉,我會找木工把門修好。”

書案上放着幾卷兵書,還有蘭陵的軍務文書抄本。荀子因材施教,他認為方缭的性情更适合接受兵家、道家的傳承,等方缭熟讀儒家經典以後,便開始讓他接觸蘭陵的軍務。

所以,某人繞了好大一個圈,卻沒能加入法家,而是轉型成為一名兵家弟子。最開心的當屬黃石公,他最近天天偷着樂。方缭讀《孟子》,寫出來的文章難免批駁孟子。反倒是看兵書,見解獨到,舉一反三。黃石公總算能挺直腰板,信心滿滿地說:鬼谷後繼有人。

方缭慵懶地躺着,聽見道歉的話從昭曦的嘴裏說出來,頗感意外。他擡眼看向昭曦,視線落在對方微微出血的食指上。

下一刻,方缭一個鯉魚打挺坐起來,從隔間取出一壺酒,一瓶藥膏,将幹淨的手帕用酒水浸濕,認真仔細地替昭曦清理傷口,他上藥的動作非常輕柔,和昨晚兇巴巴地劫持昭曦的那個高手,判若兩人。

昭曦的第一反應是克制不住的抖了一下,他還記得昨夜方缭冷酷地掐住他的咽喉、讓他感受到死亡的威脅,用得也是這雙手。随即,昭曦對這種強大又兇狠的人偶然流露出來的溫柔感到一絲迷惑,然後,他特別不争氣的想對方缭說聲謝謝。

昭曦的父母,一直無微不至地疼愛他,他早已習慣,不會感激涕零。房中的小侍女一向溫柔體貼,他也沒覺得有什麽稀罕。方缭嘲諷他威脅他打他,雙方的關系惡劣到極點,突然對他好一些,就顯得彌足珍貴。至少,這超出了他的心理預期——還以為會挨揍,結果被罕見的溫柔沖擊了心神。

然而緊接着,方缭懶洋洋地擡眼,望一望刻漏,“辰時已到,昭氏的人怎麽還不來?昭曦,你是親生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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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曦險些當場氣炸:豎子!狗彘!(省略一百字髒話)為什麽要對一個粗魯的兵家子有所期待?

昭氏的現任族長,辰時三刻才出現,身後跟着一條長龍。他的仆從擡着兩口大水缸,以及上百件禮物。他消息靈通,知道方缭有春申君當靠山,最好不要硬碰硬,已然做好破財消災的準備。況且,以方缭的才華,也值得厚禮拉攏。

方缭只收下水缸,把其他禮物全擋在院子外邊。

昭氏族長把兒子昭曦領回家,驚奇地發現兒子突然變得講道理,好相處,不再因為一點點小事,就鞭打奴仆。也不會一言不合,直接暴跳如雷,砸家裏的東西。昭氏族長老懷欣慰,把嫡子昭曦送到蘭陵學館讀書。

話說,張蒼剛剛學會射箭,就鬧着要打獵。

方缭只好邀請李斯、韓非,一同去蘭陵學館的後山文峰山游獵。文峰山號稱“小泰山”,山上古跡衆多,沒有大型猛獸,非常适合第一次打獵的小孩子。李斯把長子李由、次子李瞻都帶上,還牽了一條大黃犬。

半山腰有荀子的草廬,荀子常常在此處講學。

今日天氣晴朗,剛巧休沐,荀子便将藏書搬出來晾曬。蘭陵的夏季濕熱多雨,陳年的舊竹簡,就算再用心保存,也難免受潮發黴。定期曬書,是學館常見的風景。

韓非帶頭,去幫荀子曬竹簡。

草木豐茂的時節,羽狀的枝葉交織成華蓋,鳥雀在枝頭跳躍,啾啾叫個不停。方缭發現光線好的地方,就清掃出來,韓非将簡牍攤開晾曬,配合默契。

張蒼、李由和李瞻三個小家夥比賽搬書,跑進跑出,歡聲笑語不斷。不多時,山石、空地、草席上都鋪滿了簡牍,微風吹拂,草木清香中,還混雜着一絲絲書卷腐朽的氣味。

據說,上古無墨,有些古老的竹簡,是用削尖的竹棍蘸着生漆寫成,字體介于圖畫和方塊字之間,像符箓一樣古樸神秘。

荀子的藏書中,就有十幾卷那樣的竹簡,漆色斑駁,字跡難以辨認。荀子花費許多時間,去修複它們。

韓非和方缭都在外面鋪竹簡,只有李斯站在梯子上取書,他今天有一點點反常,總盯着靜室中的陳設,有時也偷瞧荀子,像是十分不舍。

荀子原本在修複竹簡,數次對上李斯的目光,心頭有些疑惑:“斯,有話想說?”

李斯從梯子上下來,整理衣冠,行弟子禮:“學生聽說,秦國的相邦呂不韋廣招門客,有心去碰碰運氣。”

荀子沉默片刻,以李斯的才能,确實不應該埋沒在蘭陵這樣的小地方,他能提供給李斯的官職,只是一個小小的文吏,勉強養家糊口而已。就算李斯不說,荀子也準備讓他出師,去謀一個好前程。

“什麽時候走?”

“秦國将軍蒙骜還在攻打趙國。學生打算冬至再辭行,先回家鄉上蔡,和父老鄉親團聚一段日子。等烽火止熄,道路通暢再入秦。”

黃石公和方缭一致認為:秦王讓蒙骜挂帥,意在滅趙,吞并三晉之地。然而,第一個攻打趙國,其實選錯了目标,應該先滅韓再滅趙。這個順序不能錯。理由很簡單——自從趙武靈王胡服騎射以來,趙國的軍隊,戰鬥力十分強悍。單論軍事實力,秦國沒有太大的優勢。在戰場上,趙國有機會獲勝。

秦軍的優勢在于國力強盛。假如秦趙交戰,再打上三年,秦軍依然糧草充足,趙軍卻會面臨斷糧的危機,不戰自亂,就算在戰場上取得勝利,也會亡國,因為國力耗盡了,無以為繼。問題是:根本打不了三年,打上一兩年,別的諸侯國必然來插一腳。用兵如用火,戰事拖得越久,變數就越多。局面甚至有可能發生逆轉——趙國再次搬來救兵,秦師久戰疲憊,被五國的軍隊聯手打敗。

李斯不相信秦軍會戰敗,以秦國的國力,足以支撐持久戰,就算蒙骜滅不掉趙國,把韓趙魏挨個搶上一遍,奪取幾十座城池,還不能回去向秦王交差嗎?

荀子放下竹簡,“我釀了些酒,都讓阿缭和黃石公偷了,還剩下兩壇,你游獵回來,陪我飲一杯。”

“唯。夫子,今年秋收以後,能不能多釀幾壇酒給我?一旦離開蘭陵,怕是再也喝不到如此美酒。”

“行,我多釀一百壇,你帶得走嗎?”秦國當然也有佳釀,名為“白簿”酒,只是蘭陵對他們的意義不一樣,就像第二個家鄉,時時挂念。

李斯還沒說話,方缭進屋取書,賊兮兮地一笑:“我都聽到啦,見者有份,多釀兩百壇,我也要。”

荀子拿竹簡敲他的頭:“就你喝得最多。”不僅貪杯,還幫黃石公偷酒。

“夫子你聽,這竹簡在說話,‘名師出高徒’,因為夫子擅長釀酒,所以我等皆善飲。”

荀子又舉起竹簡:“難道你偷酒,還是為師的錯?”

李斯連忙遞上戒尺:“夫子,竹簡容易斷,用這個打。”

方缭白他一眼:友盡。

荀子接過戒尺,摩挲許久,終究舍不得打徒弟。

其實方缭的行為,算不上偷酒。是黃石公年紀越大越不靠譜,小孩子似的撒潑打滾,鬧着要喝荀子親手釀的蘭陵美酒。荀子嫌他酒後德行不佳,不肯給他。方缭沒轍,才和荀子的妻兒商量,瞞着荀子,用上好的絲綢換酒。一開始,怕荀子看出來,每次只換一壇兩壇,後來有一回,一下子拿走十壇酒,終于被荀子發現,還以為酒窖失竊,試圖抓賊。同門師兄弟都拿這件事打趣方缭,說他“偷酒”。

李斯決定入秦的事,既然給荀子說過,也不必瞞着韓非和方缭,于是,張蒼、李由和李瞻邁開小短腿,追着一只山雞瘋狂射箭,箭箭落空,卻沒人指導。

方缭勾着弓弦,瞄準了一只野兔,很快,他又把弓箭放下。

“阿缭怎麽不射?”

“是只有孕的雌兔,快生小兔子了。”委實下不去手,也沒心思打獵。

三個同門齊刷刷地坐在一株老松樹下邊乘涼,聽着潺潺的泉水聲、此起彼伏的鳥鳴,看孩童追逐獵物。

默然許久,韓非第一個開口:“為什麽是秦國?”他是韓國的公子,誓與韓國共存亡。方缭說得沒錯,秦王若想一統天下,應該先滅韓國。李斯入秦為官,那他們再相見的時候,或許已經是敵非友?

李斯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起一件事。從前,他在上蔡老家,見過廁所裏的老鼠,瘦瘦小小,戰戰兢兢地尋找食物,每逢有人如廁,或者有狗鑽進廁所,就吓得立刻躲藏起來。現在,他在蘭陵當小吏,觀察糧倉裏的老鼠,吃得又肥又胖,時常在米堆上玩耍,一點也不怕人。

由此可見,生活的品質,和生存的環境息息相關。

“就算我是老鼠,也要當糧倉裏的老鼠!”秦國就是最大的糧倉,能讓他過得富足安逸,不必懼怕六國的任何一位權貴。

李斯頓了頓,輕聲說:“楚國的公子,也有在秦國做官的,比如昌平君。大師兄,你提倡的法術勢,唯有秦王能用,并且發揮出最強的威力。要不要跟我一起入秦?”

韓非搖頭:“你應該知道,我的心願就是存韓。”

“如果韓王不用你呢?”

韓非垂着眼,長久地沉默。

張蒼不知道什麽時候湊過來,笑嘻嘻:“同門師兄,一起走不好嗎?以後方師兄去哪裏,我就去哪裏。”

話音剛落,李斯和韓非一同看向方缭,那種飽含期待的眼神,仿佛在等他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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