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第24章 第 24 章
◎眼神◎
于戡并沒有說再見的意思。譚幼瑾發現, 如果她不說要回家,他們好像可以在小區裏一直轉下去。
“不早了,我要回去了。”傘仍打在她自己一個人的頭頂,越發凸顯的她出來送傘像多此一舉。
于戡這時倒沒顯出留戀的樣子, 對于她的提議響應得很快:“我送你回去。”
譚幼瑾不由得笑了, 像他們這樣送來送去的, 估計道別時天都快亮了。然而她拗不過他。雖然于戡身上的衣服已經濕了,這時候打傘也無法挽回。但譚幼瑾還是把傘收回到了自己手裏, 一半遮在了于戡的頭頂。因為他比她高, 她舉傘的樣子顯得有點兒努力。譚幼瑾着急往前走,不像之前那麽小心, 鞋在冰上打了滑。她還沒反應,于戡已經抓住了她的手, 好像他時刻都在注意她一樣。等譚幼瑾站穩了,于戡的手并沒有收回的意思。
譚幼瑾說謝謝, 于戡的手還是沒有收回去。他的手抓她抓得很緊, 好像怕她再次摔倒似的。大概怕她誤會, 他解釋道:“路上滑, 這樣咱們還可以再走快點。我想把你早點兒送回去。”譚幼瑾沒有再把手抽回去, 她自己也沒有細究這心理。不知為什麽,譚幼瑾覺得他有點兒緊張, 他的手本來很涼, 一會兒就熱了。這熱也傳到了她手上。
她并不太擅長和人拉手,這種不擅長不分男女。她小時候從來沒有和女同學手拉手上廁所的經歷, 以至後來她上大學, 和一個女孩子出門, 女孩兒很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 她整個人都很僵硬,又不好把手抽回來,覺得這樣不太禮貌,于是僵硬了小半路,中途趁機把手放回了口袋,那女孩兒馬上和她生出了距離感。在拉她手的女孩兒看來,兩個女孩子只要不讨厭就可以互相拉手挽手。但對于譚幼瑾,她總覺得要非常喜歡才能這樣。
她和絕大多數人不太一樣,認為十指緊扣比親吻要親昵得多。不過于戡握着她的手倒跟親昵沒什麽關系。
雖然兩人走路速度都比之前快,但譚幼瑾還是覺得這百米路有點兒漫長。走着走着,于戡的手放松了些,譚幼瑾趁機把手從于戡手裏收了回去,手心還殘留着他手上的餘溫,倒不覺得冷。
兩人像達成了共識似的,步子又放慢了些。傘換于戡舉着,傘下有一個半人,一個譚幼瑾,半個于戡。
于戡看着譚幼瑾的側臉,想起很久之前看過的譚幼瑾照片,照片上的她頭發比現在長很多,大概是燙過,眉眼比現在要淩厲,一看就對整個世界充滿着無窮的偏見,和現在很不一樣。照片上的她大概二十歲還是不到,總之很年輕。他那時候倒不覺得照片上的她很好看,但是一眼就記住了。他看到照片的時候已經到了電影學院,因為這照片記憶太深刻,以至于平時在學校裏看見活生生的譚幼瑾,竟覺得是兩個人。
他第一次看到譚幼瑾的影評,還是在高三,那時候他并不知道那些東西是譚幼瑾寫的。讀大學之前,他沒有看影評的習慣,在他看來,看電影是吃飯,看完電影再看別人影評,就是吃完飯把別人吃過的東西再嚼一遍,屬實沒有必要。而且他也沒那麽多時間,他爸為了維持和貴賓客戶的友好關系,把一部分任務交給了他。到周末,他要去教一個他爸女客戶的一個小孩子玩滑板,教另一個客戶的小孩子彈吉他,都是他爸給他攬下來的,因為他爸認為這兩個女客戶都是很重要的人脈資源,要積極維護,這對于戡也有好處。于戡并不喜歡這差事,也根本不想維護什麽人脈,但是沒辦法,他爸掙的錢,他也花了。所以做父親的跟人拍了胸脯把差事攬下了,他也只好去幹。
他之前上的學校是他父親前女友托了周主任的人情上的,感情一變動,也不好再在這家學校繼續上下去,因為戶口在老家,也參加不了本地高考,索性去上國際學校。他上的這家新學校,學費很貴,他爸要求他為這學費負些責任,他也不好拒絕。
于戡沒有和任何人提起他在做的兼職,包括他當時正在交往的女孩兒。他們聊的話題完全不觸及生活本身,因為電影可以一幀一幀地揣摩,但他的生活卻不是很經得起細看。其他人都覺得,他和女孩兒交往,是因為外貌的互相吸引。但在他,完全不是這樣,因為他父母,他對那種因為皮相生出的愛慕甚至有點兒排斥,雖然是本能。事實上也确實不是長相,他自己也奇怪,為什麽不見面在網上聊倒盡興,見了面卻沒那麽多話可說,好像之前聊天的是另一個人。他決定考電影學院,以為女友會支持他,結果并沒有。她說,“如果你想要學電影,國外也多的是學校,你為什麽一定要考國內電影學院呢?”
因為國內學費便宜,他對女孩兒說。這對他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甚至是最重要的原因。他不想再花父母的錢,而且他的父母也不會花錢讓他出國讀電影。他一點兒都沒撒謊,但女孩兒卻覺得他在開玩笑,讓他認真一點,她不想談異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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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他進了電影學院,女孩兒去澳洲留學,兩個人的聯系也就斷了。等到他開始留意電影批評,才知道,但凡他們的聊天涉及到電影,大都是女孩兒辛苦從別處搜尋來的材料,譚幼瑾本人對此有很大貢獻,都是她做學生時寫的。
他開始搜集譚幼瑾早期的影評,她早先寫的東西很有鋒芒,一句話恨不能得罪一百個人,越往後這把刀越鈍。等到他考到導演系,譚幼瑾的筆鋒,對于他來說已經可以稱之為圓潤了,像是被招了安,但确實也不是被收買的文章,捧人也不是這麽捧的。他去旁聽她的課,坐在最後一排。她每個字都在力求中立客觀,好像要把她所有的偏見壓下去,太客觀了,不像個人,倒像是個機器在講,簡直要把他的瞌睡勾出來。
這之後,他沒再去旁聽她的課。她的影評刊在雜志上,照例買了看,但随便看幾眼就扔到了一邊。後來選課,他仍選了譚幼瑾,但一節課都沒去上過。他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麽,因為別的不喜歡的課,也多少去上了幾節。
即使這樣,當譚幼瑾在路上主動跟他說話的時候,他還是一眼就認出了她。不過當她推薦他演一個叛逆的兒子時,他覺得她的眼神大概有點兒問題。
【作者有話說】
抱歉,這個晚上太晚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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