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雞毛撣子

第115章 雞毛撣子

“你回來了。”安向晨抿着嘴又扯住頭巾,想将它取下來。

帶着這個,臊得他眼睛都不知該放到何處。

要不是方進舉纏着他戴,非說他娘親便是如此,若是不戴,便要被追問緣由,他同個半大的孩子如何講得清這等緣由,只好随意拿塊布頂在頭上,敷衍過去。

布巾随意蓋在頭上并不十分穩當,動作大一些就會往下掉。方孝自告奮勇要替他整理,這才最終形成了現在的模樣,和其他的村婦的造型沒什麽區別。

方臻不覺得他的扮相奇怪,人長得俊,麻袋套在身上都能被他穿得清新俊逸。

“別動,挺好的。”方臻制止了安向晨扯頭巾的動作,“防落灰。”

雖然方臻的主要目的,肯定不是怕他頭發落灰,安向晨嫌棄地撇撇嘴,到底沒有将頭巾取下。

有了方臻的加入,大掃除的動作快了很多。他們家本來就不大,頂多需要打掃三間房屋,這其中還包括大紅的馬廄。然後歸整歸整院子,那些器材天天都用,随意擦擦就行。

方臻一回來,方孝便懂事地拉着弟弟去打掃馬廄和廚房,總歸是要将屋子留給夫夫兩個。

臨走前,方進舉看到方臻在擺弄安向晨的頭巾,還像模像樣地伸手捂住自己的雙眼,只從小縫裏一邊偷看,一邊勾着腰跟哥哥往外走。

安向晨見狀,立馬拍開方臻的手,氣不過還用手裏的雞毛撣子抽了方臻一下。

“小鬼。”方臻失笑,屈起食指在小家夥頭上輕輕一敲,方孝這才拽着弟弟撒腿跑了。

屋裏只剩下兩位主人,暧昧的氣氛卻越加濃烈,安向晨不知該對方臻說些什麽,來打破眼下的局面,便選擇了逃跑,從他身邊走過,想要去屋子的另一角,至少先離人遠一些。

方臻不給他機會,在擦身而過的瞬間捉住安向晨的胳膊,委屈地道了聲,“疼。”

安向晨慌了神。

方臻在他面前總是表現得太過出色,讓他下意識以為這個人是堅不可摧的。這樣的人說出“疼”字,還帶着委屈,給安向晨的沖擊要比其他人更加深刻。

“讓我看看。”安向晨急忙掙脫方臻的禁锢,要去解他腰間的衣帶。

“我沒事,逗你玩呢。”方臻本來是想逗逗安向晨,誰知道對方竟然當了真。

他推開安向晨的手,卻又在安向晨執拗地眼神中,自己解了衣帶,将上衣下擺撩起一點,讓他看看。

幸好只是一道紅印子,不深,也沒有腫起來。

安向晨輕輕碰了碰,微涼的指尖觸到方臻線條流暢的腰肌。

感受到方臻在他觸碰的一瞬間繃緊了腰腹,他連忙收回手,緊緊揪住自己的袖邊,“是我行事欠妥,下手不知輕重。”

雖則賭氣打鬧,他那一撣子卻是實打實抽在方臻腰側,都抽出印子了,如何不疼!

安向晨自責得不知該如何是好,就算他讓方臻抽回來,方臻肯定也是不願意的,僅僅是口頭道歉,又不足以揭過他的錯誤。他擡眼望了下方臻,又略低下頭,陷在自己的內疚中。

若是換了別人,給方臻做飯吃也好,送他些賠禮也好,總之是要比他好上許多,相比之下,他竟是一點用處也沒有。難不成,要作一副字畫、或者一首詩給方臻?

方臻原本是想開個玩笑,就安向晨那點力氣,使出全力也不能把他怎麽樣,只是一道印子而已,就跟撓癢癢似的,沒想到竟惹得安向晨愁苦了一張臉。

“真沒事兒,我就是逗你的。”方臻拍拍他的肩膀,低頭将衣帶重新系好。

天知道剛才安向晨帶着涼意的指尖碰到他的腰,他花了多大的意志力才沒躲開。這要是不趕緊穿好衣服,萬一安向晨又心疼了,還想再摸一下,只怕要遭殃,後果會比再狠抽他十下還要嚴重。

火氣方剛的年紀,男人嘛,有點什麽反應很正常,但瞎撩撥,就是安向晨的不對了。這小傻子一看就不會提供售後服務,他何必自讨苦吃。

等方臻整理好衣服再擡頭,見安向晨還是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想了想從他手中拿走了撣子,随後抓起他的左手,掌心向上攤開用撣子柄打下去,“行了,你抽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扯平了。”

那一下說是打,還不如叫碰,輕輕一碰,不疼,還有點癢。

安向晨左手握成拳,指尖觸在掌心,仿佛這樣,就能止住心中莫名的癢意。

方臻瞧着安向晨神色不再像剛才那麽難看,便放下心來。自己不知從哪裏也翻出一塊布巾,胡亂紮在頭上,仗着自己全屋個子最高,站在炕上把屋頂的邊邊角角掃了一遍。

在方臻穿過來之前,整個院子要多破舊有多破舊,後來在方臻的努力之下煥然一新。

初秋修葺房屋那次,他就給屋子做過一遍掃除,所以屋頂還算幹淨,只有偶爾一個角落裏會有一張蛛網,蜘蛛早就不知所蹤。

在方家村有一個好處,幹旱不僅對人有影響,對其他的生物來說同樣生存艱難。像是南方常見的各種巨大昆蟲,在這裏是見不到的,毒蟲也很少。

通常是在某個角落發現有蜘蛛一類的蟲子時,它早就死了,只剩下一層幹癟的皮。

不過也不是所有蟲子都不适合生存,蝗蟲就很多,尤其是碰上災年,除過旱災水災,蝗災對當地人來說也是一種天災。

還有一種蟲子,村子裏相對少,山裏很多,都不用進深山,村子四面的這些荒山上随處可見,那就是蠍子。

只不過這些蠍子白天不見,夜裏出動,不然叫安向晨見了,怕是再不敢出門一步。

這裏的蠍子,不是苗疆那種又黑又亮的大毒蠍,一看就滲人。這兒的蠍子個頭小,通常不超過一個巴掌大,身體呈灰色,有點類似透明的感覺。

方臻記得以前看毒物介紹時見過,這種蠍子被稱為中華藥蠍,其價值和使用途徑,一看名字便可知曉。

他剛穿來時,就想過要不要幹脆晚上出去抓蠍子賣錢,後來覺得不好存放,也不知道毒性如何,這玩意兒萬一是個縫就能鑽,他放哪裏都不合适,別錢沒賺着,把自己先給坑裏邊。

上輩子家住西北的戰友就曾說過,他們村有一段時間不知從哪裏聽說有人收購蠍子,于是全村人都出動抓蠍子,夜裏村裏沒光,山上一團團微弱的光跟鬼火似的。

那一陣子,家家屋裏都有好幾十個喝飲料的塑料瓶,瓶裏都是滿滿的蠍子。

後來因為村民的“堅持不懈”,中華藥蠍一度在當地絕跡。

他正想着呢,就聽安向晨一聲驚呼。剛轉過頭,安向晨已經穿着鞋踩在了炕上,一把撲進他懷裏。

如果不是安向晨從小培養的儀态刻在骨子裏,這會兒估計能把兩條腿都盤上來。

方臻還以為想什麽來什麽,定睛一看,地上那黑乎乎一坨,哪裏是蠍子,分明就是一只蜈蚣,哦不是,看腿型,應該是一只蚰蜒。

這玩意兒吧,說毒不毒,跟蜈蚣蜘蛛沒得比,但它能鑽進人耳朵裏,總歸不是什麽好事。

“錢串子,你沒見過?”方臻拍拍懷裏的人,這話一方面是轉移安向晨的注意力,一方面也是真好奇,現代社會城市裏見得少,古代這種蟲子不該是遍地跑?

“不曾……似乎是見過。”安向晨一愣,在方臻身邊安心多了,便大着膽子仔細去看。方臻說的錢什麽的名字雖沒聽過,但看樣子,的确眼熟。

他剛才在出神,還沒從方臻的“打一下”裏回過神來,結果一低頭就看見黑乎乎的東西跑得飛快,直沖他而來,所以才被吓了一跳。

緩過神定睛一看,原來是千足蟲。他在家中也見過的,只是那時家中下人衆多,即便是他,裏外伺候的三四人至少是有的,區區一條蟲,只怕他還沒看清,就被下人踩死扔遠了。

“千足蟲。不過并不多見。”安向晨沒打算下去,幸好打掃前被褥床鋪都先收了起來,他雖穿着鞋,也只是踩在了炕板上,“府中日日灑掃,若這樣還有許多蟲,便是下人辦事不利,要受責罰……”

安向晨這麽說方臻就明白了,丞相是什麽地位,雖然府裏的日子跟嫡子嫡女沒法比,勾心鬥角也少不了,至少同是庶子的情況下,是比別家的庶子要過的好一些。

而且古代人,有條件的人家對生活質量的講究要求只怕有時候比現代人還要高,那麽多下人伺候着,家裏幹淨到沒蟲子也不奇怪。

哦,蒼蠅蚊子除外,那是人類難題,現代社會都滅不掉的噩夢。

方臻下了炕,将那只蚰蜒處理掉扔出了院外,到時候會有別家散養的雞路過時當做點心吃下肚,不會在門口再吓安向晨一次。

見方臻回來,安向晨跳下炕。

有了蟲子風波的鬧劇,之前雞毛撣子事件才算是徹底過去,兩人間又恢複了日常相處的氛圍和節奏,很快就将整個屋子灑掃一新。

別看安向晨當慣了少爺,這半年長進也不少,而且方臻雖然寵着他,卻不會什麽事情都大包大攬,該讓安向晨做的也沒少。

例如做飯時燒火,平時洗個衣服,這些力所能及的事情,都是兩人分工合作。

就算方臻喜歡安向晨,也沒想過給自己找個主子,天天伺候人。如果安向晨就等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他們也走不到一塊兒去。

安向晨可能依然會被方臻的能力打動,方臻可未必會喜歡上他。畢竟再好看的皮囊,配上一個不正向的內在,只會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他能接受安向晨做的少一點,學的慢一點,但不能接受一個人把照顧和寬容當做理所應當。

只有一味付出的感情,不叫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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