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愛的印記
愛的印記
鹿一白看了眼戚歌半裸的打扮,眼神微微一黯,朝他招了招手。
戚歌幾步跑過去,上下一打量,抿着唇直樂。
“很好笑”鹿一白伸手将人拉過來,指尖正正掐在小巧的腰窩上,無意識地細細揉捏, “嗯”
“很……雍容華貴。”戚歌有點腿軟,幹脆貼在他身上, “你這真不是偷穿了阿姨的圍裙”
鹿一白低頭,鼻尖擦過戚歌還微微腫脹着的唇瓣,用氣音說: “就是阿姨的圍裙。”
獨屬于鹿一白的清淺冷冽香味中混雜了飯菜的香味,侵襲了戚歌的嗅覺。這個第一次見面感覺像天神一般遙不可及的男人,終于被他染上了煙火氣息。
以前戚歌總下意識把鹿一白捧在很高的位置,生怕他被凡塵俗世沾染。現在才發現,有了煙火氣的鹿一白,反而更加真實,更有魅力。
讓他迷戀得不得了。
“這麽可憐嗎下次我送你一個新的,你喜歡什麽款式……”戚歌的話說到一半,忽然頓住。
鹿一白連自己的圍裙都沒有,只能穿阿姨的,說明什麽
說明他平時根本不做飯。
戚歌記得,鹿一白以前也不做飯,是跟他在一起之後,才開始學習廚藝,後來兩人住一起,就一直是鹿一白做飯。那時候戚歌只覺得鹿一白很好,他很感動。但現在,戚歌每天早上都會給鹿一白準備早餐,才更深層次地理解了鹿一白做飯時的心情。
一個人想做飯給另一個人吃,理由其實很簡單:愛太濃郁,無處安放,就當成調味品添加到每一道飯菜裏。
戚歌踮腳,親上鹿一白的嘴唇。
鹿一白放在腰部的手一緊,一把将人抱起來,放在旁邊的料理臺上。
“咕嚕嚕”……
兩人對視一眼,戚歌尴尬低頭,看着自己不争氣的肚子。
“快去洗漱,準備吃飯了。”鹿一白眼底溢出笑意,松開手,順勢拍了拍戚歌的腦袋。
戚歌紅着臉, “哧溜”一下落地,受驚的小兔子一樣跑開。
鹿一白眼底的笑意越發濃郁,好整以暇地看着戚歌略顯慌亂的背影。
忽然,鹿一白眼神一頓,瞳孔狠狠縮了下。
戚歌剛跑到卧室門口,就被人抓住了。
他吓了一跳,回頭看了鹿一白一眼: “怎麽了”
鹿一白沒說話,推了他一把,示意他轉過身去。
戚歌莫名其妙,下一秒身下一涼——鹿一白粗暴地将他腰間的浴巾扯了下來!
戚歌: “……”
雖然他很浪,雖然他也不介意再做點什麽,但剛才鹿一白明明很淡定,怎麽忽然就情緒激動起來了
“你到底怎麽了”戚歌再次試圖回頭,但被鹿一白制止了。
鹿一白直勾勾地盯着戚歌精致的腰窩,他很喜歡這個地方,這是戚歌一個超級敏感點。
現在,這熟悉的地方多了點東西——一朵嬌嫩的桃花。
那是一個紋身,白皙的肌膚上,盛開着嬌豔的粉色,格外魅惑,卻半點不顯女氣。
昨天晚上雖然做了最親密的事情,但鹿一白那時候只想看着戚歌的臉,加上燈光昏暗,所以并沒有注意到他身後多了個紋身。
鹿一白忍不住蹲下去,在那朵桃花上親了一下。
這個姿勢……戚歌又尴尬又渾身燥熱,簡直要瘋了,很想轉身,但被鹿一白鉗制得死死的,根本動彈不得。
“你……”
“什麽時候去紋的”鹿一白問,聲音有點啞。
戚歌這才反應過來他發現了什麽,像是最隐秘的心事被人窺破,小浪花也有窘迫的時候。他竭力想要表現得淡定一點,身體的反應卻不遂人願。
鹿一白看着他白皙的肌膚一點點變成粉色,像是被桃花汁浸染過,終于忍不住,将人抱回床上。
“為什麽要去紋這個”鹿一白聲音又沉又啞,有着掩藏不住的情緒波動。
分手的時候戚歌身上還沒有這個紋身,那就只能是分手以後才紋的。
桃花是很常見的東西,但很少有男人會把桃花紋在身上,而桃花對兩個人來說,有着非同一般的意義。
戚歌分手以後還去身上紋一朵桃花,是什麽意思,其實已經再明顯不過。
但鹿一白就想聽他親口說出來。
“鹿哥,你轉過來好不好”戚歌的聲音就更加控制不住,幾乎是一個字一個字往外蹦, “我想看着你……”
兩人很少用這種姿勢,羞恥和不安讓戚歌比平時更敏感。
“你還沒有回答我。”鹿一白說。
“你轉過來我就告訴你。”戚歌都這樣了還堅持。
鹿一白難得的沒聽他的話,紋在這個位置,不就是為了給他看的
良久之後,鹿一白才松開戚歌,戚歌癱軟在床上,已經說不出話來了。
“沒事吧”鹿一白激烈的情緒終于緩和下來,理智也随着回籠,将人摟進懷裏,也知道從昨晚到現在,确實有點過火了, “我去給你買藥。”
兩人第一次他就弄傷了戚歌,沒想到和好後第一次竟然還要再重複一次,真是太沖動了。
可是沒辦法,他控制不住。
雖然已經知道戚歌這些年其實一直都沒放下,但知道是一回事,真正看到被戚歌紋在身上的烙印又是另一回事。
鹿一白從小就很克制,平時喜怒哀樂也甚少會直接展示給別人看,這樣就導致他的情緒一旦失控,不發洩出來就收不住。
戚歌也知道這一點,他側身在鹿一白唇上親了一下,啞着嗓子道: “我沒事,就是很累,沒吃飯沒體力。”
“是我的錯。”鹿一白嘴角全都是藏不住的笑意, “馬上就可以吃飯。”
他松開戚歌,想要起床去弄吃的。
“等一下。”戚歌卻又拉住鹿一白。
“嗯”鹿一白回過頭來,一字一句都溫柔得不像話, “怎麽了”
“再給你看個東西。”戚歌說, “免得你下次又控制不住。”
鹿一白微微一怔,剛剛平複下去的心跳又劇烈起來,緊接着他就看到戚歌擡起一條腿,放在他身上,翹着腳丫子給他看。
戚歌腳踝的位置,也有一個紋身。
兩只鹿角像兩只張開的手掌,一起朝向中間,像捧着什麽寶貝,連接處是一個花式的“LOVE”。
紋身不大,但精致漂亮,細節處理很到位,看得出來非常用心。
“你喜歡嗎”戚歌看鹿一白看傻了眼,晃了晃腳丫子。
鹿一白一把将它抓在手裏,眼神像狼一樣兇狠。
戚歌吓了一跳,生怕他一個刺激,再來一次,那他真的就受不住了。
好在鹿一白還沒那麽不體貼,他只是将嘴唇貼在紋身上,很認真地親吻摩挲。
酥酥麻麻的癢意從腳踝順着皮膚和血脈,傳回心髒又蔓延到全身骨血。
“嗯……”戚歌輕輕哼了一聲,試圖縮回自己的腳。
鹿一白沒松手,又親了一下,說: “喜歡。”
戚歌一下子就軟了。
“很喜歡。”鹿一白又說。
他松開手裏的腳丫子,往前躺到戚歌身邊,伸手想去摸他的臉。
“你才摸了腳。”戚歌皺了皺鼻子,故作嫌棄。
鹿一白笑出聲來,那種煽情的氣氛瞬間散了許多。
“疼嗎”鹿一白的手轉移到戚歌後腰,指尖反複滑過那朵桃花。
“不疼。”戚歌笑得很燦爛, “我找的頂級紋身師,特別厲害。”
實際上,戚歌怕疼,當初差點沒疼哭。
這兩處紋身,他前後加深過好幾次,紋身師告訴他,這印記已經深入皮下,留下了烙印,就算洗掉紋身也沒用。
也就是說無論以後戚歌還記不記得鹿一白,他的身體會替他記一輩子。
那份愛的印記,已經刻進他的身體裏,和血肉融合在一起。
鹿一白不知道信沒信,反正他沒再問,只是将戚歌摟進懷裏,緊緊抱着他,幾乎要把人勒進自己的骨血。
他還是了解戚歌的,分手就是真的分手,他肯定沒想過兩人還能再複合。
在那種情況下,他還去紋了這兩處紋身,說明什麽,已經不言而喻。
當初分手分得不明不白,即便後來知道戚歌也不是沒有理由,鹿一白心裏還是多多少少有點小疙瘩。倒也不是就說對戚歌還有什麽意見,就是覺得難受,原本他們可以不用這樣的。
但是現在,他忽然就釋懷了。
以前的分離,只是他們愛情長旅中的一點小考驗。不小心走了岔道沒關系,最後找到正确的方向就足夠。
因為有了挫折和磨難,才讓這份愛更加深刻。
“咕嚕嚕”……
戚歌: “……”
鹿一白: “……”
他這才恍然想起,自己之前似乎沒關火。
廚房沒爆炸真的是幸運。
但是一鍋粥已經糊得不成樣子。
“我叫外賣吧。”鹿一白有點不好意思。
“我已經餓瘋了。”戚歌攔住他, “将就吃吧,又不是沒吃過。”
鹿一白也想起來,他第一次給戚歌煮飯,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效果。
時間仿佛被施了魔法,模糊了過去和現在的界限,五年光陰只有鹿一白盛一碗飯的時間那麽長。
鹿一白盡可能舀出一小碗沒什麽糊味的“粥”遞給戚歌: “先墊墊。”
戚歌嘗了一口,頓了頓,又塞了勺進嘴裏,眼眶忽然就紅了。
“不至于難吃到想哭吧”鹿一白揉揉他的腦袋,笑道, “晚上給你做好吃的,想吃什麽”
戚歌也破涕為笑: “讓Royal他們知道你親自下廚,大BOSS的威嚴就要不保了。”
“那就不要威嚴了。”鹿一白低頭吃了口粥,很随意的樣子, “反正他們遲早得知道,我患有‘妻管嚴’。”
戚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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