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章

第 1 章

我是萬人迷的跟班。

一天到晚沒事可做,就是跟着萬人迷到處走。

有人追他,我跳出來嘲諷:“憑你也想追我們xx,瘌□□想吃天鵝肉。”

有人給他遞情書,我毫不留情撕碎,扔進垃圾桶。

有人送他禮物,我全部自己拿走。

每一個被他拒絕過的人都看不起我。

我無所謂。

我一個月在萬人迷身上撈的比我打工一年還多。

我當了他三年跟班。

高中畢業了,萬人迷考上了最高學府,我考上了名不見經傳的普通學校。

畢業時有人邀請萬人迷去聚會,把我也捎上了。

萬人迷被一堆人圍在中間,游刃有餘。

我在角落,美美蹭吃。

萬人迷喝醉了,我扶着他,打了幾只鹹豬手,把他送到車裏。

司機載着他回家,我摸着鼓鼓的肚子慢悠悠溜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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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的是個陌生地方,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越往前越僻靜,果不其然遇見了堵我的。

都畢業了,有意思嗎?

一幫傻缺,連我的戰鬥力都不清楚就敢來。

……

吃撐了不應該劇烈運動。

我現在胃疼。

一輛車停在我前面,車牌略顯眼熟。

萬人迷倚着車門,裝逼中。

他不是醉了嗎,感情是裝的?

我挪到他跟前。

“哥,勞駕送我去個醫院。”

他嘲笑我:“讓你吃那麽多。”

唉,誰還沒個嘴饞的時候。

去醫院開了點藥,萬人迷請我去他家裏過夜,理由是我自己不知道吃藥。

開玩笑,藥也是花錢買的,我怎麽可能不知道吃?

但我也拗不過他。

萬人迷家裏有我的床,專屬硬床板。

這人吶就是賤,高檔床睡不慣。

半夜喝了藥,我睡的很香,一覺直到大中午,直接吃午飯。

吃完揉肚子,萬人迷問我暑假幹什麽。

我說先去學校在的那個城市打零工,熟悉環境。

萬人迷沉吟一會兒,說,他跟我一起去。

???

不是大少爺你圖啥,體驗生活啊?

但是他拍板的事,我是改變不了的。

行吧,愛去就去。

我回去收拾我的家當。

沒用的東西一大堆,賣給收破爛的。

其他的都是萬人迷送我的。

背包,衣服,鞋……都是名牌貨,很貴。

打包起來賣二手。

到最後剩下一鑲鑽耳釘,是高二那年的生日禮物。

我本來有倆耳洞,一個長嚴實了,另一個被萬人迷偶爾瞥見,他就送了我這個。

老實說,沒啥用,學校裏又不讓戴,二手鑽跟一手的價格差太遠了,賣掉也不劃算。

萬人迷本來幫我打包,看見了湊過來。

“現在可以戴了,我給你戴上?”

戴就戴,你不要往我耳朵裏吹氣行不?什麽毛病。

收拾了一大堆,最後賣剩下的,可以帶走的,剛塞滿一個行李箱。

萬人迷環視空蕩蕩的房子。

“不打算再回來了?”

這麽破的房子還是租來的有什麽回來的必要嗎?

毫不留戀地走了。

……

打了一個暑假的工,累的要命。

萬人迷跟我住一塊,我出房租,他負責夥食。

從菜色來看,我懷疑夥食費比我那小破出租屋的房租還高。

白天我出去打工,走的時候萬人迷不在,晚上還要等一會他才回來。

也不知道在幹嘛,總之就是很忙。

唉,比你優秀的人比你還努力,這上哪說理去。

大學好像比高中還事多,整天忙來忙去,累得像條狗。

萬人迷一放假就來找我,還是住我那出租屋裏,早出晚歸。

我找了個游戲代練的活,他有時候就把下巴擱我肩膀上,看我重複枯燥無味的游戲日常。

哥們兒,我知道你是太累了小憩一會,但你有沒有考慮過你下巴骨頭真的挺硌。

一晃眼四年過去。

我正煩找工作的事呢,萬人迷突然來找我。

拎着一大行李箱,風塵仆仆。

這個時候他應該進自家公司工作了才是。

我問他怎麽回事,他說家裏逼他結婚,他和家裏決裂了。

萬人迷父母确實都挺奇葩的,只看利益不看感情,養兒子跟養工具似的。

我能理解他捍衛婚姻自由的心,大學畢業就結婚也确實太早了。

但是犯得着決裂嗎?

也許還有什麽不為人知的隐情吧。

他不說,我也不問。

萬人迷開始在我這蹭住。

沒錢訂餐了,自己研究着做飯。

他廚藝還行,比我的好。看來學霸學什麽都快。

我找了個比較忙的工作,過上了996的生活。身體素質直線下降。

一段時間後,萬人迷看不下去了,讓我去他的公司工作。

不是你什麽時候開的公司?

他坦白是大一來我這兒看我的時候。

好家夥。

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麽了,該誇他确實眼光長遠外加能力過人嗎?

他說他父母的企業早就跟不上時代開始走下坡路了,遲早會被淘汰,就算他繼承了公司也救不了太多,不如幹脆另起爐竈。

我只能直呼666。

他又說如果我怕被人說閑話,可以去他合作夥伴的公司。

真是想太多了,我這麽不要臉的人怎麽可能怕被人說閑話。

我光速辭職又入職。

新工作錢多事少還可以摸魚,我閑下來了,萬人迷跟我要生日禮物。

不是每年一條圍巾他還不膩嗎?

要不今年換個花樣得了。

于是我在工位上織毛衣。

大家都知道我是走最上邊大老板的關系進來的,沒人多說什麽。

他生日那天辦了個宴會。觥籌交錯,衣香鬓影。

我負責收禮物。

唉,兜兜轉轉還是回到了從前。

宴會過後,他沒讓司機送,我開車回到出租屋。

論大老板為什麽要跟我住小出租屋這件事。

八成是體察民情上瘾了。

我把織好的毛衣拿給他。

他穿上很高興,還轉了一圈。

得,喝醉了。

比他轉圈圈更直觀的證據是他轉完撲我身上,我一推開他就咬我。

我這是造的什麽孽。

我把他弄到床上,他抓着我不放,含糊不清地說什麽。

我湊近一聽,傻了。

“……我喜歡你。”

那四個字前邊是我的名字。

我抹了把臉,強行冷靜下來,看着床上的人。

“別裝睡了。”

他睜開眼,慢慢坐起身,笑:“怎麽看出來的。”

踏馬的你那酒量畢業聚會的時候就暴露了,我一時沒想起來現在還能想不起來嗎?

裝醉耍我幾個意思啊你?

他站起來晃了一晃,走過來把我抱住。

這要是換別人我就一腳飛出去了我說。

他又舔了舔剛才咬出來的傷口。

更疼了。

“哎我是真的喜歡你,這麽多年了你怎麽一點都不開竅呢?”

我他娘的開什麽竅啊!

“其實你也喜歡我是不是,不然為什麽一直在我身邊,為什麽趕走追我的人,為什麽每一年給我織圍巾?”

我就是撈太多了還你點人情不行嗎?

話還沒說出口他直接給我預判了:“你可別說是為了還我什麽,你這麽厚臉皮的人真在乎這些?”

這還讓我怎麽說。

他松開我,又給我按牆上。

他要是敢強吻我,我這一腳可真就收不住了。

還好沒有,不然他進醫院我進牢房。

他盯着我的眼睛:“我不要別的,只要你考慮考慮我。我家裏管不着我了,公司是我一手開出來的,外界沒有阻礙,你要什麽樣的生活我都能給你。只要你心裏能有我的位置,什麽都不是問題。”

我……

唉,其實萬人迷這條件我不是對他沒一點好感。

但是真的只有一點點。

其他的都是對大款的尊敬和對朋友的關愛。

我以為他也是一樣來着。

他到底為什麽喜歡我?

我問了出來。

他想了想,慢慢回憶:“你還記得剛上高中的時候嗎,我那會兒差點被人綁架了,你從天而降一打十,太帥了,我一下子就動心了。”

就這?這種事我不是經常幹?

“後來你又坐我旁邊,離我那麽近,越接觸我就越覺得你跟別人不一樣,特別可愛。”

怎麽的我撈錢的姿勢特別清新脫俗嗎?

他繼續說:“我身邊那麽多各懷心思的人,就你一不跟我要錢二不要人脈地位,一缺錢就賣我的禮物,你知道嗎,你嘴上說喜歡錢其實眼睛特別幹淨。”

我兩眼八百度近視加散光,真是謝謝你誇我了。

一時間我搞不清楚我倆到底誰近視。

冷靜啊冷靜,不要被這些浮華的詞迷惑了雙眼。

我冷靜了,我說:“你還是先搬出去吧。”

他神色沒一點變化,柔聲說:“好,不着急。”

……

我真傻,真的。

我以為他搬出去以後就會漸漸認清事實,放下濾鏡擁抱新生活。

我沒想到他那麽有毅力。

三年啊三年。

三年過去了,他父母都破産攜二胎跑路了。

他還沒放棄。

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他追我了。

到後來都默認我名草有主了。

我真的服氣。

我承認,我有罪,我忏悔。

我不堅定,我動搖了,我喜歡上了。

我答應了。

于是他又搬到我新買的小房子裏,還讓我房産證上加個名字。

“不是,你知道光加名字沒有什麽實際意義的嗎?”

他笑着回答:“我知道啊。”

行吧,加就加。

手上多了個戒指,床上多了個人。

一切都很好。

但是你床上能不能不要這麽激動啊,還有咬我耳朵的毛病能不能改改。

我一邊給他塗藥一邊咬牙切齒。

他趴着笑得樂不可支。

……

我先是萬人迷的跟班。

後來是萬人迷的男友。

後來是萬人迷的老伴。

再後來啊,我們埋在一個墓裏。

奈何橋上,他說,我們下輩子還在一起。

我說好。

下輩子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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